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2-12-12 13:50:5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公司规章制度1

  1、制定内容的合法

  规章制度除了设计上的科学性,具备可操作性外,内容的合法化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制定的程序上无任何瑕疵,内容的不合法也是硬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不是很困难,把握一个核心要点是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法定化,也就是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只有符合法定解除条款是才能解除。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一个月内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而不能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试用期不签合同、不缴社会保险等等。

  2、协商机制问题

  我们在劳动合同法中有多处关于协商的事宜,该协商实际上也是民主磋商,在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协商。例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该条款仅强调是平等协商后确定,没有说形成一致意见后确定,该观点对上一篇文章观点进行修正。

  3、重大事项的理解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三款中关于“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该重大事项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分类或决定,注意认为重大事项决定不适当,提出意见的主体是工会或职工,并不要求是职工代表。

  4、严重失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尺度

  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以及其他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形。该“严重”情形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对该严重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定义或界定,防止过宽达不到警示的效果,过严得不到有效的遵守。例如:规章制度中关于考勤的规定,一年内迟到二次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该规定还要考虑具体的岗位,若要是迟到时间不长,也不影响工作,属规定过严。

  5、劳动者确认并签字

  规章制度经过合法程序,并被认为是符合企业文化或要求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为此,还需要劳动者对规章制度予以确认并签字。该签字的过程我们在招聘新员工入职中也做了提示,在实行规章制度过程中,需要劳动者确认:某年某月某月在单位内部某某处公示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决定,本人已经详细阅读或学习,愿意予以遵守,并署名。

公司规章制度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宠物主,精心诊疗,确保诊疗质量。

  2、理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总经理的领导。

  3、工进公司必须经过董事长批准,要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公方签订合同。

  4、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公司里打私人电话,不准在作业区闲谈,不准在作业区内会客。

  5、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未经允许带客户宠物外出,不准上班时间做私活。出诊要履行手续,否则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6、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诊疗项目确定要准确,疗程要合理和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宠物出入院要手续完善。严禁以诊疗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诊疗和美容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8、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诊疗美容物品缺乏时要及时上报,上报时要写缺少物品明细单,采购人员要及时采购,市内采购要在1天内完成,市外3—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9、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领发物品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物品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诊疗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把好诊疗和服务质量关,努力提高诊疗治愈率。工人要严格按诊疗程序操作,对于违反程序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作业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垃圾等,医疗废品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2、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3、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公司规章制度3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决议及工作纪律。

  第一章、员工工作准则第二章、员工行为标准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五章、辞职管理规定第六章、附则

  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一、员工工作准则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公司决定和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积极献计献策,推动公司的发展。

  3、树立团队观念,讲究集体协作;积极沟通,相互学习;避免猜忌,抵制是非,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

  4、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内部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

  7、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9、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0、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12、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3、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二、员工行为标准

  1、工作时间应注意个人仪表仪态,着装整洁明快、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拖鞋。

  2、办公区域,不得喧哗、嘻闹。

  3、早晨上班遇领导或同事应相互问候。

  4、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对领导用“职务称”,对同事用“姓氏称”或“姓名称”。

  5、接听电话应用普通话说,切忌大声、生硬或用方言应答。通话语言简明、不聊天或说与工作无关的事。

  6、爱护、节约办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归回原位。

  7、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因公外出时向部门领导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时间等;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接待室或会客区内进行。

  8、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办公区域进食、聊天、高声喧哗。

  9、未经许可不得随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资料等。

  10、树立与加强保密意识,严格尊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00分,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X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X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X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请假:

  1、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2、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3、部门主管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4、员工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就返岗。

  5、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6、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在早晨八点三十分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7、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8、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9、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不予记发,另扣发工资X元/天。

  四、奖惩制度

  1、上班时间迟到五分钟以内的罚款20元/次,当天迟到3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工资。早退的按旷工处理。若有急事需提前下班或不能准时上班的,必须提前向仓库主管请假。

  2、上班时间脱岗,无故缺勤者罚款50元/天。

  3、不服从仓库主管工作安排或者不积极主动的协助仓库主管完成自己工作的罚款30元/次。若对仓库主管的工作安排有意见,必须完成工作后当面向仓库主管提出,或可向仓库主管直属上司投诉。

  4、收条、出仓单名称含糊,规格型号不分,字迹潦草的罚款5元/单。

  5、在收发货过程中,有与货品不符(数量、规格、重量、品名不符)而未能发现,经他人发现和指出的处罚有关人员30元/次。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6、货物整理不及时,摆放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次。

  7、货物跟踪不及时,货物计划不准确,人为因素导致断货,滞货的罚款50元/次。

  8、账本登记错误,并且错误之处,不按规定改正,或不改正的罚款20元/笔。

  9、盘点不及时,盘点数据不准确的罚款30元/次。

  10、没有要求供应商按公司相关文件过磅的罚款50元/次。过镑时没有监督执行过镑流程的罚款30元/次。

  11、伙同司镑员伪造数据,交公司处理。仓库将拒绝相关人员继续在仓库上班。

  12、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的罚款10元/笔。

  13、电脑录入错误,未能及时发现及更正的,被他人发现指出后罚款10元/笔。

  14、报表数据错误,上报不及时的罚款50元/次。

  15、材料出、入库手续不全,违规办理入库、出库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6、当月累计出错10次(笔)或者罚款超过200元以上者,除罚款外公司另行处理。

  17、同一错误屡教不改者,纳入工作改进计划考察期,考察不合格将辞退处理。

  18、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19、当月无出错记录及罚款记录的,将在工资绩效考评加分奖励。20、对仓库管理工作提新的建议或意见被采纳的,将在工资绩效考评中加分奖励。

  21、对于积极帮助他人改善工作状况、带领新员工不遗余力,使得新员工能迅速适应独立工作的,将在工资绩效考核给与加分奖励。

  22、对公司做出积极贡献的,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奖励。

  五、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

  6、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7、对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一个月工资,同时必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会公布其行为。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六、附则

  1、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3、本规章制度之解释权归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4、本规章制度条例未明示之事件,适用国家有关的规定处理。

公司规章制度4

  1、忠诚

  忠心者不被解雇

  单位可能开除有能力的员工,但对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不会有领导愿意让他走,他会成为单位这个铁打营盘中最长久的战士,而且是最有发展前景的员工。

  1、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2、与上级分享你的想法;

  3、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4、琢磨为公司赚钱;

  2、敬业

  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时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知识背景越来越趋同。学历、文凭已不再诗司挑选员工的首要条件。很多公司考察员工的第一条件就是敬业,其次才是专业水平。

  1、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报酬;

  2、提供超出报酬的服务与努力;

  3、乐意为工作作出个人牺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谈休息;

  5、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3、自动自发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个人只要能自动自发地做好一切,哪怕起点比别人低,也会有很的发展,自发的人永远受老板欢迎。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动分担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说,给上司惊喜;

  4、学会毛遂自荐;

  5、高标准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动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现、出风头甚至抢别人的工作。

  4、负责

  绝对没有借口,保证完成任务

  用于承担责任的人,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别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责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观原因,而不思自己,一定会失去上级的信任。

  1、责任的核心在于责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错就是错,绝对不要找借口;

  5、让问题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点疏忽而铸成错。

  5、注重效率

  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习惯是每个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备的,也是每个单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穷忙、瞎忙说“再见”;

  2、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3、量化、细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职业杀手;

  5、牢记优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义成为效率的敌。

  6、结果导向

  咬定功能,不看苦劳

  “无论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无论苦干、巧干,出成绩的员工才会受到众人的肯定。企业重视的是你有多少“功”,而不是有多少“苦”。

  1、一开始就要想怎样把事情做成;

  2、办法永远要比问题多;

  3、聪明地工作而不仅仅是努力工作;

  4、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

  5、把任务完成得超出预期。

  7、善于沟通

  当面开口,当场解决

  不好沟通者,即便自己再有才,也只是一个人的才干,既不能传承,又无法进步;好沟通者,哪怕很平庸,也可以边干边学,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

  1、沟通和八卦是两回事;

  2、不说和说得过多都是一种错;

  3、带着方案去提问题,当面沟通,当场解决;

  4、培养接受批评的情商;

  5、胸怀局,既报喜也报忧;

  6、内部可以有矛盾,对外一定要一致。

  8、合作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不管个人能力多强,只要伤害到团队,公司决不会让你久留不要认为缺了你一个,团队就无法运转!

  1、滴水融入海,个人融入团队;

  2、服从总体安排;

  3、遵守纪律才能保证战斗力;

  4、不做团队的“跺”,如果现在是,就要给自己“增高”;

  5、多为别人、为团队考虑。

  9、积极进取

  永远跟上企业的步伐

  个人永远要跟上企业的步伐,企业永远要跟上市场的步伐;无论是职场还是市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者都不希望被淘汰。为此就一定要前进,停就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出局!

  1、以空杯心态去学习、去汲取;

  2、不要总生气,而要争气;

  3、不要一年经验重复用十年;

  4、挤时间给自己“增高”、“充电”;

  5、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

  6、挑战自我,未雨绸缪。

  10、低调

  才高不必自傲

  才高不必自傲,不要以为自己不说、不宣扬,别人就看不到你的功劳。所以别在同事面前炫耀。

  1、不要邀功请赏;

  2、克服“材小用”的心理;

  3、不要摆架子耍资格;

  4、凡是人,皆须敬;

  5、努力做到名实相符,要配的上自己的位置;

  6、成绩只是开始,荣誉当作动力。

  11、节约

  别把老板的钱不当钱

  节约不是抠门,而是美德。不要把公司的钱不当钱,公司“锅”里有,员工“碗”里才有;同样,“锅”里多,“碗”里也自然就多。而掌勺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1、报销账目,一定要诚信;

  2、不耍小聪明,不小便宜;

  3、不浪费公司的资源,哪怕是一张纸;

  4、珍惜工作的每一分钟时间;

  5、每付出成本,都要力争最收益;

  6、记住:省下的,就是利润!

  12、感恩

  想想是谁成就了今天的你

  为什么我们能允许自己的过失,却对他人、对公司有这么多的抱怨?再有才华的人,也需要别人给你做事的机会,也需要他人对你或或小的助。你现在的幸福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成就的。

  1、老板给了你饭碗;

  2、工作给你的不仅是报酬,还有学习、成长的机会;

  3、同事给了你工作中的配合;

  4、客户你创造了业绩;

  5、对手让你看到距离和发展空间

  6、批评者让你不断完善自我。

  4、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为确保局机关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局成立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爱国卫会,组织领导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各股室均要明确一名卫生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的卫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局爱卫会将局机关办公场所划分成若干个卫生责任区,分别明确到股室,并明确第一责任人。各卫生责任区及各自的办公室内的卫生,由各股室用岗位的。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到每个同志。不仅负责卫生,而且对责任区的卫和设施负责保管和维护,丢失或损坏近按原样予以赔偿。

  三、卫生洁扫时间、范围。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下午下班前为室内务整理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卫生扫除时间。

  四、卫生标准

  1、办公室内外地面、门窗、玻璃、走廊、墙壁、墙裙、沙发、桌奇、柜上下、灯具、茶具等卫生清洁,无灰尘、无杂物;柜内、抽屉内干部整齐。室内外无随意张贴,悬挂现象存在。室内设施摆放有序,美观方,符合局里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2、卫生责任区内无垃圾,无瓜果皮核、无烟头纸屑、无杂物草、无污水;清洁桶、痰孟、烟灰缸同污物经常清理,桶、孟外干净、无损坏、无丢失、无移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3、卫生责任区的花木栽、剪、摆放整齐,无枯死;花木上下无枯枝败叶;花木适时适量浇水,花盆外观干净,爱护花木,无折枝摘花现象。

  4、院内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院内无卫生死角。

  五、检查评比。检查评比采取不定时方法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具体安排在周几检查,由主管局长临时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分项打分制,按局统一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凡本单位卫生区卫生在上午8点30分前尚未清扫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其立即打扫干净。为确保我局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室应将每月不定时检查分数相加得出各单位本月的卫生分数,按名次排列予以公布,并记入卫生工作档案。

  六、奖惩措施

  1、设卫生工作流动红旗和黑旗。每次检查评比第一的单位挂红旗,每两个月累计分数最低的挂黑旗。

  2、年终总评:按各股室原始分100分计算,几年内每获一次红旗单位加5分;每两个月得一次排名第一加10分;第得一次黑旗牌扣15分;年终累计总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的加140分,以后每降一个名次较上一次一名减10分,最后根据全年加减分,综合计算年终卫生工作得分排名顺序。

  3、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评先考核条件,年内有二次以上(含二次)月份挂黑牌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单位第一责任人亦不得参与评先。各股室必须把卫生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责任到人,因责任心不强,所负责的卫生区域经常造成在本单位卫生评比中扣分的,年终也得参与评先。对在上级爱卫会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因某项卫生不合格,造成质监局卫生工作不达标的,对该股室罚款500元。

  七、组织领导。局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管,具体组织全局的卫生工作,平时组织检查评比、公布登记、整理卫生工作档案。年终总结时,负责撰写卫生工作总结,并为全局年终评先提供全年卫生工作评比结果方面的依据。同时负责各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5

  第一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二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四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五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六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七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八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十一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二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三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四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五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总经办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xx保安公司保全服务部

  20xx年5月1日

公司规章制度6

  一、装饰公司材料采购制度

  (一)、材料采购人员应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二)、本公司的材料采购由设计人员确定品种、规格;由工程部负责询价;在洽谈过程中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

  (三)、材料采购人员应熟悉建材市场,熟练掌握市场行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

  (四)、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当事先签定供销合同,并报集团财务中心存档。

  (五)、材料采购人员在购销过程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在材料质量、价格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辞退;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创业就到中青创业网

  二、装饰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三)、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六)、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七)、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八)、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九)、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十)、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十一)、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十二)、尊重客户合理化建议。

  (十三)、对有意向的客户要多讲解,多了解客户的需求,直到客户满意。

  (十四)、接单后要积极配合设计师做图、预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毕后的保修服务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区销售居住情况和小区中住户的经济实力。

  (十七)、对待客户要热情、真诚,要让客户信赖、满意。

  (十八)、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目标市场、把握市场

  三、装饰公司设计部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保持工作桌面的整洁,不随处乱扔垃圾。

  (三)、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下班以后,需将电源切断,违者扣考评分1分。

  (四)、有事外出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外出公干登记表》,事后准确注明回公司时间。

  (五)、设计人员上门量房时,应理会客户的意图,标注尺寸要明确。施工图需经图纸会审以后方可出图。

  (六)、在与客户交谈中,要灵活应变,尊重客户的合理化建议。

  (七)、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八)、努力与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等部门配合,处理好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九)、工作要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做到精益求精。

  (十)、多与领导、同事沟通,做到热情、真挚、信赖、满意。

公司规章制度7

  为了规范集团IT(信息技术)各项工作,提高IT系统的可靠性,提高IT 总体服务水平,并使得相关工作具有持续改善性及相互协作性,特制定统一的IT 规范及标准,包括建立统一的设备管理规范,统一的IT网络及安全标准,统一的系统管理及维护流程等。

  集团IT部在与各公司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各公司的情况,统一制定了以下集团IT管理规章制度,请各公司参照执行。由于集团各公司实际情况较复杂,我们本次编写的规章制度覆盖面有限,存在不当之处请各公司指正,我们将随着集团IT系统不断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集团IT的各项制度。

  一、集团电脑设备管理规范

  1、设备管理工作范围

  集团相关电脑等IT设备均为集团资产。所有设备的维护、管理及设备规格的审核由各公司IT部相关人员负责.各公司IT部门需设立IT管理员,负责电脑等IT设备的管理工作。对于本公司的所有电脑等IT设备必须列管(分类编号),并由财物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编号,在显著位置粘贴固定资产编号标签。如有人员因为在集团内部调动工作,应首先归还原公司的所有IT资产后再向新公司申请 。

  2、设备采购规格

  为了保障集团各项系统在硬件平台上的正常运行,便于统一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总体费用。集团内部应统一设备使用规格。各公司采购相关设备需经集团IT部统一审核。

  3、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

  原则上非公司电脑等IT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a.公司员工之个人私有电脑(非公司资产)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由IT部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并统一安装集团防毒和补丁升级等系统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网络。该电脑由IT统一编号记录在案,以便适时检查更新系统安全程序。

  b、集团内其他友厂员工因公出差需加入当地网络,需经相关接待部门人员确认,并由IT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加入当地网络。

  c、外来供应商的电脑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内部网络。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须由相关接洽部门最高主管确认后,才可接入与公司内网关键数据隔离的独立网段 。

  在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团IT部将逐步在各公司实施802.1X安全认证,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外来设备未经允许的接入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各公司新购网络设备符合802.1X的标准。在各公司实施802.1x条件未成熟的情况下,可先使用电脑MAC地址绑定等相关技术手段,防止外来电脑随意接入。

  4、软件许可证的管理

  a、集团所有电脑安装的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b、集团常用标准软件( 微软的各类软件等)许可证之采购由集团IT部根据各地的需求申请统一进行。非标准软件许可证之采购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IT部审核后由当地自行采购。如集团公司正式成立,集团内各公司应统一使用集团名称采购相关许可授权,以便于集团内各公司灵活调配。

  c、各公司由专人负责本公司许可证的管理,统计本公司许可证数量和使用情况。定期将信息汇至集团IT部。

  暂时不使用的许可证可提交集团IT部,由IT部协调分配,防止许可证的闲置。如发现

  用户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需予以删除,如用户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使用该软件,请立即与集团IT部进行联系,集团IT部将协调集团资源,在一周内提出解决建议。

  5、设备损坏与赔偿

  用户领用电脑等IT设备后,需对所领用的设备资产负责。平时要爱护设备并严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若用户使用的设备发生人为损坏、设备遗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执行赔偿:

  a、设备遗失

  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人事部出具设备遗失证明后,经用户部门主管确认,由财务部按遗失当日为止,按照设备折旧年限计算残值,由用户本人作价赔偿。

  b.设备损坏

  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设备损坏,且产生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因蓄意或不正规使用造成损坏,所有费用均应由用户本人承担。

  6、设备报废

  由各公司IT管理员根据设备使用现状和使用年限提出报废申请,根据相应的核决权限,提交各公司财务部门和总经理核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注销手续。

  设备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a、设备超过保修期,且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的50%。

  b、维修后半年内超过两次以上维修的,且单次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20%的。

  c、因配件停产原因,无法维修,且无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别作业需求此设备已无法满足该作业,且此设备无法升级又不能满足任何其他作业所需的。

  e、使用超过五年以上的,且无法满足当前作业需求。

  二、集团电脑用户使用规范

 1、公司电脑的使用权限分类

  为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集团内部业务的畅通运作。集团对电脑及IT 资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对属公司资产之电脑使用权限作以下分类:

  a、权限严格管制类

  为了保障系统安全,公司对一般用户的电脑权限将进行严格管控,在此权限下,用户无法自行安装任何软件或修改任何系统配置,仅能使用与工作相关之应用程序。

  b、非权限严格管制类

  部分用户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机权限,以便可以自行进行软件安装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可适当放宽用户对本机的权限。建议用于工作的私人笔记本电脑可以归入该类管理 。

  2、用户电脑使用规范

  a、用户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门提供的各项信息系统,并对自己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b、公司所有电脑等IT设备仅用于与工作相关的应用。仅有权访问经过授权的相应系统。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各项使用。

  c、为了保证集团网络安全,所有要访问公司或集团网络资源的电脑,必须使用自己的域用户帐户登陆集团网络域,以便进行补丁及病毒库升级等工作。每个登录名必须设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户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码长度必须6位以上,必须与前1次密码不同。IT部将利用技术手段逐步对所有系统的密码强制实行以上策略 。

  d、 因工作需要用户可以申请访问INTERNET, 公司有权对用户的上网行为作记录。IT将保留最近2个月的上网日志,以供相关部门主管查询。

  e、用户使用INTERNET时,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如有上述情况发生,IT将立即停止其网络访问的权限,并知会相关部门主管。

  f、集团提供的邮件系统。用户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邮件系统传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同时控制邮件大小,原则上单个邮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内。

  g、集团所有的信息资料包括用户本机的工作文档都属于公司所有,所有用户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传播任何机密资料。

  h、用户需对个人电脑上所存储的文件负责。个人电脑中的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团之资料库或文件系统,以保护公司资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预防个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坏、或离职人员恶意破坏等导致资料遗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笔记本电脑用户需特别加强设备的物理保护,防止因电脑失窃造成数据损失。

  i、公司如果发现员工利用网络恶意散布病毒,群发垃圾邮件、窃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集团网络标准规范

  1、集团网络管理体系

  集团网络骨干架构的规划由集团IT部 统一进行,各公司IT相关人员必须根据集团IT部制定的网络标准架构进行网络的配置和建设。所有网络设备均由所属单位的网络管理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或更改设备的物理联接方式。

  2、集团网络拓扑结构

  a、集团的网络将根据应用的重要性采用相应的分级结构,所有各公司的网络必须能够访问中心网络,以保障各项应用的正常运行。

  b、集团IP地址规划

  集团总部内部IP地址段为172.16.0.0/16, 韩通船舶为172.17.0.0/16,新韩通船舶为172.18.0.0/16,文景为172.19.0.0/16,中冶为172.20.0.0/16,海洋水建为172.21.0.0/16。各公司目前采用IP地址段不符合统一规划的,由集团IT部与各公司IT管理员逐步实施改进。

  c、DHCP 启用

  为了方便集团内部出差员工的使用,各公司应在部分或全部办公区域对客户端用户启用DHCP。以避免用户重新更改网络设置之麻烦。并根据本规章之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来协助外来用户访问相应资源。

  d、VLAN启用

  为了提高系统安全性,防止网络风暴对系统的影响,各公司IT管理员需根据本公司应用情况,在本地网络内划分VLAN。

  3、各公司INTERNET 接入架构

  各公司需加强INTERNET网络出入口管理,各公司的 INTERNET接入方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并经集团IT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内部网直接连接INTERNET,必须有防火墙或代理服务器等才可连接外部网络。如有专线与总部连接的公司可以通过DMZ(隔离区)与集团总部相连,以保证内部网络的独立安全。

  4、微软Active Directory目录架构

  集团采用基于微软Active Directory(简称)作为集团的目录服务,集团各公司的AD根域需统一为集团域。 AD集中控制用户登录,身份验证以及目录对象的访问控制。通过单点网络登录,管理员可以管理分散在网络各处的目录数据和组织单位,经过授权的网络用户可以访问网络任意位置的授权资源。通过基于组策略的管理则简化网络管理,提高了对于复杂网络的管理简便性。

  四、集团系统日常维护规范

  1、日常维护工作范围

  a、日常维护工作指对公司现有IT基础系统的运行维护,以保障用户所使用的基本系统及上层应用正常运作的基础工作,是各项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各地IT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系统日常维护记录。IT管理员每天必须检查以下各项系统之运行状态,如有异常需及时处理。

  基于WINDOWS Server的网络基础架构,包括AD 服务器,DHCP ,DNS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统。

  各公司内部数据库及应用系统。

  防病毒,补丁升级等安全支持系统。

  所有IT管理人员负责的主机、网络设备及设备运行环境的日常检查。

  所有系统及数据的日常备份和系统故障恢复。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管理员必须保证公司内所有电脑都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保证病毒库及时得到更新。集团根据各厂现有情况,建议用户端采用360的防毒解决方案(包括安全卫士和杀毒软件按)。

  3、病毒应急处理流程

  各地应建立病毒应急处理机制,管理人员发现当地病毒爆发时,应及时把已感染的电脑断网隔离,防止扩散到其他网段和电脑,并把相关病毒信息及时告知集团IT部,便于集团IT部和其他公司协同制订紧急处理措施。

  4、系统补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软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须及时安装补丁程序以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为了加强系统补丁管理,建议各公司利用360安全卫士的修复漏洞功能和软件管家—软件升级功能进行修复。

  5、数据备份和恢复

  各公司IT管理员需根据各类资料的重要性,相应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备份计划。要求IT管理员能够及时恢复文件服务器及邮件等重要数据。如关键应用服务器发生故障,要求IT管理员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应用,并在8小时内恢复备份数据的使用。

  五、 集团IT员工自律规范

  1、集团信息系统中所有数据(包括用户本机数据)均属于公司所有。所有IT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数据。发现任何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立即提交人事行政部议处,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IT人员因工作关系可能接触到部分公司重要数据,未经相关人员之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相关内容。严格禁止IT人员恶意毁坏、篡改资料。一经发现以上行为立即开除,并根据其后果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IT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学习,切实做好各项相关系统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漏洞立即汇报,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4、用户之电脑数据备份等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除非经过用户同意, 原则上IT维护人员不可接触用户电脑上的任何数据文件。

  5、严格限制服务器上数据的存取控制权限,所有权限变更需经相关数据之拥有者(Data Owner)部门主管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6、为确认操作人员的身份,以便跟踪操作记录。所有系统管理员必须使用本人帐户登陆系统。严格限制类似ADMINISTRATOR、ROOT 等级管理员帐户的使用。上述超级管理员帐户由IT主管分配给1-2名经授权的IT人员,只有在个人帐户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级管理员帐户时,需有明确记录,以利事后核查。

  7、对于文件服务器,数据库等重要系统启动审核功能,记录任何系统权限的变更及关键数据的读取情况。

  8、所有IT 系统日志属公司重要数据,未经IT 部门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询。如有公司相关部门要求查询,需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并由申请部门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记录在案,方可提供查询,如有业务部门需复制这些查询数据还需公司最高主管书面同意。

  9、对于用户要求的密码初始化等涉及用户资料安全的操作,需有书面申请并在确认用户身份后执行。严禁直接响应用户电话申请进行操作,以防非技术因素的身份欺骗现象的发生。

  10、在用户电脑维护中,禁止IT维护人员查阅、复制、修改和删除任何用户数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用户数据的复制备份等操作,必须经用户签字同意后,在用户监督配合下进行。

  11、用户服务中,在完成用户初始化设置后,需首先指导用户修改初始密码后再让用户使用。并指导用户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护重要数据(如文件服务器的使用、本机文件的存放,需归档备份的数据 )。

公司规章制度8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午时:14:00――18:30

  三、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日打卡签到,迟到每人次缴纳欢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班处理。

  2、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等一系列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缴纳欢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3、每周休假一天,休假时间为周一或周二轮休,其他时间一律请假,没有提前请假视为旷班(旷班一日扣除两日工资)。

  4、请假应向主管部门提前一天提出,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不得对公司内任何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一旦发现立即清退。

  6、维护好个人形象,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缴纳成长基金5元(当

  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7、自觉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冲撞任何客户。

  8、不得借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资源拉私单,一经发现予以200――20xx元罚款。

  9、对于公司的重要资料(如报价、材料、客户资料等)不得透漏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违者取消工资。

  10、不得越权工作。越权未对客户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越权工作对客或公司造成损失的,越权者承担所有损失。

  11、外出时到前台登记。未登记按旷班处理。

公司规章制度9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操作能力,管理能力,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责任底薪的制度,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和遵守员工守则,对违反公司纪律和员工守则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仪表端庄大方,不花枝招展。

  6,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严禁大声喧哗

  7,接听电话应主动,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打私人电话,

  8,工作时间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玩游戏。

  9,员工要保持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

  10,所有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11,每周一上午开例会,例会的内容是对上周工作的总结及下周工作的计划,以及相关工作内容的培训,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没月实行月考评,对工作优秀者发放奖励。

  12,对已成交客户做不定期回访,不断挖掘客户需求及周边资源,做到业务上的良性循环。

  九,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经经理同意。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十,薪金制度:

  本公司按责任底薪的制度发放底薪,付薪日期为每月15号

  十一,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月提辞职报告,离职经批准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未满一月只发放工资的60% 辞退员工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

  辞退条件如下: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矿工,不服从上级管理,无业绩。

公司规章制度10

  文X管理规定

  一、文X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X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电脑管理规定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

  六、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的采购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领用时需在办公室登记。

  二、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定格式。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该部门办公室、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等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财务部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要坚决实行一支笔签字的原则,未经领导签字,财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做到账目清晰、规范,同时做好产品出库结算及挂账业务,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流失。为了更加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现金收支与记账分别设专人负责,报税与现金支取转账等银行业务,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对外账目及内部账目等财务报表,资金的流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向总经理汇报。(特殊情况及时沟通)员工的聘(雇)用管理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一、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试用期薪资为转正薪资的90%。

  二、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交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照一张(电子版一份)。

  第三项:转正人员需报各部门主管,并上人事部登记确认。

  四、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七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五、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离职者:

  1、自动离职者,正式员工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非正式员工需提前15天提交,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否则压的工资不予发放,以弥补公司的损失。正常离职者所压的工资按程序下月发放。

  2、非自动离职者,即被辞退者,正式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前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否则压的一个月工资不予发放,以弥补公司损失。非正式员工,试用期未过者,根据表现,不佳者即时辞退,交接完工作后所压工资下月结清。

  二、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三、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考勤制度

  一、总则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出勤制度

  1、工作时间:早上: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_。

  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签到考勤。

  3、外出:员工外出办事30分钟以上者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三、请假制度

  1、请假一天以下需向上级由车间主任申请批准,并填写假条,每月25号由主任或经理交给人事部办公室,进行考勤核对。

  2、请假一天以上需提交经理批准,并说明理由、期限,提交公司经理批准,所有假条于月末25号报办公室存档,请假在得到批准并办理手续后生效,口头请假未办理手续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导致公司损失给予50元罚款处理。

  3、员工请假工资按:个人当月底薪30天,计件工资由各车间主任按内部方案自行调整。

  4、员工如果未能如期结束假期按时上班,需提前向公司经理请求续假,经批准方可继续休假,上班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并交由办公室存档,员工超假并且未履行续假手续的按日工资额度2倍,从当月底薪工资中扣除。

  5、旺季每月请假不可超过3次或累计不能超过3天(病假、婚嫁、丧假除外),否则每天给予日工资额度3倍的罚款从当月底薪中扣除。员工除直系亲属的丧事及重大疾病以外不得先休假后请假,否则不影响生产的给予20元次罚款,影响生产的给予50元次罚款,上班后需立即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

  6、员工无故旷工给予50元次罚款,并每天给予日工资额度3倍的罚款从当月底薪中扣除。

  四、奖惩

  1、迟到早退者,30分钟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半天扣除。

  2、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人员,每月奖励满勤100元。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3、每日加班每3小时按半天薪酬结算。其余按小时计算,计算方法:不满半小时不计加班,超出半小时一律按整点计算;日加班按日薪额外时薪计算,计算方法同上。

  五、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记录、部门的记录、每日考勤签到∕签退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规章制度11

  为建立一支团结协作,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能为公司创造更高的利益,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每一个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每个员工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桌面整洁,每日工作后维护好公共区域的卫生。

  四、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串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能因个人影响整个公司的形象。

  五、工作时间内避免接听私人电话,严禁占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事。

  六、公司本着互尊互爱,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员工使用标准的服务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以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调、语速的服务。

  八、认真对待对待每一个客户,合理的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九、服从分配、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不得透露公司机密,违者重罚。

  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公司规章制度12

  (一)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工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也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既便规章制度内容合法,也经公示公告,用人单位遇到劳动仲裁将败诉。

  (二)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资产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如果涉及多项股权的,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收债权,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收债权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五)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九条、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二)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三)须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应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

  (四)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五)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二节、长期投资

  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如承包经营企业支付的承包利润、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作为负债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五)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胜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六)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七)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三条、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三节、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本制度所称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企业(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企业(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是,如果企业(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企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包括在内。其中,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九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三十条、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条、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三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三十七条、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来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第三十九条、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四十条、企业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者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供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第四十四条、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第四十五条、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四十六条、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第四十七条、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九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按照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五十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五节、资产减值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本制度所称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可收回金额是指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出售投资所得价款减去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第五十五条、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二)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四)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五)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第五十七条、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第五十八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条、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四)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五)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六十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二)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三)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四)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

  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的利润处理。

  第六十三条、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六十四条、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第六十五条、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章、负债

  第六十六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六十七条、企业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一节、流动负债

  第六十八条、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条、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短期应付债券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或债券面值,按照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第七十条、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支付的现金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者作为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三)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按应付债务账面价值与转作股本的金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2.其他企业,应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作为实收资本,按债务账面价值与转作实收资本的金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应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支出的,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未来应付金额中,含或有支出的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应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在未来偿还债务期间内未满足债务重组协议所规定的或有支出条件,即或有支出没有发生的,其已记录的或有支出转入资本公积。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等于或大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对于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付债务,应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付债务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节、长期负债

  第七十一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各项长期负债应当分别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将于1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第七十二条、长期负债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

  长期负债应当按照负债本金或债券面值,按照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并按本制度的规定,分别计入工程成本或当期财务费用。

  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因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应纳税或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单独核算,作为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第七十三条、发行债券的企业,应当按照实际的发行价格总额,作负债处理;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或直线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第七十四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公司债券进行处理。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份或资本时,应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可转换公司债券账面价值与可转换股份面值的差额,减去支付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日应当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第七十五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应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第七十六条、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包括手续费等。

  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本制度所称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的处理:

  1.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发生金额较大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将发生金额较小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向银行借款而发生的手续费,按上述同一原则处理。

  2.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除发行费用和银行借款手续费以外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大的,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对于金额较小的辅助费用,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二)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的处理

  1.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应当开始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1)资产支出(只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应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每一会计期间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Σ(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月数作为计算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权数。

  资本化率的确定原则为: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专门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月数作为计算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

  在计算资本化率时,如果企业发行债券发生债券折价或溢价的,应当将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其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或-)折价(或溢价)摊销额/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3.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其每一会计期间所产生的汇兑差额(指当期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企业发行债券,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

  5.企业每期利息和折价或溢价摊销的资本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金额。

  在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与专门借款有关的利息收入不得冲减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所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企业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购建某项固定资产的,如专用拨款、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等,在募集资金尚未到达前借入的专门用于购建该项固定资产的资金,其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募集资金到达前,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募集资金到达后,在购建该项资产的实际支出未超过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资金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实际支出超过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资金时,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但在计算该项资产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时,应将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资金扣除。

  7.如果某项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指每一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下同),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使该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则这部分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再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如果某项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然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则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再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而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8.如果某项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含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其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将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直至购建重新开始,再将其后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如果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所称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二)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三)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四)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第七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八十条、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一)一般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3.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1.公司的股本应当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作为股本,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过面值的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作为股本入账,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按人民币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第八十一条、企业资本(或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投资者的出资时,登记入账。

  (二)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投资时登记入账。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账。

  企业应当将因减资而注销股份、发还股款,以及因减资需更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账户的明细账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当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有关明细账户及各备查登记簿中转为受让方。

  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主要包括:

  (一)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三)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四)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按其持股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五)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六)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接受外币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七)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也在本项目核算。

  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八十三条、盈余公积按照企业性质,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盈余公积包括:

  1.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2.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3.法定公益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当将其转入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

  1.储备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

  2.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3.利润归还投资,是指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第五章、收入

  第八十四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企业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

  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第八十五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八十六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第八十七条、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

  第八十八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当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一)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三)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劳务的完成程度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一)已完工作的测量;

  (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第八十九条、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收入分别以下情况予以确认和计量:

  (一)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二)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

  (三)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九十条、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

  第九十一条、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一)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按下列方法分别予以计量:

  1.利息收入,应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第二节、建造合同收入

  第九十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一)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九十三条、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当在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并且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企业只有在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根据谈判情况判断),并且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能将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确认。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款项。企业应当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并且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将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确认。

  第九十四条、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等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和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应当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应当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如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第九十五条、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及费用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和计量;

  (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以下2项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同时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当期费用。

  (三)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四)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五)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当将预计损失立即作为当期费用。

  第九十六条、合同完工进度可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等方法确定。

  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包括:

  (1)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2)在分包工程总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第九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收入的确定,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执行;如果符合建造合同的条件,并且有不可撤销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也可按照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原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收入。

  企业的收入,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在利润表中反映。

  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第九十九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应将当期已销商品的进价转入当期的费用。

  第一百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第一百零一条、企业应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工时、产量记录等资料,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企业按规定给予职工的各种工资性质的补贴,也应计入各工资项目。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第一百零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一百零四条、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别项目列示。

  (一)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进货费用,也包括在内。

  (二)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三)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第一百零五条、企业必须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工业企业必须分清各种产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压低或提高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一百零六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三)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四)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五)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所得税,是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公司规章制度14

  第一部分公司考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员工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的重要

  依据,员工上下班必须指纹打卡考勤。

  第二条员工的考勤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员工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勤并及时对异常考勤及假情况进行申报。

  第四条各级管理者须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控,并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员工

  的异常考勤。

  第二章细则

  第一节考勤分类说明

  一、迟到、早退

  第五条公司实行单双休工作制。每天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必须在指纹打卡机上签到,签到次数为两次,即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第七条上班不得迟到与早退。

  第八条1.迟到:超过上午8:30到岗。如因堵车等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迟到需提前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每月迟到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开始处罚。2.早退:早于下午18:00离岗。扣款规定迟到、早退每次罚款30元: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达到2次以上开始计算处罚(即从第3次开始计算处罚),并且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达到4次予以通报批评一次。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5次以上(含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旷工

  第九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照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3.其他等同于矿工的行为。

  第十条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3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

  扣款规定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以及一天以上扣罚旷工时间的双倍工资。

  三、事假、病假

  第十一条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遇到紧急情况没能事先申请须于当日上午8:30分前电话通知上级主管和行政部,得到批准后按请假处理,但须上班后填写请假单并由上级主管签字,将请假单交给行政部方能生效,否则按缺勤处理。超过1天的事假:必须有事前经过批准的书面请假单方可生效。

  (2)月累计事假超过5天,当月没有考核工资,全年累计事假达到15天没有年终绩效;连续6个月事假达到15天,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事假达到20天,公司有权解聘。

  第十三条病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超过一天须提交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将病假证明黏贴于请假单后,由上一级主管签字,三天以上的病假须由总经理签字,并将请假单交给行政部方能生效,否则按照旷工处理。如病情突发不能上班,须于当日上午10点前通知所属部门主管,上班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2)月病假天数在6-10天(或连续请病假达6-10天)病假扣除计

  (3)月病假天数在11-20天(或连续请假达11-20天)病假扣除计算

  (4)月病假天数在20天以上(或连续请病假1个月级以上),病假工资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5)年累计病假达到30天,公司有权解聘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四、工伤假

  第十四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必须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病历、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并经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可按照工伤假考勤。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伤、病愈后复发,经所在部门以及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核定,确认为工伤或职业病愈后复发的,可按照工伤对待。

  第十五条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

  五、婚假

  第十六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第十七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岁,男25岁)且双方均为初婚登记,可享受晚

  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十八条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第十九条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二十条休婚嫁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持结婚证书原件,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

  字,将请假单交给行政部方能生效。婚假要求自结婚登记一年内修完,

  不休者不予补偿。

  六、丧假

  第二十一条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

  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可请一天丧假。

  七、产假第二十二条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原则上,怀孕1~3个月期间,累计有

  不超过3次的产前检查时间;4~6个月期间,每月有1次检查时间;7~9个月期间,每2周有1次检查时间,超过9个月,每周有1次

  检查时间。产前检查时间每次不超过半天。除医院对于产前检查的

  规定特殊调整的情况之外,超时的产前检查按病假累计计算。女职

  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第二十三条男员工妻子生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给予三天带薪陪护假。

  八、年休假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规定如下:1、工作满一年,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5天;

公司规章制度15

  一、工作时间的安排

  1、工作时间为8:30—11:30,14:00—18:30,如有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须服从安排。公司不提倡加班,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办公系统软件记录上班点到时间为8:05和14:05,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的,罚款五元每次。不超过三十分钟的,罚款10元每次。超过三十分钟的,按照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单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的,加罚50元。单月旷工三天以上直接予以开除。消极怠工视作旷工。

  3、严格考勤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按照旷工处理。

  每人每月安排休班4天,两小时以下短假三次,每周一不得休假。休假、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短信、电话、捎假无效,做缺勤处理。

  二、工作中的安排

  1、客户进入公司必须起身接待,了解客户的需求并随时记录。安排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交流。

  2、工作要细致认真,对所承担的工作要负起责任。

  3、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创造、保持和谐的工作环境。

  4、每天早上早会时间,要制定一天的工作任务,下班前的例会要对工作进行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会议期间,应保证手机静音或关闭,工作电话应离开会场接听。

  三、公司形象的保持

  1、公司的员工分为两个小组,轮流负责公司每天的卫生清洁工作。早上8:00之前完成,包括办公桌、茶几、沙发、地面等。每天下午18:20打扫卫生,清理完成即可下班。打扫卫生不及时,不主动的,进行考核并计入工资核算。

  2、公司同事间交流要注意尺度,不得大声喧哗等给予客户不良印象的行为出现。

  四、公司的管理

  1、严格节约水电,人走断电。

  2、员工要服从工作安排,有异议的硬在工作日志中书面表达体现,不得故意或者变相延误、违逆。如有不服从管理,并使不良情绪者影响他人工作者,直接给予警告并处以20元罚款,严重者给予停薪留职或其他处分。

  3、接受的任务要一跟到底,主动负责相关工作及相关用品的安排。及时与精力沟通,回报工作的进展与安排,相关使用物品及时归为保存。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个人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公司资产的保管义务,要做到用品存放有序,用时注意保护,用后及时归位。对于资产的损坏或者遗失,能追查到个人的,个人负责赔偿。追查不到具体责任人的,全体共同承担所示。损害公司资产隐瞒不报,三倍处罚并处以其他处罚。

  五、公司财务

  1、工资在每月1日发放。

  2、公司员工借支费用的应在当日结算,不能当日结算的,需在所需业务完成的次日结算,结算延误的,视延误时间和延误金额予以10%—20%的处罚。

  3、员工个人垫付业务费用的,在所需业务完成两日内,持相关票据经部门经理签字准予报销后,到财务领取。

【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的规章制度11-29

公司的规章制度11-10

公司规章制度02-11

公司规章制度11-08

金融公司规章制度12-01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11-29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10-11

公司规章制度范文01-19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05-06

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