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的通告

时间:2023-05-31 08:20:50 通告 我要投稿

关于处罚的通告10篇

关于处罚的通告1

材料库管值班员:

关于处罚的通告10篇

  因你于5月9日夜值班中,酒后进入工地、同时值班时间睡觉,23:26分被工程主管当场查获,违反了现场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规定。现予扣除工资50元处罚。

  特此通告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脚手架工程管理办公室

  签发人:

  x年xx月xx日

关于处罚的通告2

北京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xx年9月5日22时10分,由你公司监理的北京西西工程4#地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提出了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11月28日,北京市建委在《关于西西工程4#地项目坍塌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中认为,你公司在实施监理时,不按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20xx年2月7日向你单位发出了《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质罚告字[20xx年]3号),并于2月8日收到你单位的送达回证,你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诉。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通过北京市建委到建设部办理资质降级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处罚的通告3

  致:全体员工

  由:xx国际企业行政部

  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x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20xx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

  所犯过失: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2、PO120xx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给予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凡、裁床何锦成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xx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东城恒亮服装厂

  东莞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行政部

  签发:

关于处罚的通告4

  XX年XX月X日上午上班时间,XX与XX因XX打架事件,于XX处协调解决的情况下,两人再次起冲突后XX首先动手扭打起来。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XX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主动挑起打架事件,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对XX处以XX元人民币罚款。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XXX公司示

  XX年X月X日

关于处罚的通告5

  日前,我所对4起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终结。根据《xx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违规的4名自然人客户和1名法人客户,给予通报批评并处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或3个月的纪律处分。

  请各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防范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告。

  附件:违规案件处理情况表。doc

  xx商品交易所

  xxx年1月11日

关于处罚的通告6

公司全体员工:

  20xx年xx月xxxx日中午12点左右,我公司女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与xx员工发生争执,并且xx员工首先不理智动手打人。在这期间,我公司另一员工和xx员工在操作间双方进行了二次争斗。事情处理极其不理智,犯下严重错误。这种行为:对他本人和我公司都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和表现。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现决定处理如下:

  1、对xxx以开除处理决定。鉴于xxx不是事件直接引起人,留公司查看3个月。并处以500元罚款。

  2、对xxx经理: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并处以xxx元罚款。鉴于整个事件过程中没在现场,不予开除处理。

  3、对公司直接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向公司董事会深刻检讨,并处以4000元罚款。

  以上事件说明,我公司上至公司领导层,下至公司员工。在工作和经营过程中,简单粗暴,没有章法,争强好胜,好勇斗狠,法律意识淡薄。如果不深刻反省,今后必然会铸成大错。给公司和个人带来深深伤害。

  公司在这里再次重申:

  1、任何人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打架。如果发生无论责任方在谁,通通开除。

  2、如果经理在场,没有制止或参与者,予以开除。

  本决定通报公司全体员工,希望我们员工能够从以上事件,痛定思痛,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引以为戒。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处罚的通告7

  20xx年1月11日晚上21:20分,发现一车间四班员工侯、蔡、翻窗在一车间厂房外通道吸烟,一车间厂房外通道处树叶、杂物等易燃品较多,容易发生火灾,此处及厂房四周通道是公司严禁吸烟区域,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及每人200元处罚。

  望其他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xxx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处罚的通告8

  近日发现有工人盗窃工地上的电线及开关插座等材料,这种犯罪行为在工地已造成了极坏影响。为了严格执行工地制度,同事之间互相监督之外,如发现有盗窃工地材料行为,将罚款5000元并呈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绝不宽恕!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处罚的通告9

  玆有公司保安员李喜全、李寿朝,厨师唐锦新,在11月6日晚上用餐时间,与生产班员工姚玉剑发生争执并引起了打架事件。

  一、事件经过:

  姚玉剑下班后到厨房窗口打菜时,对厨工说外面食堂餐台上饭盆里的饭凉了,要求厨工换一盆饭。厨工说厨房里放着的一盆饭与餐台上的饭是同时端出来的,都一样,没有必要换。于是姚玉剑生气地将自己碗里的饭菜倒到地面上,并与厨工发生口角。保安李喜全、李寿朝听到吵闹声后跑去食堂,要求姚玉剑将倒在地上的饭菜打扫干净。姚玉剑拒绝打扫并说"不打扫又怎么样"。由于姚的态度很差,保安李喜全当即给姚玉剑踢了一脚。姚玉剑在大家的指责和压力下,后来虽然找来工具将倒在地上的饭菜扫掉了,但是心里很不服气,在离开饭堂时指手画脚地说要叫人来殴打李喜全、李寿朝他们。这时,厨师唐锦新召集李喜全、李寿朝各拿一条木棍,跑去仓库门口拦住姚玉剑,意欲殴打姚玉剑。当时在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喝斥和阻挠下,三人还是打伤了姚玉剑的'双手,幸而未造成太大的人身伤害事故。

  二、事件原因及责任分析:

  1、这次件事是姚玉剑乱倒饭菜引起的。据调查了解,姚玉剑有多次对厨房工作人员不礼貌、并有多次乱倒饭菜的行为。作为企业的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组织纪律、尊重厨房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更不得乱倒饭菜造成浪费、影响环境卫生、并加重了厨工人员的工作负担。在用餐时,对食堂伙食有什么要求或需提出个人建议,应通过正当的渠道首先向班长、然后向生产经理、行政经理逐级反映问题,绝对不能以粗暴的方式、更不能以满地乱倒饭菜的行为来宣泄个人的无端不满,这是一种没有修养、没有素质的违规行为。

  2、李喜全、李寿朝作为保安员,有监控员工的生活秩序和用餐纪律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坚持文明执法,在制止员工不良行为时要讲究方式方法、以理服人,但不得推搡员工,更不得踢员工、打员工。

  3、厨师唐锦新、厨工蔡三妹每天的辛勤劳动应受到全体员工的尊重,任何员工都不得有训斥、辱骂或以乱倒饭菜的行为来对待。但在本次事件中,唐锦新在姚玉剑扬言要找人来殴打当事人的情况下,不是抱良好的心态向上级反映问题以寻求解决,而是召集并参与殴打姚玉剑,这种方法是公司绝不允许的。

  三、处理决定:

  姚玉剑乱倒饭菜引起事件发生,对其违规行为给予罚款50元、自负20元医疗费、并自行承担后续医疗;对于李喜全的首先动脚踢人、后又参与打架的行为,给予罚款100元并承担姚玉剑医疗费20元;给予召集打架的责任人唐锦新罚款80元并承担姚玉剑医疗费40元;给予参与打架的李寿朝罚款50元并承担姚玉剑医疗费20元。望以上员工改过自新,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共同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总经办

  11月18

关于处罚的通告10

各部门、车间:

  关于x4年4月29日晚11:40左右车间员工在宿舍发生争执、打架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调查

  x4年4月29日晚,员工郭未经行政部同意私自将外面朋友带进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楼层刘、薛等也在宿舍喝酒,约11:30分左右双方因言语产生纠纷,在外来人员的挑衅下,刘、薛等人冲进郭宿舍欧打外来人员,郭维护外来人员进行帮架,后经人劝架拉开。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造事责任人处理如下如下:1.郭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晚上私自带外人进厂喝酒挑衅闹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给予罚款1x元,立即开除出厂,外来私自进厂人员交由派出所处置;

  2.刘、薛在宿舍喝酒闹事带头动手打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10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3.刘方林、司志博在宿舍喝酒后闹事协助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8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4.当班保安刘基铭未尽到岗位职责,遇事不能及时汇报处置,罚款x元,后勤主管杨立志对宿舍管理监管不力,罚款x元。

  5.即日起,公司内不准卖酒、员工不准带酒进公司、宿舍内不允许任何人喝酒,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元处罚。

  6.即日起,凡私自带人进厂者,查证属实后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并开除出厂的`处罚,同时将非厂人员以扰乱公司管理送派出所处置!

  希望全厂人员以此为戒,切实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行政部

  xx-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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