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高层临时消防施工方案

时间:2021-09-29 09:41:06 方案 我要投稿

2021年工地高层临时消防施工方案范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工地高层临时消防施工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1年工地高层临时消防施工方案范文

  工地高层临时消防施工方案1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 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一)第1工作小组:王惠萍任组长,张元镐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鲤城区工程项目;

  (二)第2工作小组:张志铭任组长,卢海东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丰泽区工程项目;

  (三)第3工作小组:陈拥军任组长,叶飞、黄海华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市直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工地高层临时消防施工方案2

  高处坠落事故是多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是全区乃至全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中比例最大、人员伤亡最多的事故类型。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的通知》,配合公司进一步推动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本项目部决定在施工现场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

  一、工程概况

  崇左市江州区廉租房(I标段)工程位于崇左市城南新区,框剪结构,地上21~23 层,本工程共包括4栋建筑物,Ⅰ标段为12#、13#、15#、16#楼工程,建筑面积为36512平方米。其中12#楼为21层,1层架空停车,2-21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5.4米;13#楼为23层,1层架空停车,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9.9米;15#楼为23层,1层架空停车、公共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9.9米;16#楼为21层,1层架空停车、居委会、物业管理,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5.4米。公司将本工程列为2012年公司安全文明和质量管理的样板工程,全力争创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项目成员落实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专项方案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行为不规范 等突出问题,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1、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

  2、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安全事故,高处坠落事故为零;

  3、公司季度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达标,安全文明 综合评定优良,其中安全管理95分、脚手架85分、三宝四口90分、模板85分、 塔吊90分、物料提升机85分。

  4、争创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本项目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活动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按照安全保障体系要求来运作。活动小组组织机构人员如下。

  组 长:xxxx项目经理

  副组长:xxx技术负责人

  成 员:xxxx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 活动小组由副组长马志力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2、“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纪海波全面负责本活动的现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每月的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的检查工作;

  技术负责人马志力负责确定各成员的职责、权限和每月对各成员职责考核。协助组长完成各项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本活动的技术准备工作,编制活动方案;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和监控;负责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全面跟踪本活动的过程控制和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

  施工员 xxx 负责主管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过程控制。

  施工员 xxx 负责主管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过程控制。

  安全员xxx 负责本活动全过程的安全防护的检查、验收和实施监督。

  xxx负责本活动所需材料的采购、进场计划,以及材料进场验材料员 主体金辉成员 收、搬运和储存等方面的管理。

  xxx负责12#13#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实施。

  xxx负责15#16#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实施。

  xxx负责脚手架、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等防护的实施。

  四、创建标准

  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和原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 干规定》(建质〔2003〕82 号)的规定执行。“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要做到 “五到位”:

  (一)方案到位

  1、施工项目部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 落事故的专项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2、基坑开挖、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起重吊装、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 台、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 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教育到位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 育必须包含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2、高处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 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 关安全技术培训。

  4、施工班组应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对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 布置当天工作任务,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5、本项目建筑面积达到3.6512万平方米,设置农民工夜校,开展经常性安 全生产教育。

  (三)检查到位

  1、项目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 违章立即制止,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修,并做好巡查记录。

  2、项目经理每个星期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对施工现场开展至少1次安全检查。

  3、台风、暴雨、重大节庆前后,项目部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四)行为管理到位

  1、项目部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

  3、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项目部按规定免费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 劳动保护用品。

  5、项目部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 部位。

  6、在进行高处作业前,项目部应对物料提升机、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 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以及临边洞口等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现场悬挂、粘贴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搭设、拆除等施工过程,项目部要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履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7、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本活动副组长审批签字,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签字,悬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8、项目部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施工现场无违章操作现象。

  9、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五)实体防护到位

  1、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红白)相间的 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红)色标示。

  2、物料提升机有一视频两联动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楼层通道口脚手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和 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3、塔式起重机各种保险、限位等装置应灵敏可靠。

  4、脚手架的首层、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或密竹,并应可靠固定。施工作业层的下一步架体应满铺密竹,向下每2步设一道满铺密竹的固定防护层,并应 可靠固定。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板与 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 15cm 时,应加铺密竹进行封闭。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层的 立面、平面缝隙必须全封闭。脚手架外侧每步架必须设置拦腰杆。

  5、基坑周边、阳台边、卸料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脚手架与建筑物周 边、楼梯边、物料提升机楼层通道边等应设置安全门或防护栏杆。

  6、板与墙的洞口、各类桩孔、通道口与坑槽等处,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 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以及警示设施。

  7、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层设一道纵横间距为 150mm 的Ф8 钢筋网作水平防护网。

  8、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 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安装管道、大模板等悬空作业应有操作平台或其他可靠的立足处,并视 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0、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等悬空作业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 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 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五、检查考评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 创建活动是贯穿于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中的一项重 要活动。

  (一)项目部应及时将创建目标、方案和具体措施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 门备案。

  (二)项目部每周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时,要把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 地”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列入重点检查范围。检查结果作为对小组成员职责完成 情况的考核评价之一。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在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开展不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

  2、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3、监督检查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4.、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5、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治理、 创建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 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各项目成员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 工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多发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项目经理要在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基础上,督 促项目成员切实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把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作为 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全过程。二要广泛宣 传动员。“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创建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基础操作层。要广泛 开展宣传动员,逐步提高创建覆盖面。三要开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掌握项 目部“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指出问题和纠正。

  (三)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创建积极性。项目部对“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 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的管理人员和班组要予以公开表扬和奖励,个人每次奖励 100 元、班组每次奖励 500 元;对开展活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特别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个人和班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严肃处理。

  (四)坚持“五个结合”。一是要与深入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相结合。二是要与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三是要与加大 技术改造、创新安全技术相结合。四是要与落实责任追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相 结合。五是要与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相结合。

  (五)定期总结,深化活动。项目部根据每周检查情况要把开展高处坠落专 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纠偏,做到持 续改进。

  工地高层临时消防施工方案3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地高层临时消防施工方案4

  为维护我公司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秩序,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为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认真履行烟花爆竹禁放点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公司项目部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力争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项目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稳定目标,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护工作,主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实现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分项具体责任制,各管理人员要签定责任书,确保本项目部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减少、严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员都要从维护公司安全稳定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巡视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我项目施工现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项目部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建委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广大施工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遵守法规和施工工地禁放规定的自觉性。并在工地四周张挂施工工地严禁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和禁放标识牌。并要教育施工人员到具有销售许可证的商业网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在法定时间内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区燃放,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燃放。

  四、明确要求,强化管理

  1、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同时加强灭火措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组织消防演练,明确防火和禁放管理负责人。在本区域设置或张贴禁放警示标志,及时清理易燃物、可燃物,加强值班和巡视,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施工工地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禁止在施工区域内和楼外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者严肃处理。

  3、在春节期间,严格加强值班制度,项目部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并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门和保安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的巡逻检查,重点看护春节、元宵等重点日增派人员,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应急抢险车辆、设备、物资、人员的准备工作。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和处置突发情况,确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烟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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