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9-16 09:57:5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优选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优选7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问题:该条只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权,其他人对房屋有无出租权?非房屋所权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解答: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题:该法采取禁止性方式,规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以以上房屋出租的合同效力如何?

  解答:《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该法是建设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以上述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问题:可否租用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解答:“住改商”给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带来噪声、气味等环境污染。《物权法》没有完全禁止“住改商”,而是将选择权交给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是,怎样确定是否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全体业主的范围如何定,如何算征得了业主同意等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没有规定。加上客观现实情况,这就很容易产生一系列矛盾。期待以后的司法解释加以明确。

  四、第11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问题: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范围?家庭成员的范围?

  解答: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xx年8月15日建设部修正,第3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而且包括法律拟制的家庭成员。

  《合同法》第234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合同法没有限定可以继续承租的为家庭成员,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亦可承租,并且也没有“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限定条件。

  五、第13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14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5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不足部分可以补充)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时零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时零。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出卖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一﹑发生下列问题时,甲方业主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押金,并由乙方按月租金的壹倍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应于解除之日起在7日内搬离。情节严重者乙方应视甲方业主的实际损失情况向甲方业主支付补偿金:

  1. 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将房屋进行转租。

  2. 在租赁期内乙方作为非居住用途进行使用或从事非法活动时。

  3. 在租赁期内乙方擅自拆除﹑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内部的电力管线﹑上下水﹑消防等系统和设备,以及装饰﹑家电﹑家具等。

  4.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妨碍其他租户或者业主正常居住。否则,经其他业主或者业主投诉2次后,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二﹑其他条款:

  1. 乙方在租赁期内注意防火﹑防盗和租赁房屋内任何部分的卫生的保持,附属物品的安全使用等。如发生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乙方访客行为的怠慢而未进行预先防护等而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地对甲方业主的房屋或附属物品造成损失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业主进行索赔。

  2. 经甲乙双方及中介3方共同确认,乙方系拥有自有房屋的`非拆迁户。

  3.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对租赁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如该房屋遇政府征用﹑征收﹑收购导致拆迁﹑腾空房屋及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时,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业主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并且对拆迁款等的分配不表示任何异议并不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 4. 在租赁期内的采暖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热部门进行缴纳。如不需使用采暖设备时,乙方要在采暖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业主。甲方业主会通知供热部门进行停止供热的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因停止供热等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担。如过期未缴或擅自拖欠采暖费等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甲方业主有权对乙方提出相应地赔偿。

  甲方:乙方:

  日期:20xx/3/ 日期:20xx/3/

  中介机构:

  日期:20xx/3/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

  网友提问:

  请问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守信。

  一、物业情况

  1、 甲方房屋坐落在

  2、 建筑面积 平方米,装修情况 室内

  2、设计用途:

  二、租赁期限即租金情况

  1、租赁限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月),按 个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一次付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乙方付款后,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以后每次付款必须提前15天,依次类推。

  三、其他费用

  1、租赁期限内的公共卫生间用水、电、通讯、有限电视、电梯电费、空调费、物业管理费、租房税费等均由 方承担费用,费用承担方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并按缴费单数据金额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

  2、申请电话的费用由 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租赁期间电话费由 乙 方承担。

  3、如乙方需要提供发票,则甲方尽可能提供相应如餐饮、服务业、交通等发票。

  四、押金

  1、乙方需向甲方交电费、电话费及财产押金共计 元(大写: 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押金后应予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钱将房屋完好地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使用乙方应付费用,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费用。

  五、交房时空调、电表读数

  1、空调流量表度数 ,电表度数 。

  2.其它: 。

  六、甲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相关设施主机、正常使用,同时确保房屋内外结构等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是有出租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它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它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约使用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责赔偿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装饰及添臵固定设备(但装修图纸需经甲方确认),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装修审批及其他涉及房屋使用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如果在合同期满时,不再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5、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继续租赁该房屋,如果房屋还再准备在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6、本房屋为办公用房,如乙方需要办理营业手续,甲方应提供相应证件配合乙方办理。

  七、乙双方义务

  1、 在入住时应检查甲方房屋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置,以后则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一周内支付,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无需支付乙方任何损失及装修补偿金。

  3、 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进行违法活动,若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视乙方无续租权。

  4、 在租赁前满后,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时,房屋情况与屋内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有多处打通的`应该按原件予以分隔,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维修及赔偿责任。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6、 如乙方不能租该房屋,则应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租赁合同。

  7、 如乙方不能租该房屋,则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营业执照地址也应变更)。

  八、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充好的房屋设施,保证用电畅通,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装修设施及财产,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如甲方提供装饰设施及财产物品自然折旧则与乙方无关。

  2、本房屋出租为 ,如乙方因公需要进行再装修的,须甲方书面同意。如甲方在合同未到钱收回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装修损失及违约金;乙方承租时(不管合同期满或者未满),屋内固定无条件赔偿给甲方。

  3、乙方合同期满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自行锁门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件不予保留。

  九、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且过错方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大写 元)。 若违约金不足弥补过错损失,则违约方还需要将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签定本合同,甲乙双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有权出租合法证明。

  十、免费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情况。”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甲方提出收回房屋的,应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房屋收回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 ),房屋押金 ( 个月,________¥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按年支付,即一次性支付月房租;首次支付采取押一付年的方式,共13个月房租,并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其中一个月房租为押金。

  (三)租金约定:租金包含租用房屋的物业费、暖气费。乙方租用房屋后发生的用于乙方租用时才发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车位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物业管理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在退租时应结清乙方应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可以增加房屋内可移动装饰品,但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墙体,比如在墙壁上钻孔、钉钉子等。

  (三)乙方租用此房屋期间,使用房屋内所有物品时,应多加爱护、注意房屋清洁。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否则将视为违约条件,扣除房租押金。

  (二)原则上甲方不允许乙方转租。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租用此房屋只能用于乙方日常居住使用,不得作为它用。否则将视为违约条件,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押金,不予退还。

  (三)乙方租用期间,不得在房屋内有任何违法行为或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将视为违约条件,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押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四)乙方租用期间,如果出现房屋物品凌乱、不讲卫生、长期不打扫等情况,并可能给房屋带来损害的,甲方警告后没有改善的,将视为乙方违约,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押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租用时:水表数: 电表数: 燃气数: 。

  (四)房屋内物品:空调 台,沙发组,茶几 张,电视台,电视柜组,冰箱台,热水器 台,床张,衣柜 组,床头柜 张,双层窗帘套,鞋柜 组以及部分家具。

  (五)交付物品:房屋钥匙 把,水电卡 张,煤气卡 张,及租赁期间由甲方购置的所属甲方物品。

  (六)房屋租用期间,乙方的各种居住行为应遵守所在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条补充协议: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工商注册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共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2.)。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1.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给予乙方天(暂定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赁费用期限(下称“免租期”),如甲方在年月日以后向乙方交付房屋,则免租期自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该房产之日起计算,从免租期届满的次日正式计算租金和租赁期限。“交付”是指甲方将该房产及合同附件所载的附属设施及房产钥匙完整、无瑕疵的交予乙方,并且房产内无任何甲方或第三方的物品,乙方可以立即布置安排及装修。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2.乙方应支付甲方的租金为:

  第一年租金为¥元,(大写:元)

  第二年租金为¥元,(大写:元)

  第三年租金为¥元,(大写:元)

  以上租金均为含税租金,甲方于收款后3日内开具合法、等额的发票。水电、设备、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给大楼物业管理单位。

  3.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即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押一付;

  5.每月 5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本合同项下租金付至以下甲方唯一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6.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双方共同确认该租赁完成当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转给或现金退还乙方。

  (1) 方如未按规定结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租赁保证金。

  (2) 如乙方结清,甲方须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

  (3) 甲方中途解约情况下,应以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且应赔偿乙方损失,乙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费用、乙方搬迁新职场产生的过渡费用、搬迁产生的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2.交付租赁房屋时,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交还的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

  (1)乙方未结清该房屋之相关费用情况下,如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等。

  (2)乙方中途解约的情况下;

  (3)乙方拖欠租金持续超过一个月的,甲方自动解除该合约之情况下,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6.自合同签订日起,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电话费、宽带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前期垫付过相关费用,则按具体天数算清费用并由乙方直接转付给甲方。免租期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8.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9.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10.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11.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损失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时告知甲方。

  1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任何一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4.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答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15.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16.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出租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转租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七、在租赁期限内,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影响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其正常使用房屋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书面提出后十五天内,乙方仍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拆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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