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审计报告分析

时间:2022-07-06 22:39:21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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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审计报告分析

  篇一:南纺股份审计失败案例分析及启示

  一、事件回顾

南纺股份审计报告分析

  南纺股份问题的暴露源自其在2013年5月发布的一份公告,在这份公告中,南纺股份承认曾于2006年-2010年期间对企业利润进行了造假,合计虚增了3.44亿元的利润。其中公司于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虚构利润3109.15万元、4223.33万元、15199.83万元、6053.18万元和5864.12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127.39%、151.22%、962.40%、382.43%和5590.73%。

  扣除虚构的利润,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利润分别为-668.65万元、-1430.59万元、-13620.47万元、-4470.40万元和-5969.01万元。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3年净利润亏损将被暂停上市,继续亏损则会被终止上市。因此根据规定,南纺股份早该于2009年退市,但是公司却通过不断地会计造假,一直持续到2013年才被处罚。那么南纺股份都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会计造呢

  二、造假途径

  (一)虚构交易

  虚构交易主要表现为伪造收入,这是多数造假者常用的手段。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最惨重的案件,几乎都是使用这种虚假会计信息的手法制造的。虚构交易的主要途径是伪造收入,从伪造交易对象开始,虚构一系列的会计资料。例如2001年的银广夏造假案就伪造了全部得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而南纺股份也有类似举措,甚至之前还被上证所谴责过。针对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实地盘存和函证方法后,便会发现疑点。

  (二)虚增营业收入,少结转营业成本

  少结转营业成本,一般来说就是提升了利润,南纺股份曾公告称,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南纺股份由于少结转营业成本多计利润4287.78万元,其中调减2010年初未分配利润4287.78万元,调减应收账款4287.78万元。

  (三)减少计提坏账准备

  南纺股份利用转口贸易回款,调节客户往来款,达到调节坏账准备等目的,坏账准备一

  般建立在应收账款余额上,因此调节的手段也比较多样,之前公告也有提及,南纺股份截至2010年末时,公司因少提坏账准备多计未分配利润2438.38万元,其中调减201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899.28万元,调增2010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2.14万元,调减财务费用汇兑损益1563.04万元。

  (四)骗取出口退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即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在2011年报中,南纺股份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提及,长期挂账不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应收出口退税款1100.11万元。在其后的调查中更是发现南纺股份的出口货物单证中,有54份备案单证为虚假单证,涉案金额累计过千万。

  (五)调增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直接关系到所得税费用的大小,进而影响企业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假如递延所得税大了,那么所得税费用就会小,那么企业的净利润就会上升,反之则下降,南纺股份也是通过这种方法,在2009年和2010年虚增了未分配利润。

  通过这种方式,南纺股份起死回生,避免了退市的命运,虽然在2013年事发并被有关部门追究,但是最后却

  只是缴纳了50万元的罚款,并没有被强行退市,使人不禁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规章体制产生疑问。

  另一方面,则是关于审计的问题,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向来被视为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毒瘤”。在严惩造假公司的同时,为其出具“健康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样难辞其咎。

  三、原因分析

  (一)政府监管介入不及时及处罚力度较轻

  南纺股份2006年至2010年5年时间虚增细润总额超过3044亿元,然而直至2012年3月中国证监会才对南纺股份进行立案侦查,12年11月份上证所公开谴责,最终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到达南纺股份,已经是2014年5月的事情了。

  南纺股份在5年时间内虚增利润3.44亿元,却只被处罚50万元了事;公司原董事长单晓钟等6名高挂把人员,私设、侵吞公司“小金库”2亿多远,六合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的罪名、挪用公款罪,仅判单晓钟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20万元;公司前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杰等12人受到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处罚和警告处分;这样的的处罚显然过轻。

  (二)公司治理不利及审计师失职

  在2000年-2011年期间,南纺股份使用54份虚假备案单证,共骗取退税款1033.74万元。伪造出口单证的时期刚好也与单晓钟等人任职期间重合,而其继任者显然也不但没有纠正这种违法行为,反而是继续“作案”一年。在这十余年间内,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的治理层,却没有发现或阻止公司的舞弊行为,南纺股份的内部控制不得不让人堪忧。 2012年,上交所公开谴责南纺股份,上交所认定,南纺股份前董事长单晓钟、前财务总监丁杰、前副总经理刘盛宁三人恶意串通、联手造假,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进行公开谴责的同时认定3人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职务。由公开谴责可见,年房估分治理层在职期间,并没有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不仅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反而成为

  公司舞弊的主要推手。

  在内部控制中,中介机构是重要一环,针对上市公司重要财务报告,监管层都要求有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在南纺股份连续造假的五年中,负责财务审计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南纺股份监事会也对财务状况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客观公正的。不仅是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南纺股份的保荐和律师均没有针对公司违规问题提出意见。

  然而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统计,从2006年至2010年这5年的财务数据里,南纺股份一共合计虚构了3.44亿元利润,五个年度分别为3109万元、4223万元、1.52亿元、6053万元以及5864.12万元。而投资者认为,很可能是第三方审计机构失去的独立性,同上市公司串通一气欺骗监管层、欺骗投资者。

  南纺股份连续5年大规模虚构利润,高管还涉嫌利益输送和受贿、挪用公款,而其聘用的会计事务所连续5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外部审计和时任独立董事、监事会没有任何监督作用,这简直是近10年来上市公司治理全面失灵的典范!

  四、相关建议

  结合理论分析和具体案例,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降低监督成本,保持对上市公司的及时监管以减少其舞弊的概率。要形成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改变目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和评价形式化的弊端,转变重检查轻控制的'监督模式,以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缓解实质性监督的巨大压力,从根本上强化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和信息汇报机制。利用信息技术构建并维护快速的数据交换与披露汇报系统,对上市公司的异动进行实时监控,使监督部门更及时地掌握相关信息并执行监管职能。

  第二,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严厉的处理不仅表明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治理的决心,则对在违规人员也可以形成震慑。

  第三,上市公司应更积极地实行公司治理,加强对内审的领导及完善管理层激励的设计。在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师以及管理层薪酬与激励的问题上,监管机构应特别重视独立董事职能发挥的问题。对于治理结构与机制设置不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针对独立董事为积极作为的行为则完善并执行关于独立董事参与资本市场的监督与退出机制,扭转当前独立董事职能被弱化的局面。

  第四,规范上市公司与外部审计师的业务关系,持续提升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能力,积极发挥外部审计师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监督方面的作用。既要在监管层面完善外部审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违规行为的举报通道设置,形成善意保护机制,还要在严惩舞弊上市公司的同时,对参与舞弊合谋的外部审计师进行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谢彪主编《归集项目投资与工程管理》2010年第1版 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年

  [2]E.R.耶斯考比著,杨欣欣译《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合作模式:政策与融资原则》2012年第1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

  [3]王建英支晓强袁淳编著《国际财务管理学》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4]高晓晖,杨大楷 海外投资项目财务分析模型J 中国管理科学,2002(10)

  [5]朱大华试论财务模型的结构特点与应用 财务与管理,2011(9)

  篇二:南纺审计失败案例分析_周成成

  2014年5月17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5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2〇〇6年起连续5年虚增利润,5年虚增利润超3亿元,占其披露利润的130%到5500%不等。

  相较于先前因造假曝光的绿大地、万福生科等,此次南纺股份虚增利润数量、时间跨度、造假手段均毫不逊色。令人震惊的还有,南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是南京市国资委,因此,南方股份被公众称为近十年来国企上市公司造假之最!

  理层也很有可能利用财务舞弊来粉饰报表达到自己的目的。虽然骗取出口退税案本身并不意味着南纺股份一定存在会计舞弊,但足以使立信永华对南纺股份管理当局的诚信经营产生质疑,立信永华的注册会计师本应在年度审计时提高执业谨慎,加大对相关科目的审查力度。

  2001年,南纺股份与江苏嘉华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南京朗诗地产,前者持有朗诗地产85%,为控股股东,而且还拥有“朗诗”等多个相关商标的所有权。然而随着一系列增资扩股等资本运作,南纺股份对朗诗地产的控制权却逐渐丧失。

  根据2012年南京市审计局公布的《2012年第1号: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1至2010年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南纺股份分别在2004年、2006年和2009年通过三次股权转让,将对朗诗地产的股权比例由85%稀释至21%,而包括朗诗地产董事长田明在内的朗诗地产管理层团队的持股则一路上升至27.74%。另外不为人知的是,当初南纺股份引入投资朗诗地产的南京鼎重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来是由南纺股份控股50%,但是不知何时南纺就将股份全部转让给了田明,最终鼎重投资成为朗诗地产高管的持股平台。按照南京审计局测算,2007年2009年南京朗诗置业的净利润总额约为5亿元,汉股权转让一项,南纺股份的投资收益就流失近3亿元。

  因此,南纺股份5年虚增利润超3亿元、靠造假得以保住上市地位。如此恶劣的财务造假事件,其审计单位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却连续5年签发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审计报告。可见,会计师事务所形同虚设,其审计是无效的、失败的。

  “财务审计本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但从南纺股份来看,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同一个企业,连续五年都能造假,要么就是会计师不作为,和企业串通一气,蒙骗市场;要么这些会计师水平有限,未能发现上市公司的造假伎俩。”一位企业的会计人员表示。因此,参与的会计师也被戏称是装点门面的“花瓶。更多的投资者认为,很可能是第三方审计机构失去的独立性,同上市公司串通一气欺骗监管层、欺骗投资者。

  一、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1.南纺股份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缺陷

  (1)董事长一人说了算

  董事会治理失效、董事长滥权。董事会是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总经理则属于公司雇员范畴,由董事会选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经营和执行董事会决策的重任。董事会对管理层起到监督、任免和决定管理层的薪酬等作用,是缓解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的.一种公司治理机制。纵观南纺股份上市十余年的年报可以发现,自上市之初到“东窗事发”,单晓钟一直身兼两个极重要的角色——董事长和总经理。

  (2)经营层与董事会成员高度重叠

  南纺股份公开披露的公司章程中均有“兼任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董事会与管理层的相对分离,保证董事会对管理层监督的独立性和可靠性,进而保障股东们的利益。可是,从南纺股份上市后的历届董事会成员中我们可以发现,南纺的经营层与董事会成员高度重叠,上述规定汉流于形式,没有得到实质的贯彻,当然这也是现在中国许多企业的通病。

  2.南纺股份存在财务造假动机

  公开资料显示,南纺股份于2001年登陆主板,上市当年即实现主营收入2.9亿元,实现净利润4137.25万元。随后几年,公司业绩稳步走强,2004年实现净利润6205.邪万元,但是这一好景并未延续,公司净利润急转直下。

  根据南京市审计局公布的《2012年第1号: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1至2010年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中就提到了南纺股份“国有资产流失、损失以及浪费的问题。”

  优质资产被剥离,南纺股份的业绩急转直下。扣除造假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20062010年的利润分别为-668.65万元、-1430.59万元、-13620.47万元、-4470.40万元和-5969.01万元,公司已连亏5年。

  3.南纺股份存在騙取出口退税的前科

  二、南纺审计失败案件带来的启示

  1.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较高的公司管理水平是企业持续健康运行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降低公司错报和发生舞弊的可能性,进而降低审计风险。

  2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执业道德

  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受托审计机构一般都难辞其咎。有不少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根本没有做到勤勉尽责,更没有履行自己的忠实职责,在调查、函证等方面,审计机构经常故意犯下一些违反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初级错误。南纺股份长达五年,连续、大规模的财务造假,即使公司内部进行系统性造假,若严格按审计准则进行查验,一定是可以查出问题来的,没有检查出问题,审计人员的“勤勉尽责”难以服众。若后经查实,审计机构没有尽责,则需承担虚假陈述的连带民事责任。对审计机构的监管一方面需要审计机构和会计师本身自主的勤勉尽责,另外一方面也需要主管机关的严格监管,这是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南纺股份曾骗取出口退税。在2000年2011年期间,公司的出口货物单证中,经核实有54份备案单证为虚假单证,共涉及已退税款1033.74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第六条之规定,定性为备案单证违法。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已取得的退税1033.74万元予以追回。

  对于这样一个有舞弊前科的企业,注册会计师应该注意到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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