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3-10 11:44:2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租赁合同集合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租赁合同集合五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计5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月 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 转让金

  转让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乙方支付20000元转让金给甲方,用作厨房设备的转让。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员工意外险。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

  障乙方正常经营。(其中包括①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相关部门的保障;②按约定对大门、道路、收银台、凉亭的整改及修缮;③协助乙方进行对楼梯及厨房的整改)。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3、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

  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费用。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农庄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

  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

  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 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的备案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

  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转让

  金。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国家征用,按照政府赔偿款项( ),甲、乙双方各占一半。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

  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

  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1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

  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

  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 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东方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合法租赁权的商铺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场所所在地点、面积、公共设施、租赁用途: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广场步行街二楼(中心广场演艺厅下面)大厅(图纸编号为H06,H07),房屋为框架结构。(具体范围以本合同所附工程图纸中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2.按建筑面积计算(由步行街一楼到二楼的两部电扶梯是公共使用通道不包括在租赁面积内),双方经过实测,扣除由一楼到三楼以上已被在二楼封死而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楼梯通道,确定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所提供图纸上标明的公共出入口、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及其它为中心广场商户提供的公共设施均为乙方合法共同使用的公共区域和设施,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顺利地使用这些公共区域和设施。

  4.乙方向甲方租赁上述物业用于经营商业项目,(初步暂定为经营电脑市场,具体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优惠期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共二十年,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交给乙方使用后开始给予乙方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租期从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共计二十年。

  2.甲方把乙方租赁区域的外墙玻璃、中央空调及其它按本合同要求应由甲方施工的工程部分施工完毕并验收后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交给乙方进行二次施工,交接日即为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的开始日(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的交接签字日期为准)。

  3.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租期和租金。

  4.免租期内乙方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其它费用。

  5.甲方最迟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三条: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柒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至本合同租赁期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保证金无条件退还乙方。

  2.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本合同租赁关系的顺利实施,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租赁甲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的场所,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提供该租赁场所或不能把该场所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租给乙方,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双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的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2.租金的交付采取按月交纳的方式,自计租期开始的十日内乙方交付甲方三个月的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作为首期租金,以后在每个须交租的月份十日之前交付甲方当月租金。

  第五条:双方就工程问题和附属设施的约定。

  1.乙方二次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得干预,费用由乙方自理。更改房屋结构,要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有权就乙方承租部分的外部装修根据自已经营的需要进行修改,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原样。

  3.乙方使用期间,甲方无权再使用该租赁场所(包括在该场所进行一些基本装修,通讯电缆安装等),也无权干涉乙方合法使用该租赁场所。

  4.电力系统: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要容量的三相电及电度表到乙方租赁场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负责安装租赁场所内的线路、照明灯具、通讯、宽带、有线电视以及各相关电缆管道的铺设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需在乙方租赁区域内的商铺内安装卡式计费电表,则必须等到乙方把商铺做完工以后才能安装。

  5.供水系统:甲方负责一户水表报装并安装到乙方租赁场所并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场所内的安装及相关费用。

  6.消防系统: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所的消防系统的工程安装及申报和办理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消防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应延长乙方相应延迟时间的免租金优惠期和租期。

  7.电梯系统:甲方在乙方租赁场所的中间已经安装了两部电扶梯,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营业时间内的正常使用,同时必须保证由步行街首层到乙方租赁区所在的楼层的货梯能够正常使用。

  8.中央空调系统: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所的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及验收,并保证乙方所设计的每一个商铺都有出风口,该空调系统的主机部分必须有两部以上的主机组成,该中央空调系统必须有独立的电表。

  9.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区域的玻璃外墙的安装,混凝土外墙装饰涂料的涂刷,内墙的粉刷。

  10.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地砖的铺设,商铺的建造,室内线缆、灯具、装修的施工。

  11.甲方保证广场及各个通道、出入口、公共厕所等作为本合同约定出租物业部分的公共附属设施,在乙方承租期内由乙方和乙方铺面的商户共同免费顺利使用。

  12.甲方保证在本出租物业附属的停车场中提供十个免费停车位供乙方使用。

  13.工程设施部分的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确定归属,租赁物在租期内产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14.工程设施的维修、维护按照谁拥有产权谁维修、维护的原则确定维修、维护的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标准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玻璃外墙、中央空调系统、消防、水电等的安装及内外墙的粉刷,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2.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金优惠期结束后,乙方必须把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其它附属设施施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首期租金。

  第七条:物业管理及其费用的交纳

  (单独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第八条:广告位的使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对租赁场所的使用权,有权在租赁场地进行合法经营活动。

  2.乙方有权以租赁场所的地址注册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承担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及场地进行自营、联营、租赁等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

  4.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及场地使用自已的商号、名称。

  5.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场地进行经营活动,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乙方有权决定经营范围内的业态形式,动作方式等。

  6.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及场地进行规划、布局、装修和改造,并在租赁场地内建构商铺、办公室,甲方应积极协助和支持,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原样。

  7.乙方有权为乙方的商户独立选择通讯、数据、视频等服务运营商,甲方不得干涉,并且乙方选择相关运营商后,甲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为相关运营商提供线路铺设管道或铺设线路的位置。

  8.因乙方属于整体独立营运方式运作,故乙方有权不参与甲方对外的统一策划及广告推广。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经营合同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2.租赁期满而没续约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15日内搬迁。

  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本合同约定的场所及附属物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甲方同意,但应通知甲方,并保证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必须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4.承担乙方出租商铺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税金和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商铺的产权。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租金。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场所如因工程结构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应进行及时维修。

  4.甲方保证本租赁场所所在的中心广场所有商铺中,除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外其它由甲方或其代理单位直接向外租赁的商铺及房间(包括甲方自有产权和从其他业主手中返租回来的商铺和房间)不得经营和甲方相同和相似的商品,否则,即视为甲方违约,须赔偿乙方双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5.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产权及附属物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并保证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必须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6. 办理《出租房屋许可证》,并为乙方提供办理《市场登记许可证》所需要的甲方的相关证牌。

  7. 承担甲方把出租物租赁给乙方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税金和有关费用。

  8. 周日和周末以及节假日甲方在中心广场要为乙方免费提供促销场地。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除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回给乙方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宣传、经营损失和室内装修的损失(扣除折旧),并赔偿乙方壹年的租金作补偿。

  2.乙方承诺如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乙方投入的工程设施,并赔偿甲方壹年的租金作补偿。

  3.乙方未按时缴付租金的,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滞付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60天的,则视为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按第十三条第2项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约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房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在无争议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搬走所有属于乙方的商品、活动货架、设备等,并且在合同终止起拾五日内搬走。

  3.合同约定期满后,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另行签定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补充之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均受法律保护。

  附件一:标明本合同租赁区域的工程平面图(租赁区域用红线圈出,并盖有甲乙双方公章)。

  附件二:标明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的广告位的工程平面图(广告位用红线标出,并盖有甲乙双方公章)。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x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为更好地推广和发展肉鸡养殖事业,依照“互利互惠,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河南**集团合作,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肉鸡养殖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肉鸡养殖规模

  乙方在 县 乡(镇) 村自建肉鸡养殖场,鸡舍室内养殖面积为 平方米(新增面积届时按比例增加投放量,接雏周期和每批放雏量视出雏情况而定,由甲方养殖部根据具体情况掌握)

  二、养殖技术及要求

  为保证养殖质量,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现有制定的及甲方因发展需要而后续制定的有关养殖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保证按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所涉及甲方制定的养殖管理制度纯属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经济关系的确立

  1、乙方通过鸡场达标验收后,全额现金鸡苗,饲料,并预交1元∕只的共同保证金,甲方可谓乙方立户。若办理五户联保手续后,,甲方可适当垫支料款。

  2、甲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变化,有权合理调整鸡苗、饲料的供应价格和商品鸡回收价格,甲乙双方均从甲方文件发布之日起按变更的新内容执行。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按乙方饲养面积供应适量的健雏鸡苗,甲方将接鸡计划提前3-7天通知乙方,接雏时允许乙方到孵化场验收挑选,对残、弱雏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根据养殖需要提供科学配方的全价饲料。

  3、按计划收回乙方提供无药残、无疫病,检验合格的商品成鸡。

  4、无偿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

  5、及时结清与乙方有关的财务手续,按时兑现结账余款。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按甲方投放计划接收鸡苗,否则,甲方有权和扣除乙方所交的全部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购买甲方提供的饲料,不得转让、拍卖和掺杂饲喂,乙方使用饲料数量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料肉比,达不到的要补足数量或按400元∕吨补差价。若乙方对甲方供应的饲料有异议,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并妥善保管并封存,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后协商解决。逾期乙方承担一切风险后果。

  3、按甲方调度令要求,准时、准量交售商品成鸡,如乙方将成鸡私自出售他人,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除收回成本外,乙方另行按每只5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该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未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和监督。自愿无条件从甲方领用药品及疫苗,不得私自外购药品、饲料、添加剂。若有违反,甲方按《药残控制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具体:(1)现场稽查,发现有违禁药品或经甲方抽检有违禁药品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必须支付违约金20xx-3000元,该违约金由甲方视情况而定。对于该项违约金乙方概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鸡款中直接扣除。(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养殖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合同鸡场饲养除甲方正常投放鸡苗以外的畜禽,否则,乙方自愿承担当批所养甲方鸡苗数量每只3元的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履行养殖合同过程中,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在购买鸡苗、饲料、运输、交售商品成鸡过程中,不得以贿赂、欺骗等不法手段恶意串通,损坏另一方利益,否则,乙方自愿承担一万元的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该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乙方以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养殖合同。

  2、在饲养过程中,乙方没有认真履行义务造成亏损,影响下批饲养,乙方在交鸡之日起七日内用现金弥补预留资金,方可继续养殖,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合同中未约定违约的内容,违约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作为违约金,以补偿对方损失,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战争、政府政策性行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交售成鸡后,按照双方约定结算管理办法,办理结账业务,并留足下批鸡苗、小料预留资金(每只6元)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清偿全部所欠甲方债务,如乙方在结算时,账上有余款,所剩余款在三个月后支付完。

  七、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内容,除合同中约定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须遵守以下约定:

  1、若甲方因发展或因产生需要可单方终止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情况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2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解除。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随时协商修订,协商条款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月___日 起 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乙方(签字) 养殖部包片负责人: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停放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 位于 (见附图) 场地提供给乙方停车使用。

  第二条:场地用途

  该场地用途仅限于 。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有关租赁费用

  1、保证金

  本合同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租金

  该场地在租赁期限内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

  3、保安费-每月元。

  4、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

  乙方使用之水电费按表计量(电费 元/度、水费元/吨) 水电费随政府部门调价甲方有权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支付 的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标准交还租赁物后 30 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租金按 季 结算,固定费用 元/月。首期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7天内支付甲方

  元。第二期租金及相关费用元需在首季度末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房租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有效票据。

  3、水电费按照实际消耗收费,每月在收到甲方的水电缴费通知单后,乙方需在7天内支付, 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正常水电供应。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场地的维修、保养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减损价值,乙方应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关于防火、治安、保卫、环保等

  1、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治安保卫、环境保护等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服从甲方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生火灾、治安、污染环境等情况的,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2、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情况,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规对停车场地的车辆进行管理(严禁非乙方车辆进入停放),乙方须予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地内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甲方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指挥。

  3、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的面积合理使用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对乙方车辆进行管理。

  4、乙方车辆分固定、临时停放,固定停放的车辆应提供行驶证向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变更所停放车辆,乙方应带车辆行驶证到甲方处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临时停放车辆需乙方确认并向甲方门卫报告。

  5、乙方应在租用场地内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7、租赁区域仅限乙方车辆停放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车辆维修作业(换胎、加气除外)

  第九条:物业管理

  1、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甲方可自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租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上海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第十条:租赁期满

  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重新确定新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赁押金(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将上期押金转入新的租赁合同中,如有差额须将差额补足,并提前十五天把新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第一期房租付清。

  2、租赁期满时,乙方不再续租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场地恢复原样后退还给甲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并在三十天内将租房押金无息退还于乙方。

  3、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但又没有搬离该场地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的措施:

  3.1、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租金在原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0%。

  3.2、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不再对乙方原租的场地进行供电、供水等。

  3.3、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对乙方原租场地上的设施、设备、物品等可视为无主物资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借他人或擅自将合同外车辆调换使用的又拒付费用的。

  3、擅自改变承租场地用途的。

  4、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累计达 1 个月。

  5、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6、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一切活动。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对方。

  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迁出该场地。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须履行完毕以下手续:(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3)向甲方支付__ _元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合同总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甲方土地开发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

  方,并应在 7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议订,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的条件后合同才生效。

  1、须经双方公司盖章并有代表人签字。

  2、乙方支付完租场地押金和首期租金。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年月日 日 期: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