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借款合同

时间:2022-03-23 18:35:05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正规借款合同(合集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正规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正规借款合同(合集15篇)

正规借款合同1

  出借方: ****

  借款方: ****************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20xx年4月xx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20xx年4月xx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xx%违约金 .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 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2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xx),乙方于xx年xx月xx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xx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xx%;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的所有股份(占xx公司注册资本的xx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xx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xx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xx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xx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月x日x xx年x月x日

正规借款合同3

  编号:_______

  借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条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__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 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 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单位名称:____(公章) 单位名称:____(公章)

  签约人:_____(签章) 签约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正规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证人(责任人):

  保证人(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间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过天。乙方承诺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是乙方的)为,联系方式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5

  抵押人(甲方)代表人:抵押权人(乙方)代表人: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

  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6

  甲方(借款人):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贷款人):xx

  身份证号码:xx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xx,于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xx

  借款期限:xx

  还款日期:xx年xx月xx日。 还款方式:现金/xx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xx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xx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年x月x日x x年x月x日

正规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住址):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住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项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第1条借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1.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万圆整(小写:元);前述借款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已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1.2乙方将前述借款作为经营资金使用;乙方保证其借款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及要求。

  a.本合同约定之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为%____月,利息计算公式为:本金%月;

  b.乙方逾期未还的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利率为%月,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为:(逾期未还本金利息)%月;

  c.若乙方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按照a款约定借款利率2倍,向甲方支付罚息。第3条本金及利息清偿

  3.1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足12个(不含本数)月的,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当____日偿还所欠甲方的所有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及其他费用(若有);借款期限超过12个月的,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结算当年利息。

  3.2乙方归还金额不足以偿付前款所述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的,则按如下顺序清偿:

  a.实现债权的费用;

  b.罚息;

  c.利息;

  d.本金。

  3.3前款所述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第4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甲方借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借款挪作他用。第5条违约责任

  5.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条约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达10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额20 %的赔偿金。

  5.2乙方若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违法使用借款或未按期办理股权质押工商登记的,适用

  5.1款规定。第6条合同担保

  6.1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采取约定之担保方式:

  a.股权质押担保由乙方所持有之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及执行费等;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赔偿金等全额清偿之日止。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若因任何原因未办理的,不影响前述股权质押担保之效力。

  b.保证担保由保证人(身份证号:)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6.2担保期限与担保范围本条之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约定之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签字或盖章见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本合同项下的各项通知及函件一经按上述通讯地址发送即视为送达;如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通讯地址或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第8条合同附件

  8.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8.2乙方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乙方配偶(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签约地点

正规借款合同8

  订立协议双方:甲方名称: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鉴于:甲方为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给甲方。为此,双方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B_________)。

  2.贷款用途:_________。

  3.贷款期限:本次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________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5.贷款的支取:本次贷款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的____日内。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即分别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当年利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当年利息。

  7.本协议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义务乙方的义务: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贷款交付甲方。甲方的义务: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未按协议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协议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

  第四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与

  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2)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3.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或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前,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条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盖章):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正规借款合同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日期:

  20xx个人正规借款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

  借款 方: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  万元,其它  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

  贷款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

  万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  台(套)  万元;

  土建  平方米  万元;

  其它  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年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  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  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 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  万元,

  6.其它资金  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贷款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保证人(单位)       (公章)

  签订日期:____

  签订地点:____

正规借款合同10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签订地:

  20xx年2月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经债务人申请,债权人经审核同意给予债务人额度授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立约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则本合同以下词汇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一、“授信额度”指债权人在综合评价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及所提供担保的基础上,为债务人核定的在一定期限内综合融资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分为“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不能融通使用。“自助额度”除本合同另有说明外,适用本合同所有条款约定,“非自助额度”不适用本合同关于“自助额度”的条款约定。

  二、“额度授信有效期”是指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期间,在该期间内,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处办理额度授信项下的业务。额度项下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额度授信有效期届满,额度授信即失效。

  三、“余额”:债权人对债务人办理额度项下各类业务实行余额管理和控制。该余额是指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方式使用债权人所给予的授信额度而形成的各项余额之和,包括未到期余额和已到期未清偿余额两部分,即:

  (一)“未到期余额”是指债权人依债务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内为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作出清偿的责任期限尚未届满所形成的各项待清偿债务本金余额。

  (二)“已到期未清偿余额”是指债权人依债务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内为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作出清偿的责任期限届满但仍未清偿的各项债务本金余额。

  四、“自助额度”是指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申请,在额度授信项下核定一定的额度,同意债务人在该核定的额度内以本人借记卡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经密码验证,由债务人在债权人提供的业务平台(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上实施操作,循环使用贷款,自助完成借款与还款,无须逐笔出具书面借款申请,无须逐笔签订借款合同。个人自助额度项下的个人自助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个人自助额度期限到期日。

  五、“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个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

  “分合同”指债务人根据《个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约定,在授信额度内经债权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融资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主债务金额、主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本合同为各分合同的总合同,分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分合同的约定如有不符,以分合同的约定为准。但对于分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期限及贷款到期日超过本合同“额度授信有效期”约定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个人自助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及还款的金额、期限等以债权人形成的电子记录为准,该电子记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主债务”指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各项业务时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以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电讯费、差旅费、处置费等。

  七、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银行的营业日。

  八、债务人是指额度授信申请人。债务人如有配偶,则共同债务人为债务人配偶;债务人如无配偶,则共同债务人为自愿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其他人。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授信额度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包括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其中自助额度部分以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为准,非自助额度为授信额度扣除自助额度的剩余额度,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不得融通使用。

  具体业务中借款金额涉及到外币的,按照借款发放当日兴业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基准价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授信额度。

  第四条 额度授信有效期及调整

  一、本合同额度授信有效期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各分合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除个人自助贷款外,债务人必须逐笔申请,经债权人逐笔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债务人逐笔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时,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质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二、本合同不构成债权人向债务人必然提供融资的确定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均有权单方面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额度授信有效期、自助额度金额及自助额度期限等作出调整甚至取消全部或部分授信额度而无需事先征求债务人同意。前述“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债务人产生重大或有负债;

  (二)债务人发生重大经济困难和风险;

  (三)债务人还款信用下降,还款风险增加;

  (四)债务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相关声明与承诺不再真实有效;

  (五)债务人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所从事的行业发生重大变化;

  (六)债权人认为有必要改变、调整或取消债务人授信情况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授信用途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第六条 自助额度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授信额度项下,债权人同意授予债务人自助额度,借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额度金额、额度期限及借款用途等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二)。其中,自助额度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可使用的授信余额,具体自助额度金额以兴业银行在业务办理渠道提示的信息为准;自助额度期限须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

  二、自助额度的借款利率:

  (一)借款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或兴业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同期指个人自助额度生效之日,同档次指自助额度期限对应的期限档次。

  (二)借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动确定。其中:绝对值利率浮动是在基准利率上加或减浮动百分点确定借款利率,百分比利率浮动是在基准利率上乘以系数确定借款利率。

  (三)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币按照360天计算,其他币种按市场惯例计算)。

  (四)自助额度项下所有自助贷款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自助额度借款利率,并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所有贷款以借款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三)。

  三、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具体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四)。

  四、贷款罚息与复利

  (一)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债权人有权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1,计收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方式执行。

  (二)如债务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2,计收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方式执行。

  (三)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的计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计息方式计息。

  五、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自助额度期限届满,若债务人重新申请自助额度的,债务人应提交贷款用途等证明材料,债权人有权根据贷款具体情况,对自助额度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经审批同意后确定。重新申请的自助额度以债权人审批为准,但重新申请的自助额度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重新申请自助额度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自助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额度金额、期限、利率等)变更,债务人必须另行申请,经债权人另行审批,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质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七、如因债权人停办相关业务,或因信贷规模调整或控制等原因致使债权人无法发放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关于自助额度的相关约定,债务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七条 担保措施

  一、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担保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六。授信额度(含自助额度)项下的所有债务均由上述担保人(即保证人或抵押人或出质人)提供最高额担保。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签订完毕、担保手续办妥前,债权人有权不办理债务人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支用申请以及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各分合同及自助额度的放款等各项义务。如本合同项下担保权不可能生效的,则债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发生下列事由,债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采取措施:

  (一)保证人违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或保证人资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担保能力减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违反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约定,或故意毁损抵押物,或抵押物价值可能或已经明显减少,或其他有损债权人抵押权的事件;

  (三)出质人违反最高额质押合同的约定,或质物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质押的权利必须提前兑现,或其他有损债权人质权的事件。

  四、对于本合同既有物权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在行使担保权时进行选择,既可以先行使物权担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证担保,还可同时行使物权担保和保证担保以清偿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

  五、债务人以自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债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其他担保人同意并不因此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仍然提供合同约定的担保。

  第八条 立约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债务人办理个人额度授信业务时,应当符合债权人要求的各项具体条件,积极配合债权人所进行的资信调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债权人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为借款提供足额的担保,办理必要的各项手续,并保证向债权人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二、涉及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业务,债务人均须通过在债权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办理。

  三、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债权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债务人承诺如贷款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违反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将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自助额度债务人不得在其指定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结算工具的借记卡上开通办理监管部门禁止贷款资金进入投资领域业务的相关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开通第三方存管、房市、基金、黄金、外汇买卖等。一旦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在其借记卡上开通上述业务功能或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债权人有权采取暂停放款、提前收贷乃至取消债务人额度等各项措施。

  四、债务人在此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合同签署和执行未违反任何对债务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条例或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可强制执行的,如因债务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的权利瑕疵而致使本合同无效,债务人将立即无条件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损失。

  五、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和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从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相应款项。

  六、无论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任何交易阶段,如债务人将有关具体交易的任何文件提交给债权人审核,债务人保证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债权人将只对交易文件的表面真实性作出决定,债权人对债务人从事的具体交易实质既不参与也不知晓,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在符合本合同约定开办个人授信额度借款的各项条件后,债务人可享有债权人已开办的个人授信额度借款项下的各项贷款业务,循环申请使用额度内贷款,债权人应当及时满足债务人的借款需求,但业务平台产生设备或通讯等故障的除外。债务人在债权人提供的业务平台办理个人自助贷款的,贷款办理的时间以债权人在办理渠道提示的工作时间为准。

  债务人在工作时间因业务平台设备或通讯等故障无法办理业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及债务人在非工作时间申请办理业务而发生的任何损失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八、凡与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约定的借记卡卡号相符并通过密码验证的借款均视为债务人实施的操作,债务人应当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九、债务人使用自助贷款的,债务人有权打印、要求债权人打印或传真借款以及还款的电子记录,债权人应积极配合。

  十、债权人应当恪守对债务人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但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任一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而未付的其他费用。

  十二、债务人(含配偶)同意债权人就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其收入、财产和就业状况、担保实力等情况进行必要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债务人(含配偶)应允许债权人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十三、如债权人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人应配合办理。在办理公证手续后,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四、在授信额度项下各借款本息清偿前,债务人发生下列事由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

  (一)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二)个人收入明显减少,财务状况不佳;

  (三)因疾病等原因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取得出国(境)资格后计划出国(境);

  (五)涉入、即将涉入或可能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

  (六)其他可能影响借款收回的事件。

  十五、如本合同项下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物发生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形或发生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在上述情形未消除前或未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担保措施前,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申请办理包括“自助额度”在内的本合同项下各类融资业务。

  由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应负责跟踪、调查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物是否发生前款约定的情形并及时通知债权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形视为债务人违约:

  (一)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债务人未按本合同及各分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四)债务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偿债诚意;

  (五)债务人与他人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等;

  (六)债务人拒绝或阻挠债权人对其收支情况或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债务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踪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八)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九)债务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分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十)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十一)债务人或担保人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叉违约情形的。

  二、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一)暂停债务人的贷款额度;

  (二)减少或取消债务人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债务人额度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届满;

  (四)解除合同,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五)要求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三、债务人虽未违约,但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十三款、第八条第十四款的约定,债权人亦有权采取上述措施。

  第十条 交叉违约

  债务人及担保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被视为债务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分合同的约定提前回收融资款项,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借款、融资或债务出现或可能出现违约或被宣布提前到期;

  (二)任何担保或类似义务未履行,或存在未履行的可能性;

  (三)未履行或违反有关债务担保以及其他类似义务的法律文件或合同,或存在未履行或违反的可能性;

  (四)出现或即将出现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到期借款/融资的情况;

  (五)危及本合同项下融资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七。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债权人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则本合同在依法办理公证后生效,至债务人还清或担保人代为还清全部债务时止。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债务人延缓行使其在

  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的,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也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不影响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四、因债务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引起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则债权人所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债务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五、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各项合法费用,其中包括因提供融资而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的必要费用等均由债务人承担。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二)债务人

  1、债务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2、共同债务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二、授信额度

  本合同项下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 (大写) 元整。

  三、额度授信有效期

  本合同授信有效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授信用途

  本合同用于 (综合消费/经营/其他用途)贷款额度授信。

  五、自助额度

  (一)债务人以本人借记卡(卡号为: )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

  (二)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授信额度项下,债权人同意授予债务人自助额度为 (币种) (大写) 元整;自助额度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用途为 。

  (三)自助额度的借款利率

  1、借款基准利率选择下列第 项:

  (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贰)兴业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2、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种约定定价方式确定,借款利率为 %。

  (壹)百分比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基准利率乘以系数 ;

  (贰)绝对值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基准利率加 %或减 %。

  (四)自助贷款的贷款本息偿还按下列第 种约定执行:

  (壹)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

  (贰)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分期付息。按 (月/季/其他周期)计息,每个公历 (月/季末月/其他周期)的

  日及借款到期日为结息日,到期结清贷款本息;

  (叁)其他偿还方式: 。

  (五)自助贷款的罚息率为:

  1、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

  六、担保合同

  下列合同为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担保合同:

  (一)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二)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三)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壹式 份,债权人、债务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正规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出借人):联系地址:丙方(连带保证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号: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____月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借款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号:

  五、借款违约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则每逾期____日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X乙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叁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叁份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方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____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连带保证人:

  签订约日期:月____日签订地址

正规借款合同12

  甲方(借款人):乙方(贷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利息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还款日期借款期限: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应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证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三、担保条款甲方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抵押给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动还本付息,乙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抵押物。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应起诉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

  日期:____日期:___

正规借款合同13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

  二、利息率为□每月__%(大写)_______。 每年__%(大写)______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借款到期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

  乙方(出借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法定住所及邮编:____

  法定住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担保人(签章手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方式:

  见证人:______

正规借款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_______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订购服装面料:___________________

  订购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购辅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帐号:______________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_______支付。不足1月按1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_______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 合同、乙方借款申请书、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15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

  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1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

  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较优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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