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

时间:2021-12-24 10:01:3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通用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通用6篇)

  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产权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电话:地址:

  根据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甲方将该房租给乙方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房屋月租金为(币)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和押金,押金 、一个季度租金 。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予缴租金用完之日的前5天向甲方予缴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期限结束,如乙方不续租,应提前15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

  第六条: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天然气、物业管理、停车费用由乙方支付。月电底度为: 支付方式:

  第七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合同结束,甲方退还乙方交付的押金(币) 。

  第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半个月;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非法经营活动;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九条: 甲方要收回房子提前1个月告诉乙方;乙方不租赁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 元/月,房屋押金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每月 日前支付。

  第三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 元。(压金除外)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 元。(压金不退)

  第八条 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屋只适应居住,如乙方在出租屋内做了违法之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现住址: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金 /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个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缴纳押金 元。

  第四条其它费用:合同期间,乙方承担水、电、闭路电视、宽带及煤气物业管理等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2倍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倍计算。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2倍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剩余租金双方协商解决。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6、乙方租赁房屋用于居住。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乙方如有违法扰民行为,甲方可以收回房屋。

  第十一条屋内设备:空调挂机2台,油烟机1台,燃气灶1台,电热水器1台,沙发2套,餐桌1个,椅子4把,衣柜2个,电视柜1个,茶机2个,鞋柜1个,床垫2个,小电视1台

  第十二条备注:

  煤气卡张,钥匙,电表数煤气表数,其他: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日期:

  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4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身份证号:

  按照玛纳斯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单》,乙方符合玛纳斯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根据《玛纳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就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公共租赁住房座落在小区号楼单 元(建筑面积。乙方再分配给本单位符合玛纳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且住房困难职工。

  二、租赁期限 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

  三、月租按 元/平方米计收,年租额计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物业费 元+暖气费+卫生费+押金 元)

  四、租金交纳方式:乙方统一向住房职工收取后交给小区物业公司。租金按年收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租,无故拖欠租金超过30日,甲方加收月租额10%的滞纳金。

  五、根据《玛纳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租金返还规定,一年到期后,甲方须返还乙方所交租金%,乙方也可将返还租金顶交下年租金。

  六、乙方达到我县规定的应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腾退,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甲方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八、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不准许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变房屋的结构、破坏房屋的配套设施,因上述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居民个人承担。

  九、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 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本市 区 路 村 栋 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是甲方通过 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 承担。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 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 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 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 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 ,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 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 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 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 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 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 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 委托人:

  签字日期:

  住房租赁简单版的合同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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