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的通知

时间:2021-08-11 20:59:28 通知 我要投稿

消防的通知

  在现在社会,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的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的通知

消防的通知1

尊敬的业户:

  为提高广大业户对火灾事故的处理能力,我服务处将与海珠消防大队联合举行一场大型消防演习活动。在消防演习活动期间,将会出现消防警铃响、冒浓烟等情况,此属正常现象。请广大业户不必惊慌。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演习日期:20xx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演习地点:z商务中心(B栋)正门

  重要提示:本次消防演习在z商务中心(B栋)举行,欢迎业户参加。届时,写字楼大堂正门将会关闭,业户统一改由大堂后门进入大厦。另外,敬请写字楼业户关好门窗,避免浓烟和消防水渗入单元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消防的通知2

  各区教育局、公安消防支队: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中小学生暑假这一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市教委、市消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2017年度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本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以“一次开学消防课、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特别是“开学第一课”,各区教育、消防部门要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

  (二)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本市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由市教委、市消防局联合征集遴选,推荐上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公安部消防局将在全国各地上报的示范课中确定100个“消防安全示范课”,其课件和录像将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频道”和“中国消防在线”网站上线,供全国各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开学时选用(方案见附件1)。7月25日前,各区教育、消防部门完成示范课的征集(其中中学、小学、幼儿园课件各1个),由各区消防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报送至市消防局宣传处。

  (三)参加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由公安部消防局宣教中心主办,中国少年报、中国消防杂志社、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中国消防在线网站承办,各区教育、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小学、幼儿园的小朋友参加。公安部消防局宣教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集中展出并结集出版(具体方案见附件2)。

  各区消防部门负责协调教育部门抓好活动的组织,分别于7月20日前和9月20日前将参赛作文电子版和绘画照片报市消防局宣传处。(作文和绘画作品分别不少于6篇,分两次上报)

  (四)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大赛主题为“学消防知识,创平安校园”,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主办,中国教育学会承办,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竞赛内容出自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指导编写,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消防安全》,分四个学段进行: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段、高中段。各区教育局、消防支队要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赛(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开展暑假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类校外消防宣传社会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要协调专业团队,编写消防儿歌、民谣,组织学生广泛传唱。初高中学校、各高校在新生军训活动中,要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消防技能课目。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是增强广大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内容。各区教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抓好督促落实、检查考评和经验推广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开展活动,建立消防安全教育机制,精准确定教学内容,并加强对授课教师的专业培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紧密配合务求实效。各区教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此次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作为夏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要按照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进一步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建设,确保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区教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国务院对本市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为契机,积极提请属地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要不断总结提炼、固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此次专项行动总结,请各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于9月15日前分别报市教委、市消防局。

消防的通知3

  各部门、各分厂、各成员企业:

  全国各地逐渐进入炎热季节,夏季是室外火灾的高发季节,近期多地连续发生多起典型火灾爆炸事故:20xx年4月8日23时16分,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厂区废料棚发生火灾,棚内堆放的废纸原料燃烧,过火面积约1500平米;5月31日天津新港内新南纸业(天冿)有限公司货场着火,大火持续10多个小时,过火面积约7400平方米。

  鉴于夏季防火形势严峻,公司领导非常关注消防安全。为进一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公司决定启动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请各单位贯彻落实:

  一、广泛开展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1、近期公司新入职员工较多,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了解不足,危险识别和安全防范能力有待提高。各单位必须针对性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课时不少于2小时,使每一名员工都能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牢记“消防安全禁令”和厂区禁烟规定。

  2、防消结合,开展重点场所消防演习。各单位义务消防队伍指挥员和队员必须掌握厂区常见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掌握常见的液化气、油漆、泡沫和木材火灾类型的扑救方法,熟悉室外货场、仓库等物资存放场所的火灾扑救技能,后续公司结合生产情况组织开展上半年消防演习。

  二、严格管控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

  1、动火作业的高温和明火,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必须严格管控,按照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事前审批,事中监护,事后清理。

  2、动火作业务必清理周围6米以内的可燃物,距离油库、油漆等30米以上,高空作业地面清理范围不少于10米且上下层同时监护。

  3、危险库、成品库、油库、阀门房、锅炉房、液化气管网、R32/R290冷媒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动火,特殊情况必须经企业安全部部门领导审批。

  三、加强露天货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夏季高温,露天货场、堆场、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完好、有效。

  仓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开关、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各类叉车严禁停放在仓库、泡沫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内。

  加强仓库的通风和温度控制,保证通风、降温设备的完好性,防止热量积聚,排除发生自燃、爆炸的危险性。室外仓库每天定时做好降温措施。

  夏季属于用电高峰期和生产旺季期,应开展以下方面检查

  1、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各类的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过载、过热、老化等异常情况。

  (2)检查各类电气开关控制柜是否存在异常声响、异常发热等,周围1米之内禁止摆放其他杂物,以及张贴明确的电柜责任人。

  (3)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源线缆槽,不得从物料堆中穿越,不得在上面堆放杂物,不得沾染油类产品,所有接头必须包扎得当,不得裸露。

  (4)检查各类热源设备的安全状况,对设备的供水、供电、供气系统进行检修,清理设备附近至少1米的可燃物。

  (5)检查和定期清理烘干线内的纤维、粉尘,排烟排气管道油污。

  (6)仓库内照明必须配置防火罩,各类普通照明灯正下方不得堆放任何可燃物料,防爆灯具周围0.5米之内不得堆放任何可燃物料。

  (7)检查电风扇、排气扇、负压风机运行情况,周围一米及下方禁止摆放可燃物,物料区和仓库安装必须使用防爆风扇,电源线套镀锌钢管保护。

  (8)检查抽湿机、净化器、空调运行情况,周围一米及下方禁止摆放可燃物,必须做到人离断电。

  2、易燃易爆危险品及露天容器防暴晒

  (1)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使用和二次储存进行全面检查,落实专人管理,定点定量定人,做好人员安全培训和现场危险标识。

  (2)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储存量,作业点摆放危险品必须控制为当班量,危险品柜不超过3天量,禁止使用饮料瓶分装危险品。

  (3)各类储存容器要注意远离热源、火源,防止阳光曝晒,如液化气瓶、乙炔瓶、冷媒罐、打火机、手喷漆及其他工业气瓶。

  (4)危险品仓库露天罐体、油罐,以及泡沫库,在夏季高温时每天每2小时进行一次晒水降温,并记录。

  (5)外来施工作业使用的油漆、化学品做到当天使用、当天清退,使用时存放在阴凉、远离火源的位置,杜绝违章作业。

  3、物料配送和物资仓储单位

  (1)运输车辆应确保安全可靠性,定期开展安全点检、维护保养措施。

  (2)运输车辆在未佩戴保护装置时,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泡沫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作业。

  (3)厂内机动车辆、狗仔车、AGV小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得停放在仓库或物料区,充电区设置在通风安全场所并及时备案审批。

  4、禁止吸烟和违章点蚊香

  (1)公司范围内未设置吸烟点,围墙以内均禁止吸烟,各单位务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强楼顶、洗手间、仓库等隐蔽场所排查,尤其晚班。

  (2)蚊香和烟头的表面温度为300℃,中心温度为700℃,足以将常见的纸张、木材点燃,因此公司厂区范围内禁止燃点蚊香。

  (3)物流仓储场所作为重点防火场所,各业务对口单位和人员必须向每一位来访人员说明公司相关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储区域。

  5、行政办公、技术研发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照明灯具及开关,及时报修故障,下班人走断电。

  (2)电脑、打印机、电热水壶、饮水机、微波炉和各类仪器仪表周围一米禁止摆放可燃物,微波炉必须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张贴操作流程。

  (3)除公司研发、展示等工作需要,公司内严禁私设厨房,严禁做饭、煲汤、炒菜等个人行为。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和综合组负责检查和监管。

  (5)检查各类危险实验,如风机封堵、干烧实验、长期运转试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人。

  (6)检查实验室内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视频录像监控和应急报警、应急通讯装置,确保其完好性和有效性。

  6、员工食堂、餐饮商铺和员工宿舍

  (1)宿舍内严禁乱接拉电线、开关、插座,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汤煲)。员工集体宿舍禁止做饭。

  (3)员工食堂和餐饮商铺必须定期清理抽烟烟机和排烟管道,重点防止管道油污火灾事故的发生。

  (4)员工食堂和餐饮商铺使用的液化气储罐必须严格控制存量,禁止超量库存,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胶管阀门,禁止靠近火源作业。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检查计划、检查人、检查方案及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近期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部位消防隐患排查,审查各单位夏季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落实不力或反复出现隐患或重大隐患的单位予以进行严肃处理。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天气情况持续开展,定期通报。

  要求各单位在7月17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案例教训,充分认识到夏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一把手总负责,层层落实,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发动员工积极参与消除隐患活动,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防火安全。

  各生产单位务必书面反馈至企业安全部资料员处,逾期未落实或未反馈,追究责任单位领

  导责任,其他办公类行政职能研发单位以自查自纠为主,无需书面反馈。各单位检查发现重大防火隐患,无法独立完成整改的,可同期上报公司统筹整改关闭。

  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珠海总部方案针对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在每月底同步汇总至珠海总部。

  特此通知!(请张贴)

  企业安全部

消防的通知4

各年级组、各班级: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做好冬季安全用电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现将冬季消防安全用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在宿舍、办公室和教室内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玻璃台板、电炉、红外线取暖器、电热褥(电热毯)、电热杯(锅)、电热水棒(电热水器)、电吹风、暖手宝等,教室内禁止使用电水壶。

  2、离开宿舍及教室、办公室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的空调、取暖器、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施设备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宿舍及教室、办公室私自乱拉乱搭电线和搭接电源电线、私自安装用电器。

  4、在通电情况下,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取暖器、充电器、接线板等)放在床上和易燃物品上

  5、加强安全用电意识,一旦发现有破损、漏电、接头老化、发热或绝缘损坏、带电外露等问题,应及时断电并向相关部门汇报,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禁止私自操作处理;

  6、若电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过热现象或出现焦糊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遇到电器设备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7、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用电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用电,必须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允许,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用电人自己承担。

  州泰实验中学总务处

消防的通知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各公安消防大队:

  为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利用暑期这一有利契机,积极引导师生及家长参与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暑期消防安全环境,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在通各大中专院校,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做好暑期放假前活动部署。各级教育部门要以“体检一次学校、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主要内容,在暑期放假前部署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好相关活动。其中,体检一次学校,可参照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内容,彻底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将长期遗留未改的隐患,作为暑期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彻底销案;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江海晚报、南通网、江海明珠网等媒体将开辟专栏择优刊登。

  (二)举办第二届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由公安部消防局主办,中国少年报等媒体、网站承办,各级教育部门要及时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小学、幼儿园的小朋友参加。所征集的作品在7月17日、9月11日前分两批集中上报,市级层面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集中在报纸、网站上展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好消防绘画作文征集的配合组织、指导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见附件1)

  (三)参加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今年教育部、公安部将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主题为“学消防知识,创平安校园”的首届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通过竞赛检验各地使用《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成效。竞赛分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段、高中段,参赛者按所在学段参与竞赛答题,根据成绩评出优胜奖(分学段),参加全国比赛。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用好读本教学,积极发动、组织各校学生参赛,提高消防知识教学水平(见附件2)。

  (四)开展暑假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街道社区,积极组织中小学生消防宣传“下乡”等校外消防宣传社会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要结合当地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鼓励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参加社区消防治理和隐患“随手拍”活动,提升社区最基层防控能力。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军训”。各学校(含各高校)要以入学军训为契机,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必训科目,部署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明确培训科目、内容和方法步骤,组织学生做到“四个一”:即上一堂消防课、阅读一本消防知识手册、开展一次灭火演习、参加一次疏散演练。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将消防知识融入军训活动之中。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在军训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学校优化设置军训消防课程。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进军训”作为消防宣传“进学校”的重要内容,提供消防知识手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及视频等宣传资料,配合学校完成消防军训科目。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是增强广大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在总结前几年开展此项活动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工作计划,抓好督促落实、检查考评和经验推广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开展活动,建立消防安全教育机制,丰富教学内容和实践活动,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紧密配合务求实效。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此次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作为夏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要按照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进一步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建设,确保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为契机,积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不断总结提炼、固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请各地各学校及时上报相关活动信息,并于9月1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报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的通知6

  一、会议时间

  20xx年6月13日(星期二)下午16:30—17:30

  二、会议地点

  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会议主持

  党委常委、副校长刘革

  四、参会人员

  1.刘革副校长;

  2.学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

  3.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

  4.全体辅导员(由党委学工部负责通知)。

  五、会议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会。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由各单位统一书面请假。请将参会人员名单于6月13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提交党政办公室。参会回执见附件。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

消防的通知7

  我校为提高孩子滴消防意识,增强孩子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使每个孩子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学习有关消防知识和使用方法,并掌握消防逃生技能及注意事项等。各班在紧急情况下的到位及时性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如何确保救灾中孩子的安全。我校以“消防”为楔机,围绕“安全”为主题。我校在20xx年10月16日 举行了防火演练,防火演练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全校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对消防安全常识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所提高,演练现场大多数孩子能有效组织、迅速对火灾事故警报做出反应,大部分老师能有效组织本班孩子疏散。对今后应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提高。使现场孩子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增强孩子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学习了有关消防知识并掌握消防逃生技能及注意事项等。演练过程中,孩子们的团队凝聚力得到了升华。老师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基本上达到了防火演练的目的。

  二、不足之处

  少数孩子安全意识不够强,责任心不强,演练不够认真。个别老师负责人对本班孩子演练的重要性不够,表现在行动缓慢、上下楼松散、打闹不够严肃。救护负责人:储老师的演练不够到位,灭火人:胡主任的演练不够真实,整体演练效果不是太好。

  三、后续工作安排

  减少损失是每个老师滴义务和责任。我校老师和办公室管理人员都必须密切配合处理突发事件,一旦接到处理突发事件的指令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义不容辞的快速准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责任或拒绝执行。这样我校才是一个大家庭,一个有团结和执行力的集体。因此我校在今后的工作和应急活动中对以上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增

消防的通知8

  一、培训目的:

  1、帮助员工熟悉各类质量表格的填写,安全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出入口管理办法。

  2、掌握消防安全器材使用。

  二、培训的具体事项:

  1、培训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下周xx)14:30—17:00。

  2、培训地点:科学城项目部食堂、操场。

  3、课程安排:

  (1)14:30——16:00,安全类体系文件之系列。

  (2)16:10——17:00,消防安全器材实操。

  4、应参加人员:

  (1)必选参加人员:房管部安全类人员。(除现场值班人员外)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17日上午下班前与部门人事管理员刘燕确定参加培训的人数。

  三、培训纪律:

  1、参训人员,请勿缺席、迟到和早退。

  2、培训期间请将手机静音处理,并尽量在培训期间不要接听或拨打手机,以免影响自己及他人培训。

  3、无特殊情况,培训中请不要进出教室,以免对讲师和其他人员造成干扰。

  4、培训课堂上,请不要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消防的通知9

  在"圣诞、元旦"双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了保障zz广场、zz百货和租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强zz广场。zz百货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司决定于节前对广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望各分公司、各部门大力支持。具体安排如下:

  一、日 期:20xx年12月21日(星期四)

  二、程 序:09:40时全体参加人员在百货会议室集合

  09:40时-10:00时,黄总、张总助作动员讲话

  10:00时---11:30时,各小组按分工进行检查

  11:30时---12:00时,黄总、张总助进行检查总结

  12:00时检查结束

  三、组 长:z

  四、小组分工:

  一组:z(记录)

  检查范围(6F、7F、天面)

  二组:z(记录)

  检查范围(5F卖场、酒楼)

  三组:z(记录)

  检查范围(4F)

  四组:z(记录)

  检查范围(3F、一期)

  五组:z(记录)

  检查范围(2F、--2F)

  六组:z(记录)

  检查范围(1F、百佳)

  四、检查内容:

  1、检查广场所有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通道是否被封占用;

  2、广场内所有出口标志、应急灯、灭火器、消火栓、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

  3、各经营场所的用火用电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的临时电线,是否有违章使用瓶装煤气;

  4、所有临时施工场地、明火作业场所是否配备灭火器、材料是否摆放整齐、施工用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用电是否乱接、乱拉、是否做到了一机、一闸、一漏电防护等措施;

  5、隐蔽处线路有无套管,套管做法是否合格;接头处温度是否正常,石英灯架板是否有烤焦现场;

  6、通道及专柜仓库内有无长明灯,各专柜有无堆积纸箱等易燃物品堆压在电线上;

  7、检查天面霓红灯电源接口、漏电开关等情况;

  8、检查设备机房、强电井及天花上配电箱线路维护情况。

  注:1)、小组第一位成员为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各项消防检查工作。

  2)、与会人员请妥善安排手中工作,确保准时到场,检查完后所有结果交严彪汇总。

  XXzz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年十二月**日

消防的通知1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温州经济开发区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保措施,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就做好近期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温州开发区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

  今年以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截止8月16日,全市发生火灾392起,直接经济损失105.47万元,过火面积6409平方米,无人员伤亡,无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45.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7.4%,过火面积下降47.4%。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我市的火灾总量依然居高不下,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火灾呈现高发多发的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火灾起数第二位,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市部分地方消防安全基础脆弱,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松散等问题,也说明了我们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上不够到位,发动基层组织力量不够全面,开展隐患整治不够彻底。特别是8月24日凌晨,温州经济开发区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更需要全市上下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加强协同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挺在最前面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视,举一反三,自我加压,利用峰会前的最后几天时间,科学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峰会前每周一调度,峰会周期间每天一调度,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形势倒逼、细化责任措施,采取“定人、定时、定点、定效、定责”的工作模式,将压力逐级传递到基层最末端,将责任逐级落实至各级干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带头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以上率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峰会消防安保总体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督促本行业系统内的所有单位,在峰会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再排摸一遍、对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再梳理一遍,做到火灾隐患清、防范措施明。尤其是针对居住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各职能部门要高频联动、形成合力,依法采取刚性措施,形成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紧盯用火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督促基层单位分片包干、维保检查、密切监控,及时掌握异常情况,并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行业部门、相关机关和消防部门要通过检查、培训、宣传、曝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督促企业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区域联防,真正实现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灭初期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力度,真正实现“1、3、5”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1分钟内开展初期处置,3分钟内就近增援,消防巡逻力量5分钟内协同处置。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市政府将依纪依规严格责任倒查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即日起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实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措施采取不力、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从严追责、从重处理。

  三、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消防工作落实

  (一)全市上下统一行动,将消防安全要求落实到“最后一纳米”。8月25日至9月7日期间,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和全省两次消防工作会议的精神,以抓好盲区死角为主,紧抓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以提高末端防控力度为目标,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坚决防止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处死角、不放过一处隐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对社会面单位场所的隐患排查力度,对以往没有检查过的单位、隐患容易反复的单位、不放心的单位、行业、区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心中有底,绝不允许漏网之鱼,绝不允许挂一漏万;我市居住出租房量大面广,各镇(街道)、派出所和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争取在峰会前再排摸一遍。对不符合省公安厅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一律依法要求在峰会前改正,不能改正的,一律依法对出租人从严处罚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一律先督促搬离住宿人员,直至停产歇业。对居民住宅、老小区、办公楼,要逐一明确每幢建筑的负责人或“楼长”,提醒居民、业主“清理阳台、清理通道、清洗烟道”并联合派出所依法纠正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行为。要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高层、化工、建筑工地等场所,检查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从严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一是从现在开始到峰会结束,对能够整改的隐患,必须督促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隐患、来不及整改的隐患、无法关停的隐患单位,必须穷尽一切手段,落实强有力的管控措施,确保隐患不带来风险、风险不导致事故。二是要确保每一个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逐一约谈负责人,逐一签订特殊时期消防安全承诺书,逐一督促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三是要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要建筑的熟悉演练,统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洒水车、平安巡防员、网格员等力量,统一开展应急值守或巡逻执勤,特别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分组分片加强夜间值班巡逻,确保发生意外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努力把火灾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消防的通知11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防盗、安全值班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共同负责,局机关各科室主要领导是本部门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用电安全意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室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切断办公室电源。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局办公室反映。

  三、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发现办公大楼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通知办公室。

  四、加强用电管理,局办公室不定期巡查各办公室用电情况,发现违规用电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确保完善完好。不得在楼梯、过道和疏散通道(尤其是消防栓及灭火器材前)堆放杂物,随时保持应急通道通畅。

  五、加强机关治安防范,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门关窗闭。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负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来人来访登记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班并向办公室备案,不得漏岗。

  七、严格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用电事故、引发火灾,导致国家财物损毁、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八、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消防的通知12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为“平安桥头”建设筑牢消防安全基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全镇消防安全总体虽然平稳,但客观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尚未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还未有效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火灾防控基础依然较弱,消防工作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对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全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单位全面负责,稳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改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服务;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xx年底,“十二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建立,基本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一)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行政责任体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发挥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领导,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进一步构建以部门联动监管为重点的监管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镇级有关部门职责详见附件1),要定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火灾隐患抄告督办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承诺,将消防安全纳入行政许可、政策激励、行业考核评议等审查范围,形成监管合力。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事业单位应当制订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所有者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承租方要履行消防安全主要责任。多产权多业主建筑要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必要的投入,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切实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真正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每年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评范畴,并适当增加在考评中的权重。逐级下发《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书》,明确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考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问责制。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未依法或未按照本决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基础体系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着力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要建立和完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派出所消防监管室、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村消防工作室“五位一体”和“防灭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镇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工作站,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桥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鲁霞光任主任,李建赞、徐岳忠、方仲力、孙纪而、王雨锋、钱建巨任副主任,成员由袁彬、冯建林、罗斌、陈炜、黄黎明、曹百君、陈亮、茹武锤、吴碧波、裘国祥、王万益和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下设桥头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由陈炜兼任站长,毛国尧、戚狄君、徐维达兼任副站长,并指派一名干部专职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慈溪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慈社管〔20xx〕12号)和“有固定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有规范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消防安全工作站可由镇招聘工作人员2—5人。

  在各村设立消防工作室,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担任村消防安全管理员开展本村日常消防工作,村三套班子中的专职干部为片区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担任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同时各村可聘请1-2名兼职(义务)消防安全协管员,村消防安全管理员,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确定后,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见附件2)。村消防工作室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活动,创建消防平安村。公安派出所要设立消防监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宣传和举报投诉处理,制止、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按照被委托权限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纳入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做好业务培训、指导、灭火及应急抢险工作。专职(志愿)消防队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火灾及灾害事故预案制定、熟悉演练和到场处置等任务,协助做好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协助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各村要按照消防平安村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村志愿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企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火灾形势建立一定规模的消防队伍,配备合理的消防车辆、器材等装备。

  (二)构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以消防安全工作站和村消防安全工作室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广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系统。要以网格为单位逐个片、逐个单位(场所)、逐幢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做到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经常化;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将“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采取劝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手段,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机关各办(所)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批准,不得投入使用,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派出所要依法查处。

  (四)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城建办、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要求。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切实加强建筑材料使用防火性能的源头监管。

  (五)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抵御能力。要按照《宁波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大力加强消防站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增强装备配备,提高区域火灾扑救能力。镇对照“十一五”消防规划,要尽快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将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和考核内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要大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在工程建设及改造过程中要统筹安装、同步改造、规范设置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在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建中要同步建设消防水源。充分保护和利用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修建消防车取水通道和取水设施。加强消防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派出所要加强对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一)依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按规定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新建开发区、工业区等重点区块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开展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规划专篇的编制;农村的消防规划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确保消防规划符合城镇总体发展趋势,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经费保障。根据慈政办发〔20xx〕182号文件要求,镇要建立不低于二级标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装备器材,镇消防队的消防业务费和人员保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投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改善消防队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和队员工资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非现役消防队伍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公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非现役消防员,要按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并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三)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灾害事故数据库。镇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优化消防装备结构,专职消防人员应专人专用,不兼任保安员、巡防队员等其他工作。要完善各类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响应联动、力量集结、现场处置等实战性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实战能力。要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评估机制,每年对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整体应急救援水平。

  (四)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要进一步壮大和完善志愿消防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消防志愿队伍建设,志愿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开展基本的消防技能训练。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对消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用于公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火灾救助、公益性奖励等。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要将火灾事故调解工作纳入司法大调解机制。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一)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普法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努力形成宣传教育培训合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全面抓好镇、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形成消防宣传教育网络,确保“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单位管理人和员工的培训力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再就业培训内容,做到员工上岗前100%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xx—20xx)》,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各类广告运营企业要积极提供阵地资源,做好消防公益宣传。镇科协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活动。司法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计划。要依托中小学校、图书馆、村落文化宫、村民学校等设施,充分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人员密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疏散出口路线、提示灭火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实施“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工程,积极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培训列入军训课程,作为社会实践必修内容,每学期开展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编印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向每名新入学的幼儿园、中小学新生发放。

  (三)督促村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个村、每栋住宅设有1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要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活动,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要全面掌握辖区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推动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和自防联防制度。通过对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免费消防培训、设置消防公益宣传、张贴消防知识单张、派发消防安全手册等多种形式,真正让广大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自防自救本领。

  附件:

  1、桥头镇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2、桥头镇村级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上报表。

消防的通知13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局干部职工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从落实岗位责任制着手,牢固树立“责任制不落实是第一隐患”观念,依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上。全体干部职工要崩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本单位、本岗位内安全工作。

  二、加强水电消防安全管理

  (一)严禁在办公室使用非办公用电器,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烤炉。做到出门断电,随手关灯、关计算机、打印机等。及时检查更换老化插座及用电设备。提倡节约用水,及时更换破损用水设备和管道,防漏水、渗水造成财产损失和形成安全隐患。

  (二)要自觉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更换。人人增强防范意识,发现异味、火患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必要时拨打119报警。会议室、档案室等重点防火部位,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止烟火标识。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标志、事故照明设施、灭火器材等。

  三、加强综治安全管理

  一是开展安防设施检查。办公室对机关公共安保设施要定期测试,保证正常使用。要加强对办公室门锁、钥匙的管理,切实做到人员调离本部门收回钥匙。同时对办公室门窗等进行细致安全检查,起到安防作用。

  二是执行安防有关制度。涉密部门加强对机密文件、档案等重要文件的管理,节假日期间要锁好封严,实行专人保管,严防失盗。财务部门严禁超规定的款额存放现金,保险柜要使用密码锁。个人管理好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重要物品入柜上锁,钱包手机钥匙随身携带,职工个人现金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三是做好危源控制。窗外不要放易倒、易风吹跑的东西,检查空调隔离门(窗外)是否关闭,防高空降物伤人。要有防范意识,远离危险源。紧急情况保持冷静,在保护好自身的前提下,协助专业人员科学参与社会救援。

  四、加强危化品管理

  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相关执法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或检验抽样特殊药品及试药试剂库房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做好特殊药品、易燃易爆设施、试药试剂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严防爆炸、失火、被盗等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行车行路安全管理

  加强车辆管理。公车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和按时保险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部职工私车要停好、管好。提倡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六、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提出意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自查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的电线、网络线路、电话线、插座有无破损、漏电,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等电器有无老化、漏电,烟灰缸、垃圾桶、桌面、地下等有无暗火、明火,门窗有无变形、松动、破损和关好、锁好,对各类电器用品的操作是否正确、规范,公务车辆的各项性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局机关保卫人员要加强节假日和夜间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消防的通知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我省第十三个“119”消防宣传日。今年“119”消防宣传日的主题是“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深入开展今年“119”消防月的`宣传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1月1日至30日,在全市深入扎实地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119消防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要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5号),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中心,开展声势浩大、深入扎实的消防宣传活动。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市长刘成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劳动局、教育局、宣传部、广电局、文化局、民政局、总工会、共青团、日报社、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吴瑞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将各项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整治火灾隐患、提高国民消防素质的大局出发,广泛动员,将其作为当前消防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这次消防宣传活动,通过采取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接受专访,走上街头发传单、深入厂企查安全等形式,政府领导要亲自参与到活动中;社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消防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检查和讲评。

  二、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广泛深入的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是公安部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和国务院《意见》精神设计的。各级党委、政府要针对当前的火灾形势,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国务院《意见》和公安部党委的要求,周密策划、及早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掀起“119”消防宣传日活动高潮,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张挂宣传标语。从11月1日开始,各县区的高层建筑、建筑工程,商场、市场、超市和大型企业,要在门前和显要位置张挂关于宣传消防工作的条幅,有条件的要在墙体外侧粉刷标语、口号。

  二是进行消防常识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四懂四会”内容,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处置各种险肇事故的本领。

  三是设立宣传站进行宣传。11月9日上午,请各有关单位制作规格为长2.4米、宽1.2米的消防宣传展牌,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届时参加人民广场消防宣传活动;市消防支队和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一台以宣传消防常识为主题的大型文艺节目演出和第二届“富通杯”消防安全知识竞赛颁奖仪式活动;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设立宣传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四是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采取消防文艺演出、消防讲演、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并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达到让群众主动认识、防范、整改身边的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的目的。

  五是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整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自查整改活动。要明确责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各项消防器材设施完整好用。

  三、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安监、劳动、教育、宣传、新闻、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制定落实“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系统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消防文艺演出、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消防站开放、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发挥每一个消防官兵都是消防宣传员的职能,在开放所有消防站的同时,组织基层官兵运用消防宣传展板、播放消防音像、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等形式深入辖区,开展宣传;要动员宣传、新闻、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宣传职责,督促相关主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络四大媒体的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显著位置、主要栏目要集中宣传国务院《意见》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通讯单位要采取向移动电话、小灵通用户发送消防宣传短信的形式,形成立体宣传的态势。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亡人重特大火灾中,绝大多数火灾亡人是农民工等流动务工人员的现状,创新宣传方法,把消防宣传向农村乡镇,向个体、私营企业延伸,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有效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充分协调新闻媒体,全面加大消防舆论监督力度

  “119”消防月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宣传、教育等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和职责,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网络视频、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导向,对消防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表扬,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该曝光的曝光,该批评的批评,坚决进行整改。

  各县区人民政府“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将“119”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的通知15

  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安乡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我站计划在14-15日在城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火灾警告标志设置情况;

  3、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4、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器材使用情况;民工居住区、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处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6、消防水源到位情况;

  7、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8、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前是火灾事故多发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质量安全检查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各监督机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并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跟踪检查。

  3、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与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实战性训练结合起来,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检查安排

  自6月14日开始大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将记入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安委专项督办,并移交建设行政执法单位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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