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时间:2022-12-05 13:30:59 简报 我要投稿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通用17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简报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简报作为加强领导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内容必须保证绝对真实、准确。什么样的简报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通用17篇)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

  今天在学校的组织下,我们学校举办了法制报告会,在其中,我学会了许多知识。

  首先在法治方面,我知道了遇事要勇敢。讲具体一点:在遇到有人要钱时,不要害怕,其实,不是要钱者很厉害,而是被要钱者很胆小,这才是我们被欺的原因,只要我们勇敢一点,就不用怕这些人了。

  其次在邪教方面,我们应该把它视为一种害人的毒瘤。但是我们怎样才不去接近他们呢?其实这很简单,只要我们相信科学,相信世上绝没有神灵,就可以防止受邪教的诱惑,过着我们新福安康的生活。

  接下来就是最受人关注的交通安全,面对这个,我们只有遵守交通法则才能保证我们安全。在生活中,有许多令人心痛的交通事故,这不能去怪司机。因为车是无法完全控制的,只怪行人不遵守交通法则,才酿成这悲惨的交通事故。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遵守交通法则,便可以让着悲惨的故事少发生。

  最后就是与大家天天见面的卫生安全,只要我们大家在生活中的小事注意一点,就可以防止疾病的发生。我蒙在新闻中听到的许多疾病都是由于人在生活中不住意卫生,把病菌导入人体内,才引发各种疾病。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卫生,让疾病远离我们。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2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我们应该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3

  今天下午后两节课,刘局长给我们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法制教育课。

  刘局长首先给我们讲了,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了社会一个很严重的问题,14岁到16岁被判的罪行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些都是极为严重的罪行,一旦犯了其中任何一个罪,青春就会搭进去,剩下的时光就成为吃牢饭的日子,十分不值得,所以我们一定要远离犯罪。

  刘局长还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案子:一个孩子很爱玩儿,一天晚上,出于恶作剧,他把一个大草垛点燃,烧着了邻居家的房子,损失高达7000元。因为这个孩子还没有到判刑的年龄,所以他没有进监狱,但他的父母需赔偿给邻居家所有的损失。他虽然逃过一劫没有进监狱,但他的那种不良行为我们要引以为戒。仅仅是为了让自己高兴就去放火,这种行为我怎么也理解不了,如果是因为看到别人慌乱,他就开心,这岂不和周幽王的宠妃褒姒一样,周幽王就是因为烽火戏诸侯才亡了国,我们又岂能像他一样糊涂?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让祖国处处充满生机与活力,而不是死气沉沉。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去触碰社会的底线,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让所有罪名远离我们。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4

  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最为叛逆的时期。我们总是十分厌恶父母的管教,凡事都喜欢自己拿决定,根本从未考虑过事情的后果。而也就是因为这样,从而导致因选错道路而使我们对未来的一切憧憬顷刻间化成了泡沫。针对这一事实,学校开展了法制教育报告会。

  在会上,警察叔叔为我们列举了众多的案例,那些案例虽说人物和过程不同,但其结果几乎是极其相似的,差不多都是死亡或者进监狱。这些令人心酸的结果无一不牵动我的心。毕竟谁能保证这些人没有憧憬过、期盼过自己的未来?与此同时,也为我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日子里,绝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亲手葬送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

  另外,警察叔叔还为我们提出了众多要求。比如,不可以进网吧、游戏厅,不可以看色情光碟、报刊,乘车时不可以将头伸出窗外等等。这些要求一一铭记在了我的心中,并且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定会使我受益无穷。

  警察叔叔还讲了好多好多……

  就这样,时间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刻间悄然离去。尽管报告会结束了,但其内容却永驻我的心田。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5

  这几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看录像、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有了法制教育才使得我们的祖国更加美好。

  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4月2日下午,我校邀请XX市法制办综合科XXX科长,为广大师生做了一场主题为“学法护法,知恩感恩”法制报告会。政教处德育研究员李苍地老师主持。

  市法制办综合科科长XXX老师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借助生动形象而又真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的阐述了青少年为什么要“学法、知法、守法”、“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怎样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等,告诫学生要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报告会使学生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预防犯罪,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合格合法的公民,用青春成就梦想,回报家庭和社会。

  报告会也标志着法制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学校将通过黑板报、主题征文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规范日常行为,努力做到自重自律、自强自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创造美好的未来。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6

  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认真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我校结合青少年心理和年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学生牢固树立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现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此,成立了以王校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校团委具体办公,负责活动的落实、监督。各班、各部门积极配合。按阶段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宣传。

  二、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每天早、晚利用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2、各班定时定期召开“法制”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各班根据本班情况自选形式,自定内容。如:普法知识抢答赛、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并要求学生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向家长宣传。使法律知识从学校走进家庭,从家庭走向社会,人人做到知法懂法。活动效果好。

  3、聘请了棣花派出所所长为法治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使学生深受教育。

  4、校团委牵头开展了“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并评选出一些优秀的作品,在校内展览。

  5、每班办一期以“普法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通过评比检查,本次板报质量较高。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7

  这次专题学习“强法治”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厂里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通过强法治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强法治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员工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强法治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8

  最近,贵阳市正在搞“三创一办”活动,贵阳市交警队联合贵州电视台通过媒体曝光,纠正行人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3月24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一辆无牌中华牌红色轿车在贵阳市中华路逆行,被交警拦了下来,随后女记者对女司机进行采访。女记者问:“现在贵阳市正在搞‘三创一办’活动,你这样做是不是给贵阳市‘丢脸’。”女司机一听丢脸一词,顿时恼羞成怒,连续打了女记者数个耳光,民警连忙上前阻止。女司机罪加一等,被拘留了十天。这一刻我突然呆住了,她们这样做难道不可耻吗?

  看到了这一幕,我觉得两人都有错,女司机不应该不遵守交通规则,在中华路逆行,即不知错,还动手打人。结果,被拘留十天。女记者也很不文明,记者说话应该礼貌,可她却说“丢脸”一词,这样不就是在侮辱别人的人格吗?如果她说话礼貌一些,态度好一些,温和一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女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又乱打人,女记者也不该这样对别人说话。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懂法、守法,做一个文明的好公民。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9

  为让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精神、了解法律知识,12月2日,由渝北区法院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庭审进街镇”活动在渝北区人和街道万紫山社区举行。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区广场开庭审理,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百名社区群众前来旁听。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企业发展周期、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居高不下。”作为本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判员,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莉介绍,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2件,结案1431件。

  “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机制不完善、社保制度执行不力、考勤制度不健全、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郭莉说,“劳动者则存在证据意识相对薄弱、维权方式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郭莉现场向群众作了“5个风险预防点”的提示:一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加班证据,以在举证环节处于有利地位;二是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协议无效;三是劳动者受工伤未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四是特殊情况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五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0

  12月1日上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在七十七团文化活动广场,由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普法宣传志愿者们面带微笑、态度和蔼,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内容涵盖《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等多种法律法规。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好此项活动,今天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就是其中之一。”该团普法办工作人员王凯云如是说。

  此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台3个,发放宣传资料550余册(份),悬挂张贴宣传海报2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余人,在团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1

  为切实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国家宪法日在社区的知晓率,12月2日,新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以“宣传宪法精神,服务居民群众”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首先向社团人员和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向大家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居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增强居民的法制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社区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有效宣传了国家法律、法规,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2

  “你了解宪法么,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将告诉你如何维权。”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18个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法润虞城,宪法先行”主题,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土地权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消费者权益、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吸引群众参与,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3

  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婺源县公安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浓厚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当日上午,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婺源县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环保局等部门在步行街口广场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公安部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数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交警大队、中云派出所、太白派出所也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

  交警大队组织宣传科联合赋春中队民警深入赋春中心小学,以“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为主题,为全校近15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课。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发生在我县中小学生中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解遵守交通法规和提高自我防范的重要性,倡导学校师生拒绝搭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黑车”。

  中云派出所民警在中云中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法制课上,民警针对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以案讲法、以案学法,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如何避免违法犯罪,如何应对违法犯罪侵害等方面的问题。

  太白派出所组织民警和太白镇司法所联合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为现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同时传授了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广泛好评。

  太白派出所还深入太白镇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结合一些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4

  为使广大群众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12月5日,凤仪司法所联合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团委以及镇妇联、团委、科协、凤仪派出所在凤中路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宪法法律知识“大餐”,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发放法律法规等资料进行法制宣传,走上街头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吸引不少过往群众驻足,纷纷领取宣传资料和咨询法律问题。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作耐心解答,并将一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在当天活动中,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安全防范宣传单》《消防安全防范常识》《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丰富了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居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5

  为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20xx年12月4日,淮北师范大学法学会部分会员及干事开展了名为“法律维系社会,正义铸就和谐”的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淮北老政府门口设立咨询台向路人宣传劳动法,第二部分是在校内以展板的形式宣传宪法宣传日以及现今重要的法律实践。此次活动意在增强市民和学生的法制意识,让市民与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给我们学法的学生一次学以致用的机会,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发挥作为法律人才的作用。

  通过这次活动会员们纷纷表示自己成长了许多,以前总觉得自己学的法律知识离现实生活太远了,而这样的活动恰好让他们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又可以为淮北的市民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这样的活动以后应该多开展。以此来推进我国法制的进程,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6

  为让群众更好地理解宪法、了解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12月7日上午9点,官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光利同志携司法所联合组织派出所、法庭、交警六中队、综治办、安监站、林业站、市管分局在官渡镇王爷庙开展了官渡镇“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序到会场布置展台,摆放展板,搭建横幅。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的宣传册、人民调解简报、普法宣传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宪法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听取工作人员对宪法的解读,对不懂的法律问题向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寻求解答。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听闻王爷庙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意来到展台前寻找法律援助的宣传册。工作人员热心地向老人讲解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及申请程序。据统计,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宣传手袋150余个。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引导市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法律意识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打开了群众走近司法活动,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维护法律权威,在社会上形成人人懂宪法的良好氛围。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篇17

  为了迎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到来,大力弘扬和宣传法制精神,让法制走进千家万户,让每一个学生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结合“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活动和我校实际情况,20XX年12月4日,在学校操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沙沟小学李德校长在活动中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利用法律这个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沙沟小学少先大队辅导员赵祖学老师分别从《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实际案例让学生正确认识、理解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增强了学生是非判断能力和社会生活经验,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之后,全体师生举行签字仪式,庄严许下承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抵制不法行为,学会守法,用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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