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分决定

时间:2023-01-09 15:24:12 决定 我要投稿

学生处分决定【热门】

学生处分决定1

  根据《新疆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大校字〔20xx〕113号)第八章第四十九条:“考试作弊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记过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的规定,经20xx年5月2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袁等7名考试作弊学生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和违纪违规行为如下:

学生处分决定【热门】

  1.袁xx(学号:20xx0602068),女,汉族,人文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方向)专业20xx~5班学生。该生于20xx年4月19日参加《教育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2.麦尔旦(学号:20xx1003430),男,维吾尔族,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2班在读预科学生。该生于20xx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四级(MHK4)笔试》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3.葛xx(学号:20xx1210203),男,汉族,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20xx~1班学生。该生于20xx年4月19日参加《心理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4.布阿依(学号:20xx2101724),女,柯尔克孜族,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xx~5班(直升本)学生。该生于20xx年5月10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口试》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

  5.祖里(学号:20xx20xx428),男,维吾尔族,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20xx~2班学生。该生于20xx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笔试》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6.买尔孜(学号:20xx220xx25),女,维吾尔族,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xx~2班在读预科学生。该生于20xx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笔试》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

  7.张xx(学号:20xx2501037),女,汉族,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xx~3班学生。该生于20xx年4月19日参加《教育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xxx

  xxxx年xx月xx日

学生处分决定2

  渊罡恺(学号:13030179)、林宇(学号:14030153)、黄鑫(学号:14030156),系金融学院金工Q1441班学生。经院系查实,以上学生在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达6课时及以上。本着惩前毖后的态度,经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营造良好学风。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xx年3月11日

学生处分决定3

  经查,高二(15)班罗、马、王、赵、陆,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在下午大扫除时在宿舍玩游戏。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罗、马记大过处分,给予王、赵、陆三位学生警告的处分。

  xxx实验高中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处分决定4

各学院、各公寓、各部门:

  郭丽娟,女,人文学院20xx级应用韩语专业自设班学生,学号:1433230008。

  该生自开学至今未请假累计超64学时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擅自校外居(租)住。此外,该生曾因旷课被人文学院给予记过处分(文院字【20xx】03号)。

  郭丽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在其他学生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我校《北京吉利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第四款、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郭丽娟开除学籍处分。

  北京吉利学院

  二〇xx年十一月九日

学生处分决定5

  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育部许XX同学,该生于20____年9月4日在校图书馆看书时,将三本图书书脊、封底两处书标以及底页的条形码撕去,意图将三本图书带出图书馆。在经过图书馆门禁时,警报器发出鸣响,保安按照检查程序检查发现许XX同学没有为三本图书办理借阅手续并已将图书的.部分标识去除,企图蒙混过关。事发后,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育部均对许XX同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评教育,许XX同学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做出了较为深刻的书面检查。

  根据《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四节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四款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许XX同学记过处分,并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许XX同学如果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继续教育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材料包括申诉申请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并附处分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____年9月13日

学生处分决定6

  理化系x级电子信息班陈、x级环境检测班刘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刘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

  理化系

  x年xx月xx日

学生处分决定7

  高二(xx)班学生累计缺课达18节、迟到9次,折合缺课21节。该生经常缺课、迟到等不良行为,在学校的影响极坏,根据《乐东思源高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3条的规定,经集体研究,现对上述同学作出处分决定如下:

  1、给予同学记过处分;并将本处分决定书面通知其家长。

  2、由年级组或班主任对上述同学进行戒免谈话,在班主任的耐心教育和家长的正确引导下,希望该生能够积极改过自新,以观后效。

  xx高中政教处高二年级组

  年12月10日

学生处分决定8

学生家长/监护人:

  本学期,xx同学从第xx周至第xx周,无故旷课累计已达到了xx节,根据教育部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我校的《关于学生旷课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领导处理,该生必须由家长/监护人领回家教育两周,时间为:第xx周星期xx至第xx周星期x(即: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领回家教育期间,家长/监护人必须对该生进行严加管教,使之端正学习态度,并于第xx周星期xx(即:xx年xx月xx日)送该生来校到班主任处报到。如果该生仍不听老师教诲,将由家长/监护人领回继续教育,直至接受老师教育为止。

  违纪学生签名:xx

  家长/监护人签名:xx

  班主任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学生处分决定9

  经查,原高一(7)班学生,自进校以来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期中考试期间在一号公寓卫生间里抽烟,被值日领导当场发现。

  为严肃校纪、整顿校风、教育其本人,根据《x市北门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记入其学籍档案。

  x市北门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处分决定10

工商管理系各班级:

  本学期开学以来,绝大部分同学都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仍有少部分同学不遵守校规校纪,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和考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班风学风建设,教育其本人,根据《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李xx等20名同学以下处分(见附表1)。

  希望以下各位同学吸取教训,遵守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工商管理系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处分决定11

xxx:

  姓名:xxx,性别:xx,年级:xxxx,班级: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因xxxxxxxxxx一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经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根据《xxx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xx章第xx条规定,经xxx研究决定,给予xxxx处分。其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处分期限为xxxxx,若有再犯或其他违纪行为,将严惩不贷,若学期内表现良好,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给予撤销处分。

  学生本人对该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此决定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校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诉。

  政教处(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处分决定12

各班级:

  xx级主持与播音班(航空服务方向)罗xx同学,因多次在商场偷窃商品,鉴于该同学已经严重违反了我院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在广大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学生手册中《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之有关规定,经学工办研究,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罗娜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继续教育学院

  xx年xx月xx日

学生处分决定13

各系:

  xxx(学号:120249300),20xx级财务管理专业。该生于20xx年11月8日在宿舍内存放、使用违规电器,违反校纪校规,并造成安全隐患。

  为严肃校纪,本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根据《xx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20xx款)第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予xxx警告处分。

  本处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处

  20xx年11月10日

学生处分决定14

  经查,高x(15)班罗、马、王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在下午大扫除时在宿舍玩游戏。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罗、马记大过处分,给予王学生警告的处分。

  实验高中

  20xx年x月x日

学生处分决定15

  高二()班学生累计缺课达18节、迟到9次,折合缺课21节。该生经常缺课、迟到等不良行为,在学校的影响极坏,根据《乐东思源高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3条的规定,经集体研究,现对上述同学作出处分决定如下:1、给予同学记过处分;并将本处分决定书面通知其家长。2、由年级组或班主任对上述同学进行戒免谈话,在班主任的耐心教育和家长的正确引导下,希望该生能够积极改过自新,以观后效。

  乐东思源高中政教处高二年级组

  20____年12月10日

【学生处分决定】相关文章: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10-31

学生打架处分决定01-06

学生打架的处分决定09-01

学生处分决定11-06

撤销学生处分决定01-09

学校给予学生的处分决定12-20

学生警告处分决定范文11-27

学生违纪处分决定08-30

撤销学生处分决定10-25

学生开除处分决定范文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