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时间:2023-01-11 11:01:19 简报 我要投稿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通用2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简报,简报又称“动态”“简讯”“要情”“摘报”“工作通讯”“情况反映”“情况交流”“内部参考”等。那么,怎么去写简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通用2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通用24篇)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 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2

  根据《陆河县2022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打取缔生产“私炮”、非法储存经营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和遏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制定了《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了全县9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采用突击检查、联合执法方式等方式开展检查行动。

  我局牵头组织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到河口、东坑、新田、水唇、螺溪等镇开展执法行动。行动中,共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24箱,违法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门店3家,结合《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二批)》行政执法职权调整对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交由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督促落实整改并立案查处。

  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合法储存经营,后续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县春节、清明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3

  12月26日,塔城地区公安局联合乌苏市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期间,民警深入烟花爆竹销售点,对烟花爆竹储存地点、物品数量、经营手续、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烟花爆竹销售点负责人对各类台帐进行严格把控,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的出入库登记、销售流向记录、确保烟花爆竹管控到位。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提高了负责人思想责任意识,为元旦、春节前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4

  为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谯城区五马镇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明确职责,强化日常巡查。镇村两级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划分160个网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蓝天卫士全天候值班值守,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广泛宣传,营造禁烧氛围。组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人员,走街入户,采用发放宣传页、口头讲解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政策,共发放宣传页1200余份。

  紧抓源头,建立长效管控。严把源头,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对辖区内的杂货店、超市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清理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清、底数明、情况准、查处严,持续营造文明、和谐、环保的乡村氛围。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5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太康县各乡镇组织党员和网格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1月1日,记者在太康县毛庄镇看到,网格员们正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

  据了解,截至目前,毛庄镇共向沿街商户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万余份,悬挂横幅380余条,张贴标语2700余张,集中出动宣传车辆30辆,入村宣传2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点燃之后通过化学反应瞬间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烟尘颗粒、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浮于空中,随着空气流通不断侵害人体,为了减少危害,希望毛庄镇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毛庄镇副主任科员常启峰说。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6

  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空气质量,河凤桥乡多举措开展禁燃禁售工作。

  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调整充实完善禁燃禁售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工作责任。通过召开视频会议,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强化宣传,落实工作任务。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乡党委政府通过“抓早抓小”的形式,将禁烧禁售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下去,让群众们真正了解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全乡通过宣传车、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流动音响、上门宣传的形式宣传1万余次,以家庭为单位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与商户签订承诺书60余份,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5余次。

  强化治理,排查全面深入。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乡环境攻坚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内超市、杂货店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同时开通举报热线,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根据问题线索深挖实质性内容。深入排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人员和车辆,加强对原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和运输车辆的监控,持续开展清查收缴行动。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7

  为提高居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1月21日,迎新路街道组织各社区广泛发动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青年学生等力量深入居民小区、走进社区广场,开展特色鲜明、覆盖面广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工作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迎新路街道工作人员及各社区网格员、志愿者走进辖区居民小区,在醒目位置张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通告》,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讲解关于烟花爆竹的科学知识、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同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法燃放行为的发生。

  此外,人和社区还组织丁香路小学的少先队员们开展“小手拉大手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通过向少先队员们讲授禁燃禁放的相关知识,让这些孩子们树立起文明环保的过节观念,将孩子们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带动一个家庭,辐射一个小区,从根源上减少杜绝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的发生。孩子们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向周围的小朋友、家长们宣传禁燃禁放理念,号召大家一起行动,将环保安全文明过节的思想向更多人传递下去。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8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9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禁放工作,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降低火灾、环境污染等危害,春节期间,泾川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严格落实各项管控巡防措施,常态化组织民警对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治理。

  结合日常街面巡逻防控,民警对辖区各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逐一查阅销售商家经营、进货台账,并对存储烟花爆竹仓库是否有醒目的危险警示标识、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到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资格培训及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合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要求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有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销售超标、伪劣、假冒烟花爆竹产品。同时,民警还向群众宣传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营造警民共防共治的良好局面。

  通过常态化检查整治,有效提高了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了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0

  为积极响应上级部门下发的《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杨岔路小学举行了“禁鞭,我们一起行动”校园广播知识宣讲活动。

  政教处主任丁艳梅宣读了《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告诉同学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污染空气,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成为噪声公害。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丁主任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告自己的亲友、邻居不放烟花爆竹,众人合力,共同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打造健康的家园。

  据悉,早在元旦放假前,杨岔路小学就已启动了“禁鞭”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除广播宣讲活动外,学校还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家长共同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1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7日,文明社区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居民群众发放《关于在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讲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下一步,文明社区将持续做好宣传、监督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群众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春节。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3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大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力度,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节日环境,近日,巩义市紫荆路街道政通路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系列宣传活动。

  该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深入辖区居民小区、商铺等场所发放《致全体市民一封信》,劝导居民和商铺从业人员遵守禁放规定,提高居民群众的大气污染环保防治和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让辖区各物业和各个商铺门店签订禁燃禁放责任书,压实禁燃禁放责任。引导辖区商户和居民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支持参与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4

  连日来,回民区组织镇、街道,村、社区集中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在辖区内掀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热潮。

  1月16日,在赛马场北路社区,社区党支部联合内蒙古北疆志愿服务联合会党支部、内蒙古北小疆志愿服务队、赛罕区金桥小学六三中队以及各小区物业公司在辖区开展了“零燃放”共筑“青城蓝”文明实践活动。

  活动现场,党员、志愿者、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讲解实例等形式走进居民家中和沿街商铺进行宣传,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提示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通告》规定,支持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同时还与居民签订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的干部群众深入大街小巷、居民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深厚氛围。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工作要求,回民区委、区政府加大宣传力量投入,组织各辖区、各责任单位印制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宣传单、条幅等宣传物品,向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清洁的生活方式,反对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5

  1月13日上午大课间,八一路小学全校师生,齐聚学校运动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禁鞭”大会,为落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做宣传动员,营造学校“禁鞭”活动气氛。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鞭”的必要性,强调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我校“禁鞭”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思路,最后表示学校一定会把“禁鞭”工作做实做好。会议气氛隆重,对学生和教职工触动很大。全校教职工在会议现场签订了“禁鞭”承诺书。

  除此之外,学校制作禁鞭宣传栏和3条禁鞭横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宣传教育,在学校大门口和家属楼单元门口张贴“禁鞭”通知及宣传贴,向职工家属发放宣传单,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并将回执回收存档。

  在此次”禁鞭“宣传教育活动中,八一路小学反应快、力度大、方法多、面积广。做到了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一户。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师生和家属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6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确保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2月6日至7日,河西街道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和宣传行动。

  此次“打非治违”行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南杂店等可能出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进行了打击。

  截止到目前,出动车辆2台,其中危爆车一台,联合出动人员60人,排查各类经营商户60余家,其中8家南杂店2楼夹层非法储存有烟花爆竹。共计查没各类烟花爆竹54件:其中鞭炮45件,黑老大5件、烟花1件、彩珠筒2件、小烟花1件,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和防范意识,确保了河西的安全和稳定。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7

  20xx年2月4日台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台江县郭兴平小卖部,销售的烟花爆竹行为不明渠道来源,属于三无产品;储量:无型号鞭炮38件、5000鞭炮20盘、3000响鞭炮13盘、精品大地红鞭炮7号13件、精品大地红大7号1件、大地红鞭炮3号1件、大地红鞭炮5号12件、散装鞭炮8盘、大地红鞭炮11号1件、电光炮1件(少1封)、大炮疯狂的鲨鱼50盘。价值近人民币2万元。执法人员当场对烟花爆竹物品进行扣押。

  通过立案调查,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近日台江县应急局对郭兴平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通过这次处罚,震慑了一些违法分子,有力维护了台江县烟花爆竹市场,促进了全县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8

  20xx年11月25日,阜南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接群众举报在黄岗镇张集村一棺材店内有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成员及时赶往现场核实查看发现店内和后院及房间内,多处存放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70余件。执法人员当场将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查封扣押,并转移至安全地点存放,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为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阜南县应急管理局广泛宣传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同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要增强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19

  年关将至,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环境污染。12月14日,内江市市中区城西街道大洲广场社区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市政府最近发了通告,五年禁燃烟花爆竹……”活动中,社区网格员、民警、楼栋长、志愿者到辖区居民小区、商铺等场所,与群众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压实禁燃禁放责任,引导辖区商户和居民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小喇叭、横幅等方式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禁燃禁放宣传氛围,鼓励、引导大家动员身边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举报。

  “通过社区宣传,我们了解了最新的禁燃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和人居环境,还存在扰民后果,且容易引发火灾。”居民曾女士说。

  大洲广场社区党委书记、便民服务站站长何英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让广大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自觉禁燃禁放良好氛围。”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20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

  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

  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

  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21

  岁末年终,正是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旺季。新湖街道近期全面落实有关烟花爆竹摸排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将安全隐患发现在早、遏止在先。

  新湖街道网格员深入辖区三边地带及城中村,紧盯辖区废旧房屋、山林、废弃厂房等,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设施;地毯式摸排辖区各类零售店等,加强社会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巡查上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移交有关执法部门。截至1月4日,网格员累计摸排“三小”场所600余家,仓库工棚、废弃厂房等40余处。

  同时,网格员坚持巡检和宣传相结合,向各“三小”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普及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条规,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同时向店铺管理主体发放居家安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对安全用电用气、防火防爆等进行宣传,强化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22

  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辖区内商户存放、销售烟花爆竹排查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近日,孚玉镇大河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个体商户、超市等场所是否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路口醒目位置处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发动社区平安志愿者在社区进行巡查和值守,并向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并做好了相关台账记录,同时还向商户与辖区居民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消除安全知识。经过广泛宣传,居民和零售店主对禁放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一城居民张大爷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带来噪音,还有火灾隐患,大家会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工作,有效减少了零售店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辖区群众的禁燃禁放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本辖区内的危害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了烟花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23

  2022年进入尾声,即将迎来2023年。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管理,防止涉及烟花爆竹的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辖区人民度过一个祥和的元旦佳节,介休市公安局义棠派出所在辖区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检查中,派出所民辅警以各超市、杂货店为重点,坚持“管控+打击+宣传”并举,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在检查期间,民警将检查工作和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广泛宣传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此次安全检查共检查小超市等店面35家,张贴禁燃通告60余份,未发现买卖烟花爆竹情况。现场劝阻燃放烟花爆竹6人,没收烟花20余支。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简报 篇24

  近日,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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