学校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5 17:10:3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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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的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学校的管理制度1

  1、认真验收书、报、刊,保证及时准确编号,上架,做到书目和帐目相等。

  2、按时开放图书阅览室。 3、保证室内洁净、桌凳(椅)整齐,公物完好。

  4、阅览课维持好阅览秩序,做好活动课学生阅览室及自修室的值班工作。

  5、做好旧期刊的装订与积累工作,保证师生及办公资料的查阅,做好破损书刊的下架修补与归架工作。

  6、认真履行期刊的外借手续,督促外借书刊按时归还。

  7、非开放时间做好其他的馆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的管理制度2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及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五、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的销毁。

  六、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框架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七、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八、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单位领导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九、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设备开箱验收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名盖章。

  十、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档案保管制度

  一、库房内档案要根据不同门类和载体,区分不同价值分别编好序号,科学地系统地排列上架,认真地保管。

  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较宽裕的档案库房,配备了标准的能满足需要的档案柜架,案卷装具符合国家标准。

  三、保持库房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档案存放位置正确,索引规范。室内严禁吸烟、点灯、用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库内无霉、虫及杂物堆放现象。

  四、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坚持做好室内温湿度调控,按照通风降温四原则随时开窗通风或开机降温去湿。在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药品,定期更换。

  五、要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保证各种设备的完好无损,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和排除。

  六、库房和档案柜架的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丢失和乱放,更不能随便转借他人。档案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坚持检查电灯、电路和门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各种门类的档案进入或移出档案室,必须造具清册,履行交接手续。每半年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核对,做到目录和库存相符,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九、按照《全宗卷规范》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续全宗卷内容,使全宗卷内容全面、规范、完善。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谁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

学校的管理制度3

  一、确定学校安全管理目标:争创“平安校园”。

  二、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订好创建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

  三、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周教职工大会上有计划地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

  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利用开学初、平时集会、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

  法制副校长每学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课;

  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广播站的宣传作用;

  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六、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会同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七、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要求要检查记录, 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八、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学校设置安全检查部门,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九、特殊群体的关爱制度。学校对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对有特殊体质或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社会配合做好“双差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后进生”“双差生”帮教和转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师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还负有检查、指导、总结职责。帮教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记载。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进行登记,每月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学生。

  十、学生年度体检制度。学校在每学年第一个月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必须书面告知家长。

  十一、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值日人员必须将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十二、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每学年开学后,开展一次在危急情况下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集中情况下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十三、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 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十四、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县教育局。

学校的管理制度4

  德育工作制度

  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体教职工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落实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利用一切工作渠道,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达到使学生“学做人、会求知、能创新、健身心、有特长、出人才”的育人目标。

  第二条建立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体制,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成立校德育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三次召开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会议,针对德育现状,提出教育措施。

  第三条德育主任要协助校长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常规工作。每周一升旗仪式后对上周工作进行评述。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各种针对性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第四条少先队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任务变化、配合学校落实大纲要求,进行学生干部培训,参加学校管理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充分发挥组织作用。

  第五条班主任要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起良好的班集体(每周开好一次主题班会),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习惯。全体教师应把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之中,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原则,严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反对任何挖苦和歧视学生的现象。

  第六条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功能。定时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包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益民服务、军训、军民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德育基地的作用。

  德育工作十点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行为规范

  二、加强班队建设抓好常规教育

  三、美化绿化校园实现“五无”班级

  四、重视安全教育实施防范措施

  五、争取社会力量密切家校联系

  六、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七、开展集体活动培养高尚品德

  八、制定德育计划总结德育经验

  九、部门齐抓共管教师尽职尽责

  十、认真教书育人做到为人师表

学校的管理制度5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

  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4、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

  5、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教研室组织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对编写教材进行审议评价,认为该教材有职业教育特色或在同类教材中的处于优秀水平,编写责任者方能将编写教材,报学院教材科组织印刷。

  6、交稿时须附有系部(院)主任及教研室的审核意见和印刷标准清样,须注明教材主编人、打印稿校对人、印刷份数及使用时间等项目。

  7、翻印教材或书稿中有部分摘录其他书籍中的文字或图表者,原始资料一律由编写人提供,提供的材料文字等必须清楚、准确无误,便于操作。

  8、印刷好的自编教材在相应的专业班级使用两届(含两届)以上后,学生反映效果良好,经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有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9、编写教材、讲义(含实验、实训指导书)酌情给予一定的资助。

  10、对部分出版社发来的编写教材邀请函,教材科将及时把所有信息反馈到有关系部(院),支持我院教师参加有特色高质量的教材编写工作,获得参编资格的人员到教材科填表登记备案,但坚决杜绝“挂名教材”和“包销教材”。

  四、教材发放和收费办法

  (一)学生领取教材的规定

  1、新生报到时,必须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毕业或中途退转学时多退少补。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凭学生交款发票人数统一领取。

  3、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

  4、学生丢书和给别人代买的教材,一律先到院财务交款。

  5、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不准许退购教材。

  (二)教本的发放与领取

  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校内自编教材,教研室参编成员每人发给一本(套)。

  4、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

  五、教材库管理制度

  1、教材库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卫生。

  2、闲杂人员一般不得在教材库逗留,不得将有关教材私自借出。

  3、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排放整齐。

  4、领用教材人员应自觉遵守教材库管理制度,不得在教材库随便翻阅书架上的教材。

  5、教材科每学期做好各班级领用教材和教学用品费用的核算记帐工作,学生离校时报学院财务处多退少补。

  6、过时积压教材,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理由和积压原因,报教务处审批,提请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可作报废处理。

学校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的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以管理来保护好学校财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原则上必须使学生对损害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害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总务处核对并留档。

  二、教师使用公物要办理出借或登记手续。调离本校后,总务处要逐一清点回收,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三、节约用电。及时关灯,教室内无人或白天光线正常不开灯。

  四、对于教学使用电教器材的管理,要确保用于教学,尽可能发挥其作用。

  1、由教导处落实班级,专人管理,学期初登记,学期末验收入柜。

  2、落实后非课堂教学不得提出教室,如有班级室外活动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要报知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及时送交总务处检查,总务处安排负责检查。

  4、保管不善或丢失,非课堂使用损坏,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要酌情赔偿。

  五、班级公物管理、使用。开学初,总务处与班主任办理公物交接手续,责任到班级管理,期末清点回收。属于班级损坏的公物,原则上要及时维修。总务处不定时的对教室的门窗、桌椅、墙壁、电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即使处理。

  六、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搞好室内卫生,做到清洁整齐。餐具、饮具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坚强食品管理,保证饮食安全。常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杜绝买过期变质食品。实验教师要时常检查实验用物品、药品,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严格试验要求和操作规范。

  七、定期对校舍的线路、电路、开关、插座进行安全排查,做到有防无患。

  八、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做到帐、卡、物相符。

学校的管理制度8

  一、食堂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清洁,无灰尘、污水、油渍,无剩饭剩菜,饭后及时打扫,无卫生死角。定期喷药消毒。

  2、保持餐厅门窗整洁,玻璃明亮,墙壁无灰尘、无蛛网,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

  3、保持售饭菜窗口整洁,餐桌、凳清洁、整齐,碗池水笼头完好,下水道畅通,保持池内清洁,无杂物。

  4、严格遵守食堂用餐时间,开饭要开足窗口,出售饭菜要明码标价。炊事员在出售饭菜时,要穿戴工作服、帽,不抽烟,不用手直接抓食品。冬季做到供应热饭热菜。

  5、就餐时,必须按班级先后顺序依次排队,不得争抢拥挤,进入食堂,服从值日老师的指挥。

  6、文明就餐,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把方便让给他人。不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餐厅。不大声喧哗,不起哄,就餐时不把脚踩在凳子上。

  7、爱护餐厅设施,节约精神,节约用水,饭菜不抛洒桌面,吃剩的饭菜一律倒入泔脚桶内。

  8、就餐人员要尊重炊事人员劳动,对伙食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有意见、建议时,可向有关部门提出,不准辱骂炊事人员。

  9、教师用餐必须事先购买饭菜票,按食堂规定的价格支付饭菜费。

  10、教师家属、非学校工作人员来食堂就餐按食堂合定的成本价收取饭菜款。

  二、食堂安全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食堂工作人员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三、食堂租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食堂管理,服务好师生的生活,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本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员工自己因结婚、孩子满月、子女结婚、乔迁等喜事,在家里办酒确有困难的,允许借用食堂。

  2、借用食堂办酒,必须安排在学校放假的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借用者必须提前两周向校长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校长签字同意后,送总务处备案。

  4、借用者办酒所用食品不得委托食堂代购,必须由自己采办,掌勺厨师由自己聘请,一切责任由借用者自负。

  5、学校对借用者收取水、电、汽等实际消耗的费用(标准由总务处与食堂主任核定)。损坏的炊具,由借用者照价赔偿。

  6、借用者需要食堂工作人员帮忙,报酬由借用者给付,与学校无涉。

  7、在借用者办酒后,食堂主任必须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炊具和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记好台帐备查。

  8、未经批准,食堂擅自接受本规定以外的社会人员办酒,扣除食堂主任半年的岗位津贴,学校按内部管理条例给予责任人处罚。

  9、食堂所有的炊具设施、桌凳外借必须经校长同意批准。

  四、炊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后要收回餐具,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2、消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水不开、蒸汽温度、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

  3、消毒餐具放于清洁木橱内,防止再污染。

  4、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消毒篮、洗碗机清洗干净。

  五、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隔顿、隔夜、外购食品回烧后供应。

  4、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5、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芽糖使用前经消毒处理。

  6、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7、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摊开用纱布盖好。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六、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立脚点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七、食堂卫生制度

  1、学生食堂是群体进餐公共场所,食堂要有洗手设备,做到饭前洗手。

  2、学生就餐要实行自带餐具。

  3、食堂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合格体检和食品知识培训后才能上岗,不售变质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饭菜。

  4、食堂盛饭菜的工具要干净,经常洗刷消毒,不得盛装其他物品。

  5、食堂卫生要划分责任区,分工负责,每天清扫,餐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洗刷,不得做其他使用,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蟑螂蝇虫叮咬。

  6、食堂库房卫生要有防蝇、防尘、防鼠、防霉变设施,确保精油食品的清洁卫生。物品离地,摆放有序,地面墙壁清洁干净。

  八、仓库卫生制度

  1、物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螂工作。

  10、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九、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方可采购。

  3、采购酒类、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4、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志。

  5、采购食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

  6、采购米、面、油、酱油、醋五大类食品必须到教育局招标定点的单位去采购。

  十、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1、每天对采购的荤蔬菜进行复评、复点并记载。

  2、每天对采购的荤蔬菜验收是否新鲜、是否变质、是否经过检测、是否有农药残留。

  3、对采购的'冷冻食品、包装食品及调料,验收是否有产地、商标、生产日期。

  4、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销毁或退货。

  5、建立联保责任制,每天对所采购、加工的食品,由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签字后方可供应。

  6、食品卫生验收,有食品卫生检验监督员操作完成。

  十一、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人员必须达到个人卫生的标准。

  2、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4、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不销售,隔餐、隔夜、冷藏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5、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严格消毒,生熟严格分开,严防食品受到污染。

  十二、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要认真做好物品入库验收,对购进物品要一一核对,登记入库,做到帐物相符,价目填写清楚,手续规范,防止漏登、错登。

  2、仓库物品购进、领出,均须有部门领导的签字,不得私购私领。

  3、发放物品要由经领人签名出库,每月一次做好清点盘库工作,做到物帐相符。

  4、学校物品原则上不能出借,如要出借,须经领导同意,并办好借物手续才能借出,外借物品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追回。

  5、库内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保持整洁。经常检查,做好防霉、防蛀、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粉笔、扫帚等常用物品的库存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购进满足需要。

  十三、绿化管理制度

  1、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创建;绿色学校;意识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2、学校对校园绿化要统一规划。由学校统一订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3、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不用的花盆要定点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绿化区枯枝腐叶要经常清理,修剪的树枝要及时清除,做到校园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4、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现象。

  5、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十四、校园绿化守则

  1、不准损坏花草树木。

  2、不准采摘花朵。

  3、不准在树上拉绳晒物。

  4、不准在校园绿化区玩球嬉闹。

  5、不准往地上或池内乱丢杂物。

  6、不准攀登园林树木和在园林树木上乱涂乱画。

  7、不准任意修剪和砍伐树木。

  8、不准往绿化内倾倒垃圾和废物。

  9、树立人人爱绿化,人人护绿化的意识氛围。

  十五、厕所保洁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文明程度,科学规范使用管理好厕所,切实使其保持洁净卫生,净化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便纸入篓,勿丢入便池。

  2、不得将果袋等杂物丢入便池。

  3、注意文明如厕,小便入池,小便池内严禁大便,及时冲洗。

  4、节约用水。水笼头流水要适量,以细水长流为好,水龙头出现损坏要及时报学校总务处,以便排除故障;洗手池、水笼头使用,要随用随开,用完及时关闭,不要放任自流,也不要频繁开关水笼头,避免早损。

  5、墙壁保洁。厕所墙壁不得随便乱擦乱抹,更不能在上面乱写乱划乱抹,乱用水弄湿墙壁,切实使墙壁洁净卫生。

  6、明确责任。厕所打扫责任到人,每天定时清除地面砖、粪道沿、蹲沿、小便池的杂物、污垢,保持洁净。

  7、爱护公物,严禁毁坏厕所设施。

  8、总务处将不定期对厕所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六、配电间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应严守岗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配电间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物品;严禁烧电炉、煤油炉、煤炉等;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3、电工人员必须经供电部门安全技术考核,领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节假日及休息日时,切断照明电力电源。

  5、配电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有事出入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6、严格岗位责任制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不得擅守。

  7、定期对配电间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供电正常。

  十七、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各室负责人负责本室清卫、安全等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

  2、当天值日教师上、下午应提前十五分钟上班,负责办公室的清卫、整理工作,最后离开办公室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保卫工作。

  3、每位教师自己的办公用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准乱堆乱放,不得存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物品,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墙上不准张贴计划、通知等。

  5、上班期间严禁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

  6、办公室所有地面、桌面、柜、窗台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

学校的管理制度9

  学校生活与劳动室管理制度

  一、生活与劳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试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及时入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做到实习材料的领用消耗记录,定期核销账册。

  五、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账相符。

  六、要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七、要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八、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九、按试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试验整理工作。

  十、保持试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学校的管理制度10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学校的管理制度11

  一、请购

  1、各科教师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校长或总务主任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2、各班主任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二、审批

  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者,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三、采购

  1、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2、采购员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4、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四、验收

  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五、报销

  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六、领用

  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七、借用

  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1、校内教职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长审批出借。

  2、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室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八、维修

  1、各科室、年段(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2、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3、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学校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一类房屋及构筑物

  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教学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教辅用房;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通用设备

  1、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录像设备、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2、电气设备:空调机、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等。

  3、交通运输设备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职教学校的实训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五类图书、档案: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纸质图书或电子图书、数据等。

  第六类家具、用具、装具:包括保险柜、档案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第七类动植物。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账。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账。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账。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账,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账,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账。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账面原值注销。

  第十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账、卡设置

  (一)固定资产总账的设置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映固定资产情况。

  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按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的设置,由各校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汽设置明细账、卡,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账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原值、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信息。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各校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簿。

  (四)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县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应及时验收入账。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填制资产相关资料及时验收入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各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县政府舒政[20xx]19号文件《舒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清查核对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校保管室应保持清洁,存放有序,对于丢失、损坏、变质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员对学校资产要经常检查,发现公物损坏,及时维修。要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清查,实训教师、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员定时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核查同账务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激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账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账,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账。

  5、各校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6 、每年11月资产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都应写出总结(两份),对盘点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县教育局一份。将一份与清查核对资料全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会计人员每年应将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资料、账面清查资料,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凡需借阅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但不准将资料带走。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统计制度等。

  第四章责任

  第十六条各校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可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参照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学校的管理制度13

  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二、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

  三、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四、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五、各班教师,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狂奔乱跑,防止互撞,禁止怪声喊叫,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等。

  六、老师在楼梯、操场行走,学生应有礼貌地让道,不得抢行拥挤,冲撞老师。

  七、学生在违背上述要求时,应服从老师的劝阻及教育,严重者接受学校处理。

  八、代课教师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九、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校下楼。

学校的管理制度14

  一、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二、凡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按照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如果制止和纠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求作出处理。

  三、支付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

  2.大批、大件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申报审批程序

  (1)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具体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计划。

  (2)预算计划报校产管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采购部门。

  五、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及时予以纠正。

学校的管理制度15

  一、工作范围:

  按时完成学校指定的工作内容,以及部分主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确保学校拥有整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保洁用品:

  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提前量,向行政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对发放的保洁用品应加以爱护,不得随意浪费,有意损坏。

  三、卫生要求:

  日工作:

  1、地面无痕迹、确保每日上课前全部清理完毕,周末随时保持地面清洁;

  2、饮水机处地面保持干燥,整洁;

  3、卫生间随时保持清洁,无异味,洗手台干燥无水迹;

  4、当日垃圾必须由当日工作人员清理至指定地点。

  周工作:

  1、各教室座椅每周定时清理保持桌面以及椅面没有蜡笔或彩笔痕迹;

  2、每周清理教室一体机屏幕、柜面、窗台确保没无灰尘以及印迹;

  3、每周对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消毒。

  月工作:

  1、清洗所有办公室及教室的座垫,抱枕外套。

  2、每月彻底清理玻璃墙一次,保持窗明几净。

  季度工作:

  1、校内公共区域以及办公区域每个季度彻底清理一次,日常保持维护;

  2、清理空调过滤网;

  3、每个季度做一次地胶打蜡护理;

  4、清洗所有窗帘。

  不定时工作:

  1、外教公寓员工入住前及离开后进行打扫;

  2、主管领导临时交待的其他工作。

  四、区域划分:

  校区保洁人员编制2人,周一至周五由1人进行校区内的保洁工作,周末2人按照以下区域划分工作,每周交换一次。季度工作与不定时工作由2人共同完成。

  区域1:网课区、前台、销售办公室、1—8教室、Demo、游戏室、Truman办公室、东侧走廊、1—3楼楼梯等。

  区域2:行政、市场、教务办公室、9

  —13号教室、E厨房、图书馆、西侧走廊、北侧走廊、洗手间、餐厅、防火通道楼梯等。

  五、工作时间:

  1、常规课

  时间段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7:30—11:30

  A

  B

  A

  B

  A

  A&B

  A&B

  11:30—14:00

  A

  B

  14:00—18:30

  A

  B

  A

  B

  B

  A&B

  A&B

  (下一周工作时间与工作区域进行调换。)

  2、寒暑假课

  时间段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7:30—11:30

  B

  A

  A&B

  A&B

  A&B

  A&B

  11:30—14:00

  A

  B

  14:00—18:30

  B

  A

  A&B

  A&B

  A&B

  A&B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串班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确保学校保洁工作有人负责,并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妥当。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语培训学校

  二Oxx年六月十七日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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