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水饺创始人公开信

时间:2020-11-25 11:01:12 公开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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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娘水饺创始人公开信

  继俏江南后,又一餐饮企业在和资本联姻后传出不和。今日,大娘水饺创始人吴国强的一封《致全体大娘人的公开信》在网上流传,信中称,自从CVC入驻以来,企业业绩连续下滑。创始人感到悲痛万分的同时,还被拒公司年会门外,简直闻者伤心听者流泪。以下是大娘水饺创始人吴国强发布的公开信内容原文,欢迎阅读!

  全体风雨同舟的大娘人:

  我是大娘水饺的创始人吴国强,现任集团公司顾问、董事,目前仍是集团公司的主要个人股东。我一手创办的大娘水饺品牌在八千多名大娘人的共同努力下,二十年风雨路,十八年辉煌景。感谢一路有你们相伴!

  很遗憾二十年来今天却第一次以公开信的方式与全体大娘人进行交流。主要缘由是大娘水饺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韩敬崇,于2016年1月份通过OA办公系统发出了所谓的“CVC对于年会闹事的回应”,此“回应”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在此有必要澄清事实,下面我将事实真相一一还原于全体大娘人:

  1、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发出召开2015年—2016年年会的'通知,通知明确部门副经理以上职级管理人员参加,我是集团公司的顾问,杨金兔是总经理顾问,竟然没有收到通知,难道我和杨金兔都成为了部门副经理以下职级人员?

  2、年会通知发出后,我直接打电话给人力资源总监杨凯,问他为什么不通知我和杨金兔,他说是CEO李传章定的,不让我们参加,我说你真通知我,我也可能去也可能不去,不给我通知,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我肯定会去。他说再请示一下李传章给我电话。此后,再没听到下文。

  直到元月7日我才听杨金兔讲,说CVC会和我沟通。当天徐炯总经理打电话给我,说CVC在南非开年会,他们就不参加了,让我也不去了。他又说这次年会股东都没邀请。

  我说我有双重身份,既是股东又是顾问。年会股东可以不参加,但我在公司有着顾问身份而且还拿着年薪,不让我参加是失礼的,而且再次表示真通知我了我不一定去。可他们就是不通知我,进一步引起我的不开心。

  3、我和杨金兔于1月11日下午两点半到达乌镇黄金水岸大酒店,在大堂碰到杨凯,要求报到。杨凯说名单上有的才能参加。我对他说,你们通知上写的是部门副经理以上的职级管理人员参会,我和杨金兔难道不是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干部吗?他说我要请示一下,请示的结果是他人不见了,而大堂却来了20多名保安。

  杨金兔多次打电话与杨凯沟通,他就是不照面。无奈我们只能直接去会场,会场外有4名保安把门不让我们进。后来派出所警官也来现场协调此事,CEO李传章也不知道躲哪里就是不露面,派发展副总裁李旭前来,李旭说股东都不参加。

  我说我不是以股东的身份而是以顾问的身份前来参会,即便不是顾问作为创始人来参加年会过分不过分?再说我一个60几岁的老人,你们这么对待我是否过分?但僵持了3个多小时未果。晚上七时许,我们在警官的默许下进入会场,但受到十多名保安的强力推拉,杨金兔手背受伤,我的朋友脚挤伤。

  4、在会场,我作了十几分钟的发言,主要内容是通报我和杨金兔以顾问身份参会竟然碰到如此大的阻力与坎坷,感到心寒,讲到伤心处我声泪俱下,现场好多有良知的大娘人也陪我掉泪。

  一个CEO能否把企业做好,能力是一方面,人品更重要。就凭李传章的所作所为,要想把大娘水饺做好简直是天方夜谭。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2014年的销售是2013年的90%左右,2015年李传章上任后全年的销售又是2014年的90%左右,仅仅相当于我2013年销售的80%左右。当然李传章自然会嫁祸于人,说不实谣言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大家可以好好回忆一下,李传章2014年9月到公司分管营运采取的第一招是什么?让店长11点半到1点钟营业高峰到店外拉客,直接把大娘水饺的形象打到10年前路边店的档次。

  2015年做了CEO后,不管企业发展后劲,对大娘水饺产品不断提价,饺子每只由20克改到17.5克,主要汤品主料减10%,克扣消费者,引起顾客不满意,丢失了大量消费者,业绩严重滑坡,企业形象大幅降低!

  至于创始人是否重回公司管理,千家万户从集团公司剥离给我,是否是谣言,有事实摆在那儿。2015年阅兵式后第二天也就是9月4日那天上午,CVC亚洲区董事长梁伯韬约我在上海CVC办公室见面,当天全国休息,办公室就我和他两个人,电话连线了徐炯。他们就我回公司承包经营进行了探讨,他们说不能马上定,要上会议定。半个多月后,因为我提出10%股份换千家万户品牌,这事才没进行下去。

  至于千家万户从集团公司剥离事项,我与CVC经过多次探讨,CVC聘请的律师团队也进行了尽职调查,并于2015年11月2日出具了备忘录。我聘请的律师团队也有专人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做剥离的准备工作。这两件事虽然无疾而终,但不等于没有发生过,也不等于韩敬崇所言“任何未经董事会决议的传言都被视为影响员工的谣言”。如同夫妻有意向离婚,临到法院前有一方反悔,不能称之为意向离婚为谣言一样。

  还原事实的真相,一方面是为了使全体大娘人不继续被蒙骗,另一方面我将通过法律的途径进一步维护个人股东的权益。在此,我期盼得到全体大娘人的支持,你们的支持就是我力量的源泉,就是大娘未来的希望。谢谢大家!

  大娘水饺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股东、董事、顾问:吴国强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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