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简报

时间:2023-01-05 11:59:55 简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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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烟花爆竹简报范文(通用8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人们运用到简报的场合不断增多,简报作为加强领导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内容必须保证绝对真实、准确。你写简报时总是没有新意?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烟花爆竹简报范文(通用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范文(通用8篇)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1

  春节临近,为了加强桑郎镇的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强化群众安全意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3日,望谟县桑郞镇人民政府组织安监站、司法所同桑郎镇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进行了一次大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该镇1户烟花爆竹零售点消防器材过期;1户烟花爆竹零售点不是专柜,且店内有取暖等危险现象;多家零售点没有烟花零售专柜。针对以上问题,检查人员立即要求涉及商户进行整改,同时,向广大的烟花爆竹销售业主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强化业主对危爆物品严格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该镇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烟花经营人员安全守法意识,杜绝了一批安全隐患。据了解,桑郎镇将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新年。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2

  11月14日上午,芦葭镇分管安全的分管领导都进明带队,协同石板凳派出所副所长黄建、东部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烟花协会工作人员、芦葭镇社区治理办、芦葭镇综合执法队、芦葭镇纪委、石板凳派出所一行,对辖区内16家烟花爆竹经营户现有烟花进行全面查封。以下是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实行芦葭镇全域禁止售卖烟花爆竹,我镇根据东部新区相关文件开展工作:一是对芦葭镇16家烟花爆竹点位进行现有烟花爆竹的全面封存,并告知经营点位负责人该烟花爆竹封存后再次打开售卖的责任和危害。二是与16家烟花爆竹经营点位的负责人签订不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承诺书,如果发现再次售卖属于违法行为,必将严厉查处。三是对封存的烟花爆竹实行录音、录像,对现有数量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定,并告知经营点位负责人对已封存的烟花爆竹不得擅自挪动点位。

  芦葭镇目前虽已实现了全镇禁止售卖烟花爆竹,但为了谨防隐患,下一步,芦葭镇将联合多部门对各个点位实行常态化监管,建立回头看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3

  1月4日,省安委会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以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类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会要求,深刻吸取去年12月24日河北唐山和山东德州非法生产烟花爆炸事故教训,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组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联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此次排查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常态化巡查摸排。重点地区要开展“拉网式”筛查,同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对收缴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要妥善封存,依法予以销毁处置。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4

  12月29日起,峄城区榴园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该镇安监所、派出所等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村庄内的'小卖部、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情况,严格检查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四防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有无超员、超量、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同时,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户了解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及相关案例,提高经营户的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已检查小卖部等53家,发现非法经营、安全设施不规范情况8起,并对非法经营情况给予坚决取缔。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5

  20XX年2月2日,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永商镇孙振中部长带队,镇安办会同永商派出所对我镇烟花爆竹和丧葬用品店开展烟花爆竹违规、违法销售经营进行检查,对辖区内空置房屋、偏远养殖场等重点地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批发商等重点部位及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0余项,下达整改通知3份。同时利用通告、横幅等方式对有奖举报进行宣传。

  下一步,永商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办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6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7

  20XX年12月6日,我局接群众举报:“阜南县方集镇一居民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接报后,阜南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方集镇政府等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属实。

  现场共查扣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57件,目前已全部转移至阜南县宇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相关案件线索已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非法销售、存储的现象有所增加,阜南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居民区经营储存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切实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防事故的良好气氛。

  乡镇烟花爆竹简报8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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