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2-01-24 09:14:2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商品房买卖合同汇编六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商品房买卖合同汇编六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

  工商备案号: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编号:苏房商X合同XXXXXXXXXXXX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二〇一四年印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示范文本,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适用于苏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

  二、本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买受人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查阅。

  三、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调整。

  四、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合同条款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必要时可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咨询。合同签订并网上备案后,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应该向房屋所属区域房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五、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选定的内容显示“X X X X X X”或“〖X X X X X X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额应当公平对等。

  六、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商品房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约前,应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了解。

  七、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本合同每份原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八、出卖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九、出卖人在出售商品房时,有义务告知买受人顶层有可能安装无线基站等事项。

  十、本合同网签密码分为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均由买受人设臵,由大小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格或其他符号。

  买受人设臵草稿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草稿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如有错误可以修正。买受人设臵合同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电子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合

  同密码一经设臵,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禁止对电子合同内容进行任何更改。

  十一、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经备案后,可利用合同编号及当事人持有的密码,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合同的真实性及备案情况。

  十二、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本合同电子模板中空白部分预先拟定的条款,以及合同附件预先拟定的补充条款内容向房屋所属区域的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主管部门提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买受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封面之《特别告知》!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其他有关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市实际,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主体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销售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备案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机构】证照名称: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时】【产权登记时】约定共有方式

  合同约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额: 法定代理人(一): 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名称: 证照号: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二): 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名称: 证照号: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机构):

  【身份】【机构】证照名称: 证照号: 联系(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配偶:【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买受人若为未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父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母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机构】证照名称: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时】【产权登记时】约定共有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___ 】,证号: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___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备案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备案机构】【房屋登记机构】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_____层,其中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___】____单元____层____号。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_____米,有____个阳台,其中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抵押登记机构: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

  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未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四。

  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币种)____ 元,总价款为____(币种)____ 元(大写___元整)。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 (___币种) ____元,总价款为_____(币种) ____元(大写 _______元整)。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币种)____元(大写_____),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时【抵作】【_______】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___(币种)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买受人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_(币种) _____元(大写______整),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余款____(币种)_____ 元(大写_____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

  抵押人:

  地址: 抵押权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年 月 日签订的《xx合同》同时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位于 幢 房产证号

  抵押人已于__年__月日与____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二、抵押人义务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实际存在,无产权争议,抵押人合法拥有。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以任何违法方式转移抵押物,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

  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若将所提供的抵押物出租,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且出租合同不得对抗本抵押协议,所得收益优先向抵押权人支付合同款项。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购销合同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购销合同款没有支付之前(购销合同履约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购销合同”有关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

  2.法院强制执行抵押物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所得款项优先偿还本金和付息。若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购销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份。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抵押权人(签字):_________见证律师(签字):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

  1、 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本栋楼一层至屋顶的楼梯间、电梯井道、门厅、电梯前室、走道、水电间、电梯机房、外墙。

  2、 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本栋楼一层的架空通道。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 物业用房位于1#、8#楼一层、13#楼一层及二层。

  2、 门卫位于8#楼一层。

  3、 消控中心位于9#楼一层。

  4、 公共卫生间位于9#楼一层。

  5、 水泵房、发电机房、消防水池、水箱、通信机房、电视设备间、专用配电室等位于8#楼地下一层

  附件六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方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三)款约定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1、

  2、 起居室:

  (1) 内墙:墙面砂浆打底。

  (2) 顶棚:梁面砂浆打底,板底刮腻子。

  (3) 室内地面:地面砂浆找平层。

  3、 厨房:

  (1) 地面:地面砂浆找平层。

  (2) 墙面:墙面砂浆打底。

  (3) 顶棚:梁面砂浆打底,板底刮腻子。

  (4) 厨具:无

  4、 卫生间:

  (1) 地面:地面砂浆找平层。

  (2) 墙面:墙面砂浆打底。

  (3) 顶棚:梁面砂浆打底,板底刮腻子。

  (4) 卫生器具:无

  5、 浆找平层,顶棚刮腻子,铝合金窗。

  6、 电梯:

  (1) 品牌:国内知名品牌;

  (2) 型号:普通电梯(非担架梯)。

  7、 8、

  9、试水龙头。(2)电:总线到各户配电箱,户内安装一盏试电照明灯泡,其余只预留电工套管。

  10间隔墙及推拉门无分隔由买受人自行分隔与安装;阳台花池由买受人自行分隔。

  附件十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1、 门厅、走道的消防箱及水电间检修时打开门可能会对通道通行造成妨碍;

  附件十一补充协议

  增加:

  1、 室外箱式配电房、景观绿化的树木可能会对一楼个别套房产生遮挡,买受方同意接受免除出卖方的责任。

  2、 本项目在景观施工过程需要对景观设计方案不断优化修改,可能会和原总平面图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买受方同意接受并免除出卖方的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外销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国有土地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上述各项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暂测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不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之差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含)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文件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币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币 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索违约金,违约金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房屋应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二条)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八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附件三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分的差价双倍向乙方补偿。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三十日内,境外的应于六十日内,由双方持合同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登记后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合同上背书,并按规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用汉字填写)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_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国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6

  出售方(称甲方):

  地址: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

  国籍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座(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平方尺)由甲方于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帐号: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一九年月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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