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2-10-01 12:55:4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买卖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买卖合同(汇编15篇)

汽车买卖合同1

  甲方(转让方):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车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形式:

  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元)作为该车使用权转让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支付给甲方。

  二、转让车辆相关信息:

  1、车架号: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 ;

  3、车牌号:_________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车辆保险缴纳单位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车使用权转让期限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后顺延。

  五、自本协议签订即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给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保证其使用车辆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律规。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2

  甲方:(卖方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买方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车号。车型),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小写)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商如下:

  1: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手续的合法性,如手续有任何问题,乙方有权退车,甲方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____分起以前,此车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自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__分以后,有关此车产生的任何费用有乙方承担。

  3:此车如需过户,提档,甲方必须提供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4: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不尽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3

  售车方(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六)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七)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4

  甲方(卖车方):__身份证号:__

  现住址:__

  乙方(买车方):__身份证号:__

  现住址:__

  甲乙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牌号为: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颜色车。________牌机动车以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卖给乙方。

  2、甲方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效(有档案),来源正确,无交通事故及经济(产权、债务、低债)等纠纷,甲方保证此车能够正常过户。

  3、该车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一切事由甲方负责,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的一切事由乙方负责。

  4、此协议在乙方对车和车况认可后双方签字后,协议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5、其它备注:

  甲方签字:__联系电话:__

  乙方签字:__联系电话:__

  甲方收车款万仟佰拾元整

  收款人签字:__

  __年__月__日

汽车买卖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三辆华菱之星牌重型自卸车出售给乙方。

  三车车身颜色为红色,车牌号码分别为:

  发动机号分别为:

  车辆识别代码分别为: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

  车辆交易价格为元/台,合计交易金额元(大写万元)。乙方先期支付元(万元),余款元(大写万元)20__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三、乙方先期付款

  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将交易车辆及随车证件交付乙方。

  四、乙方余款支付完成后

  根据乙方要求,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车辆过户,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交付前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车辆交付后,车辆所有事务由乙方自行负责,同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6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

  │ 汽车品牌 │ │ 型号 │ │

  ├───────┼───────────┼──────────┼─────────┤

  │ 生产厂商 │ │ 产地 │ │

  ├───────┼───────────┼──────────┼─────────┤

  │ 发动机号 │ │ 合格证号 │ │

  ├───────┼───────────┼──────────┼─────────┤

  │ 车架号 │ │ 海关单号 │ │

  ├───────┼───────────┼──────────┼─────────┤

  │ │ │ │ │

  │ 商检单号 │ │ 配置(标准配置/ │ │

  │ │ │ 选用配置) │ │

  ├───────┼───────────┼──────────┼─────────┤

  │ 数量 │ │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

  ├───────┼───────────┼──────────┼─────────┤

  │单价(人民币)│ │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

  ├───────┼───────────┴──────────┴─────────┤

  │总价(人民币)│ │

  │ 大写 │ │

  ├───────┼────────────────────────────────┤

  │ 备注 │ │

  └───────┴────────────────────────────────┘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

  │外观及漆面 │ │灯光 │ │电动天线 │ │ │ │ │ │

  ├──────┼─┼──────┼─┼───────┼─┼──────┼─┼──────┼─┤

  │内饰 │ │反光镜 │ │cd │ │ │ │ │ │

  ├──────┼─┼──────┼─┼───────┼─┼──────┼─┼──────┼─┤

  │转向 │ │轮胎及备胎 │ │收放机 │ │ │ │ │ │

  ├──────┼─┼──────┼─┼───────┼─┼──────┼─┼──────┼─┤

  │制动 │ │雨刮器 │ │点烟器 │ │ │ │ │ │

  ├──────┼─┼──────┼─┼───────┼─┼──────┼─┼──────┼─┤

  │手刹 │ │发动机 │ │钥匙及遥控器 │ │ │ │ │ │

  ├──────┼─┼──────┼─┼───────┼─┼──────┼─┼──────┼─┤

  │离合器 │ │空调 │ │千斤顶 │ │ │ │ │ │

  ├──────┼─┼──────┼─┼───────┼─┼──────┼─┼──────┼─┤

  │排挡 │ │门窗 │ │随车工具 │ │ │ │ │ │

  ├──────┼─┼──────┼─┼───────┼─┼──────┼─┼──────┼─┤

  │仪表盘 │ │电动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7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江西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对汽车销售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购买汽车时与经销商约定之用,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在签约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本省汽车经销商在制定汽车买卖合同(协议)等格式条款时可参考本示范文本。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自愿原则,本合同相关条款中留有空白行,供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中未被修改的合同条款视为双方协议的内容。

  4.本合同中可选择或填写内容的条款,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处打×,以示删除或不同意。

  5.本示范文本中所涉及价款、违约金等计价如无特指,均按人民币结算。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销售人员: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对汽车销售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与价款

  (以上标的价款不含为汽车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汽车交接时,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上牌、保险及抵押等有偿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种方式付款,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定金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车款总额的20%以内):____元。定金可作车款,汽车交付时将余额:____元(大写:_________)付清。

  2.一次性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

  3.消费贷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__% ,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余款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过双方确认或乙方选择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金融机构办妥消费贷款事宜 (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且余额未按时支付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由甲方帮助贷款的除外。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____或行业标准____,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表明的标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商品,并且在上牌照时,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环保等部门的检测的汽车。

  2.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3.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汽车在交付乙方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四条 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提车方式:乙方到店自提□,甲方送车上门□,其他□。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60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汽车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汽车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维修网点信息。

  (4)汽车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汽车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对所购汽车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乙方提出的整车或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异议,甲方负责处理、调换。对整车或内饰、随车物件及使用功能等存在隐蔽瑕疵的甲方负有保证质量责任。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应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 (见附件),即为该汽车正式交付。

  第五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在售后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等问题,按国家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甲方应全面尽到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乙方所购汽车如属生产厂商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商的承诺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或交付汽车)的,经双方协商可延期,自协商延期截止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或交付汽车)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或交付汽车)超过1个月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交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违约方收取定金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大写:_______)。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经过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追究生产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如不履行厂家维修保养手册所承诺的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5.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___元(大写: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违约金不足

  6.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大写:_________)。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汽车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有国家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_________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该产品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提出质量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 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商品车辆交接书》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8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9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交易汽车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条质量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

  第三条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台,总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________________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即____________元,大写;余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4、其他。乙方应当将车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不得将车价款付给甲方销售人员。

  第五条交付与验收

  1、交车方式:________________□甲方送车上门□乙方自提□其他。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

  3、交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大于公里。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3)质量服务卡或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交付车辆后______日内,提供(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6、车辆交付时应当场验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对确属质量问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更换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和“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购车辆。

  4、乙方应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车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交车款并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3、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或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10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车____辆,车号为____;产地:______;型号: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卖给乙方,价格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购车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给乙方该车以及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甲方违反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11

  卖车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男,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买车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男,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所有的陕______出租车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陕______卖于乙方,并且甲方的经营权与继承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该出租车的价格为肆拾陆万伍仟元(:465000元)。

  三、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前出租车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以及保险理赔款等由甲方负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及保险理赔款等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因政策性问题,车辆过户手续在签订本合同时暂时不能给乙方办理。待能办理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车辆过户手续不能办理期间,若出租车公司或____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以及有关单位需甲方本人亲自到场协助办理时,甲方必须无条件到场,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付款方式:分为三次付款,

  第一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10000元定金,

  第二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405000元,剩余款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____日内乙方全部付清甲方。

  六、在出租车买卖合同签定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0元,如有任何违约情况甲、乙双方适用定金罚则。本合同签订之后,出租车如有市场上的价格变动,甲、乙双方都不能另行变动价格,都以本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和平的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以及中介人签字和奈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12

  甲方(卖方):

  电话:

  乙方(卖方):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出售给乙方,售价 元,大写 。

  二、从 年 月 日 时起以前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该车的产权清楚,来历正当合法,并提供车辆的所有有效证件及相关费用。该车过户费用由 方承担。

  三、乙方自签字之日起,视其对该车的发动机及车身状况的认可,签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或以任何理由将车赎回、退回,如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车款总价的20%。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一、标的车辆简况:____________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

  坐椅颜色/材质: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

  自排挡或手排挡:____________

  新车或二手车: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

  下几部分构成:____________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____________元

  4、牌照费:____________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

  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____________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____________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____________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_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____________

  六、质量和维修: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汽车销售发票

  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中文说明书

  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支付违约金、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

  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14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

  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

  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

  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

汽车买卖合同15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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