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管理方案

时间:2021-04-27 12:34:52 方案 我要投稿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小区管理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范文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1

  一、管理目标:

  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12个月至18个月,达到深圳市安全文明(优秀住宅)小区标准;

  2、业主委员会成立后24个月至30个月,达到广东省优秀住宅小区标准;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36个月至42个月,达到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标准;

  4、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卫班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业主和住户生合财产安全;

  5、小区清洁实行专职保洁员责任制,保证小区内24小时全天候干净、卫生、整洁;

  6、小区车辆实行智能化ic卡管理,车辆凭卡进出,无卡无证车辆禁止驶出小区,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8、水电维修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业主遇到问题随叫随到,公共机电设备运作正常,设备完好率100%;

  9、绿化按时修剪、维护、保持花草树木茂盛美观,绿化完好率99%以上;

  10、营造小区浓厚的文化氛围,每年社区文化活动不得少于12次,每次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00人;

  11、实施不少于10项的特约服务,把物业的服务内容融入到业主的衣、食、注行中。

  二、分项指标:

  1、房屋完好率:100%

  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9%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4、管理费收缴率:≥98%

  5、绿化完好率:99%

  6、清洁、保洁率:≥99%

  7、道路完好率及使用率:100%

  8、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沙井完好率:100%

  9、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100%

  10、路灯完好率:100%

  11、汽车场完好率:100%

  12、公共文体设施、建筑小品完好率:100%

  13、小区内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率:0

  14、小区内治安案件发生率:≤1/年

  1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16、火警发生率:≤1%

  17、火灾发生率:0%

  18、违章发生率:2%

  19、违章处理率:100%

  20、用户有效投诉率:≤2%

  21、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22、管理层员工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23、特种作业员工持证上岗率:100%

  24、维修服务回访率:≥30%

  25、业主(住户)对物业管理综合满意率:≥98%服务特色(“菜单式”服务模式)

  一、实行“菜单式”服务模式

  即物业公司除了提供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外,还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特约服务,将服务深度渗入到客户的衣、食、注行中,并明码标价,除公共服务是必选的项目外,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特约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快速、完善的服务形式:首按责任制+三分钟服务承诺

  1、首按责任制

  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接待客户的建议,任何一位员工接到建议后,统一传递到办公室,并告诉建议人我处在二日内反馈处理结果。第一接待人负责跟踪这项服务建议处理的情况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接待服务建议时应对处理时间做出适当的承诺,尽量在最短的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因故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争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现同一件事情有两次推迟处理的情况。承诺时间最好控制在1~2天,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处理完毕后,由处理人与对方交代清楚,需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的应该留签字记录,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三分钟服务承诺

  第一接待人接到客户的建议时,应及时将客户的建议反馈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到客户指定的地方,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这一过程不能超过三分钟。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三分钟赶到客户指定的地方,应在事先跟客户解释,取得客户的谅解,在客户同意的同提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为客户服务。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2

  xx村危房改造“xx住宅楼"项目,在全体村民和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于20XX年以全部竣工。住宅楼的质量和设计理念新颖超前,为xx市独一无二的建筑物,成为我村的标志性建筑,住宅楼整体建筑漂亮美观,新颖亮丽,房屋结构紧凑实用,现以具备室内装修。为营造舒适清洁,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确保小区长期有效健康发展,根据我们村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协同小区住户共同制定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小区自治。

  1:三个单元选举三名单元小组长。管理,监督,协调,小区的日常事务,搞好楼宇的环境卫生,收取单元的费用,协助楼长处理各类事务,促进小区清洁卫生,和谐发展。

  2:选举住宅楼楼长一名。统一住户的意见,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协调处理小区一切事务,共同维护大家的利益,营造舒适清洁,美观愉悦,文明幸福,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

  3:为减轻住户和小区的开支,单元组长和楼长不领工资,住户推荐,本人自愿。

  4:楼长和组长要有责任感,办事公道合理,有协调矛盾的能力。

  5:主要开支;水,电,暖气等各种设施费用和维修费用。水电费以表收取。

  主要是暖气费,为保证冬季供暖正常,暖气费住户均摊,不可不交,不得拖欠。

  (收费标准共同商讨约定,统一意见达成共识,水费,电费与暖气费捆绑制约收取等)

  6:外墙,楼道,楼顶不得私自打眼,锭钉,随意安装物件,保证楼体清洁美观。

  7:装修房屋不得损坏墙体,避免物件伤损楼梯,楼道的地砖。施工垃圾及时自行处理,不准在小区周围有遗留垃圾,自觉维护小区环境。

  8:维护住宅楼的周边环境,共同抵制乱修乱建,监督抵制街道规划内新建建筑物。小区环境长远发展。(如有侵害大家共同利益,影响街道长远规划的行为,三个单元组长要协同楼长,带领24户齐心协力合力抵制。)

  9:遵守社会公德,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乱丢垃圾、杂物;不乱贴乱写乱涂,保持住宅楼的环境清洁。邻里和睦友爱,团结互助。

  10:楼道内不得摆放杂物,保持楼道整洁干净,不得影响破坏公有资产。

  11;不准在住宅楼的楼道,窗户窗外燃放烟花炮竹,爱护公有设施。要将生活垃圾按时投放到垃圾池内,方便清洁人员清理。

  1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水,电正常供给,满足乙方生活需求,费用与村民同等支付,维护乙方的权利。

  美好的环境有利于大家的身心健康,提高大家的生活质量,让住户精神愉悦。请大家自觉主动配合,共同维护我们的共同利益,营造舒适清洁,美观愉悦,文明幸福,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长久保持xx小区的环境清洁规范,望大家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3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四、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五、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六、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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