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3-03-02 18:36:55 申请书 我要投稿

申请执行申请书

  我们眼下的社会,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申请执行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__

  代理人:______律师电话: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____〕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__市国家税务局____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____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____及____外)。申请人确有在____年__月向__市____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____及____,直到__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__市____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__市____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____年__月__日国税发〔____〕____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____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______局

  申请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2

  申请人:xxxx,男,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xxxx,住所地南宁市。法定代表人:xxxx,总经理。联系电话:xxxx。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X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xxxx 元(自X年X月X日至判决生效之日X年X月X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 xxxx元(自X年X月X日起暂算至X年X月X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X月XX日经南宁市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xx年X月XX日作出(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南宁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xxxx

日期:xxxx

申请执行申请书3

  申请人:

  地址:

  负责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所欠债务壹拾柒万壹仟玖佰玖拾柒元叁角伍分,以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xxxx申请人借款163711.96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2日。合同生效后,被申请人xxxx迄今仅偿还借款7期,逾期53期。20xx年1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xxxx担保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xxxx向申请人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申请人xxxx违约后,被申请人xxxx担保有限公司至今未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均由xxxx公证处公证员xxxx予以公证,赋予申请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效力。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xx、被申请人xxxx担保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63711.96元,利息6268.25元,罚息20xx.14元,合计171997.35元。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4

  申请人:xx,男,19xx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申请执行人:xx公司。

  申请事项:

  恢复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102405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但被申请人欠109551元一直未付,此款本系10余人农民工工资。无奈申请人于20xx年8月7日诉至贵院,贵院主持调解,于20xx年9月21日作出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后贵院无奈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至此使我负债累累。10余人农民工兄弟工资至今未付清。今据网上查询得知。宏胜公司这几年一直正常运行,对外承揽工程中标金额达几千万,法定利润应足以履行判决书之款项。故有如上所请,望人民法院能尽快依法强制执行为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5

  执行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生,汉族,住xx省龙xx号。

  被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上海市xx区xx路xx弄x号;

  被申请人:xx,男,xx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上海市xx区xx路xx弄x号。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xx)x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即俩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xxx,xxx元。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利息自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

  3、本案执行费用由俩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俩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xx年6月24日由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做出(20xx)x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被申请人xxx归还申请人xxx借款人民币xxx,xxx元;被申请人xx对xxx归还xxx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该民事判决现已生效,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6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号。系申请执行人之父,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履行<20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支付申请执行人各项赔偿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及案件受理费_____元、鉴定费_____元、公告费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

  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债务支付完毕日止;

  3、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已于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做出<20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拒不按照生效的判决书履行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的义务。故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229条之规定,申请执行人特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望贵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书,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7

  申请人:吴某,女,19xx年3月5日生,汉族,无职业,住xx市XX区XX路XX组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xx系夫妻关系,贵院于08年7月4日,在强制执行中将张某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没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xx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550元,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偿还债务。

  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谢谢!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xx

  20xx年×月×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8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壮族,农民,住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据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________劳仲案字[________]第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向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现在由于本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已协商解决了纠纷,特请求人民法院批准本人撤回执行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9

  申请人:朱德久,男,1940年10

  月20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南港中村160号。

  被申请人:付宗兰,男,1958年11月18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南河乡沥山村5-11号。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1999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1999)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履行,申请人于当年向你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你院的执行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此后,被申请人再未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继续履行且一直下落不明,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重新出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_______)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_____省_____县人民法院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偿还申请人______元。该调解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______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1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地址:xx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xxxx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地址:xx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xxxx电话:xxxx

  案由:

  对被申请人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xxxx(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xxxx)已于xxxx年xxxx月xxxx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1:xxxxxx

  2:xxxxxx

  3:xxxxxx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__】沈民(1)终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 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____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____)皇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

  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____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____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终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 20____年__月__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3

  申请人:何某,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XXXXX,现无业。

  请求事项:请求不予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深XXX字XX号裁定。事实和理由:

  柴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xx年4月XX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位于XXXXXX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某诉称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请人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某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某向柴某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柴某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某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第一、柴某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王某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某提供的'用来证明王某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与王某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王某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某对柴某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二、申请人与王某已与XX年XX月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某与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XX个月,而在此期间,柴某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某已于XX年XX月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申请书14

  申请人:xx,男,20xx年xx_月xx_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梨园地区xx村xx号。

  被申请人: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职务:主任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

  1、 请求贵院停止执行通建裁字(xxxx)第xx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的

  内容;

  2、 请求贵院撤销(xxxx)通执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xx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xx区分中心与申请人因房屋拆迁纠纷,向被申请人申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做出通建裁字(xxxx)第xx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20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依上述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通执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下达(xxxx)通执字第xx号执行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行为违法,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执行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一、据以执行的被申请下发的通建裁字(xxxx)第xx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下文简称“裁决书”)在实体上、程序上均存在违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作为裁决主要事实依据的《估价报告》,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存在违法之处,不应作为裁决的依据。

  首先报告没有依法送达;其次评估结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违法。本项目的的评估机构是拆迁人自行委托的,拆迁人没有与被申请人协商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证据,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权利。

  2、裁决前未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证。

  依据《裁决规程》第xx条规定,裁决前被申请人有义务组织第三人和申请人调解,举行听证工作,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而被申请人却未能按此规定履行前述义务。因为,自始至终,被申请人没有找申请人调查了解核实过相关事实也没有进行听证工作。

  3、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而迳行作出《裁决书》。

  被申请人没有经过该局领导班子在《裁决书》作出前进行讨论的决定或会议记录。此即意味着被申请人没有经此程序就已作出《裁决书》,此举已违反《裁决规程》第xx条,即“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

  4、《裁决书》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

  首先法律文书只有送达当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请人并未在裁决作出后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裁决书》,因此该《裁决书》并非如被申请人所言于xxxx年xx月xx日已经生效。

  其次申请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已经向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起复议,该裁决书并未生效,也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二、贵院作出的'(xxxx)通执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在实体上未对《裁决书》进行严格审查,在程序上,违反了相关规定,侵害了被执行人的权利。

  1、贵院未对该《裁决书》进行认真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或者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在被申请人存在上述诸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贵院依然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显然对据以执行的《裁决书》没有进行严格审查。

  2、贵院的执行程序不合法,未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及第五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以及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贵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请人,实际上剥夺了申请人进行申辩的权利,不能保证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本案执行的依据及程序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xx年 月 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5

  申请人:,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中专,个体经营户,住号。

  身份证:

  被申请人:,男,汉族,xx岁,本科,xx中学教师,住。

  身份证: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本金¥xx元;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xxx元(自xx年月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4、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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