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7-05 07:51:0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借款合同[集合15篇]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用款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1.25%),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帐户: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_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上海XX东代码:_______________深圳XX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___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______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5%违约金。

  二、帐户操作:协议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协议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若帐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签署协议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则视为乙方终止协议,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协议,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协议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协议期限:________年。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协议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协议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签定地为市。自签署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篇10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1-1)根据____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_______________(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___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条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X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个日历月,即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个日历月,即从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____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4-1)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XX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大写)____,按下列第( )种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4-2)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担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

  (4-3)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分,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经济担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六条合同的代理监督

  (6-1)甲方委托_______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作为对抗甲方的依据。

  第七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7-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日期:________乙方:________日期: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2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_____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合同书9

  债权人姓名:_____电话:_____借款人姓名:_____电话:_____乡(镇)村身份证号:_____担保人姓名:_____电话:_____乡(镇)身份证号:_____抵押物的名称:_____

  第一条:_____

  1、借款用途:_____

  2、借款金额:_____大写:_____

  3、借款期限:_____自日起至年月

  4、还款方式:_____

  第二条:_____借款人承诺“

  1、按期一定用现金还清债权人借款。

  2、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诺签名:_____第三条:_____担保人承诺:_____

  1、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责任。

  2、担保范围:_____所借现金数额和债权人的费用。

  3、我自愿担保,如借款人还不清借款,有担保人负责还清所有现金和一切费用。承诺人签字:_____

  第四条:_____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_____如不按期归还所借现金,从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给债权人百分之1违约金(万元每天100元违约金)。

  第五条:_____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_____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七条: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债权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条:_____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间人签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签字(指印):_____电话:_____

  借款人签字(指印):_____电话:_____

  担保人签字(指印):_____电话:_____

  中间见证人签字(指印):_____电话:_____

  签约地点:_____

  年月日

  个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第二十篇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乙方借款给甲方,为避免不必要有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捷达轿车一辆,车号为KZN660发动机号为:_____G18300。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_____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以示认可。

  2、暂管:_____抵押物由甲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甲方的抵押物(汽车)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借据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第二十一篇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三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15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名称:_____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_____

  产权所有权人:_____

  其他:_____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五条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所进行的监督,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6%利率收取复利。

  3、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_____(签字)借款人:_____(签字)借款人配偶:_____(签字)

  家庭地址:_____家庭地址:_____

  电话号码:_____电话号码: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个人借款合同3

  贷款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住址:_______

  借款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住址:_______

  保证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住址: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日期:

  2、还款方式:

  第三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XX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签字)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方:(签字)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爱华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

  乙方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所需,不得用于非乙方营业范围之外的目的,不得将借款转借他人。

  二、借款金额:

  人民币。甲方不得预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减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额计算。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按每月 计算,按月计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时间分笔计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银行账上时间为准。

  甲方如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应将现金全额缴存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该笔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时间以现金缴款单上银行印戳或电子银行回单时间为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每笔借款开出借据,借据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据应于乙方归还借款后交回甲方。

  五、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还款,还款前甲方应提前告知与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账号。按月付息,合同期满本息全部结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罚息。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甲方经营业务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终止营业、破产清算,甲方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还款。

  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应在到期前30日内向对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甲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办理展期手续。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第一笔借款到账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时间: 年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

  还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___现金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___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___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合同签订日期:___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二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___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

  借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借贷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借贷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借贷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借贷,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贷罚息同。

  第三条 借贷利率,按银行借贷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借贷,不得转移用途。否则,借贷方有权停止发放新借贷,直至收回已发放的.借贷。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借贷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借贷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借贷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借贷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借贷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借贷,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借贷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借贷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贷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解决甲方所需资金,甲方希望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借款给甲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甲方出具的借据为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按照________计算。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还款

  借款期限届满后2日内,甲方应当将借款本息全额偿还给乙方。

  逾期偿还借款的,对于没有偿还的借款,甲方应当按照月利率________%向乙方支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四、抵押担保

  甲方同意将自有的.________等财产作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担保,抵押物清单见附件。

  五、保证担保

  丙方同意为甲方向乙方借款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保证期限为二年。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发生的律师费、调查费等费用。

  七、生效及文本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及或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8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拟同意。为明确甲、乙双方借贷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

  2、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调整与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还款总期数

  1、借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2、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期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第五条借款发放

  1、乙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乙方审查同意。

  2、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即为乙方依约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甲方就所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借款偿还

  1、甲方应根据乙方相关贷款办法规定,在下述四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其他还款法。

  2、甲方应当于乙方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前,将当期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罚息、复利等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罚息和复利—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借款加收罚息。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利息时,乙方有权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七条提前还款

  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日将提前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即为不可撤销。甲方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提前还款,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甲方对借款提供的担保可选择如下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

  一、抵押担保

  (一)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产生的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

  (四)抵押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该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或实施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者提供担保遭拒绝,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六)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1、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应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应资料,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

  (八)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则抵押关系终止。

  (九)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将其所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对抵押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应当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物完整无损的义务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十一)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并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十二)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为成立后)出租;抵押人在从事上述行为前,均需及时通知贷款人,若上述行为影响债权安全,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禁止实施上述行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变更、赠与抵押物。

  (十三)抵押权存续期间,经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转为定期存款质押。

  (十四)抵押人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购买抵押财产等保险并以乙方为优先受偿人,且不得约定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条款。保险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继续办理抵押物延长投保的手续。保险单和续保单正本由乙方保管。如抵押人拒绝办理续保手续,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办理续保手续,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十五)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中断或者撤销上述保险。

  (十六)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十七)乙方与甲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责任,无须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二、质押担保

  (一)出质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二“质押物清单”所列明的动产/权利(以下简称质物)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质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作质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质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质物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

  (五)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出质人的责任,无须征得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七)出质人应将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乙方保管。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或出质人代甲方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乙方应将质物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返还出质人。

  三、保证担保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四、保证保险

  (一)甲方办理保证保险,负责缴纳保险费,并指明乙方为被保险人。保险单据交乙方审核保管。

  (二)保证保险的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

  第九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定期或随时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甲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或证明。

  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乙方。

  4、甲方不得挪用借款。甲方借款不用于购买或退掉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应按提前还款与乙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5、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甲方应当在变化发生的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乙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乙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7、本合同项下的按揭律师服务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或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的,应承担甲方未按期还款承担的罚息及复利相当的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由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需要交付的,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需要登记的,自办妥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附则

  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份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九款。

  第十五条具体约定

  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小写)。

  2、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还款总期数为_____________期。

  5、账户一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6、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账户一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7、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9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提前还款由本合同第六条另行规定)为________。既________,利息共计________元,分三期支付,每期利息为________元,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第三期利息连同借款本金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还清。如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天按借款余额的百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偿日为止。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借款本息;

  3、在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出借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九条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借款时,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借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承诺;

  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

  5、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借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缔约人任何一方一般性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全部借款金的5%的违约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缔约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原来只作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出借人。

  第十五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缔约人签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留存。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于

个人借款合同10

  保证人:_______

  保证人2:_______

  鉴于借款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借款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

  三、保证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1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3.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证人对外投资数额较大或成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3.4保证人发生对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如涉嫌违法犯罪或发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有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以实现债权。

  9.2各方向对方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送大讯息的,在通讯发出后的合理时间视为送达;如果通讯地址有变更,变更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十、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一、提示及声明

  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_______

  保征人2: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1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鉴证人:(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因甲方经营上需要,原向乙方的借款到期延续,为共同遵守执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续借金额

  甲方本次向乙方续借金额人民币(大写)为 。前期借款利率到20xx年3月底前按期一次性支付完成。

  二、续借期限

  本次约定续借款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2日。

  三、续借款利率与计息和结息

  1)本协议项下续借款的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半年结息1次。

  2)本协议项下续借款按实际使用期结息,也可提前归还。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日前准备好足额资金,届时甲方应用货币资金一次性付清乙方本、息,如有其他意向需经协商,以另行签订协议为准。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如有某一方违约,应通过双方上级主管公司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协调不成可直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

  甲方: 乙方:鉴证方:

  签字: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12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私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周转资金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就借款以及保证事宜,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上述款项已经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经收到。

  二、借款期限:共计___个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利息按月结算,乙方应当于每月1日之前将上月利息支付给甲方,最后一期利随本清。

  四、乙方逾期支付本金或者利息的,逾期支付部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的1.5倍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不履行债务时,丙方将无条件向甲方偿还乙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且本协议有关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效力。

  六、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均应按照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以专人、邮寄等方式送达。

  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签收视为送达;

  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第五日视为送达

  七、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协议三方均同意由见证人对本协议签署过程进行见证。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协议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签署地点: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

个人借款合同14

  合同编号:保借字( )第 号

  贷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证人:1、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一) 贷款种类:

  (二) 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四) 借款期限: 年(月),即自 20xx年xx月xx日起

  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月利率 ‰,上浮 %,执行月利率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度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1.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浮 %,执行月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三条 提款

  1.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3)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本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四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七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为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每期还款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应无条件的直接向贷款人支付款项以清偿借款人所欠的债务,同时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5)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额、延长贷款期限的,保证人有权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承担担保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保证人的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7)保证人发生对保证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状况,应当采取措施,按贷款人的要求确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得以实现。保证人工作、地址(住址)、电话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5.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保证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7.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九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内容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签约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15

  抵押人:====

  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 传真:==========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单的财产为抵押权人的债权设立抵押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抵押权人与榆林市凯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xx年陕中银靖短借字003号》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二条 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抵押物有关情况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四条 抵押登记

  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权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向抵押权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孳息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八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被担保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被担保人提出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抵押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被担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第九条 抵押权行使期间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押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抵押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绝的,抵押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担保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抵押权行使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抵押权人为债务人/被担保人开立信用证后,又相继与之叙做进口押汇融资或其他形式的后续融资,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对这些融资仍以本合同承担连续的不间断的担保责任。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在进口押汇协议或其他后续融资协议签署 日内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权人的,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述变更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抵押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抵押权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抵押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7、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诺在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如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承诺使该第三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声明,并交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三条 缔约过失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抵押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7、行使抵押权;

  8、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单;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1、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抵押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抵押人对此表示认可。抵押权人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于合同生效之时设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及债务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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