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购房户的一封信

时间:2021-12-14 20:31:54 书信 我要投稿

致购房户的一封信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一种向特定对象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应用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信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致购房户的一封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致购房户的一封信

致购房户的一封信1

尊敬的购房户:

  随着我县住房建设的发展,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我县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问题仍比较突出,无证开发经营、假借和私建名义进行地下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购房者对商品房的质量、面积和产权证的发放等方面投诉较多;对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欺诈、不讲诚信等问题反响强烈,严重损害了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房地产消费已经走向住宅商品化,购买住户已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头等大事。但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因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且缺乏专业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会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鉴于以上情况,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从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购房户,购买商品房时,应首先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证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必备条件,是取得合法产权及质量的保证。作为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的资质条件和信誉,对合同条款要认真审查,对开发商在售房宣传中的有关承诺和主要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示,并建议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免掉进不法商家在合同中设置的欺诈陷阱。

  小产权房是指未经建设、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审批,违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出售的房屋。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无法转让和抵押,房屋拆除、拆迁时不予补偿,其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法律效力,房屋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居住环境、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隐患,居住安全毫无保障。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请不要购买小产权房。

  消费者购买一套商品房大都用尽毕生积蓄,却往往因开发商不能依法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致使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因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商品房、违规收取购房费用、房屋质量保修难以落实、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不能按要求到位等,致使购房者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以上情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进行违约赔偿。

  针对商品房购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全面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找到相应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到县房地产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购房户的一封信2

尊敬的广大购房户:

  回顾20xx,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兼顾全面,保持了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去年,市区商品房销售总面积276。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6。2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00。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6。69%,均价4420元/平方米。

  展望20xx,全市房地产业发展预期仍将保持稳健态势。我市将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信贷、土地、投资等手段,巩固并健全适应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快行政审批,强化市场监管,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源供给更加充足。一是市、区政府已于20xx年下半年以来,连续推出了房地产开发住宅用地12宗共1567。56亩,主要集中在市南部新区、市中心城区和北部新城范围,可提供商品住房190万平方米左右(近2万套)。其中部分项目已开工,房源在春节后可进入市场销售,其余项目房源在20xx年4月份左右将全部进入市场。20xx年市区房源数量将更充足、结构更合理、品质更优越;二是支持安置还原房上市交易。对于已交付的安置还原房,市政府规定房屋所有人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安置还原房能够上市交易过户。另外亳州经开区、谯城区近期将有1000套安置房交由建投集团向市场出售;三是鼓励公租房租售并举。市政府已出台政策,稳定就业且租赁公租房3年以上的进城就业农民工,可优先购买该公租房,个人已付租金部分可抵缴购房款。

  商品房价格保持平稳。20xx年市区商品房将继续保持供需平衡,全方位保障群众购房需求。同时,继续执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在预售商品房时,销售价格均不得超过备案价格。我局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每月采取明察暗访、模拟仿真、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对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开展多频次、地毯式巡查,严厉查处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购房政策更加优惠。继续实施“房屋征收货币化购房补贴”政策,自愿领取“购房票” 6个月内购买谯城区或亳州经开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且购房款高于“购房票”记载金额的75%(含)以上的征迁户,均可享受“购房票”记载补偿款10%的购房补贴。认真实施规划区外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除对进城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农民或务工人员给予契税补贴外,对退宅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还给予相应补贴。

  安居才能乐业,购房消费非小事。提请广大购房户保持理性消费,切勿跟风买房。您在选房时,请注意我局在各售楼部张贴的《亳州市房产局温馨提示》内容,详细了解相关购房注意事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公司的违规违法销售行为,请及时拨打我局的举报电话0558—5991059,我局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最后,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真挚的问候,祝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市房地产管理局

  20xx年1月20日

致购房户的一封信3

尊敬的购房户:

  恭喜您购置了称心如意的商品房,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依法缴纳契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现将申报缴纳契税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纳税时间: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购房合同的当天。纳税人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发票到市契税征收管理所申报缴纳契税。逾期未缴纳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开始,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税额计算:契税计征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计征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契税计税金额为合同成交价格,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不符的,根据《条例》规定,契税征收机关有权重新认定价格;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的普通住宅税率为2%,除此之外的税率都为4%。

  三、征税范围: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盐政发[20xx]2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契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盐财农税[20xx]4号)文件精神,现市区契税征收范围包括盐都区和亭湖区所属乡镇,所涉纳税事项必须统一到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办理。

  四、拆迁减免税办理: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被拆迁的产权人重新购房的,可以享受一次契税减免,请您带身份证、拆迁协议书、拆迁补偿费用收据、购房合同和被拆迁的房屋产权证到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办理减免手续,成交价格没有超过拆迁补偿费的,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费部分照章纳税。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购房户的一封信】相关文章:

1.房地产有限公司致广大购房户的公开信

2.致老板的一封信

3.致尊师的一封信

4.致教师的一封信

5.致爱丽丝的一封信

6.致教官的一封信

7.致全县贫困户的一封公开信

8.园长致老师的一封信 致幼儿园老师的一封信

9.新年致业主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