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决定

时间:2024-03-20 13:04:11 决定 我要投稿

关于五四表彰决定

  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进一步鼓励努力学习、工作,不断进取,对优秀团员及单位进行表彰,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五四表彰决定,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五四表彰决定

  五四表彰决定 1

  xxx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科教强市”发展战略和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大力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青年创业就业等中心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活动载体,发挥了良好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再造一个新xx,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共青团xx市委决定:授予少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团委等20个单位“xx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汝阳县上店镇西局村团支部等134个团支部“xx市五好团支部”称号,授予牛军等45名同志“xx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授予李曦等45名同志“xx市模范团干部”称号,授予王诗杰等200名同志“xx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xx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局面。同时号召广大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立足本职,顽强拼搏,勇于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洛

  共青团xx市委员会

  xxxx年4月30日

  五四表彰决定 2

  xxxx年以来,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根据团苏委发[xxxx]28号《关于表彰xxxx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院杨铭被授予“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委工团〔xxxx〕4号《于表彰xxxx-xxxx年度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决定》,我院团委被授予“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杨紫郡被授予“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卫团﹝xxxx﹞3号《关于表彰xxxx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我院李雪冰等11名同学获“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葛慧慧、杜雨薇被授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临床与护理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团总支被授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根据团宁委发[xxxx]25号《南京团市委关于表彰xxxx年度 “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南京市优秀团干部”、“南京市优秀团员”的决定》,我院何江阳、徐东奕等四名同学被授予“南京市优秀团员”“南京市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情,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创新,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团委严格审核,决定授予吉雪等265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周洁等95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桥等67名同学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陆梦等112名同学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xxxx中药1班团支部等16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积极推进团建创新,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进取,自觉奉献,为学院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xxxx年度五四评优名单汇总.docx

  共青团xxxx职业学院委员会

  xxx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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