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0-18 09:28:19 通知 我要投稿

第三个“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第三个“扶贫日”即将到来,不少地方都会组织相关活动,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第三个“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供大家阅读参考。

第三个“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第三个“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1

  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7个扶贫专项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委厅〔2016〕9号)精神,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全省2016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现将《xx省2016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国务院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的格外关心,对贫困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是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日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确保专人负责;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要围绕省2016年扶贫日主题和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并于7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积极参与xx扶贫日系列活动;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兴教助学扶贫、送医送药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特色扶贫活动,确保活动实效。

  三、总结成效,弘扬善举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要对扶贫日系列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将扶贫日活动工作总结及2016年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6年x月x日

  第三个“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2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作为全国“扶贫日”。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x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现就教体系统开展“扶贫日”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募捐、访贫慰问、济困助学等系列活动,推动教体系统积极支持参与扶贫事业。按照《xx市2015年“扶贫日”募捐活动方案》,募捐活动由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本县(市、区)组织的“扶贫日”募捐活动。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募捐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扶贫日”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确保规范有序、环环紧扣,做到不遗漏、不脱节,不出任何差错。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校要利用展板、标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宣传“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扩大“扶贫日”知晓度,提升教体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度;要大力宣传教体系统结合“扶贫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的典型做法、先进事迹、工作成效等,营造良好氛围。

  四、形成常态机制。各地各校要坚持“扶贫先扶智”的理念,发挥教育扶贫的独特作用,结合自身的优势,积极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技能培训扶贫、爱心助学等特色扶贫活动,将“扶贫日”活动形成固定制度,长期开展,推进扶贫济困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xx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8月24日

  第三个“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3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今年脱贫摘帽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确保我县2016年“扶贫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的格外关心,对贫困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是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二、把握开展“扶贫日”活动的主要形式

  “扶贫日”是社会扶贫的机制创新,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开展,着力推动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引导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

  (一)广泛宣传动员。围绕我县活动主题和目标,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开展三大电信运营商扶贫宣传、采取立体式宣传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参与“扶贫日”xx系列活动。

  (二)开展募捐活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制定募捐方案,并按时组织实施。募捐倡导自主自愿、自行选择募捐方式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

  (三)开展特色扶贫活动。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兴教助学扶贫、送医送药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特色扶贫活动。

  三、了解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黄亚军、副县长唐志强任组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柏刘亚任副组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由柏刘亚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确保专人负责。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全县年度“扶贫日”主题和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三)总结成效,弘扬善举。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活动初步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于10月3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17年1月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

  附件: 2016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方案

  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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