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旷课处分决定

时间:2023-01-29 10:32:17 决定 我要投稿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1

  本学期开学以来,本系大部分学生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xx等35名同学不遵守校纪校规,纪律观念淡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常无故旷课,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根据《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和《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经过经济管理系学生违纪处理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现决定给予等5名同学记过处分;给予黄柱豪等8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玄礼等22名同学警告处分。受处分的.35位同学如果对处分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无异议,所有处分决定全部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

  报送: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处、教务处。抄送:各班级班委。

  经济管理系

  十二月六日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2

学生家长/监护人:

  本学期,xx同学从第xx周至第xx周,无故旷课累计已达到了xx节,根据教育部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我校的《关于学生旷课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领导处理,该生必须由家长/监护人领回家教育两周,时间为:第xx周星期xx至第xx周星期x(即: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领回家教育期间,家长/监护人必须对该生进行严加管教,使之端正学习态度,并于第xx周星期xx(即:xx年xx月xx日)送该生来校到班主任处报到。如果该生仍不听老师教诲,将由家长/监护人领回继续教育,直至接受老师教育为止。

  违纪学生签名:xx

  家长/监护人签名:xx

  班主任签名: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