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时间:2022-08-12 10:21:09 守则 我要投稿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1

  为了保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期间严格执行如下措施:

  一、 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 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三、 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询、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如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通信管理局。

  四、 按照分层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制,由领导分管信息安全保密的安全工作。并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风险防范。

  五、 不在网上传送密件,不泄露用户个人资料。

  六、 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上网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七、 因管理员对上网信息审查不严,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信息员的责任。若违反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 网站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九、 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各级网络中心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2

  1.网络中心负责网络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任何用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动网络系统中的各种设备和线路。

  2.任何用户不得利用联网设备从事危害网络和网上用户的任何行为,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所有网上设备。

  3.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各种软硬件技术从事网上侦听,盗用等活动;

  4.任何用户未经允许,不能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任何用户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能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

  6.禁止非工作人员操作服务器,不使用服务器时,应注意锁屏;

  7.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8.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的密码每15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9.管理员密码只被系统管理员掌握,尽量不直接使用管理员密码登录服务器。

  10,涉密信息不得进入国际互联网传输或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也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必须采取与国际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措施。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办公室信息管理室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对系统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第四条 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作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信息。

  第六条 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将未经处理的计算机设备需要送修或请外来人员维修的。

  (六)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七条 对在互联网发布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程度进行审核。

  第八条 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上级政府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加强对办公系统的使用帐号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

  第十条 配合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4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定义:

  廉洁: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不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业务单位: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职责权限

  3.1总经办负责廉洁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对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监督和最后裁决权。

  3.2监察部负责监督和执行廉洁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行政部负责廉洁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接收和申报处理公司员工收受和外部财物。

  3.4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存,对电子存档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并做好文件防盗和密码保护工作。

  3.5各部门:具有共同维护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权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公司廉洁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具有监督和举报权。

  2.主要内容:

  2.1廉洁自律规定

  2.1.1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2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业务单位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统一处理。具体需申报的情况如下: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3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1.4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1.5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1.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1.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1.8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1.9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1.10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1.11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1.12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2信息安全

  2.2.1公开信息:公司已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如公司宣传册、产品或公司介绍视频等。

  2.2.2保密信息:公司仅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公司投资计划等。

  2.2.3根据信息价值、影响及发放范围的不同,公司将保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绝密信息:关系公司前途和命运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订单,重大投资决议等。

  机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信息如:未发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信息,如:人事档案,供应商选择评估标准等文件。

  内部公开:仅在公司内部公开或仅在公司某一个部门内公开,对外泄露可能会使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等。

  2.2.4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技术图纸;

  生产细则、工程BOM、SOP及治具资料;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财务信息,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2.2.5除公司已经正式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2.2.6公司保密信息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2.3违规追责处理

  2.3.1公司所有员工一经任何人发现或内外部举报有违廉洁自律的行为,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将追究责任人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并进行违规处罚,对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2.3.2除公司公开的信息外,任何人将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头传达、电子邮件、上传网络、存储拷贝、拍照影印、复印资料)对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将从源头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经查实后立即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处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时,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附则

  3.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20xx年8月9日起实行,暂定实施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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