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1-06-12 08:24:3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汽车买卖合同四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汽车买卖合同四篇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甲方): 签订地点:

  买受人(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配件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第一条 标的、品牌、规格、数量、价款:

  生产

  厂家 标的

  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备注

  合计人民币

  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续)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可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双

  方可约定选择其中一项标准)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四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

  双方对汽车配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通过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判定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车配件检验机构出据的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 定金(可选项)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汽车配件总额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总额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货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反还定金。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汽车配件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合同范本《汽车配件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八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约定

  (一)检验标准: ;

  (二)检验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汽车配件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配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支付的汽车配件款项,乙方还可继续追究甲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违约或适用定金条款。

  2、甲方明知配件严重存在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汽车配件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配件货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乙方应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如数将汽车配件退回甲方,甲方还可继续追究乙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得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事人双方申请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 卖 人

  出卖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买 受 人

  买受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单位或姓名:** 单位或姓名:**

  住址:***县***镇富民街781号 住址:***县***乡西***东北庄242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

  车牌号:鲁Q****** 发动机号:********************** 底盘号:********** 登记日期:**********************

  厂牌号:********** 车身颜色:白色

  协 议 内 容

  一、 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 经双方协商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 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 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 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 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

  │ 汽车品牌 │ │ 型号 │ │

  ├───────┼───────────┼──────────┼─────────┤

  │ 生产厂商 │ │ 产地 │ │

  ├───────┼───────────┼──────────┼─────────┤

  │ 发动机号 │ │ 合格证号 │ │

  ├───────┼───────────┼──────────┼─────────┤

  │ 车架号 │ │ 海关单号 │ │

  ├───────┼───────────┼──────────┼─────────┤

  │ │ │ │ │

  │ 商检单号 │ │ 配置(标准配置/ │ │

  │ │ │ 选用配置) │ │

  ├───────┼───────────┼──────────┼─────────┤

  │ 数量 │ │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

  ├───────┼───────────┼──────────┼─────────┤

  │单价(人民币)│ │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

  ├───────┼───────────┴──────────┴─────────┤

  │总价(人民币)│ │

  │ 大写 │ │

  ├───────┼────────────────────────────────┤

  │ 备注 │ │

  └───────┴────────────────────────────────┘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

  │外观及漆面 │ │灯光 │ │电动天线 │ │ │ │ │ │

  ├──────┼─┼──────┼─┼───────┼─┼──────┼─┼──────┼─┤

  │内饰 │ │反光镜 │ │cd │ │ │ │ │ │

  ├──────┼─┼──────┼─┼───────┼─┼──────┼─┼──────┼─┤

  │转向 │ │轮胎及备胎 │ │收放机 │ │ │ │ │ │

  ├──────┼─┼──────┼─┼───────┼─┼──────┼─┼──────┼─┤

  │制动 │ │雨刮器 │ │点烟器 │ │ │ │ │ │

  ├──────┼─┼──────┼─┼───────┼─┼──────┼─┼──────┼─┤

  │手刹 │ │发动机 │ │钥匙及遥控器 │ │ │ │ │ │

  ├──────┼─┼──────┼─┼───────┼─┼──────┼─┼──────┼─┤

  │离合器 │ │空调 │ │千斤顶 │ │ │ │ │ │

  ├──────┼─┼──────┼─┼───────┼─┼──────┼─┼──────┼─┤

  │排挡 │ │门窗 │ │随车工具 │ │ │ │ │ │

  ├──────┼─┼──────┼─┼───────┼─┼──────┼─┼──────┼─┤

  │仪表盘 │ │电动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买方: 卖方:

  电话: 电话:

  一、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车辆

  1、 车辆品牌及型号:

  2、 车型:

  3、 颜色:

  4、 车辆台数:

  5、 车辆单价(人民币):

  6、 其他:

  7、 车辆总计(人民币):

  8、 交车地点:

  二、结算:选择( )方式

  1、一次性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

  (3)财务确定

  2、按揭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保险在本公司做)

  (3)财务确定

  三、质量及服务约定:

  1、本合同交易的车辆由 整车购进,买方享有 和供方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2、卖方保证所提供单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汽车上牌,(但牌照号码不在承诺范围),汽车上牌所需要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1、买方要求变更定购车辆,包括车型、颜色和配置,需取得卖方书面认可。

  2、因生产厂家调整生产计划等原因导致买方已预定车辆无法按约供货,买方同意供方更改车型、车身及内饰颜色或延期供货,卖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3、若遇生产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则按提车时新的配置和价格责任。

  4、如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均不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卖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二份。

  买 方: 卖 方:

  经手人: 经手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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