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3-15 09:58:21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租赁合同汇总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租赁合同汇总10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租赁内容

  1、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号、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产地、成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年。

  6、有无破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钢琴实际市场价格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附件

  □琴凳____________元;□缓降器______________元;□擦琴布__________元;□其 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琴凳、擦琴布为钢琴配套附件,其余均为消费品,根据乙方需要另外配置。

  五、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需在承租方使用前对钢琴进行基本日常维护、调律和整理,确保不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

  2、出租方需要在承租方使用钢琴时正常提供钢琴给承租方使用。

  六、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需要支付钢琴的运输往返费用。

  2、钢琴使用前承租方需要支付钢琴租赁费用。

  3、在租赁期内,钢琴的维护费由乙方承担。租方负责钢琴的放置和使用,保证在租用期间钢琴的零配件完好无损,在租用期间内发生人为造成钢琴及配件的损坏、丢失、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表面(外观油漆)有明显划痕为_________元/处,如面积超过______平方厘米______元/处,(切勿在钢琴顶盖放置重物和液体物品) 钢琴键盘破损,有缺口_________元/处。钢琴脚踏板破损_________元/处。

  钢琴键盘、钢琴内部有酒水饮料,油类等污垢痕迹_________元/处。 钢琴琴凳划伤损伤_________元/处。

  如钢琴损坏无法修复,钢琴表面或内部有达_______________破损,承租人应按市场价赔偿。 钢琴丢失需按市场价赔偿。

  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的钢琴转租他人,否则押金将不退还,出租方有权收回钢琴。

  5、如果乙方单方面中途结束租赁,已付租金不退还。

  6、自出租日起______个月之内购买本钢琴,可免_________个月租赁费。

  七、租金按照琴的售价每年会有所调整

  八、钢琴放置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备注

  1、如需租赁此款钢琴承租方需提前支付_________元整定金,如钢琴送到位,因承租方个人原因不承租此琴,定金将不退还。

  2、承租方请提前确定钢琴款式,钢琴音色,钢琴键盘手感是否达到需要要求,门看琴确认。如承租方无法上门看琴确认,钢琴送到位对钢琴款式,音色,手感不满意,将不退还定金。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结束,出租方检查完钢琴合同自动作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2

  合同(正式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甲、乙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表的物:位于的房产。

  二、租赁用途:乙方将赁标的物作为使用。

  三、租赁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乙方欲续租,应在租赁期间限届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缴纳时间为:租金算起日前5天(即每半年前)。

  五、费用、税收: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税收、工商管理费、水电、通讯、物业管理、卫生、环保、联防、治安、暂住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交,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六、担保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该押金不计利息,在乙方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时全额返还。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需为该房产承担任何费用或损失时,甲方有权随时从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押金被抵扣的,乙方须于3日内补足数额,否则视为违约。

  七、租赁标的物的转移:甲方在年月日前将房产钥匙和房屋产权复印件交给乙方,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承租房产时,如有未搬走之物品,甲方有权处理,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维修与装修:

  (一)、乙方负责租赁房产在租赁期间的日常维护和修缮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乙方承租房屋应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不得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行为。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造成房屋、设施物品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修复,不能修复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必须提交书面装修方案,经甲方同意扣方可装修,费用自负,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房屋时,应将之恢复原状,若经甲方同意,亦可保持装修状态,但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

  (三)、乙方如需要更换店内和门面结构,须经甲方认可,费用由乙方支付,租赁期满,除屋内的电器,家具用品、尚品、货架空调的设备设施等能移动物品,原属乙方所有,其余固定装修需无代价的归属甲方、乙方不得故意污损。破坏或随意拆卸。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该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权,若因权属纠纷而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负责解决。

  2、乙方须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3、乙方须按收费单位规定的时间及方式缴清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

  4、乙方应按本合约定的用途使用该房屋,进行经营活动的,应依经营,遵守所处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当地派出所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和经济往来、债务债权,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店面转租他人。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那个发生解除通知时,合同即解除),收回房屋,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的;

  2、乙方擅自将房屋全部或部分店面转租、转借或抵押的;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超过10日的;

  (二)、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而不负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缴交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迟延缴交天数*日租金金额*0.2%。

  (二)、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将租赁标的物完整无缺的交还甲方,同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押金。

  (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未按交期还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有权追索占用期间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外,还有权按原租金标准收取占用期间的房租。因逾期交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租赁房产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补充: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五年以后,按市场价)

  备注:租金:

  20xx年5月23日—20xx年11月23日,租金为:贰万壹仟圆整(¥21000.00)

  20xx年11月23日—20xx年5月23日,租金为:贰万壹仟圆整(¥21000.00)

  20xx年5月23日—20xx年11月23日,租金为:贰万壹仟圆整(¥21000.00)

  20xx年11月23日—20xx年11月23日,租金为:肆万叁仟伍佰圆整(¥43500.00)

  20xx年11月23日—20xx年11月23日,租金为:肆万叁仟伍佰圆整(¥43500.00)

  甲方:甲方: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约时间:年月 日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电话: 电话: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磋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包租客房数量为: 间(其中豪华双人房 间,豪华单人房 间);

  三、客房的租金为:豪华双人房 元/间/天

  豪华单人房 元/间/天

  四、乙方包租甲方客房期间,甲方不提供早餐、机场及展馆接送等服务。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服务,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在本协议书上注明。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当日,需支付总包租房价金额的50%作为定金,余款须在 年 月 日全部结清。(交易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六、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中英文本发生差异,以中文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兴和路378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

  二、租期暂定___年,即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前___年房租暂定为_________元/年,第____年租金每年递增10%。

  三、房租交纳,每年度一次交清,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纳,以后在每年度的承租日开始前一个月交纳。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房租随行就市。

  四、乙方装修和经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在装修前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但合同终止时,应予以恢复;若有损坏,应作价赔偿。

  五、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及屋内设施均完好,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予爱护,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主经营,并且独立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住宿等方面所需办理的一切证照、手续及卫生环保、房屋出租税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交纳。

  七、若乙方在承租期间需转让门面,须经甲方同意。乙方若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凡改变原状的须恢复原状,如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经甲方检查认可,乙方结清水电及其他账项方可离开。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向出租方交纳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如下内容:

  (1)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驾驶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租方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A、B、C类的有效驾驶证,且驾龄在一年以上。

  4、承租方在提车前,必须了解该车的主要技术性能及日常维护事项,做到正确使用。

  第二条 租赁车辆状况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收费标准

  1、基本日租金:每24小时/日,行驶里程在260公里以内,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超程、超时租金:

  (1)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1元;

  (2)按租赁合同规定的交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3)如果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时间双超,则按超过行程、时间双收费。

  3、长期租用从优收费。

  (1)租用期再一个月(30天)以上,每月行驶里程在6000公里以内,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驶里程在60000公里以内,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起,将车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于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止,将车交回出租方验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续组租,应提前与出租方联系并经出租方认可。

  第五条 交租金时间

  本着先交钱后用车的原则。承租期在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的,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车;承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租金可以分期(每期不得少于一个月)交付,上一期的租金用完之前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

  第六条 出租方责任

  1、提供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2、承担保险、年检、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手续及费用。

  3、定期对出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排除车辆自身故障。

  4、对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抛锚的车辆进行救援。

  5、指导、协助解决车辆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6、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现场问题;负责办理保险索赔。

  第七条 承租方责任

  1、承担出租方责任之外的一切费用。

  2、保险责任:

  (1)万一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时,依法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同时通知出租方派人协助处理。

  (2)承担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保险免赔部份的损失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收取的费用及罚款等)。

  (3)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支付(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一次性付给承租方)。

  (4)缴纳交通事故车辆的全部损失金额的30%罚款,以弥补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技术性能和经济价值下降的损失。

  (5)如果车辆被盗,由承租方负责追回,五日内未追回,承租方必须及时将车款(扣除折旧费6%/年,包括购置费、入户费、保险费、养路费)赔偿给出租方,并承担赔偿前的租金。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退给承租方。

  3、如果发生证件遗失,由承租方负责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要承担延误时间的租金)。

  4、承租方不得将所阻车辆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税金。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车辆送去修理。

  6、长期承租者,每15天将车辆开回出租方作定期维修保养。违约者,按规定时间每拖一天罚款100元。

  7、选择安全停车场地,并注意关好车门、窗,锁好车辆,防止碰伤、被盗,否则后果自负。

  8、爱护车辆,禁止在已毁坏或非正规路面上行驶,不许使用该车参加竞赛及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9、承租方自租车之日起,应依据交通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的检查、教育,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技术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酒后开车,做到中速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车容。

  10、本合同当随车阔行,以备交通管理部门查阅。

  11、离合器片损坏及轮胎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2、在承租期间违反交通规则或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13、异地身份证租车,租车押金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回。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承租双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终止合同(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余租金及全部押金,并付违约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不论实际租期长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结算,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2、因承租方违约被收回车辆,对已发生的租车时间,按基本日租金结算,车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3、如果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其全部损失费用(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和修理费用)。

  4、出租方如果保养、维修车辆的时间超过4小时,可为其更换车辆或退给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5、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车辆抵押、转卖,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承租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轻者按违约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租金,重者还要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6、超过合同租车期限24小时不能还车,出租方有权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车辆的里程表或其他零件,严禁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或改变车辆原貌;否则处以日租金或原件价值的5倍罚款。

  第九条 车辆交接验收与结算

  1、车辆交接验收内容:见表一和表三。

  2、租赁车辆费用结算:见表二。

  双方对交接的车辆按表一和表三内容确认、验收,按表二结算;如果交回的车辆验收不合格,承租方必须照价赔偿;结清账目后,终止所签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双方发生争议,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再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解释权在出租方,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机械设备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 台 电动吊篮,用于乙方所承建 项目工程。

  1、吊篮租金每台每天 元整,按日历天数计算。

  2、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绳租用,安全绳租金每条每天 元整,按日历天数计算。

  3、电动吊篮的进出场费、安装费由乙方承担,安装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委派安拆师傅予以技术指导。

  4、电动吊篮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资料由甲方提供。

  5、租金支付方式:电动吊篮组织进场,安装验收完毕当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逾期则每日加收1%的违约金。

  6、租赁时间:装机验收完毕起,至报停为止。

  7、在租用期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甲方技术人员联系解决。如乙方在出现故障情况下继续使用吊篮,发

  8、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电动吊篮交给第三方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负责收回机械设备,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损失,由乙方负责一次性按损失总金额的 倍赔偿给甲方。同时如乙方擅自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在报停电动吊篮时,须与甲方签定书面报停通知,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检查吊篮在使用中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该工程完毕后,乙方退还电动吊篮时,应将电动吊篮完好归还到甲方指定地点,同时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补助。

  10、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通过相关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二、电动吊篮的操作、使用和维修及保养。

  1、电动吊篮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有经验并持有证件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

  2、上吊篮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超载运行。

  3、电动吊篮的维修、保养为乙方正常维修、保养。出现大修,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双方进行鉴定,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费用及其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其他相关事项:

  1、电动吊篮安装与使用要遵循各项安全法规、高空作业规程、安装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电动吊篮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不得带病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动吊篮的起租时间以电动吊篮验收当日起计算。

  四、其他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 型号、琴号: ________________)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____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收回。

  第二条 租金、押金、运输搬运费用及交付期限

  1.到我店租用乐器及设备时,承租方需缴纳押金,待承租方交还所租物品时,租金从押金中扣除。

  2.每月租金___________元,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

  3.押金,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乙方与接收乐器时向甲方付清乐器押金费。

  4.大型乐器运输搬运费用由________方负责,金额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6.租赁结束后租金将从押金中扣除,如乙方需要购买此乐器,,租金可以免除。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乐器状况必须良好;

  2.租赁期间对大型贵重乐器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3.贵重乐器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不得将乐器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贵重乐器交于非专业人士使用;

  2.租赁期间有义务爱护所租乐器,如有损伤需照价赔偿(正常使用下的磨损除外) 租赁期限

  3.租赁期满时,承租方应及时返还所租物品,如需续租,应在期满前办理续租手续,如超过租期七日后,承租户仍未返还,又未办理续租手续,则按买下此物品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当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承租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3.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提前7天通知对方。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8

  合同号: 商铺号: 品 牌:

  4010 上海歌城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XX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1、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XX省XX市XX区XX路以南民主路以西的甲方购物中心(以下简称“购物中心“)4010室(部位)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的平面图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可出租面积(GLA)约为 1729 平方米,以该房屋所在地房屋测绘机构的测绘结果为准。

  1.2 1.3

  2、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2.1

  乙方保证该房屋仅作销售/经营 上海歌城KTV 之用途,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2.2

  在该房屋对外开业前,乙方应取得其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或证照。如因乙方的违法经营活动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3

  乙方同意全年每日持续营业,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营业时间。但甲方有配合协助乙方正常营业的义务。

  2.4

  乙方同意每年自费在购物中心举办不少于次的大型促销/推广活动,上述活动举办前应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5 2.6

  若甲方发行之各种VIP贵宾卡、会员卡,乙方应全力配合接受使用。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日至本合同终止日期间不在以购物中心为圆心的半径米的范围内(包括购物中心沃尔玛内)新设经营相同品牌之分店、加盟店,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在乙方纠正违约行为之前,应按每日人民币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之内仍未纠正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还需承担相当于三个月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3、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3.1

  本合同租赁期(不包括装修免租期)为 乙方需要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至少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2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日期,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交付日期前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若乙方延迟办理该房屋验收交付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装修免租期相应扣减一日。

  4、装修免租期 4.1

  自该房屋交付日起,乙方可享有,90日的免租试营业期。乙方应尽量配合甲方书面通知的20xx年9月10日购物中心开业日开业,但甲方最迟不得超过20xx年10月31日开业,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保底租金的两(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2

  5、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 2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设定新的抵押时,应提供银行同意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该房屋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交房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甲、乙双方同意以该交房标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因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燃气、通讯费、超时空调费(指购物中心正常营业时间以外的空调费)、垃圾清运费及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第一年至第十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平方米/月(“保底租金”)或该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以较高者为当月适用租金。

  第一年至第五年期间如果乙方月营业额超过80万元人民币时,超出部分按照8%加收租金; 第六年至第十年期间如果乙方月营业额超过80万元人民币时,超出部分按照11%加收租金;

  5.2

  上述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均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及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乙方应于计租日开始前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后均按照三个月支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当月提成租金较保底租金为高,乙方须于次历月五(5)日内向甲方缴交该差额。如起租日不是该历月首日,则乙方应在起租日以前按比例向甲方支付当月的保底租金、物业管理费。

  5.3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乙方收银或采用其他方式掌握乙方实际经营业绩。

  乙方须于每历月五(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历月的销售报表、报税单、发票及每日POS机收银单,以及该上一历月的提成租金计算单。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就上述每月的销售报表、报税单、发票、每日POS机收银单等资料作不定时的审查,同时乙方须于每个日历年度终了后六十(60)日内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关乙方在该房屋的全年营业总额(含每月营业额明细)的审计报告。

  乙方在交易提交上有虚报、隐瞒交易货款或与甲方派驻的收银、核查人员串通等作弊行为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3)个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若乙方再次违约,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同时乙方仍须支付相当于六(6)个月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5.4

  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租金的交纳时间和方式同时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按人民币/平方米/月支付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按该房屋可出租面积计算。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支出调整物业管理费,但上述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物价法规的规定。

  5.5

  物业管理费包括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提供的下列服务的费用:中央空调(购物中心正常营业时间内)、公共区域的照明、绿化、一般保安服务、清洁、灭虫、公共费用、公共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及更新,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5.6

  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历月1日前按人民币/平方米/月(按该房屋可出租面积计算)向甲方支付当月的宣传推广费,由甲方统一支配使用于整个购物中心的宣传推广。

  5.7

  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或其他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逾期支付欠缴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应与欠缴费用一并支付。

  5.8

  乙方同意自行承担使用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燃气、额外空调费及其他全部费用,乙方应于收到帐单后7日内支付该等费用。

  5.9

  6、 保证金 6.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之金额作为保证金,以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包括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及其他费用等,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所欠款项及相应的滞纳金;若乙方欠缴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达1个月,甲方还有权停止水、电、燃气的供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停止水、电、燃气的供应期间,不影响甲方在此期间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权利。若甲方从上述保证金中扣减、抵销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后尚存在未付之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5)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合同。

  - 3 -

  若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立即返还该房屋并于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付清尚未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滞纳金、违约金等)。

  6.3

  7、房屋维修保养责任 7.1

  甲方承诺按管理规则对该房屋及甲方所有的附属设施的损坏或故障进行维修。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对有关的损坏或故障代为维修。但紧急情况下,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修。

  7.2

  乙方同意负责租赁期内对该房屋的内部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使该房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正常的折旧磨损除外),若由于乙方或其雇员、承包商或供应商之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或购物中心其它部位的损坏,乙方应聘用甲方认可的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维修商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否则甲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7.4 8、装修 8.1

  乙方在该房屋交付后若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乙方及其承包商应按照甲方公布的租户装修守则进行。具体实施双方可另行签订进场装修协议。

  8.2

  乙方应在装修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施工计划、说明、图纸和效果图等资料,经甲方、管理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始装修,乙方二次装修的消防和质检报批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乙方承担。对于消防工程,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指定的承包商进行。

  8.3

  乙方的店面和任何面对公共区域的布置标示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制作和设置;除甲方统一制作的标识外,乙方任何设置在公共区域的标识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8.5

  9、 管理规则 9.1

  管理规则是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向购物中心的租户发出的管理规则、规定、守则、指引等购物中心规章制度。

  9.2

  乙方在该房屋内进行的业务经营或一切其它行为、活动和事项须遵守、服从及符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公布的上述管理规则,并同意该管理规则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9.3

  乙方对购物中心顾客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具备该商品或服务所应具有的许可、证明或其他文件。任何购物中心顾客对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由乙方负责在合理时间内妥善处理。若因乙方在该房屋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致使甲方向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乙方应立即全额补偿。

  10、保险 10.1

  甲、乙双方应向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附加公众责任险、营业中断险和盗窃险及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保险,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乙方财产险保单上须明确包含“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乙方应购买的公众责任险其单项责任限额应不少于甲方指定金额。

  10.2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对由其导致的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及人身伤亡负责。若有关的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

  - 4 -

  租赁关系终止后,若乙方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且在乙方按原样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后,甲方同意在乙方付清租赁期间发生的全部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在九十(90)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乙方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装修期间,如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损坏该房屋或购物中心的任何部位,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乙方应自费办理该房屋装修期间所有相关的保险事宜,并完全承担因施工所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

  险的赔偿金不足以(或不能)赔偿受损方的损失,致使甲方或其雇员为乙方的行为向任何第三方作出赔偿,则乙方须视具体情况向甲方或其雇员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0.3

  乙方须按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的要求提供有效保险单或其他凭证。若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前述保单或凭证,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乙方购买相应的公众责任险和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保险,保险金额由甲方确定,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保费。

  11、房屋的返还 11.1

  在本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在五日内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后(乙方在不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前提下将可移动设施、设备移走,不可移动设施、设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恢复原状,如果必须恢复原状的,恢复费用由双方确认各自承担一半)交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占用该房屋的(包括以人或物品占用):

  1)乙方应按日保底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使用费和逾期占用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且乙方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该房屋内的装修、设施、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甲方有权就此作出处理,乙

  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清除上述装修、设施、设备或物品的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

  11.2

  12、 转租和转让12.1 12.2

  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租、交换或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的方式转租或交换于第三方。

  甲方在租赁期内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而转让、抵押该房屋或将本合同转让給第三方,但前述转让或抵押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且受让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义务。乙方在此放弃其拥有的任何购买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无论是法定的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优先购买权或购买选择权)。

  12.3

  乙方同意本合同受限于并从属于为向该房屋之建设提供融资的贷款人(“抵押权人”)的利益而在该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抵押”)及其条款与条件。在抵押权人或购买人获得该房屋产权的情况下,根据其书面要求,乙方承认抵押权人或任何购买人权利, 并且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当继续有效并且可以为抵押权人或购买人对乙方执行,就如同本合同是在抵押权人或购买人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业主与乙方签订的一样。

  12.4

  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均次于及从属于现在或将来在该房屋上设立的抵押和与之相关的续展、变更、替换、合并和延期。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请求签署并提交甲方抵押权人所要求的各项文件以保证使前述从属安排生效。

  13、不可抗力、合同的'解除 13.1

  如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预见、无法控制、非因无法履行义务一方的过错或疏忽所致的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乙方无法继续其正常经营活动),则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立即将该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可暂时不履行其义务,也无须对另一方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不便、麻烦或不适进行赔偿。任何相关的期限应根据该事件所影响的期限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消失时,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义务。

  “不可抗力”应被定义为: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洪水、台风、地震、战争或军事行动、内乱或民众动乱、恐怖主义行动、火灾、爆炸、罢工(甲、乙双方内部员工的罢工除外)等情况及类似的天灾;以及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更改。

  13.2

  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付之保证金或

  - 5 -

  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租赁保证金不足抵扣,乙方必须足数赔偿甲方。

租赁合同 篇9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工商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经营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赁场所的座落、面积、配套设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南昌市 民德 路(街) 443 号,经营面积 114㎡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按时根据实际使用数向供电、供水部门或甲方缴纳相关费用,如乙方违规用水、用电,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租店铺的用途为 (禁止作其他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限

  1、该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为 叁 年,即自20xx年2月1日起至 20xx 年1 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力无条件收回该经营场所,乙方应如期交还甲方。如甲方将到期的经营场所继续出租,乙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平等参与竞争。

  3、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办执照、按章纳税,独自享有经营带来的利益,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4、乙方应当办理开业所需的相关手续。

  三、租赁费用

  1、承租期内租赁费每月合计 13800元,全年总计 165600元。

  2、乙方每月支付承租经营场所总费用的时间为每月 1日前。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支付 414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清算水、电等乙方使用的费用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乙方。

  4、如果乙方延迟交付租金,每延迟交付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690 元违约金。

  5、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直接从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当履约保证金不足 27600 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经营场所装修

  1、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潢,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租期内添臵或装修在甲方建筑物上的固定装饰设施、不动产在租赁期结束后不得拆除,应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擅自拆除,应负赔偿责任,属于乙方的其他财产,可移动设备等,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处臵,但不得损害建筑物。

  3、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不得拆、改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否则视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没收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应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4、乙方因经营需要,增加水、电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合同期满,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装修后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才能开业,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义务,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如单方违约,须承担违约金 27600 元。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转让、抵押或以其它方式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向乙方提出赔偿。如特殊情况,乙方续变更承租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方应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乙方逾期 半 个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所,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将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一并交还甲方,逾期不交出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乙方除应补交租赁费用外,每延迟交付一日向甲方支付 1000元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六、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城市规划、政府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房屋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之前就本经营场所所签的其他合合同(协议)终止,均按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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