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时间:2023-01-12 11:01:37 书信 我要投稿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精选12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书信吧,书信是用于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应用文书。你所见过的书信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精选12篇)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极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20xx年1月25日北海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海城区:南珠大道以西的城市建成区及北海工业园区为禁燃区。

  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文明素质,倡导社会新风,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禁放规定,海城区人民政府特向全区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使禁放烟花爆竹成为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增光添彩。

  xxx

  20xx年xx月xx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2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决定从20xx年12月15日起,对市区规定区域和时段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前,烟花爆竹禁燃已进入高峰管控期,现就有关事宜再次告知如下:

  一、全天候禁燃区域。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学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天候禁燃地点。除上述合围区域之外,车站、码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高铁商务区、文物保护单位及附近5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及附近2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附近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限燃区域和时间。在全天侯禁燃区域和地点之外的其他区域,中考、高考、国家公祭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以及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违法行为查处。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与处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xxx

  20xx年xx月xx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3

尊敬的市民朋友:

  滁城自20xx年1月1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来,在广大市民大力支持下,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幅下降,人员财产损伤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得以大幅提升,禁放工作成效突显,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春节将至,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滁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滁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积极举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举报电话110),共同营造和谐美好家园。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

和城居民朋友们:

  为切实改善和县城区大气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消除火灾、爆炸隐患,保障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不断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行全年禁放(含春节期间)。20xx年5月10日颁布的《和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暂行)》(和县人民政府令第1号)同时废止。

  一、树立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做新的污染制造者,以低碳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喜迎新年。

  二、对非法制造、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等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坚决抵制,营造良好环境。

  三、和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带头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氛围。

  广大和城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春节期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使我们生活的和城天空更蓝、空气更净、环境更美!让我们为创建全省文明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5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新春佳节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与之相伴的却是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以及PM2、5等污染物,造成空气严重污染。空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近年来,受不利气象因素以及扬尘、机动车、燃煤等人为活动的影响,我们身边的空气质量连续出现重度污染,雾霾天数明显增加,对群众健康和城市形象都造成较大影响。春节临近,因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我区空气质量将面临严重污染的挑战。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红园倡议:

  1、自觉学习环保知识。认识目前空气质量现状、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等环保知识,树立绿色环保意识。

  2、自身做起积极行动。向家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争取家人的支持,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

  3、低碳环保文明过节。可采取贴春联、秧歌、联欢、电子爆竹、播放音乐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同呼吸,共担当。”家长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告别不良节日习俗,过一个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春节!

  xxx

  20xx年xx月xx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6

尊敬的父老乡亲:

  春节即将到来,为营造和谐、安全、宜居的环境,过一个文明、环保、平安、祥和的春节,按照有关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请各位父老乡亲积极配合,自觉做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人人争当政策的宣传者,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中来,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共识。

  二、人人争当政策的参与者,要提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与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储存、不售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春节。

  三、人人争当政策的捍卫者,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主动引导和劝阻亲属及朋友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采购、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勇于劝阻、积极曝光、及时举报,做到人人监督。

  各位父老乡亲,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努力,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低碳的春节,为打造幸福高密作出应有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7

广大人民群众:

  20xx年春节之际,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大气环境,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等事故,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藁城公安分局、藁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本文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者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六、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七、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九、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祝广大人民群众阖家幸福安康,虎年吉祥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8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值此2023年新年来临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并热切希望您和孩子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假期。为了给我们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危害,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以身示范,正确引导孩子们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家长和同学们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购买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孩子的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三、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亳州是我家,美丽环境靠大家。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各位家长朋友们、同学们,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安静、环保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请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请您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共建美好生活。衷心感谢您的支持!祝您阖家欢乐、新春愉快!

 xxx

  20xx年xx月xx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9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共同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在政府划定的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春节等传统节日,鼓励选择电子鞭炮或其他安全环保庆祝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主动向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倡导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是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者。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监督、积极向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管理部门举报,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干净整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让我们积极行动、共同参与,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共同为xx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月4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0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竹。

  燃放烟花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噪烟花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竹,不在燃放烟花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噪烟花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1

家长朋友们:

  据统计,近年来每年都会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伤人事故,这些事故有些是因为燃放了礼花弹、冲天炮等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所致,还有一些是因为采用了不安全的燃放方法或者在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这些人都侥幸的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正是这种侥幸的心理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现按照xx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及安政发[20xx]2号《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件精神,有关内容重申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一)深柳镇:全域。

  (二)大鲸港镇:东至河堤(含外洲),西至北干渠,南至七家路,北至大鲸港电排沟范围;县殡仪馆新址范围;槐圃垸社区。

  (三)安障乡:白沙路以南范围。

  (四)八方楼园林场。

  (五)其他乡镇主要集镇码头:安丰乡出口洲社区,安全乡董家垱社区,安康乡北河口社区,下渔口镇下渔口社区,陈家嘴镇芦林铺社区、朝阳社区,三岔河镇朝阳门社区、三仙咀社区、唐家铺社区,黄山头镇南禅寺社区、凤凰社区、理兴垱社区,大湖口镇张九台社区、焦圻社区、大湖口社区,官垱镇官垱社区、大杨树社区。

  (六)全县县域范围内所有禁炮重点单位和场所: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黄山头森林管理局辖区;

  7、殡仪馆、火葬场。

  二、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采用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在饮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护。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带头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监督;不燃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主动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我们鼓励您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xxxxxx。

  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元宵佳节,为美丽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然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2

尊敬的家长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具有历史渊源、群众喜爱的节庆民俗。然而近年来这一习俗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更存在各种火灾隐患,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烟花爆竹有三大害处:一是污染环境,噪音与垃圾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二是危害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因违规燃放而致伤致残甚至致命者比比皆是;三是铺张浪费,动辄成百上千的花费,与我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相悖。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影响,全面贯彻执行《关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集镇20xx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的通知》(关政办〔20xx〕6号),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特向全体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遵纪守法。广泛宣传并坚决遵守镇党委、政府通知要求,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已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从现在做起,倡导新风。利用网络空间采取绿色环保的多元化方式庆祝节日。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三、自觉维护环境,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做一份贡献。及时报告,规劝他人,鞭炮声就是警情。发现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要履行责任和义务,勇于劝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希望家长朋友严格遵守“禁燃”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积极做“禁燃”的榜样。让我们家校合力,携手并进,禁燃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平安美好家园。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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