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

时间:2022-06-25 21:43:56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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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

  县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一

  自去年6月16日,宝应县不动产登记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组建以来,坚持四措并举,不断提升登记水平,提高服务效能。截止目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24953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明30269件,查封登记954件,查询 22190余次,受理办结率97.5%,承诺件提前办结率94.3%。

县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一方面,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集中培训教育,邀请外地先行实施登记部门领导、专家来宝授课,现场咨询请教,开展互动交流;另一方面,注重制度建设,强化学习培训,每月定期利用下班后时间学习1-2小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理论水平;第三,在窗口人员中开展比服务水平、办件数量、办件质量等评比活动。另外,中心党支部牵头,在党员中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我是党员传播正能量”活动,号召党员同志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不同形式激励大家爱岗敬业、比学赶超,推动窗口工作人员办件质量的共同提高。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提高服务实效。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设立了14个业务窗口,开展了10大类56个小类登记类型,涵盖了我县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业权外所有不动产登记类型。科学合理地设置了受理初审(落宗)→复审→核定→缮证(开票)→出件→档案移交等办理环节,明确了各节点的衔接方式和要求,保证了办理工作的有序不混乱、完整不丢失。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有效实现了提供一次材料,实行一次收件、一次办理、一次交费,一次领证。各登记环节设置了审批期限,对业务办理过程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审批行为全程实时记录,并通过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督促检查、提醒催办和警告督办,对超期或接近超期办件以及黄灯(警示催办)和红灯(警告督办)进行提醒,以规范严谨的全程审批提高服务实效。

  三是开展便民服务,打造服务特色。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了“延伸登记服务半径无盲点”的服务承诺,将“四全”和原土地登记窗口 “保姆式” 服务模式织入不动产登记工作始终,根据便民利民的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所有登记事项的办理流程、收件要求、办理时限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精简,将规定的30个工作日,根据不同的登记业务类型,缩减为xx个、7个、5个工作日,对查封、解押、注销等登记类型实行随到随办。开展系列特色服务,对外地办事者工作日外办件的实行预约服务;对孤寡老人、病人等出行不便的群众,组织人员上门服务;对企业急办件开辟“绿色通道”,全程高效服务,最快速度办结;对县组织、纪律、检察等部门的查询需求,专人负责、跟踪服务、限时办结。

  四是强抓廉政建设,严格服务纪律。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严格要求,强调纪律,明确提出禁止接受企业负责人或企业代办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禁止中介机构人员直接与后台人员接触,切实做到既要提高服务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又要防控业务风险、廉洁风险。

  县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二

  20xx年3月1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林权正式被定义成为了不动产权。国家将林权作为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保护林农合法权益,促进林农投资林业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升级步伐,提升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水平。近年以来,建湖县一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一方面结合建湖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总结经验,务实求真,将林权不动产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同步推进,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推进职责整合,完善机构设置。建湖县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围绕登记依据、登记机构、登记簿籍、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狠抓职能整合和机构建设。早在2014年12月31日,建湖县委就印发《建湖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建发[2014]26号),明确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局。20xx年9月7日,县编委批复同意在国土资源局增挂“建湖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成立“建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于建湖县国土资源局管理,核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将交易、测绘职能调整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2月23日,按照人随事走,编制随职能走的原则,建湖县政府召开了划转工作会议,迅速将人财物划转到位,实现了机构、人员、资金、公章“四个到位”,林权登记正式纳入不动产登记。

  二是加强学习研究,规范操作流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林权登记方面的规定,与以前的规定有较大变化;在传统观念里,林权并不像房产那样获得足够的认可,林权证被当做“土地承包合同”一般,远远没有房产证那么具有含金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让林地林木确权更加深入,使得林权证在法律层面上与房产证平起平坐。2016年年6月,国土资源部颁发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但涉及林权这一块没有具体细则。建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除了加强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以及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的学习研究外,还特别制定细化了符合本地实际的林权不动产登记操作流程,将林权不动产登记分为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换(补)证登记共九个登记类型,并对每一类型林权不动产登记提交资料及要求、审查要点、审批时限、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制作了统一的申请表单和收件指南,为全县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精准整合数据,创新平台建设。建湖县是2002年全省林权发证试点县,为配合林权改革,所有的新栽林木和原有的集体林地林木都采取公开竞价拍卖或议价承包方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到人,提高林农经营林地的'积极性。该县农委的林权登记发证没有使用系统,只有纸质材料(农委林业工作站保存林权证申请表和林木所有权人林地承包合同等纸质档案材料共21册),标准要求与不动产登记有较大的差距。针对实际情况,该县要求新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协作单位国图公司提前介入开展数据整合和登记平台建设,赋予房产登记资料和林业登记成果空间属性,初步按照“四全”服务的要求,设置系统审批流程,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在正式发证前进行了系统试运行,收件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实际操作、相互交流、跟班学习等方式,熟练掌握林权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准,有效保证了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2016年5月26日已顺利完成林权类登记档案接收入库,2016年7月27日,建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全市第一本林权不动产证明书,截止目前共发放林权证2204本,发证面积3602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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