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6-10 11:03:20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关于劳动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关于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二)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为:。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甲方每月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人民币元。

  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二)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五)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八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九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第十条保密

  (一)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二条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四条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乙方或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

  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20______年11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______年02月01日至20______年02月18日止。原劳动合同书、变更协议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关于劳动合同3

  我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当然,劳动合同也有自动延期的情况。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 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要求企业或员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续约或者不续约。至于书面通知一般是企业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内部规定。劳动者和企业的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工作,则和企业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随时可以和您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样劳动者也有上述权利。

  若企业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者不可以向企业要求任何赔偿,因为订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双方之间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的,企业完成可以无任何理由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原则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的,企业在明确表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决定不与企业续签合同后,企业应该及时为劳动者办好离职的各种相关手续,若是由于企业的延误未为劳动者办好相关手续造成劳动者重新就业困难等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赔偿。在劳动者要求赔偿时,建议劳动者做好先去咨询一下网站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关于劳动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关于劳动合同5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关于劳动合同6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当中是有试用期规定的,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用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的。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劳动合同当中试用期规定的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做详细介绍。

  根据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挂钩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更多试用期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关于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及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劳动手册编号: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技术等级:

  外来人员就业证编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认真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位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使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管理、生产)岗位从事工种(工作),并履行岗位职责。

  三、劳动保护的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按国家规定配给乙方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乙方如下: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衣,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必须遵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

  2、实行每日不超过12小时,每周不超过8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3小时。保证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等超过36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虾类标准支付高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正常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

  3、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单位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实行(月、日)工资制,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的十五日,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为:把80%工资存入员工工资卡,其余年底结算。

  五、劳动纪律

  1、甲方规矩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完善各项劳动保证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乙方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并由甲方代为缴纳。

  2、甲方应当创造条件,努力改善机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职业培训

  1、甲方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

  2、对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3、乙方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刻苦钻研技术,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做到持证上岗。

  八、劳动合同的种子、续订、变更和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种子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天便利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而双方仍维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及时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关于劳动合同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燃放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 5年,自 20xx年10月 10 日至20xx 年 10 月 10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1700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由于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由于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由于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

  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管理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管理存档劳动合同;

  (二)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 依据本办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手续;

  (四) 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五) 建立管理台账: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 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 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 其他专项协议台帐。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合同文本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 知情权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 合同期限

  (一)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统一规定为三年,但根据岗位和任职资格的不同若遇特殊情况,可依照劳动者与公司协商结果进行调整合同期限。

  (二)因新员工入职时间参差不齐,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也会有所不同,为了方便公司管理及后续的劳动合同续签等问题,特做出以下安排:

  1.1至6月份入职员工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合同期限末年的6月30日;

  2.7至12月份入职员工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合同期限末年的12月31日。

  第七条 试用期

  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3个月。因新员工入职时间的不同,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时间统一安排为:

  (一) 10号(含)前入职员工的试用期时间截止到第三个月月底;

  (二) 10号之后入职员工的试用期时间截止到第四个月月底。

  但也可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相应缩短试用期时间。

  第八条 保守秘密

  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生效履行

  劳动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公司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变更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一) 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

  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二) 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

  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 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

  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或有其他约定(公司和员工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十三条 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续订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根据员工原有合同截止日期,于每年的6月份及12月份进行劳动合同续签工作。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处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况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经济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一)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二) 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 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 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

  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六条 补偿标准

  (一) 给付标准。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以及工资报酬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 计算标准。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超过半年者按1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七条 法律责任

  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劳动争议

  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管理办法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办法,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办法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其他

  (一)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二) 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办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办法,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

  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三)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劳动合同10

  单位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炒老板鱿鱼可以不再赔违约金;签约两次之后再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劳动合同 违约。

  昨天,参与了该法起草工作的劳动法权威黎建飞教授为广州企业界解析《劳动合同法》将对劳资双方产生的深刻影响:一年以下的短期合同也许大大减少;用人单位换血速度也许加快;广州劳务派遣市场也许将萎缩……

  广州企业界法律界聚焦《劳动合同法》

  昨天,广东企业界和法律界的200多名企业高管、人力资源经理、法务人员和社会律师做了一天“小学生”,津津有味地听我国劳动法权威黎建飞教授详细解析于今年7月1日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中,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规定的新动态。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黎建飞教授参与了《劳》的起草过程。这也是《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广州市企业界和法律界首次进行大规模探讨。

  劳动者获益

  签约两次之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25岁的小吕在广告公司工作3年了,“从一进公司就是每年签约一次,担心单位明年不给续约,我压力很大,天天加班图好好表现,从不敢休探亲假。”

  “事实上劳动者合同都是3到6个月的居多,一年以上都算少见,让劳动者长期处于紧张和压抑的状态。《劳》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黎建飞教授开宗明义,“出台《劳》的两大目的便是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劳动合同期限短的问题。”《劳》14条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20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为规避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往往在快满10年时,就不再与劳动者签合同。‘10年’反而成了劳动者丢工作的一个槛。”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介绍。

  “对劳动者来说,这一规定带来的利好消息是:签约时间势必延长;但也可能出现一种不好的局面:两次签约之后单位不再跟劳动者续约,用人单位两轮之后就大换血,‘十年槛’缩短,对于想继续留在原单位的劳动者来说就不可能了,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违约》。”黎建飞教授分析。

  肖胜方律师也有自己的看法,“由于用人单位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面前别无选择,所以也许4~6年之后,许多单位70%~80%的员工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无固定期限合同将成为我国用工形式的主流,这样的能进不能出是否会引发企业生产效率低下、没有劳动积极性?”

  炒老板鱿鱼不再担心违约金

  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明年1月1日之后,想炒老板鱿鱼的打工仔可以“挥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劳》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要提醒你们记得收好发票;作为劳动者,就要记得快点毁灭证据啊。”黎建飞有趣的说辞引来台下一片笑声。

  单位拖着不签约将会赔得更惨

  迟迟拖着不跟劳动者签约的无良老板要注意了!“《劳》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之内必须签约,3个月到1年之内未签约的,赔偿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黎建飞教授提醒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要注意使用这一条款保护自己。”

  大学生一毕业快马加鞭去报到

  签好了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们注意,“不要离开校门后到处疯玩,得快马加鞭到单位去报到。《劳》第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报到了劳动合同才生效,要是在离校和单位报到期间出了意外,学校和单位都不会管,那就惨了。”黎建飞举例:一名服装学校的女生,毕业离校之后未及时到单位报到,结果期间查出患上血癌,医疗费学校和单位都没有义务负担,只能靠社会救济,“同学们千万不要轻易脱离组织。”

  用人单位警惕

  大批劳务派遣公司或倒闭

  刘小姐与某人才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后被派遣到某大公司做会计,“看起来光鲜,其实我的收入、福利远远低于直接与这家大公司签约的同事,是由人才租赁公司支付的。”不幸的是,刘小姐在工作期间出了车祸,下肢瘫痪,但大公司以与她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人才租赁公司又说自己赔不起,申请破产了事。像刘小姐这种“有劳动无关系,有关系无劳动”的用工形式就叫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在金融、建筑等行业大量存在。

关于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案例

  四川某餐饮公司的厨师长林某,在没有征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突然离职,公司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为此他与公司“闹”上法庭,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判令林某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有人把法院这次作出的赔偿判决称为“中国餐饮界第一赔偿案”:其一,赔付金额之高在我国餐饮业还从未有过;其二,国内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数额之大也是第一人。

  该餐饮公司已有上百年历史。1999年,某集团公司将其从北京引入四川成都,成立四川某餐饮有限公司,开始在成都开店。几年时间,在成都,该餐饮公司的名声就到了几乎无人不晓的地步。

  20xx年初,从河北到四川打工的厨师林某得知自己的师傅升任餐饮公司的行政总厨后,找到师傅帮忙,并在师傅的帮助下,进入餐饮公司,当上了一名初级厨师,月薪20xx多元。

  林某在事业上是个有心人,勤奋好学,很快从众多厨师中脱颖而出。20xx年,林某获准进入餐饮公司研发团队从事餐饮公司菜品的学习、研究和开发,他的月薪也因此而翻番。

  其后,随着林某厨艺不断提高,他不仅跻身高级厨师之列,还当上了厨师长,成了餐饮公司的中坚力量,月工资也由原来的5000多元上涨至1万多元。

  20xx年,该餐饮公司进行连锁扩张。为了留住人才,同年7月,公司与林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即《聘用协议》),约定公司聘用林某为该公司顾问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林某负责餐饮公司菜品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厨艺人员的培训及各分店餐饮公司大厨人员的担保。聘用期限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9日,为期10年。协议还约定,在聘用期内林某年薪30万元,公司还向林某提供一套面积达230平方米、价值上百万元的住房和一辆2 0L的雅阁轿车。除此之外,公司还许诺根据经济效益将给林某以丰厚的年终奖金和提成。预计林某10年的总收入可达近500万元。

  餐饮公司与林某在《聘用协议》中特别约定:“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林某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承担500万元违约金。”

  随后,餐饮公司为了让林某更安心地工作,还把协议中约定提供的雅阁轿车换成了档次更高的宝马轿车。

  然而,不到一年时间,林某与餐饮公司在用人问题上发生了冲突。公司要求对全国各分店厨师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而林某却希望他负责的分店的厨师都是他自己的徒弟,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人更便于管理。并且,林某还认为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对他不信任,进行“牵制”管理,他无法接受公司的做法。20xx年7月,林某离开了餐饮公司,到外地一家高档餐饮公司做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遂于当年8月30日以林某无故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林某偿付违约金250万元。

  同年12月30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认为林某违反协议约定,在未得到餐饮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单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了餐饮公司的利益,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确定林某违约后,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仲裁委裁决林某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20xx年1月10日,林某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服,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和不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随后不久,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审理,法院最后认为,林某与餐饮公司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聘用协议》的,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现,协议合法、有效。20xx年4月1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到餐饮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三十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案件受理费由林某负担。

  20xx年5月20日,林某收到了一审判决书。拿到判决书,他的心里很不平静,尽管他曾在餐饮公司中担任高层管理人员,但时间不到一年,自己所挣的钱远不够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对他来说,如同天文数字。为此,6月3日,林某向当地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20xx年9月,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事后,法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劳动合同违约金作出规定,林某无故离职的行为不仅违反协议约定,且必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而聘用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受到尊重。因此,公司要求林某支付违约金250万元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的这个厨师所获得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同时他担任的职务,涉及比较重要的技术领域,那么与这个高报酬相适应的,当然就应该是高风险。承担250万元的违约金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不违反公平的原则。

  此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在当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只有《劳动法》,而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长期以来受民法观念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一些地区认可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但也有些地区认为,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一般的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法律应当侧重于保护,关于普通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的违约金约定,应当考虑劳动者具体的收入,不宜规定得过高,如果规定得过高,劳动者一方有权利要求予以减少或者是予以免除。比如,20xx年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对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的规定是:“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则完全不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况:(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2)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也就是说,上述关于违约金争议的案件,如果发生在北京的企业中,则仲裁机构或法院很可能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支持的违约金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林某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即30万元,而不是250万元;而如果本案发生在上海的企业中,则仲裁机构或法院很可能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条款,认定该协议无效,进而根本不支持企业要求林某承担违约金的请求。

  由于我国各地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理解各不相同,因此关于该违约金的地方规定差异很大,从而很可能出现各地处理同一问题的结果不唯一性。面对这种混乱状态,摆在《劳动合同法》面前的问题是,国家应该怎样看待违约金?违约金在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应做怎样的具体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的特点,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最好是由法律规定,如果允许违约金成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就会对劳动者很不利,其理由如下:

  如果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就等于忽视了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的本质不同,忽略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弱者地位。特别是在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很难真正实现,这就容易使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更多地体现用人单位意志,用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流动。

关于劳动合同12

  甲 方:

  地 址:

  乙 方: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经营和组织管理的需要以及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表现的综合考评,甲方可调整、变更乙方的职务、岗位及其相关的薪资,乙方随时服从。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到甲方指定的岗位就职,如乙方不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就职,视为自动离职。

  (2)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后,与原职务、岗位相关的薪资包括津贴、奖金、能力金等亦随之调整、变更。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的具体内容记载于甲方制定的关于职务、岗位的工作要求或职责的相关规定和已经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乙方签订本合同时知悉并同意受这些规定和制度的约束。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每天工作8时。甲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或法定情形可调整乙方的休假日、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因甲方商场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故全体职工不实行周末固定休息制度,而实行轮休制度。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甲方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制定工资制度。试用期内月满勤工资 元(含加班费)。试用期满后,月满勤工资 元(含加班费)。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和工龄工资等项目不计入加班费计算基数,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东莞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加班费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月满勤为28天(各部门实际出勤和休息,按现行制度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资由甲方核算后以人民币通过现金支付,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九条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法律的规 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六、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或者直接参与同行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从甲方挖走商户,散布对甲方不利的谣言或信息;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尽心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服务规范,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违反的,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或者玩忽职守的,或者有其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或操作规程的,甲方依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辞职必须提前30天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归还甲方之资料、物品,甲方为乙方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没有交还其掌握的甲方重要机密文件资料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应遵守约定的服务期,如果服务期未满而提前离职的,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服务期和赔偿标准参照《教育培训协议书》。

  九、保密约定及竞业限制条款

  第十五条 乙方有义务保守其在职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信息,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交付或移转他人,或对外发表、出版或自行使用前述机密信息,包括日常工作事务及商户信息均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讲述或泄露。保密事项及范围以公司相关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或商誉等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无法计算的,以乙方年度工资的五倍为准;违反刑法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二年内,不得在东莞市(包括各镇区)及其周边地区与本单位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离职前一年工资总额的五倍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

  第十九条 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和加班工资标准等问题再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 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必须明确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否则与此相关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有因法律规定需承担的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如实提供合法真实准确的年龄、身份、家庭住址、学历、专业技术资质、从业资质的证件和资料,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以及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甲方依法辞退乙方,其法律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下列文件或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员工守则 (2)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日 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13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续签、终止流程

  劳 动 合 同 书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年月日 姓 名 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门牌号)邮政编码家庭实际住址 邮政编码乙方(签字)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劳动和要求是

  3、因甲方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或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调整的工作,可以申请另行调整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调整后仍不愿意从事新岗位工作,或新岗位上岗前经培训后乙方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全职或兼职受雇于他人或自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近似的工作,或在甲方工作期间从事与本公司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果乙方擅自从事上述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 工时工作制。

  2、甲方执行法律规定休息休假办法。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协商,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4、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自主确定工资组成形式和工资水平。

  2、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乙方的`工资标准按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

  3、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4、甲方对公司工资水平或者薪资系统进行调整时,可以根据公司业绩、市场行情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自主决定对乙方工资待遇进行调整。

  5、甲方按乙方日/小时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支付加班工资。

  6、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及国家规定休假期间,甲方依法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双方均有义务防止事故的发生。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应依其过错和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并按公司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2、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有权依法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纪律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如员工奖惩、劳动纪律、商业秘密保守、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甲方建立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直至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八、劳动合同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主体资格消失;

  ②、乙方达到法定或提前退休年龄,或以个人名义出国、脱产读书、参军; 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④、甲方因资产重组、业务重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或连续两年完不成业务经营目标、连续两年亏损等原因裁员,乙方被纳入裁员范围;

  ⑤、劳动关系被依法解除或终止(含辞职、离职、辞退等);

  ⑥、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2、因前款第①、②、③项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从相应法律事实出现时自行终止。因前款第④、⑤、⑥项原因终止的,从相应法律文书生效时终止。

  3、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手续办理,执行本合同第九条第7款的规定。

  九、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劳动合同期满如需续签,乙方在期满前15日内办理。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续)订劳动合同的;

  ③、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关于劳动合同14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_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工作时间: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

  2、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全体职工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

  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______元。

  (二)乙方月工资为______元。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__%。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鉴证机关存档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15

  一、用人单位(甲方)确定招用劳动者(乙方)后,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乙方口头同意录用而不愿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应作不同意招用处理;乙方同意签订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签订本合同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时制三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如需劳动部门鉴证,鉴证部门再留存一份。

  劳 动 合 同 书

  (全日制规范试用文本)

  甲方全称(用人单位):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劳动合同履行地: 住所地:

  乙方姓名(劳动者):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就业登记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以下3种形式是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表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确定第 种:

  1.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见习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见习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完成 工作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完成本项工作之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

  位(工种)。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执行,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在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具体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2.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时间及每天上、下班时间由甲方合理确定,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范围,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依法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 劳动报酬

  甲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款第(二)项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甲方应根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以及经营效益情况,合理提高乙方劳动报酬。

  (三)以下2种形式是确定乙方加班工资的表述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确定第______种:

  1.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乙方的_______(上年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平均工资)______(70%、80%、90%、100%)为基数计算,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年月平均工资应当不少于6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以下2种形式是确定乙方假期工资的表述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确定第______种:

  1.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其中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月基本工资、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_________(70%、80%、90%、100%)支付,最低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年月平均工资应当不少于6个月的平均工资。

  2.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其中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以内部工资分配制度中确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变更日期。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甲方。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 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甲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双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一、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注解]主要是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企业年金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对由甲方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可协商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一)服务期。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费用元,为乙方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乙方应为甲方服务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违反此约定,以不超过乙方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乙方所在的 岗位知晓甲方的商业秘密或相关知识产权,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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