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时间:2023-02-14 08:53:19 书信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集锦1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书信吧,书信是人们是人们传递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种交际工具。为了让您在写信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集锦15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

尊敬的家长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具有历史渊源、群众喜爱的节庆民俗。然而近年来这一习俗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更存在各种火灾隐患,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烟花爆竹有三大害处:一是污染环境,噪音与垃圾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二是危害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因违规燃放而致伤致残甚至致命者比比皆是;三是铺张浪费,动辄成百上千的花费,与我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相悖。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影响,全面贯彻执行《关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集镇20xx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的通知》(关政办〔20xx〕6号),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特向全体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遵纪守法。广泛宣传并坚决遵守镇党委、政府通知要求,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已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从现在做起,倡导新风。利用网络空间采取绿色环保的多元化方式庆祝节日。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三、自觉维护环境,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做一份贡献。及时报告,规劝他人,鞭炮声就是警情。发现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要履行责任和义务,勇于劝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希望家长朋友严格遵守“禁燃”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积极做“禁燃”的榜样。让我们家校合力,携手并进,禁燃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平安美好家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2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我们即将迎来新的一年。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传统过年项目。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烟尘、硫化物、金属氧化物等颗粒物会严重污染环境,并且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果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势必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比平时高出数十倍,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更为严重。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3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喜迎新年,欢度假期。又是一年喜气洋洋新春到,其乐融融共团圆。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同学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大新镇中心学校向各位同学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多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亲爱的各位家长朋友、孩子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噪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5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按照《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提倡文明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方式,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成为时尚。

  二、遵规守法,坚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互相监督,依规善意提醒。增强环境意识,主动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抵制,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四、积极宣传,提高禁燃意识。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守护“XX蓝”的强大正能量,共同护佑美丽蓉城。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6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开始实施。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治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火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火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同学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7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竹。

  燃放烟花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噪烟花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竹,不在燃放烟花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噪烟花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8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在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还会形成烟雾和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身体健康。

  为了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空气环境,最大限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火灾隐患的发生,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市实验幼儿园倡议各位家长以身作则,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和督导员。请您提醒家人做到:

  1.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2.加强自我管理,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他人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3.做好监督提醒,教育直系亲属不参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做孩子的榜样。

  4.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希望各位家长严格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积极做“禁燃”的榜样。让我们携手前行,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春节将至,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x学校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9

家长朋友们:

  据统计,近年来每年都会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伤人事故,这些事故有些是因为燃放了礼花弹、冲天炮等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所致,还有一些是因为采用了不安全的燃放方法或者在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这些人都侥幸的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正是这种侥幸的心理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现按照xx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及安政发[20xx]2号《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件精神,有关内容重申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一)深柳镇:全域。

  (二)大鲸港镇:东至河堤(含外洲),西至北干渠,南至七家路,北至大鲸港电排沟范围;县殡仪馆新址范围;槐圃垸社区。

  (三)安障乡:白沙路以南范围。

  (四)八方楼园林场。

  (五)其他乡镇主要集镇码头:安丰乡出口洲社区,安全乡董家垱社区,安康乡北河口社区,下渔口镇下渔口社区,陈家嘴镇芦林铺社区、朝阳社区,三岔河镇朝阳门社区、三仙咀社区、唐家铺社区,黄山头镇南禅寺社区、凤凰社区、理兴垱社区,大湖口镇张九台社区、焦圻社区、大湖口社区,官垱镇官垱社区、大杨树社区。

  (六)全县县域范围内所有禁炮重点单位和场所: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黄山头森林管理局辖区;

  7、殡仪馆、火葬场。

  二、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采用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在饮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护。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带头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监督;不燃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主动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我们鼓励您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364xxxxxx。

  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元宵佳节,为美丽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县教育局安全管理股

  20xx年12月19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0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祁发〔20xx〕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炮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xx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竹、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

  创卫办:

  XX县禁止燃放烟花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县城市管理行执法局

  20xx年2月1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1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共同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在政府划定的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春节等传统节日,鼓励选择电子鞭炮或其他安全环保庆祝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主动向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倡导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是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者。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监督、积极向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管理部门举报,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干净整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让我们积极行动、共同参与,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共同为xx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月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2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竹, 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竹的'行为,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 , 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 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1月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3

尊敬的家长:

  关心、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确保孩子和您全家的平安和谐,特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事宜告知与您,希望您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爆炸、火灾等人身伤害事故及财产损失:

  1.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荥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引领自己的家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不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邮寄烟花爆竹,不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3.不在广场、医院、学校、加油站、图书馆、档案馆、车站、超市、输变电站、文物保护单位、铁路线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4.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5.点燃后的烟花爆竹如果不响、千万不能马上看,以防止突然爆炸伤人。离家外出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引起火灾;大风天气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必须将烟花爆竹放在没有热源、火源、电源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情况,造成损害。

  请大家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自觉遵守规定,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4

市民们:

  你们好!20xx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芜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上简称《办法》)。20xx年1月13日,市政府又发布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告》)。《办法》和《通告》实施以来,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的"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加强社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在我市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婚丧嫁娶、房屋搬迁、商店开业和工程竣工时尤为突出。这不仅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而且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市政府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放”工作。

  为了维护《办法》和《通告》的权威性、严肃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市政府再次重申,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市容管理等部门,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办法》和通告,今后凡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办法》和《通告》的,除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在自觉遵守《办法》和《通告》,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办法》和《通告》的行为,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最后,感谢广大市民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祝生活愉快,合家欢乐!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5

亲爱的老师、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具有历史渊源的节庆民俗,能带来喜庆的节日氛围。然而,释放的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产生噪声污染,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在我县城区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共创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低碳的新春佳节,现做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一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家园。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参与禁放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举报非法制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创造文明、绿色、平安家园贡献一份力量。举报电话:110。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者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请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坚决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结伴燃放等行为。

  霍邱是我家,创建靠大家。享受健康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美好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摈弃生活陋习,提升人文素养,远离烟花爆竹,自觉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省级文明城市,共同守护蓝天碧水、生态宜居的大美霍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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