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3-03-10 13:27:36 通知 我要投稿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1

公司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公司合同制职工及季节性临时工;

  (二)离退休聘用人员;

  (三)夏季防暑期间,因待岗、工伤、病休、学习等不在岗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者,暂不享受夏季防暑护品待遇,待上岗后按月发放,夏季防暑时间为6、7、8三个月。

  二、发放标准:凡享受防暑护品的职工,每人按以下条款发放:

  (一)施工一线工人按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60元发放。

  (二)公司机关、太原基地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发放。

  (三)各单位施工经理、施工(劳务)队长、调度、从事现场检查指导人员按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待遇发放。

  (四)常年享受保健待遇的工种和夏季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可按外地施工待遇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人员夏季防暑保护工作,防暑保护设施一定要配备齐全,务求实效。

  (二)发放人员按照20xx年5月31日在册人员统计,由各单位造册,一式三份,经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各单位自行发放。

  (三)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防暑护品,按公司规定的办法由项目部自行审批发放;其它各分(子)公司及在基地的各单位发放时,需造册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在外地项目部的由项目部审批发放。

  (四)因国外气候与国内差异较大,国外工程项目部夏季防暑时间及护品发放可参考公司的规定,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质量安全部

  20xx年6月24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2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税务局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3

  各位同仁:

  你们好!

  在暑季来临之际,为保障员工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六月起员工开始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一级标准为145元/月,二级标准为180元/月,三级标准为为225元/月。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对象

  公司总部编制员工、总部编制驻外员工、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含柏厨事业部、海外事业部)。

  发放时间

  1)享有月份:6月、7月、8月和9月,即自5月26日至9月25日止(共计四个月)。

  2)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高温津贴(遇节假日提前)。

  发放方式

  单独发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员工不需承担个人所得税。

  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各岗位所处工作环境的不同,分成三等级进行发放。

  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发放标准按所在部门/车间的岗位标准而定。

  计算方法及审核流程

  1)实发高温津贴=实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应发高温津贴标准,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流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工伤假、丧假期间不享有高温津贴,其它带薪假均享有;车间员工应出勤天数包括正常工作日及双休加班的'白天出勤,晚上加班出勤不包含。

  2)行政和辅助员工,由人资&文化制作高温津贴明细及汇总表;制造员工,由各车间/部门指定专人统计每月员工高温津贴明细,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指定人员负责汇总,并于每月12日前提交至人资&文化审核。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4

各部门:

  高温炎热天气已至,为提高员工福利,食堂将在6月份开始每周二、四下午三点提供糖水或凉茶消暑饮料(结束提供时间根据实际天气而定)。

  公司将对无空调降温及风扇不能有效降温的岗位给予高温补贴。发放高温补贴的'岗位包括:包装员、老化员、物料员、非电子仓仓管员、电工、厨工、清洁工。发放高温补贴标准为150元/月。

  若一整月在非空调区域工作,给予150元/月高温补贴。若未满一个月的,按照6.90元/天给予高温补贴。对于三楼仓管员,若一半以上气温超过40℃,按照300元/月发放超高温补贴,其余按照正常的高温补贴发放。

  备注: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超过一半工作天数温度低于33℃(含33℃)取消当月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xx-5-27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5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13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二零xx年xx月xxx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6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

  13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

  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

  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二零XX年XX月XX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7

公司各部门: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完成好工作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度高温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范围

  6月1日—9月30日间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非正式员工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共4个月(6—9月),每人总计600元。

  三、发放方式

  根据当月实际考勤情况,按月随同工资发放到帐。

  衡水金太阳输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x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8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xxx】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1____年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20____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备注: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____公司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9

根据福利管理措施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高温岗位定义: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要求: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策制定实施。

  四、组织分工: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20xx年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邝金兰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10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违规不发高温津贴 最高罚2万元

  5日,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专项检查将持续到7月底。据悉,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检查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劳动者9812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56份。其中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成为重点检查项目,违规不发最高可罚款2万元。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xx年6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6.36万户次,同比增长34.3%;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053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69件,共为1.0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8亿元。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11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发放时间:5-9月。发放标准: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1、宁夏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200元/月。

  29、山西

  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12

全体伙伴: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及标准:

  发放时间:6-9月份共四个月;

  发放标准:食堂、保安、保洁、司机、水电工等岗位200元/月/人,其他工作人员150元/月/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当月请假(各类假期)超过10天(含),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13

各部门、分厂:

  高温天气来临,为保障在高温条件下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现决定从6月份开始发放高温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公司本部在职在岗员工;

  二、发放期限:6月、7月、8月,共3个月;

  三、发放标准:100元/月/人;

  四、发放细则:

  1、当月出勤天数达到当月应出勤天数,按100元发放;

  2、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低于当月应出勤天数,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当月高温补贴=(100 ÷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3、高温补贴从工资中体现,从7月15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管理部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14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15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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