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非法捕鱼行为的通告范文
关于严禁非法捕鱼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保护柏加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电鱼、炸鱼、毒鱼。凡在本镇所辖水域内从事以上非法捕鱼行为的.,一律没收电鱼工具、装备、船只、有毒物、爆炸物及渔获物和非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831225xx
柏加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1日
注:水管所已沿河在渡口、水库边、岛洲等地点设置禁渔标志,请大家严格遵守禁渔通告,发现非法捕鱼、电鱼现象,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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