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时间:2024-03-26 14:18:44 衍祥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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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精选10篇)

  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精选10篇)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1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办工作安排,市文明办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大爱唐山·思源感恩 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饮水思源、心存感恩,推动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在革命圣地、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和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群众性纪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学生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二)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三)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依托网络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和发动广大网民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

  (四)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倡导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倡导人们祭祀活动一切从简,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五)开展节日民俗活动。举办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风筝比赛等活动,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活动要求

  (一)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极好时机。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要把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二)要突出文化内涵和民俗活动,多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项目,积极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力争使干部群众在活动中有所感悟,得到思想净化和精神洗礼。

  (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的作用,广泛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反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四)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做好主题活动安排,于3月2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活动的方案报市文明办综合处,根据上报活动方案情况将协调省、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市县两级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本地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于4月9号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照片报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xx;电话:xx。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2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和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市民发〔2015〕7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祭祀的新风尚,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新文化,强化安全祭祀管理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祭祀活动的高峰期,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有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在认真总结往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今年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思考对策,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的管理的指导。要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多措多举,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以保障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为第一目标,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把握祭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对重点场所进行重点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在清明节前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包括: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建筑设施及环境(包括在建工程、岩坡、堡坎、护拦等)、群众集散场地(道路)、车辆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器具配备及祭祀用品安全等。要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防火安全管理。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祭祀,大力倡导鲜花祭祀,尽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和纸钱等祭祀陋习,设立禁放标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现场监管,特别是对林场、森林、风景旅游区、城乡结合部、连片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及时配合相关单位加强监管,确保祭祀群众人身安全。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清明节期间,要做好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以展示改革成果、宣传政策法规、倡导祭祀新风、传播殡葬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宣传工作,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以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同时,要通过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遵守公共秩序,规范有序地开展祭祀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自觉抵制丧葬陋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明祭祀氛围。

  三、加强信息反馈,保证信息畅通。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有关情况。发现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3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4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清明节是群众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开展祭奠活动的高峰期。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工作,积极弘扬殡葬新风,过一个生态、文明、平安的清明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的精神需求。要广泛宣传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葬法。要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安全祭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祭扫接待工作方案、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设定祭扫路线和区域,疏导分流祭扫群众聚集规模,严防发生踩踏、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宣传、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城管、物价、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交通疏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活动主题,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定人定岗,切实维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指导培训消防器材使用,消除火险隐患;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增加运营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殡葬用品和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经营欺诈行为,维护好殡葬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祭扫观察点,选派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殡葬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服务质量问题;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自愿选择服务收费区别开来,宣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丧事;要全面推行殡仪服务承诺制度,大力推行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要严格按照“丧属至上、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推进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殡葬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本民生保障。各区县要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殡葬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立足实际,把推进殡葬改革与群众殡葬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财政投入,对城区“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基本殡葬费用优惠减免,建立财政奖补生态安葬,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殡葬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舆论和社会环境,促进全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5

各位市民朋友及家属:

  您们好!

  随着清明节的来临,为了进一步深化文明祭祀理念,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指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此发出如下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移风易俗、绿色生态、安全有序”为核心,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摒弃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措施:

  1.提倡绿色祭祀:鼓励使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等方式进行祭扫,或参与集体公祭、网上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形式,减少焚烧纸钱、香烛和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火灾和环境污染的行为。

  2.合理安排祭扫时间:请市民朋友们提前规划,选择非高峰期前往墓地祭扫,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拥堵,并尽可能缩短在墓园内的停留时间,以便于其他市民也能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3.安全有序祭扫:服从墓园管理规定,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引,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秩序,不在禁火区域燃烧物品,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弘扬红色文化:积极参与祭奠革命先烈活动,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祭英烈等方式,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热情。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用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寄托哀思,表达对逝者的怀念之情,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绿色清明。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6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清明节临近,为了确保祭祀活动既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又能遵循环保、安全、文明的`原则,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作出以下重要通知:

  一、强化文明祭祀意识

  我们号召全体市民发扬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的精神,转变传统祭祀方式,采用献花、植树、诵读祭文、网络祭祀等形式寄托哀思,不再燃烧纸质祭品、烟花鞭炮,减少空气污染和森林火灾风险。

  二、实施生态安葬

  鼓励和支持以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等生态葬式代替土葬,减轻土地资源压力,保护生态环境。

  三、遵守公共秩序

  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出行,遵守公墓、陵园管理规定,不在禁火区内烧纸钱、燃放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的祭祀秩序和公共安全。

  四、党员干部示范引领

  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积极推行文明祭祀,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帮助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观念。

  五、提供便民服务

  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在清明节期间设立便民服务点,推广网络祭祀平台,同时加大安全保障力度,确保市民祭扫活动顺利进行。

  让我们共同努力,过一个安全、文明、绿色、有意义的清明节,让这一传统节日更加契合现代社会价值观,展现新时代的良好社会风貌。

  特此通知。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7

各位市民朋友: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祭祀新风尚,革除陈规陋习,保障公众安全,维护城市环境,特发布如下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倡导绿色、文明、低碳、安全的祭祀理念,破除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行为,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祭扫方式,传承尊崇先贤、慎终追远的文化传统。

  二、具体举措

  1. 文明祭祀倡导:鼓励市民采用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撰写纪念文章、制作家庭影集等方式进行祭祀,或选择在指定区域摆放鲜花、种植树木等绿色祭祀方式。

  2. 公益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网上祭英烈”、“社区集体公祭”等活动,特别是学校、企事业单位可以组织重温革命历史、缅怀先烈的主题教育活动。

  3. 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在林区、公园、绿地等场所随意抛撒冥币、焚烧纸钱及其他杂物,维护公共环境整洁,防止环境污染。

  三、部门职责与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民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应紧密协作,加大对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管理和宣传力度,落实“三线三边”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保洁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党员干部表率作用

  全市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身体力行,带动亲属和周边群众积极响应文明祭祀倡议,用实际行动引领文明祭祀的社会风气。

  让我们共同携手,以更加文明、安全、环保的方式度过清明节,让传统的文化内涵与现代社会文明相融合,共同营造和谐、平安、洁净的节日环境。

  敬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共同落实好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文明祭祀工作。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8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落实绿色环保和公共安全要求,市文明办联合相关部门特提出以下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摒弃陈旧习俗,倡导文明、绿色、环保、安全的祭祀新风尚,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开展线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二、具体措施

  1.文明祭扫:鼓励市民采取网上献花、点烛、留言等方式参与“网上祭英烈”、“云祭祀”等活动;也可以在家中举行小型的家庭追思会,诵读诗词、回忆往事、表达哀思。

  2.安全祭扫:请市民朋友们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实行错峰祭扫,减少人群聚集。前往公墓或陵园时,请配合现场管理,自觉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并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祭扫活动,不携带火源入园,严禁野外用火。

  3.生态祭扫:推广使用鲜花、水果、祈福卡等环保祭品替代传统的烧纸钱、放鞭炮等,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空气污染。

  4.公益活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可组织集体缅怀先烈活动,通过参观烈士陵园、重温历史事迹等形式,强化爱国主义教育。

  5.服务保障: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服务保障,提供便捷高效的预约祭扫服务,确保场所内设施整洁、环境庄重,同时做好消防安全及公共卫生工作,创造良好的祭祀环境。

  敬请广大民众积极响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清明祭扫氛围,让清明节成为传承文化、凝聚亲情、培育文明的重要载体。

  特此通知。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9

各位市民朋友、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文明祭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摒弃不文明祭祀习俗,营造绿色、文明、安全、和谐的清明节祭祀环境,现就做好2024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文明、环保、节约的方式缅怀故人,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主要措施

  1.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的理念和方式,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纪念、诵读家书等形式多样的祭祀活动。

  2.错峰祭扫:鼓励广大市民提前规划,避开高峰期,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采取预约制等方式进行有序祭扫,降低人员聚集风险。

  3.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团队,在墓园入口、交通节点等地提供便民服务,协助维护现场秩序,并开展文明祭祀理念的`普及与劝导工作。

  4.安全保障:各殡葬服务机构需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消防安全,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5.绿色环保:坚决抵制封建迷信、乱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不文明行为,提倡使用环保型祭祀用品或无烟祭品,保护生态环境。

  6.丰富内涵: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利用“网上祭英烈”平台,以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三、责任落实

  各区县、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清明节文明祭祀各项措施有效落地。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规范、文明、有序,同时也要配合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优化节日环境。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培育文明祭祀新风尚,传承文化,尊崇自然,共度一个安全、文明、绿色的清明节。

  特此通知。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10

各位市民朋友、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文明祭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摒弃不文明祭祀习俗,营造绿色、文明、安全、和谐的清明节祭祀环境,现就做好2024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时代新风,坚决革除清明祭祀中的陈规陋习,着力推广绿色、文明、安全、环保的祭祀方式,特就今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二、主要措施

  1.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文明祭祀理念,鼓励市民采用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诗歌朗诵、撰写纪念文章等形式缅怀先人,减少实地聚集和燃烧纸钱、香烛等不环保行为。

  2.倡导网上祭英烈:组织并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利用网络平台表达对先烈的崇高敬意和深切怀念。

  3.组织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在陵园、公墓等地提供服务,协助群众进行文明祭扫,并开展环境清理和防火巡查,确保祭祀场所的安全与整洁。

  4.强化环境整治与消防安全:针对清明节期间人流密集区域,尤其是公墓、烈士陵园周边环境,加强“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消防设施完备,防范火灾隐患。

  5.推动移风易俗: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推出集体共祭、时空信箱、植树祭祀等新型祭祀方式,让清明节回归慎终追远、传承文化的精神内涵。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加强宣传引导,细化落实各项文明祭祀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的祭祀需求,同时注重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监督检查

  对于违反文明祭祀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教育,确保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敬请全市各级单位、社区及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号召,携手共建文明城市,共享美好家园。

xx市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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