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2-02-25 20:33:37 委托开发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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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1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年月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主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年月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预付给乙方元(人民币、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日内完成委估费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会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年月正式签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

  公证机关:

  公证员:

  公证日期: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2

  甲方:

  乙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 商贸城,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项目名称:商贸城(具体以项目报建名称为准)

  2、项目位置及四至: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公顷(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 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 项目委托的内容和取费方式

  1、 本项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含办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设备。提供车辆4辆(1辆商务车,3辆小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开发期间,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另加4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其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上海市行业的平均工资的1.2倍计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费。

  4、 本项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结算方式。前期工程费按照乙方提供

  正规发票按实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按照审计结算为准。甲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的总额的22%作为酬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项目核算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账。因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

  第五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

  1、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从信用社贷款,甲方协通过村民联保、村委会担保的方式予以协助。

  2、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3、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 项目开发管理

  1、乙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立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条 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贸城项目。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2、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4、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5、有权查验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本项目用地范围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拆除及地上种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3、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的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5、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7、负责在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然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8、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

  9、乙方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10、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十条 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 年,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8、房屋交付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按与村委会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9、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规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3

  1.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亩,代征地面积约-------亩,容积率约 .

  3.根据乙方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委托事项

  1.1 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委托费用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 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委托时间

  3.1 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向-------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 完成时间: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付款时间

  4.1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委托溢价

  5.1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5.2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万元(含-------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第6条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争议的解决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4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取得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和水利设计院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小二楼旧房拆迁改造项目,基于乙方在该项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甲方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小二楼旧房拆迁工作和水利局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住宅用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谈判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保证甲方以不高于本条第2项所列条件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2、乙方保证该项目新建房屋容积率为6.5及以上,该项目还建安置房总面积以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还建总面积3.4万平米,误差正负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涉及的32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协助办理该项目开发的相关批准文件。但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委托乙方负责承担该项目报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 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前期安置费用,该项目所涉及的旧危房拆除,建渣清运,处理因拆迁安置的问题及纠纷费用)。

  二、委托费用:

  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600万元。

  1、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由双方设定共管账户,甲方委派人员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于该项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20 万元。

  3、从甲方入场开工建设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2600万元。

  4、该项目报建且乙方将清理完毕的项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该合同项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时间:

  六个月。从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万元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从收到1000万元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委托工作,将干净土地移交给甲方开发的,则构成违约,乙方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2、甲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或未按约支付给乙方费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五、其他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 小区,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地块(号宗地)系年日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竞拍地块,该地总积 ㎡,中标地价万元整,

  2、项目位置及四至: 四至为:北至,南至,东至 ,西至。

  3、现己经由甲方出资受让了上述土地,并与国土资源局于日签订了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编号: ),并支付了土地出让款人民币万元,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 平方,规划净用地约 平方(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上具体以双方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 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 委托的内容和方式

  1、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

  2、本项目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协助。

  3、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勘探、规划、报建、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销售手续办理、售房合同签订、产权证办理以及后期配套等)的全过程管理。

  4、甲方负责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对施工、监理工作、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协调,参加项目工程例会。

  5、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甲方有权参加乙方和施工单位组织的工程例会,原则上每月应召开一次以上工程例会,通报工程进度、及时协商、解决本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6、本项目类型属于商住两用,第一层为商铺,用于经营商铺;第一层以上楼层为住宅楼, 用于销售商品楼。

  7、项目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二层(含二层)以上住宅楼由甲方销售商品房,一层所有商铺由乙方规划经营商铺项目。

  第四条 项目核算及资金管理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帐。因本

  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

  3、项目所需资金由甲方以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

  4、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5、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6、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 项目开发管理

  1、甲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一。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定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六条 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铺项目。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折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3、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4、审查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5、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6、有权查验工程的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本项目用地范围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拆除及地上种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2、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3、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4、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5、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6、负责对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燃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7、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以费用。

  8、乙方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承担法律责任。

  9、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九条 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 年,从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若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若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7、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8、房屋交付使用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宝安区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 其他事项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等致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月

  年月 日 日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6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元人民币;

  (2)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项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起生效。

  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7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理估价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对 产权名下的坐落于 的房地产于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五、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 ( ) 5、房地产权证 (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 6、身份证 ( )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 7、其它资料 ( )

  4、营业执照 ( )

  六、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必须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1项目名称:;

  1.2项目位置:;

  1.3项目用地:规划总占地亩;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的内容和方式

  2.1本项目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均由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资料及相关文件;

  2.2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包括土地变性、拆迁、勘探、设计、规划、报建、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销售手续办理、售房合同签订、产权证办理等)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

  3.2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3.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3.4参加本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明确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有权查验工程的进度、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3.6审批已完工程量,根据事实情况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负责办理本项目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4.2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审及招投标;

  4.3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并配备技术负责人,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4.4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4.5负责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

  4.6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4.7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新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规定;

  4.8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5.1本项目开发进度为年,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建议以某项工作完成双方确认后为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根据正常施工惯例双方商讨决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6.1.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6.1.2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6.1.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6.2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7.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工程受损或者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结束_14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费用损失明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解决或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通知

  8.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8.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72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面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与附件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叙述主要以技术部分为主,商务部分以补充协议为主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9

  甲方(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受托方):

  鉴于:

  1、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 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 项目概况: 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亩,建设用地面积约 亩,代征地面积约 亩,容积率约 。

  3、 根据乙方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地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 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委托事项

  1.1 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 委托费用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 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 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 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 万元人民币。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安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 委托时间

  3.1 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 向 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 完成时间: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 付款时间

  4.1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 委托溢价

  5.1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 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 万元(不含 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

  5.2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 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 万元(含 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

  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 争议的解决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 其他

  8.1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二零零五年 月 日 二零零五年 月 日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清心园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含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道、屋顶、外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廓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楼内处消防设施设备。

  3、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院。

  4、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6、公用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9、协助社区开展社会文化活动。

  10、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

  三、委托管理期限及物管收费标准

  1、委托管理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根据建筑面积大小按5至5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有关物管法规,及业主确认的业主公约和管理办法。

  (3)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制度和费用收支情况。

  (4)检查、都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陆仟元,作为开办费。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元;如果小区业主大会正式选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元。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门卫室各一间(产权归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出租费用由乙方收取。

  (9)非住宅在末销售之前每月向乙方缴纳200元管理服务费,销售后,由业主向乙方缴纳正常的物管费(甲方缴纳该项费用最长不超过五个月)。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委托接收管理项目内容。

  (2)负责向业主或物业全用人告知并都督其对物业的使用规定,对违反法规和业主公约等行为进行规劝、批评、警告、制止或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大、中型维修计划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报告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5)对所受托管理的物业及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处理、抵押和改变用途。

  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维护人员昼夜值班,保证正常、有效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2、公共环境:做到楼道及场地、通道每日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每日清运。

  3、绿化:定期防治病虫害,施肥、除草、修剪、浇水。

  4、保安:24小时值班守卫。

  5、保证所托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稳定,不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乱停放。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0%。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造成乙方经济亏损的,甲方或当事人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达到管理标准不能正常使用物业的,甲方业主有权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缴管理服务费或要求双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缴物管服务费的,乙方或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纠纷、问题,甲乙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自贡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11

  鉴于:

  1.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亩,代征地面积约———————亩,容积率约 。

  3.根据乙方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委托事项

  1。1 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 委托费用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 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 委托时间

  3。1 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向———————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 完成时间: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 付款时间

  4。1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 委托溢价

  5。1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5。2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万元(含———————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 争议的解决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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