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选民的公开信

时间:2020-09-13 14:48:48 公开信 我要投稿

致广大选民的公开信

  公开信的内容一般涉及比较重大的问题,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教育作用和宣传作用。下面整理了两篇致广大选民的公开信,欢迎阅读!

  致广大选民的公开信【一】

  各位选民:

  XXXX年是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决定,我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在XXXX年10月21日至23日以前完成。县选举委员会确定XXXX年10月23日为全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正式选举日,这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国家政权基础,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和“精准扶贫”民生工程,努力建设“优美、富强、文明、和谐”新五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以主人翁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表达自己意愿、实现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这次换届选举主要按准备工作、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和筹备召开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等5个阶段进行。XXXX年10月底以前召开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XXXX年11月底以前召开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选出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参加选举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希望广大选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积极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县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致广大选民的公开信【二】

  各位选民:

  彭州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将于今年第四季度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市、镇人大代表。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广大选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因此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每一位选民的一项光荣的政治权利,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公民责任。

  现将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民登记

  市选举委员会确定XXXX年12月10日为本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统一投票选举日。按照法律规定,凡1998年12月10日(含本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应登记。XXXX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选民登记阶段。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选民登记工作。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在校学生,是本镇常住户口的,一般在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登记。本镇农民在所在村或者工作单位进行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本镇居民,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户口不在本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取得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进行登记。

  二、推荐代表候选人

  11月20日至12月4日。为提名推荐候选人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拟推荐的人选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政治上有问题的、正在服刑或有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处理的、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不能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再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三、投票选举

  XXXX年12月10日为本市统一投票选举日。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把那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有履职能力、广大人民群众信任的人选为人大代表。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本次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一定会取得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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