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10-14 16:13:59 通知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三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三篇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

各施工、监理单位:

  20xx年春节临近,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合肥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决定开展20xx年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20xx年春节营造出安全、稳定、祥和的良好环境。

  二、检查范围:所有在建项目。

  三、检查时间:即日起至春节前。

  四、检查内容

  1.各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总分包安全管理、安全考核和追责情况。

  2.重大安全危险源的管控,包括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吊篮等)、深基坑、地下顶管、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农民工宿舍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环节。

  3.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包括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各项应对措施等。

  4.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管控,包括扬尘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实、专款专用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查找和整改各个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隐患和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可有丝毫懈怠,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落实隐患整改。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立即落实措施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条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暂停施工,责令企业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及整改情况须责任到人,并留存相关记录。

  3.强化检查督办。市重点局将组织第三方巡查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xx年1月11日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2

  区各加油站(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商务系统各单位:

  4月22日9时40分许,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园区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一交换泵房发生火灾。“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五一”期间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商贸流通领域重要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程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万玉明同志担任,各科室、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商场超市、再生资源等企业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机构是否建立,安全人员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台帐是否建立;

  4.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操作是否规范;

  5.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安全整改是否到位;

  6.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

  7.有电梯单位是否定期检验维修。

  (二)已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台账等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

  2.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到区安监部门进行备案;

  3.加油站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

  4.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站内设施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

  5.防雷装置、接地装置、电气装置、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6.储油罐、油管线、加油机等是否符合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5月5日)。各商贸流通企业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留存台账资料,并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附件)于20xx年5月5日前上报至我局商贸科。

  (二)隐患整改与督查阶段(20xx年5月6日—5月15日)。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自身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我局将于5月10日至5月15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相关人员,对各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研究治理行动工作重点,做到活动有部署、工作有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行动的组织、人员、内容、进度和效果得到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有关单位、企业要大力宣传本次大检查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强化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总结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部门)要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细致认真排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值守,健全机制。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台账资料。遇到突发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3

  为贯彻落实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领导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要求,扎实抓好全县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20xx年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般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为行业内各类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江河渔船、水库船只、城镇内涝、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河道采砂及“禁采期”安全管理、饮用水生产企业、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以及其它极易出现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小水电站和供排水设施防汛抢险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的清理整顿情况;“禁采期”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四、组织领导

  各水利站(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机关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消除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具体情况报局安平办。

  (三)完善资料收集。各单位对于所开展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软件资料予以证明,并认真整理归档,检查组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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