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职称的优秀工作总结

时间:2020-12-01 14:28:27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教师评职称的优秀工作总结

  一、事实阐诉

教师评职称的优秀工作总结

  1、农村学校中高级职称指标太少,是造成教师评职称难的主要原因。每当评职称时,都会有老年教师掉泪、中年教师哽咽、年轻教师无话可说的场景。这种情况导致了农村教师,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小学教师不安心本地、本职岗位工作,千方百计想调入城镇学校或改行干其它工作,严重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果造成大量活的优质教育资源——教师,迅速集中到城里,城里的学校和重点中小学教师大量超编,偏远地方,乡镇学校严重缺编,只好请代课教师上课。结果荒废了农村教育,造成了城乡教育严重不公。

  2、硬杠杠多,过于苛刻。学历要“达标”、要有论文、科研课题、教学成果,计算机合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合格证、培训进修证书一样也不能少。职称评定的条件成了一个筐,有人还嫌这个筐不够大,又把下乡支教作为一个限制性条件塞进来。真是荒唐。其实,给评职称附加这么多条件也是指标问题,为了解决指标匮乏问题,各地就制定出一大堆限制性条件,来阻挡教师。

  对于长期工作在中小学教师来说,他们有的可能没有文凭,有的可能没有大部头的著作和连篇累牍的论文,但他们当中不乏一些讲课深受学生喜欢的“专家”,并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套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的教材、教法,完成了对大批少年儿童的启蒙教育。就在课堂上涉及的知识面和对教育事业的贡献而言,中小学教师一点也不亚于一个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这种博而不精的状况是基于中小学阶段教育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也是中小学生的实际发展需求决定的。

  3、标准和办法欠规范。教师职称评定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一个学校一个标准,但都有其不合理性。有的是全校教师投票排序,有的是按奖励证书加分,有的是学校领导决断,不管怎样都存在着许多弊端。投票的可以搞串联;奖励证书可以花钱买、造假;领导决断的,更有其倾向性,弄得干群关系紧张。

  5、扭曲了教师的心灵和人格,制造矛盾、产生悲剧。由于名额有限,每年评职称时,够条件的教师,都使尽浑身解数,采用种种手段(吃、喝、送、玩以致献身),争取评上职称。为了职称,弄虚作假,明争暗斗;为了职称,有的老泪纵横,有的动口动手,斯文失尽;更有甚者,上梁下河。经过不正当的竞争,难免会离心离德,甚至相互嫉恨和拆台。评上职称的,自然是心中窃喜,没有评上的,垂头丧气,满腹委屈和牢骚。不少人从此消极怠工,或是与领导“干戈相见”。

  每年一到评职称时,各个学校领导都愁,参评教师更是烦心,在这期间无心备课,上课也难专心,每次评职称几乎都是在争吵中,打闹中,上告投诉中落下帷幕。给许多教师的心理留下一种难言的心痛。年复一年地在撕裂着教师们的心,本是好同事,却在职称评定中成了相互揭短、相互抵毁的对手。有的气大窝火者竟弄得精神崩溃,患上精神病,而无法上课;更有甚者,由于激动得了中风,抢救后留下残疾,有的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一年一度的教师职称评定都是对参评教师身心健康的一次摧残。职称评定已成为老师们的一种包袱,或一种痛。

  某中学一位女教师,55岁,32年教龄、师范院校的本科毕业生,教学很好,多次被评为模范教师,在等待张榜公布的时候,她自杀了。由于高级职称名额很少,而竞争者很多,学校里弥漫着一种不友好的竞争气氛。这使她很不习惯。一个老师对她谈论另一个老师不该占着茅坑不拉屎。她听后觉得是在说自己。另一个老师在办公室大骂某老师好狗不挡道,她听了心惊肉跳。一些和她有竞争的老师,见了面不再和她打招呼,她更是无法接受……

  6、缺乏监督和上诉、纠错机制。各级主管职称官员不受监督,评委的产生和工作也没有监督。没有上诉、纠错机制,对有证据评审不公的案例无法上诉。

  教师评定职称,相互竞争本是题中之义,而现行的评审办法,往往不是激励人们在日常工作中去竞争,而是集中在一个短时间内,把僧多粥少的矛盾充分凸现出来,评定职称成了教师们争抢而过的“独木桥”,难免引起人们的心灵倾斜。评职称评出了腐败、评出了歪风邪气,评出了矛盾、评出了不和谐、评乱了教学秩序。比如教学经验保密,教研活动开展不起来,教师之间勾心斗角,互不买账,甚至相互攻击,关系紧张。

  难怪有教师说,给教师评职称不如健全和完善工资制度,平平和和地让教师按劳取酬,按时加工资,用制度办事,而不是人治,加大奖励力度,对教绩突出者给予应有的奖励,就行了,就满足了。主要是图个安逸。中小学教师职称该停了!

  二、建议:

  1、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制度,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工资待遇。

  2、如果既得利益部门不愿意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那就取消名额指标限制,凡是够条件的都可以申报,全省或全市统一评审,这样就避免了逐级分配指标(市分到县,县分到校)而产生的“锅底效应”(即靠近“中央”的指标往往较多,所以城市学校的指标往往多于农村学校),有的到点就评,有的等到退休都评不成的现象。

  3、对岁数较大、教龄又长(如男57岁、女52岁)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凡具备了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即可申报评审,给予晋升机会。让他们享受到相应的中高级职称待遇。以此来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突出矛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4、取消一些过于苛刻的硬杠杠。如论文、科研课题、教学成果、计算机合格证、获奖证书,培训进修证书、下乡支教等条件。

  一位教育专家说:中小学教师只要教好书,就是好教师,他们不是理论工作者,不是科研人员,不需要承担科研任务,也不用搞什么课题。老师们的主要任务是安下心把孩子们教好,给国家培养人才,有时间当然可以总结总结经验,也不一定要发表在刊物上,工作心得、教学体会都可以作为评审参考。

  有的老师课上得好但未必能写得出好论文,而写得出好论文的未必课上得好。教书育人才是中小学教师的根本任务。因此,没有必要把发表论文当作他们评职称的一条硬杠杠。把论文当作一种评职称的条件,很容易助长教师抄袭论文的不良之风。有位专家说,中小学教师的论文大多数都是抄的。现在网络发达,想要什么样的论文都可以在网上搜到,或者通过搜索,将几篇相关的论文拼凑成一篇论文。

  5、逐步实现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应评尽评”。在实行教育一费制的情况下,硬性规定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有人说,重点中学高、中、初级职称的比例为3:4:3),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利于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一些传统上教学水平较高的重点学校,往往人才济济,符合职称晋升条件者众多,应实行“应评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