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8 22:45:10 剑锋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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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精选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精选14篇)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1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冈武一中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强化师德素养,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准。通过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努力营造“以师德立身,以师德立业”的浓厚氛围;着力培养一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优秀教师;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为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评选范围及指标

  全校教职工均可参评,但以一线教师为主,班主任和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总数的60%。指标总数分别为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3%和5%左右,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深受师生好评。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新知识。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熟练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着,综合量化考核位于可比系列前15%。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参评: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育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资料或乱推销商品的;搞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的;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学生或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四、评选方法

  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选优的原则,最后产生师生公认的学校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

  1、由学校党总支委员扩大会将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年级、处室,同系列分别按综合量化的`前15%向校办公室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所在年级、处室进行述职,由所在年级、处室按学校规定组织初评。

  3、由学校党总支委扩大会议根据《冈武一中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认真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4、由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初选的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校级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予确认。

  五、有关说明及奖励措施

  1、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是一项促进教师自我全面发展的活动,要求全校教师对照师德标准积极参与,学校将精心组织,严格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必要物质奖励。

  3、对校级师德标兵在市、县级评先、评模中予以优先考虑。

  4、关于20xx年度评选的时间要求:各处室、年级部务必在十一月底以前将初评名单及各2000字以上的材料交校办公室,学校将于十二月中旬上交市教育局。

  5、校级师德标兵的事迹材料将在校园网上设立专栏进行宣传。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三、评选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心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4、严谨治学。树立良好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服从分工、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5%以上。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课堂不吸烟,办公室内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9、业绩突出。所任学科成绩名列校、区前列或与上学期相比幅度较大。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有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上班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工作纪律的。

  六、评选名额

  初一8名、初三7名、行政教辅3名。

  七、评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优中选优,切实把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坚持民主评选,严格程序。

  2、由个人自荐、处室推荐,评选小组进行考核排序,并对当选教师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3

  一、评选目的:

  为认真落实邹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展现教师风采,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道德水平,营造敬业奋进的校园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践行师德承诺,学校校委会和工会决定开展**年度“树立身边的先进,学习身边的典型”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无私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工作中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在工作中能够率先垂范,能起到良好的影响和带头作用,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师德高尚,群众威信高,业绩突出。

  3、扎实教学,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4、教辅后勤人员能够精通本职务业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在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尊重他人、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对学生、家长、同事无不良言行,自觉践行师德承诺,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评为师德标兵: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故旷课缺勤者;

  3、违反社会公德,教师之间不团结,邻里家庭不和睦者;

  4、违反廉洁从教若干规定之一者;

  5、经国家职能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者。

  四、评选时间、范围、名额:

  评选于20xx年1月4日至12日举行。

  我校在岗、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校委会成员除外)均可参加师德标兵的评选。

  推荐名额分配:六年级3人;七、八、九年级各4人;后勤、食堂2人;校办公室、公寓2人;实验室、图书室、门卫、艺体器材管理2人

  五、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由各口负责人推荐,组织讨论初选确定。

  2、各口将评选人员于1月12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3、经师德评审小组评议产生学校十佳师德标兵。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驿马力农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二、评比范围和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职工。

  三、评比条件

  1、政治坚定,忠诚教育。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师职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适时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

  3、钻研业务,成绩突出。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投身到“课堂教学改革”活动中,教育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4、同事认可,学生喜爱。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5、有真实典型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6、从教满3年,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2学年以上,并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等奖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3、参加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4、向学生传播不良思想或信息,误导学生。

  四、评选程序

  对照评选条件,个人自行申报,学校进行推荐,考核小组组织评议,推选一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次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把真正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选拔出来,要特别注重评选工作的过程性和教育性。

  2、评选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规范流程。

  3、评选工作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思想,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从而打造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特制订《回龙观第二小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二、活动主题:

  快乐、成长、奉献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1、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的'教师和职工,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的教师。

  2、名额分配:按行政后勤组、班主任组、科任组分配名额。

  四、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扎实教学,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对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5、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6、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委员会、教工代表组成师德标兵评选小组负责审议工作。

  六、评选年限

  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将每年评选一届。

  七、奖励方式

  师德标兵的奖励方式以物质奖励与荣誉奖励相结合。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6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迎教字【20XX】7号《关于评选迎泽区教育系统第一届“师德标兵”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争创主题系列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副校长、教导正、副主任

  组 员:大队辅导员、团支书及教研组长。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坚持从正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严谨治学,刻苦钻研,恪守诚信,任劳任怨。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关爱学生

  工作有热心、有爱心、有耐心,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思想民主,公平对待学生,不歧视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权益,得到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

  4、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从事有偿家教,无违规收费行为。

  5、为人师表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能以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6、积极进取

  坚持岗位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在教育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7、勇于创新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开拓,勤奋努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绩突出。

  8、重视家校联系

  尊重家长,积极宣传科学的家教思想和方法,经常家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9、事例突出

  工作中有典型的关爱和教育学生案例,得到学生、家长等的广泛认可,能够成为学校教师学习的榜样。

  10、从教3年以上,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者。

  (二)评选方案

  以《滨河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学生、家长随机调查问卷三项内容为标准。

  四、评选方法:

  5月13日—6月5日为评选、宣传阶段,通过专栏、电子屏、广播站等途径充分展示我校师德标兵候选人的风采,使老师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五、评选范围和流程:

  1、评选范围: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评选流程:

  依据评选条件、细则自评,自评得分达95分以上者将区级或区级以上荣誉复印件、优秀教案(或优秀班、队会方案)一份及1500字事迹材料交到教导处。(下周三以前)

  以《滨河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为内容,采用个人自评,组评、校评的方法考核。

  依照《滨河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语文学科前五名;数学学科前四名;科任前三名为候选人(60%);在此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测评,票数占(30%);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占(10%)。(调查问卷随机调问,每中队抽调10名学生及家长填写问卷)

  问卷得分:缺一份问卷(语文)减1分;(数学)代两个班的减0.5;

  科任按主代年级计算份数得分。语文、数学有5个(包括5个)以上问题酌情减分;科任有15个(包括15个)以上问题酌情减分。

  三者测评结果汇总,前两名优秀教师代表我校参加迎泽区第一届“师德标兵”的评选。

  3、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从事有偿家教者;

  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

  在工作时间炒股、网上聊天、玩游戏及观看电影者等;

  工作不务实,查岗不在者,玩忽职守、旷工、旷课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活动者;

  被学生、家长投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

  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全年中有安全事故者,且经学校核实后,情况属实者。

  4、评选结果:

  师德标兵考核细则结果与教职工的绩效、年度考核、专业技能考核、职称评聘挂钩。

  评选结果向全校教职工公示。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7

  根据《湖南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湖大党办字[20XX]5号)》规定,今年学校将组织湖南大学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单位要把本次组织推荐、评选“师德标兵”的过程当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的契机,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爱学生、个个争当育人模范”的氛围,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积极承担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教育任务,教学教育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在岗教师、学生辅导员;

  (二)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为师生办实事”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的机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奉献精神和创业精神强,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重,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模范遵守《湖南大学师德规范》和《湖南大学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事迹突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或在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

  (三)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尽心竭力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自主创新意识强;

  (四)恪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纪行为,无科研成果抄袭、剽窃现象;

  (五)科研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及科研集体攻关活动,热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酝酿、推荐、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组织在湖南大学新闻网刊登介绍候选人情况和先进事迹,编辑印刷“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介绍”专刊及选票;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民主投票,统计投票结果;

  (五)学校分别召开教师代表、机关干部代表、督导团成员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得票在前十五位的候选人进行评议;

  (六)校评审组讨论确定、拟定师德标兵名单;

  (七)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评选结果;

  (八)报校务会审批。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师德百千万工程”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是做好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以师德标兵评选推荐活动为载体,围绕我校“四个一流”发展战略目标,倡导教育以人为本,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大力弘扬奉献精神,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全校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

  2、评选名额:师德标兵三名(不包括第一届三名师德标兵)。

  四、评选原则

  1、严格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凡是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

  2、公开公正公平。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示评选结果。

  3、注重学科平衡。推荐要兼顾在不同岗位和学科工作的优秀教师。

  五、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从全校在职员工中推荐5名候选人。

  2、网络公示。将5名候选人的简要事迹材料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3、学生、家长投票。结合“家长评校,学生评教”活动,发动学生和家长投票。

  4、学校师德标兵评选领导小组对民主产生的5名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从中确定3名师德标兵。

  六、评选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为了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评选师德标兵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做好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将评选的意义、条件和范围说清楚,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确保评选活动公众的参与性、透明性、公正性,以达到通过评选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目的和实际效果。

  七、奖励办法

  学校给予“师德标兵”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今后上一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推荐人选。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9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选师德标兵,树立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 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师德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实际表现。

  2、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注意发挥其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三、评选范围

  正式在职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特别是师德高尚的`教师。

  评选名额分配:

  校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6人 数学组:3人

  综合组:3人 学校中层:3人

  区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2人 数学组:1人

  综合组:1人 学校中层:1人

  四、评选条件

  1、工作严谨负责,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品格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在师德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举止端正,语言文明,团结同事,礼貌待人,在同事中有一定的威信。

  4、衣着得体、大方,服饰自然、整洁,且与教师职业相称。

  5、在课堂内外内精神饱满,积极向上,态度和善。

  6、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它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

  7、对学生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关系,深得学生爱戴,家长信任。

  8、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9、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评选资格

  ⑴受市、区、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⑵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⑶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一次及以上。

  ⑷由于教学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

  ⑸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参评。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学校“ 师德标兵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六、评选办法

  1、每位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师德论文,并于下周一(3月19日)下班前送交到刘胜处。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的师德论文和个人工作实际推选出校级师德标兵15人。

  3、推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进行师德演讲,评比打分(领导打分占40% 群众打分占60%),评选出区级师德标兵5人。

  4、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评出师德标兵。

  5、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最后报校党支部审批,确定报送教体局表彰人员名单。

  6 、在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宣传 “师德标兵”先进事迹。

  七、评选要求:

  1、坚持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人人参与,逐级推荐,层层选拔,真正做到优中选优,真正立足于加 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立足于树立、宣传、表彰先进教师典型,立足于鼓励先进、激励进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中的积极性。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评选要高标准严要求,操作过程要细、要公开,评选结果要公正、公平,优秀典型要树得住、立得牢,让群众服气、认可。

  3、师德标兵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做好“师德讲堂”建设工作,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师德风尚,传播普通教师师德故事,推动先进师德理念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建立一支德艺双馨、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我园特开展园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旨在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促进我园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办法

  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结合“168”爱生活动,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评选推荐活动,中班、大班年级组根据评选条件各推荐2名候选人,小班推荐3名候选人,然后在全园中作候选人事迹介绍(形式不限),全体教工投票,选出3名园师德标兵,最后经园评选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2、评选范围

  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的一线教师。

  3、评选标准

  (1)为人师表好:同事之间真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做到言行一致,处处事事做学生的表率。能文明善待家长。

  (2)关爱幼儿好:对幼儿循循善诱,耐心教育,不讽刺,不歧视,不训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公平对待身边的每一位幼儿。

  (3)遵守纪律好: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勇于接受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4)团结协作好:老师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犯自由主义。

  (5)钻研业务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关心集体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尽力为集体做好事。

  (7)满意度要好:家长、同行测评满意度达95%以上。

  (8)家庭关系好:孝敬和赡养父母,夫妻和睦相处,子女管教好,邻里关系融洽。

  (9)诚信待人好:园内外为人处事诚信,社会反响好。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者;

  2、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者;

  3、擅自停学生课者;

  4、有安全责任事故者;

  5、强制幼儿及家长购买教辅资料和各类商品者;

  6、向幼儿、家长索要礼品、钱物者;

  7、在工作时间炒股、网上聊天、玩游戏及观看电影等者;

  8、工作不务实,上课期间接听手机,有旷课、迟到等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9、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10、在考勤考绩中,出勤率低,全年累计病事假超过1个月者。

  三、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评选进程

  (一)第一阶段:准备、宣传阶段(20XX年3月10日——3月15日)

  3月10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通过《溧阳市实验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方案》,3月15日前在教工会议上及幼儿园网站进行宣传。

  (二)第二阶段: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25日)

  4月25日前各年级组推荐出园级师德标兵候选人,候选人收集、整理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

  (三)第三阶段:评选阶段(20XX年5月4日——5月25日)

  5月20日前在全园教工会议上做候选人事迹介绍(形式不限),全体教工投票,选出三名园级师德标兵。

  5月25日:由园师德标兵评选领导小组汇总公示情况,正式确定园师德标兵名单。

  (四)第四阶段: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6月2日——20XX年9月10日)

  1、按校级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的奖品。

  2、网络宣传,经验交流,做为本园师德学习典型。

  3、将事迹材料推荐至市教育工会,并作为市级表彰推荐人选。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11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升华实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主题,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从宏伟实验学校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严格执教,积极进取,勤奋好学,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3、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贯彻实施德育的十项制度,品行高尚,廉洁从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4、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因材施教,主动关心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尊重、爱护学生,师生关系和谐。

  5、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恪尽职守,热爱集体,团结协作,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或被学生、家长投诉,经学校核实后,违反教育原则情况属实者。

  四、评选及表彰流程

  1、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年度参评人员资格。

  2、将参选人员基本情况、所获得荣誉、主要事迹在学校网站上向全体师生、家长公示一周。

  3、组织全校学生、家长及全校教师投票。

  4、按投票结果,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0—12名宏伟实验学校首届师德标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5、召开学校师德标兵命名表彰大会,当选师德标兵做教育教学经验和师德事迹报告。

  6、学校将按评选排序结果向教育局上报相应教师做为局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育教学能手的候选人。

  6、新学年起,当选师德标兵一年内挂牌上岗,学校在当选教师所在年组或班级设立“师德标兵示范岗”,与“共产党员先锋岗”一起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12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热爱关心学生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学生、家长爱戴。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勇于创新,学而不厌,刻苦钻研业务,始终站在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前沿,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情况优良,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3、爱岗敬业,奉献教育,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积极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成为学生道德的表率。

  5、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

  7、担任过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教师。

  三、推荐办法

  先由各单位评选出本单位“师德标兵”(石角中心小学、三八中心小学、龙南中心小学各评出3名,石角镇中心幼儿园评出2名,黄花中心小学评出1名)。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各单位评出的“师德标兵”的表现和实绩,推荐3名参加县“十大师德标兵”候选提名。县教育局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后,从中推选出15名候选人,通过公示,投票和测评,评选出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要于9月26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3份盖章后报镇中心小学,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镇教研中心公共邮箱。

  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展现教师风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13

  为弘扬高尚师德,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铜陵市文明委关于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评选名额:2—3名;

  2、评选范围: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具体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品格高尚,廉洁从教,堪为师生的表率;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满意度在校内名列前茅。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对业务精益求精,在教学或科研方面做出贡献。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工作中能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师德标兵”评选方法的制定、完善、实施和总结。

  四、评选程序

  1、推选阶段(每年11-12月份)

  各教研组初评及推荐申报1人,并准备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每位候选人要求有500字的详实事迹材料和80字的事迹概要,一式两份报送办公室)。

  2、评选阶段(每年12月)

  由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宜,评选产生候选人,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

  3、表彰阶段(第二年元月)

  在每年教师节进行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表彰及奖励

  1、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本年度考核等次将确定为“优秀”;

  3、将作为晋职、晋级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4、将其先进事迹和照片将在校网站、宣传栏上刊载。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14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产系统行风建设,争创全国一流的房产部门,市局决定开展开展房产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市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和区县市房产局。

  行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系统干部职工,两年内曾被推荐为本单位行风先进典型,并已报市局备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采取有效措施,有突破,有创新,积极推进本单位行风建设,成效显著,年终市局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区县市房产局在所在区域政风行风评议中位列a、b类(或本小组内不能位于后3位)。

  2、严格执行行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办事)公开,积极开展培训及职业道德等教育,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活动社会反映良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的群众综合满意率较高。

  3、群众诉求办理质量良好。认真做好省“民心网”、市政风行风热线、市民诉求专线“12345”、96191-4房产服务热线等工作,承办及时率、办复率均达到xx0%,市民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行风建设各项制度及工作任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较好,群众满意,无违示违诺、违规违纪问题。

  2、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到位,基础建设完善,行风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

  3、经本单位(部门)推荐已入选市局行风先进典型资源库。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熟悉各种政策、法规和所从事的业务知识,热爱本职工作。

  2、钻研技术,业务娴熟,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业绩突出。

  3、廉洁自律,克私奉献,积极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在本单位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经本单位(部门)推荐已入选市局行风先进典型资源库。

  三、评选时间

  20xx年12月底组织材料申报工作,2011年初市局将进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考核表彰。

  四、评选要求

  1、严格坚持评选条件

  各单位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上推荐的先进个人中基层工作人员不低于70%;推荐的先进集体中基层一线班组不低于60%。

  2、认真做好推荐材料上报工作

  推荐登记表统一按市局样式填写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事迹材料(电子版),报市局行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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