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责任制方案

时间:2022-01-25 15:04:27 方案 我要投稿

管理责任制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理责任制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管理责任制方案

管理责任制方案1

  一、调控目标责任分解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实行物价调控管理目标责任制,对粮食、猪肉、公房房租、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电、燃气、食、烟草、电讯费、交通费、中小学学费、保育费、医疗保健服务、药品等14种主要商品和服务收费价格水平按照预定的目标进行调控。

  二、价格调控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加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批发市场建设,建立稳固的粮食、蔬菜生产基地,从生产源头抓起,进一步增加“米袋子”、“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坚持生猪定点屠宰,继续推广“放心肉”工程,努力保持主副食品价格的稳定。年内重大调价项目出台,要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和力度,服从于实现全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并充分考虑低收入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出台相应的价格补贴措施,保证民心安定。用足用好市场物价调节基金,强化征收、使用管理,增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二)进一步深化各项价格改革。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价格政策,制定和完善促进特色农产品、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的价格扶持政策。继续推进水、电、气、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改进对政府定价的管理,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健全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质量,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为政府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专项检查,重点抓好涉农价格、电价、房价以及教育、医疗、就业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和优惠措施的落实。继续以"倡导价格诚信、反对价格欺诈"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流通领域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和明码标价工作,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以减轻企业、农民负担为重点,整顿和规范涉企和涉农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年审工作,全面实行付费登记卡制度。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医药、住房和教育方面的价格、收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医药服务价格体系,规范医药和药品价格行为,改进招投标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继续降低政府定价药品的零售价格;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继续贯彻教育收费“一费制”办法,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严格规范择校收费行为和服务性收费管理。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积极拓宽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市场价格异动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出台《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建立信息通畅、反映灵敏、数据准确、决策及时、调控有效的价格预警机制、监督机制和应急协调机制,运用综合调控手段,确保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各项平抑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和考核办法

  (一)建立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把稳定市场物价,实现价格调控目标作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重要任务和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实行市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市物价局具体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加强对价格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目标实施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市物价局会同市统计局,定期分析市场价格动态,检查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重大的价格调控措施。实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公布制度,市物价局每月8日前将上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运行情况及时通报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一次。

  (三)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年度考核奖惩制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由市物价局负责检查考核,年终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提出考评奖惩的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市物价局对价格调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管理责任制方案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规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向管理要效益,彻底实现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结合上库力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制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规范上库力农场所属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项活动,明确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利益关系,充分体现以效益为中心、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三条 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重大问题党政班子集体决策。分公司总经理对集团公司和本企业负责,同时,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全面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第四条 分公司党委是分公司的政治领导核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分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员工充分享有民主权利,保证经济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发展。

  第五条 原农场的各项事务及遗留问题,在管理局的统一政策指导下,由农场负责解决。

  第二章 农业生产

  第六条 分公司下设九个农业单位,在集团公司统一政策指导下,生产队实行大组经营、分组核算的组织形式。严格按照《农业生产管理细则》执行,经营组长在生产队领导下充分发挥管理、指挥和监督作用,带领员工降本增效,确保安全生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各组单独建帐核算,按实际取得经济效益分配。

  第七条 农业生产经营目标:计划总播面积(50) 万亩,其中:小麦(25) 万亩、油菜(19) 万亩、大麦(3) 万亩;其它青贮、苜蓿草、玉米、饲料(3) 万亩。计划小麦单产(530) 斤、油菜单产(260) 斤、大麦单产(450) 斤。力争实现三大粮油作物总产(1.85)

  亿斤,预计实现经营利润(4000) 万元。实现牲畜存栏总数(6) 万(头匹只)、牛奶总产(1.2) 万吨、肉类总产量(1200) 吨。

  第八条 按农业生产队耕地面积每450亩耕地核定1人计算管理人员劳均工资。

  第九条 工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超利分成三部分组成。

  执行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27号薪酬管理(试行)办法,充分体现提高职工基本年薪,突出亩效益,实现优质、优价效绩优先,缩小干群工资之间差距。

  企业经营持平的情况下只发放基本年薪。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要求,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在亏损未实现绩效年薪的情况下,职工最低工资发放不得低于基本年薪的70%,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一、基本年薪

  按集团公司规定每播种一亩粮油、青贮、饲料和苜蓿等农作物计提106元基本年薪。

  1、生产队基本年薪按当年实际播种面积每亩65-75元提取。生产队基本年薪由生产队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和职工基本年薪构成。其中,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是本队劳均的1.5-2.0倍(以核定人数计算劳均)。

  2、每亩提取31-41元基本年薪为场级高管人员、机关、物资科、科技站、办事处人员、临时工、原转岗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的基本年薪。

  3、生产队以正职(队长、书记)基本年薪总额为基础,副职为正职的80%,会计、技术员65%、统计60%、出纳员兼进销存操作员试用期满后55%。

  二、绩效年薪

  1、全场年终按生产实现制所取得的经营利润总额(扣除场部相关费用后)为基础,获得综合亩效益。以综合亩效益75元计算,综合亩效益达到1-75元提取30%作为全员绩效年薪,综合亩效益达到76元以上部分提取40%作为企业全员超利分成。

  2、年终将根据各单位利润总额、综合亩效益并结合当年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经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后来合理分配绩效年薪。

  3、根据我场实际情况,生产队正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利分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劳均的3倍,但年终企业效益较好,经场研究后,可适当调整管理人员工资分配比例。

  三、生产队其他人员工资

  1、生产队经营组长完成队内计划指标,本组劳均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二、三、四、五、六大队组长工资为本组全员平均工资的1.4倍(3万元以下为本组平均工资),其它队为1.3倍,大组内平均工资=全组工资总额÷(全组人员+大组长增加倍数)。麦场小组长不脱产,农忙季节每月增加辛苦费500元。修理工、保管员、电工、护青员、厨师比照全队劳均收入分配,标准是:修理工大队(1-2名)1.2倍、小队(1名)1.2倍;保管员1.1倍;电工为全队劳均工资;护青员、厨师为90%(电工不许专职,须承担单位的其它工作,修理工、保管员、电工、护青员、厨师不允许另外记工,也不允许雇佣以上人员的车辆、机械,其工资只付方案规定的报酬。厨师配备人数:五、六、八队平时一人,一、二、七、伊根队两人,农忙季节可适当在本队职工中抽调人员)。更夫按全队人员劳均工资的85%。全队劳均收入=(全部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利分成)÷实际在岗人数。

  四、员工工资

  生产队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定额计件和计时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办法,采取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生产队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任何单位严禁擅自外购零件及其它用品。各单位必须按农林科的农艺要求严格执行生产作业程序,科学合理投放各项费用,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或分管领导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场领导班子研究后决定减少或增加各项科技措施和其它投入。

  加强库存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核定库存数量(见附表)。对于无原因超限额部分按50%扣罚队长、机务队长、保管员,比例为5:3:2。

  食堂管理。生产队食堂由本单位会计负责管理、出纳员负责采购。食堂单独设帐、制定管理制度。食堂采购物品要当月结清,并定期上墙对外公布结果。场根据各单位食堂住宿就餐的人数,每人每年投放600元伙食补助,原则上不存在对外招待费。在食堂就餐的工作人员或来场支援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收费,作好记录。年终将根据考勤、实际住宿人数、就餐人数进行单独考核。超支部分由就餐人员共同承担,如出现盈余,结转下年使用。

  分公司核定各单位管理人员油料补贴(见附表),并根据生产队实际情况,允许大队柴油指挥车用柴油2吨,小队1.5吨。三队、四队汽油指挥车用汽油2.5吨,进入各单位生产费用,超支自负,结余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审计、财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油料补贴使用人员范围: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会计、统计、出纳、经营大组长,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生产的实际情况、工作性质科学合理的分配油料款。年终生产队凭用油料发票报销时须附以上使用人员用油金额分配明细,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报销账务处理。其余不允许在各单位帐目上体现出小车及摩托车费用,否则按违规处理责任人。

  年末库存待销产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财务规定按质量依次入账,要充分留有损失率、降水等自然损耗因素。盈亏比例大队不超10万斤,小队不超5万斤,对于弄虚作假或保管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追究队长及麦场主管领导的责任。

  生产队因领导决策重大失误、组织不利、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工作出现严重失职或渎职,给企业经济带来较大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数额较大、影响较坏的主要责任人要自动辞职,涉嫌违法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农业的其他管理要求

  一、农业生产管理。各单位必须完成三大作物高产攻关任务;完成各项农业科技实验项目;完成种子田提纯任务;完成消灭“三野”任务。农业技术员要加强土地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填写土地利用现状,配合科技服务站完成本队测土配方任务,彻底实现一队一方,为降本增效提供科学依据。要不折不扣执行农林科、农机科的统一安排,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范执行,发现管理漏洞及时与主管领导沟通。

  二、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分公司可以对全场机械实施场内统一调动,提高全场机械利用率及工作效率。

  加强单车核算。把单车核算工作做实,是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之一。其中重点是油料的管理。油料数量的真实与否,决定单车核算的成败,因此各队要加强油料管理,队长亲自把关,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检,严格按照《单车核算管理规定》执行。

  提高标准化作业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奖罚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农机科作业程序执行,提高机务职工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建立修旧立废制度,节约经费,降低成本,建立一支高素质职工队伍。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任何单位及领导无权擅自拆卸及对外出借固定资产,未经集团公司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严禁私自拆卸。场内之间正常调动的固定资产须经农机科、财务部和主管农业领导签字审批后给予调动,同时帐随物走。固定资产报废要履行手续,经集团公司批准后,财务做账务处理,报废残值由使用单位纳入存货管理。

  四、加强麦场管理。规范进场粮油的降水、烘干、清选、灌袋及入囤工作,生产队队长要加强对麦场的宏观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机械设备力量和人员力量科学安排粮食进场的进度。生产队无权处理各类农产品及农副产品,三大作物小麦、油菜、大麦及青贮、苜蓿草等农、副产品严格履行各项出入库手续。凡销售的各类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含留用种子)必须经销售科审批办理装车通知单及副产品作价单,生产队收到销售科装车通知单及副产品作价单后方可对外出售,队内养殖牛羊等自用部分,必须由场主管领导作价,销售科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坚决杜绝无销售科手续擅自外运、转移农产品及副产品。一经发现,追究队长、主管麦场领导责任,金额较大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基本建设、水利工作管理。全场基本建设、水利工作由场年初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招标,在各项手续完备的前提下方可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基建项目、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的实施方案不折不扣地执行,严禁变更项目地点、擅自扩大项目建设规模,财务部门依据基建项目、水利部门提供的正规、完整、有效手续据实入账,监督落实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正确划分责任,按谁出现问题谁承担结果的原则严格管理。

  六、考勤管理。分公司全体员工实行考勤、工分制度。根据不同工种合理制定投放工分,确保每个承包组机工农工的分值相等。制定包工或计件要留有余地,严格控制零星用工或机车台班,每月5日前上报考勤,并上墙对外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超过公示期属于放弃核对视同认可,任何人无权擅自跨月修改考勤表,一经查实追究主要领导及统计责任。

  七、加强种子管理工作。场内调剂种子必须达到种子标准(由农林科认定),场给予种子调出单位补贴,麦类每斤增加0.10元,增加部分原则上谁受益谁承担。未达到种子标准的按商品粮价格处理账务。

  各单位要管理好本单位的种子田及按农林科要求留用的种子,由单位队长和技术员主抓此项工作,对于达到种子标准的,在没有征得农林科或主要领导同意后,生产队无权动用。需要对外出售的要有农林科主管领导批准和销售科的装车通知单方可出售,手续必须齐全,否则将追究主管麦场领导的责任,场内调剂的也参照上述管理办法执行。

  八、加强土地管理,土地出租必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各单位无权出租土地。

  第三章 牧业生产

  第十二条 加速畜牧业转型升级做到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实现人畜分离、改善居住环境、职工增收、增加就业,在集团公司统一政策指导下,我场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发展畜牧业。

  畜牧业管理部为全场畜牧兽医工作的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的文件精神,兽医、育种员及其他人员基础工资为每人1.8万元,计件工资按防疫数量给付,兽医每防疫一头牛给付工资10元,其他家禽由场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参照集团公司和其他场按标准折成牛来计算。兽医站人员基础工资和计件工资统筹使用,分配按“标准人”执行,站长兼书记为2-3个标准人,副职为正职的80%、会计为65%、统计兼出纳为60%。牧业转型升级工作达标、符合要求、群众满意,全场兽医人员增加工资每人1万元。考核办法由畜牧业管理部负责。

  第十三条 草场管理。全场实行草场有偿使用,每亩草场使用费4元,享受局40-50政策人员按集团公司标准每亩8元。遇特殊灾年产草量降幅较大时,场根据实际酌情减免部分受灾严重的草场使用费。各队队长继续负责监督并按时收取草场使用费,兽医站负责场部地区的收取工作。

  农场拥有草场所有权,用户只有临时使用权,禁止任何人买卖、转让草场,一经发现农场有权收回草场。

  第四章 服务单位

  第十四条 分公司机关是全场各项工作的指挥和服务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在全场干部职工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不相互推诿、不留死角,全面为基层做好服务。

  机关工作人员在农忙季节下队参加劳动,全年不少于20天。

  机关人员的工资构成:分公司高管层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利分成按集团公司的规定执行。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利分成按生产队同职人员的平均数执行,其中机关科员按生产队统计平均数执行。

  工人为分公司一线员工的平均工资。其中物资科记账员、保管员、机关厨师、司炉工是一线员工平均工资的1.3倍。

  机关小车司机工资为机关正科级的75%。

  各基层单位、科室招待外来人员,由场级主要领导或办公室批准,原则上统一在食堂安排工作餐。无特殊原因不能在外部饭店安排,否则招待费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物资供应

  1、物资科承担分公司农用物资的供应工作,要努力降低库存,采购计划要经分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审批,严禁购入不合格产品及质次价高产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物资管理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分阶段采购,提高服务质量。

  2、物资采购发放、保管严格按分公司规定及财务制度执行,零件建立交旧领新制度,出库的各项物资按实际成本每月及时转账,原则上不允许对外单位或个人销售、赊销各类物资。

  3、积极压缩库存物资,防止产品更新换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面临淘汰机型的零件要随用随购。

  4、加强车辆和油料的管理,防止不必要费用的支出,做好行车日记,车辆需维修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5、实行独立核算,核定费用。管理人员工资按机关同职人员标准执行。

  6、具体操作按照《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农林科技试验站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各项作物实验品种、成本分别核算,账目清晰。

  2、积极争取项目扩大创收渠道

  3、完成种子包衣任务,完成国家、上级和场自身发展需要的实验任务。提供真实有力的实验数据。完善测土配方、高产创建工作,特别是针对测土配方,要拿出每个生产队的科学配方,真正为企业降本增效做出贡献。

  4、完成退耕还林的管护任务,提高林木的成活率,同时肩负起造林植树等林产业的发展任务。

  5、加强钩机管理,实行有偿使用,做好单车核算。

  6、负责惠泽嘉园环境卫生治理、冬季清雪、完成场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工资分配标准参照其他服务单位执行。

  第十七条 供电所

  供电所实行整体承包,内部实行成员分包,核定业务经费、线路损耗、线路维修、交通补助、人员工资等费用补贴,年终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其中用于管电、查电等交通补助费不得超过2.2万元,不折不扣地保证全场生产、水利、居民及其他部门用电的安全,及时供电。加强全场工业、商业及居民用电的管理,经常组织电工入户抽查用电情况,有偷电现象的严厉处罚。线损全年控制在18%以内。电费价格执行相关部门标准。工资分配以“标准人”为准,正职为2-3个标准人,副职为正职的80%、会计为65%、统计兼出纳为60%。

  继续实行购电制度,供电所负责内外部单位的电费收缴,当月结清不准拖欠,及时上交财务部,严禁坐收坐支。

  第十八条 医院

  1、负责全场职工家属的医疗诊治、预防保健等工作。

  2、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职责范围,一切收入纳入账内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积极主动开展自创收入、节约成本、降低损耗工作。

  3、严格按行业规定完善药品采购各项手续,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收取正规发票,严禁动用现金采购。

  4、加强药品库及生产队卫生室的管理,收缴的药费及其他收入要及时上交。

  5、承担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与医保差额部分。继续保持医院的稳定发展局面,提高服务意识。医护人员的工资参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场农业生产经济效益较好的前提下年终确定分配比例。分配方案以场核定的“标准人”为准,正职为2-3个标准人,副职为正职的80%、会计为65%、统计兼出纳为60%。

  第十九条 老农场核算单位及科技站的工资将根据农业生产单位及全场年终经济效益情况,经场研究后确定具体分配标准。特殊年景场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做出调整。

  第五章 其它规定

  第二十条 建立激励机制。为使企业降本增效、员工增收,提高管理质量,场拟用30万元工会经费,用于奖励规模总效益、综合亩效益突出的农业生产单位和综合亩效益每亩超过210元的农业生产单位;用于奖励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及牧业转型升级工作突出的单位。年终视经济效益情况,经班子会议研究后,出台具体奖励方法。

  第二十一条 监察审计工作。监察审计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督、服务作用,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实行事前审计、重点审计、离任审计、对方案执行、考勤管理、食堂管理、单车核算、成本控制、库存、生产资料的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按企业生产特点,阶段性的到各单位进行监察、审计,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提出整改意见,为企业规范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十二条 劳动管理

  一、各单位定员定编人数由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核定,人员的录用由总经理批准,社会事业部办理具体手续,严格掌握录用人员的条件,任何单位无权擅自用工,即使需要季节性临时工也必须由总经理签批,并严格履行各项手续,否则被录用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伤亡,由擅自录用者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具体要求由社会事业部负责。

  二、全场工作人员春播期间(预计35天)、夏管期间(预计35天)、秋收期间(预计50天)出勤不得低于102天,全年不得低于120天,(因工伤、长期住院、女职工产假等特殊情况低于规定天数的除外),如达不到该标准,农场按实际出勤天数承担养老保险,并且不享受粮补、草补、福利待遇。若单位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该费用由队长全额承担。严格按照《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执行。

  三、2004年公司改制后,新分配上岗的员工(不含原农场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取消场内一切待遇。

  四、全场管理人员,全年请事假或病假(住院的除外)总计3天不扣工资,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的宣教工作,坚持岗前培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杜绝违章作业。各单位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重大人身、机械等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并查清事故原因。发生重大人身、机械等事故的单位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第二十四条 退岗养病。分公司员工身患疾病(有二级医院诊断)不能参加工作,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连续缴费15年以上者,本人申请,由单位领导把关签字并上报场批准可退岗养病,享受场退岗养病相关待遇。由社会事业部负责解释与办理。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

  第二十六条 员工福利在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的前提下,由分公司统一发放。三队、四队井房各投1万元管理费,其它农业生产队井房各投5千元管理费。

  第二十七条 由于抗洪抢险、救灾临时使用各单位的车辆、人员,由场办公室统一作价结算,由总经理审批,日清月结过期不补。

  第二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报销有关人员手机费标准为技术员(九个农业单位)、副科级每人每月8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100元,副场级每人每月150元、正场级每人每月200元(出国人员出国期间话费以实际发生报销)。年底以本人实际发生话费发票为报销依据,超支不补,话费有结余的以实际发生的话费报销,不允许享受话费人员用发票互补差额。

  第二十九条 因公出差到呼伦贝尔市内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50元,出差至呼伦贝尔市外的,每人每天补助100元(要有宿费发票),并严格控制宿费支出。各单位领导及科室长签字把关,经办公室根据考勤审核后于当月报销,无特殊原因跨月不予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方案如出现意想不到的不确定因素和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及上级机关政策做出较大范围调整时,本方案的条款可由分公司职代会主席团会议重新修订。

  本方案由分公司职代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附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管理责任制方案3

  为进一步明确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温瓯教安﹝20xx﹞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各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正副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负责全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处副主任黄林克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校级领导成员安全职责分工

  x: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

  x:负责学生德育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政教处、安全保卫处、团委等处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x:负责教学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教务处、教科室、电教处、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x:负责学校后勤方面安全工作。负责对总务处、工会、食堂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各处室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

  (一)总务处: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

  1.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2.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灯管、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4.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

  5.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多媒体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1.定期检查上述各功能室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规范实验室、仪器室、实验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加强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线路和开关的设置。

  4.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教学,完善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避免因教学器材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的保护,避免安全事故。

  (三)政教处、保卫处: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特长生训练安全、学生住宿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安全办公室开学初拟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演练等活动,收集安全管理工作档案,每学期结束装订成册。

  1.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2.制定大型活动、集会、疏散演练等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床铺,收缴学生中的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积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范意识。

  6.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7.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8.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四)校工会:负责对小卖部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以及食堂职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在食物的购买、储存、制作、出售等环节严格把关。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体检,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小卖部的进货渠道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杜绝"三无"产品,确保师生健康。

管理责任制方案4

  根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市城管委《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相关责任义务,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长效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宗旨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实现长效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通过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完善“管理为核心、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临街门前管理模式,从而实现道路平整干净、门前畅通有序、立面整洁美观、垃圾收集规范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门前管理责任制的领导,成立门前管理责任制实施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街办(镇、场)均应设立门前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区直各责任单位负责配合实施。

  三、范围与内容

  (一)门前责任制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临街门前管理,是指道路、街巷两侧的各类责任单位(经营业主)的责任区域。

  (二)门前责任制内容

  临街门前无暴露垃圾、无乱停放车辆、无出店营业、无占道摊点、无乱堆放物品、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无乱挂乱拉、无店招店牌不规范和污损、无乱晾晒;建筑装修工地门前无污染物;公共绿地无空秃、行道树无缺株、绿化设施无缺损;门前路面平整无坑塘、无沉陷、无臃包、无积水,窨井盖无缺失,墙面落水管完好。

  (三)临街单位(经营业主)责任

  1、不乱涂写、乱张贴;不乱晾晒、乱吊挂物品;店招店牌按规定设置,保持完整、清洁;不出店经营;不乱停车;门前门后不乱堆放物品、杂物;按市容环卫部门要求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袋;不向门外倾倒、排放废弃物;做到门前清洁,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对他人在自家门前责任范围扔垃圾、乱画乱贴、乱停车、乱吊晒、挤占盲道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清理。

  3、对他人在自家门前责任范围破坏市政、市容、绿化及园林设施或占道经营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劝阻无效或已经造成市政、市容、园林绿化设施硬件损坏的,及时向街办(镇、场)或城市管理部门举报。

  四、措施与分工

  (一)单位(经营业主)自律:临街责任单位(经营业主)是该项工作的核心与细胞,应按照门前管理责任制标准做到“三个有”,即有保洁制度(每天要做清洁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活动);有保洁队伍或人员(明确自有保洁队伍或人员,或委托专门保洁队伍或人员);有垃圾投放容器和保洁工具,确保责任事项的落实。

  (二)区门前管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完善以区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各部门和各街办(镇、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门前管理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联席会议牵头、协调、指挥、决策作用,对久拖不决或对涉及部门较多、较复杂的重大问题进行调处。

  (三)街办(镇、场):作为门前责任制属地管理的主体,应积极履行宣传、巡查、督促的职责,做到“三个有”,即有一套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有一批宣传员、指导员和志愿者;有一支督察纠错队伍。要以街、以路、以片为单位建立若干自律小组,引导临街责任单位(经营业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由街办(镇、场)与各自律小组签订责任状,每季度开展“优、中、差”评比,使单位(经营业主)自觉落实门前管理责任。要划定范围,与临街单位(经营业主)签订并送达《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单位(经营业主)承诺书》,督促其履行责任义务。

  街办(镇、场)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发现的市政设施等硬件方面的问题,根据道路划分,分别及时告知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不落实门前责任制,通知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或处罚不到位的报区联席会议。

  (四)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门前责任制牵头、协调、督促。指导各街办(镇、场)做好门前责任制工作,及时沟通;建立门前管理责任制考评奖励机制,开展“百里挑一好店主(单位)”等主题评选活动,以街办(镇、场)为主进行日常考评,区城市管理局进行审核,对获奖商户授予奖牌;及时对环卫设施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各市容所和局清运公司清扫、冲洗道路和定时收集垃圾,规范作业,确保废物箱无污损、垃圾箱规范管理。

  (五)区城建局:及时对市政、绿化设施问题进行整改,规范作业,确保设施完好,公共绿地无裸露土地,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绿化设施无缺损。

  (六)区商务局:对集贸市场进行监管

  (七)区环保局:对单位(经营业主)违反环保行为进行监管。

  (八)区行政执法分局:作为落实门前责任制的有力保障,负责日常执法,加强监督、处罚的力度,对门店、街办(镇、场)告知的违章户,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处罚;落实集贸市场周边(门口)门前责任制。

  (九)工商局、地税局、区卫生局、区文明办:把门前责任制考核结果和排名作为诚信单位、文明单位评选依据;对不履行门前责任、屡教不改的或处罚难以到位的,由区联席会议提出意见,有行政主管单位的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工商、税务、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对情节严重的,工商、卫生部门应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或吊销证照。

  (十)公安分局:对暴力阻挠门前责任制落实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

  (十一)交警部门:对乱停放车辆进行纠处。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门前三包”管理台账和教育处罚台账。管理台账记录以路段为单位的门店的各种信息和日常巡查情况;教育处罚台账记录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对拒不接受处罚的门店,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在教育处罚台账上并抄告区工商、卫生部门。

  (二)建立“门前三包”联审制度。区工商、卫生部门办理执照时,应了解该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该项工作的前置审批;同时配合管理单位,在日常管理和办理执照年检时,督促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落实责任。

  (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力度。街办(镇、场)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发现的市政设施等硬件方面的问题,根据道路划分,分别及时告知区相关职能部门或市城市管理部门。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不落实门前责任制,通知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或处罚不到位的,由街办(镇、场)拍照或录像取证,报区联席会议;区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和配合门前责任制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加大考核整治力度。由街办(镇、场)牵头,整合街道城管科、执法中队、市容所、工商所、卫生防疫站、派出所等部门力量,对责任单位实行每月一次考核和综合整治,形成“五力合一”推进管理。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区、街(镇)两级定期召开由管理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管理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四)门前管理责任制纳入各街办(镇、场)及区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城市管理部分)。区创建办、区文明办要将门前管理责任制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街办(镇、场)、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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