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山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1-12-26 11:34:0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私人山地租赁合同范本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私人山地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私人山地租赁合同范本

  私人山地租赁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

  四至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洛江区 镇(乡、街道) (大班-小班),主要树种 ,面积 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 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 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 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 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 立方米,其中松树类 立方米、其他阔叶树 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 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 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 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 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 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 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 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 人民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公证机关 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私人山地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 县 镇(乡) 村 组的荒山、荒地

  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 ), .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 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 (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无条件保证乙方的施工环境,及时协调处理好乙方与周边群众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及纠纷;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3)乙方在开发林地时,不得造成当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恢复;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1、由于林业综合开发周期较长,故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租赁期内,甲方或其土地权属发生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确有必要时可变更合同当事人,租金支付给予新的权利人;

  3、因国家重大建设需要征用租赁地时,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补偿归甲方,地表物补偿归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应予以退还;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的经济损失以投入成本和余期租赁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为基数;

  2、甲方有意破坏乙方生产经营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乙方方的损失高于违约金时,以乙方实际损失的130%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私人山地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代表

  承租方:(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 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万元给甲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甲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元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

  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甲方必须保证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甲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人民币,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私人山地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地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放,带领农民致富,现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赁事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同意一致达成:并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决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作为开发茶场,种植茶叶用地。在此,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地点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蝶山区夏郢镇镇安村 6林班小班(小地名叫 ),总面积亩,分别为梁雅铭 亩,梁雅民 亩,梁介定 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 ,图幅编号: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亩,租期从 年 月 日止,共租期限为三十年。

  2、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租金每年陆拾元(¥60元)计,且每五年每亩按百分之十的价格提增计算,即从租用第六年起计算,第六至第十年则按

  每亩六十六 (¥66) 元计,其余的依此类推计,直至租用三十年期满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必须按照先付租金后经营使用的原则执行,具体为一次性先付清1年的总面积租金,以后相同,进行每一年一次性先付,直至租用期满。

  2、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第一次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同时交付,以后在每年的第一年公历1月10日前付清租金,拖欠交付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

  3、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建造办公楼,员工宿舍,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5、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6、乙方在租用该山地期间,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争议,影响乙方经营使用时乙方有权拒付租金,甲方必须自行理顺解决,待确定地界权属后方可即交付;

  7、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9、乙方在租用期间生产经营,必须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措施,如有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甲方的租金乙方必须按期按时交付,如乙方拖欠时间2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与乙方和谐相处,相濡以沫,密切与乙方经营上述林地有关的一切事物关系,使乙方的经营得以顺利开展。

  3、甲方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4、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拖欠甲方租金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另外,乙方要赔偿人民币一万元给甲方作为复垦费。

  2、甲方(包括个别组员),在甲方承租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租金提价和聚众闹事,以及借故终止合同等一切人为的阻挠行为,如有,乙方则按照实际轻重情况,有权向甲方索赔或拒付全部租金。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把该山地另转租给他方使用(指本合同生效时),如有发生,此转租无效,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七、其他特别约定

  1、如果在合同期间出现政府合法征地时,地上属乙方投入的附属物及青苗费(乙方种植的)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2、乙方经营使用期间需要转让时,甲方可配合过户,乙方负责甲方劳务手续费(双方当面议定),但前提必须是不变更该山地的用途性质,否则,不得转让,且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3、乙方在甲方的该山地租用期间,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种植茶叶和开发茶场)需要,搭建各种与该项目有关的建筑和植树、修道等设施,但不得大肆推泥挖土,大幅度变更原貌,目的是防止破坏植被、水土流失,如有发生,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不能作为其他非农业性质的商业或工业等用地,若有出现类此情形,视为违约,租赁合同无效。

  5、甲方的山地,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以此地块所有权属作为抵押及转卖。

  6、在同等待遇条件下,乙方应优先招收安排甲方组上的人员劳动就业,根据乙方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尽量满足甲方组织劳动就业。

  7、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中止时,在该山地,乙方所有投入的各种财产权属归乙方,经营期内自行处理,若不处理的,视为放弃,属甲方所有,且不作任何价值抵偿,另外,如有残垣断壁,垃圾碍物等,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无条件将该山地完整归还甲方。

  8、本合同经司法公正(公正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留底保存。

  八、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①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经双方实地勾绘的租赁林地山界图,②村民小组集体决议及户主签名册。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委壹份、司法机关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私人山地租赁合同范本】相关文章:

私人门面租赁合同11-12

私人机械租赁简单版合同范本(精选5篇)12-24

私人建房合同范本03-16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5篇11-08

私人土地租赁合同模板11-30

私人简单雇佣合同范本10-27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13篇12-01

公司向私人借款合同范本08-10

私人雇佣合同范本5篇05-16

安置房私人买卖合同范本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