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时间:2024-05-21 08:55:57 炜玲 通知 我要投稿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范文(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范文(通用15篇)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1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通知人:

时间: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2

尊敬的业主/住户:

  为有效控制城区环境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安全、节约环保的社会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凉州城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东至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兰新铁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围的区域。

  二、重点管控时间:20xx年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四、在禁放区内,不得储存、违法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五、今年确定的集中燃放点为城东清水河桥南北两侧、城西小沙河桥西北侧,市民可前往燃放点科学、安全燃放。

  六、各城郊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依据《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城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引导市民群众前往确定的燃放点燃放。

  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八、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查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人:

时间: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3

广大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 x号)同时废止。

x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4

尊敬的市民朋友:

  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

xxx工作组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时段。

  除婚丧嫁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到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烟火燃放活动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管控。

  同心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区域。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范围内;

  (四)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点等单位;

  (六)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边;

  (七)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山林、公园、绿地;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九)同心县城新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继续实行烟花爆竹定点销售。

  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实行定点销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进行查处。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

  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设置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标志,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肃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五、倡导居民安全环保过年。

  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自媒体、公益广告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遵守规定,号召动员周边亲朋好友,共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xxx工作组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6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市xx区委文明办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7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宁骏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社区付出的努力。

通知人:

时间: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8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们好!

  根据xx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建成区、乡镇政府驻地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规定,不在禁限放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2、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3、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广大居民朋友,请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更高水平富强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工作组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9

办公区各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办公区公共安全,保障和谐有序的办公环境,根据《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域内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爆竹。如因重大节日或活动需施放焰火(含礼花弹)的,必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方可举行。

  二、严格遵守阜阳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有关规定,严禁在办公楼楼内及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各单位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以及所管理、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长假结束上班第一天不放“开门炮”。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遵守规定,坚决杜绝本单位人员违规燃放行为。

  五、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通知人:

时间: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10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又到旺季,首先恭祝大家节日快乐!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让节日充满年味,平添许多节日的欢乐。愿大家在欢快燃放之际,勿忘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让大家在爆竹声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鉴于此,禁止广大业主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您在园区西门,集中燃

  放点燃放,届时物业服务中心会在上述指定地点做好防火、防爆准备。

  现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许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禁止在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

  2、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指定地点燃放,严禁在阳台、露台、屋顶、楼道处燃放。

  3、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管指教下,千万不要让他们自己燃放,当遇到引线燃后不响的情况时,不能马上跑去查看,防止突然爆炸。

  4、节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大风天气,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容易引起火灾。

  为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业森林半岛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再次提示您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衷心感谢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长期的理解与支持!

  通知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11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有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住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4、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住户)请到非禁止燃放地点燃放,且注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5、在非禁止燃放点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6、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严禁邮寄或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工商行政、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或者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通知人:

时间: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12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呼吸道疾病,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及社会公众人物是弘扬先进文化和新风正气的领头雁、带头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提倡广大群众节日期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购买、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围。

  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更湛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共同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通知人:

时间: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13

兴源各小区业主:

  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大力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欢乐、祥和的新春氛围,现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如下:

  一、做禁放烟化爆竹的`实践者。请广大业主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电子鞭炮、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业主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业主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即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业主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打造美丽幸福新定边作出贡献。

通知人:

时间: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14

各位业主: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护空气质量,维护城区秩序,促进文明县城建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城区东至龙山庙(含海德小区、毛公坞、岩坑、平坞),南至磐中以南500米、新元小区、联进、联谊(除下应自然村),西至新过境公路两侧(含后坞、小岭坑),北至梅枝岭隧道、红梅隧道入口,包括面向城区的周围山体(含公墓及零星坟墓)。

  二、禁放时间:从1月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人:

时间: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15

尊敬的各位业主: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谐的新春佳节,物业办温馨提示您:春节期间严禁在楼道点旺香、小区内任何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大家自觉遵守,互相提醒,以公共利益为重。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提高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风尚,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创安全、美好家园!

通知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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