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公司

时间:2024-01-17 14:41:25 方案 我要投稿

方案公司(优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方案公司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方案公司(优选5篇)

方案公司 篇1

  公司定责定岗定员工作方案;为规范公司的人员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

  一、定员定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人员定岗定员的指导思想是:紧密配合机构改革方案的;定岗定员定责的原则大致有以下几点:因事设岗;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

  二、定岗定员的依据和标准;定岗定员的依据和标准是:在现有管理架构的基础上,;定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构建

  公司定责定岗定员工作方案

  为规范公司的人员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考虑公司的服务理念和管理需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定员定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人员定岗定员的指导思想是:紧密配合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保留工作骨干;提高工作效率,关于公司定岗定责方案。按照“工作需要,竞争上岗,综合考评”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务实的工作队伍,以适应加快我公司工作长远发展和高效的需要。

  定岗定员定责的原则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因事设岗原则 岗位应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能、业务以及管理流程进行设定,以工作内容、业务量配置人员、要达到因事设岗、人事相宜的目的:按照现机构设置,定岗定员能促进公司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的原则。

  (二)精简高效、满负荷原则 岗位人员的配备应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的原则,裁减冗员,提供工作效率

  (三)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建筑行业定员定岗的标准,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原则。

  二、 定岗定员的依据和标准

  定岗定员的依据和标准是:在现有管理架构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职责、工作内容、业务量、管理层级和幅度,对人员、岗位、职责进行适度优化调整,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定员、定岗、

  定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构建科学的岗位管理体系,未设定薪酬等级、绩效考核、人员培训、晋升提供基础依据,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运行效率,减少人力不必要的浪费,提高人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主动性,规划方案《关于公司定岗定责方案》。

  三、 定岗定员的具体方法

  (一) 岗位拟定

  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设定岗位,规定部门职责与分工。

  (二) 定岗定员步骤

  定员定岗之前最重要的是要设定好企业的组织架构,其次还需要定责。定责:包括部门职责与岗位职责两项内容,定员:是在定岗基础上,严格按岗位的质量要求,为企业每个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

  岗位设置的常用形式:定岗也即是岗位设置工作,常用的有三种:基于任务的岗位设置、基于能力的岗位设置和基于团队的岗位设置1)基于任务的岗位设置 即是将明确的任务目标按照工作流程的特点层层分解,并用一定形式的岗位进行落实。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职责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到岗者经过简单培训即可开始工作。同时,它也便于管理者实施监督管理,在一定时间内会很高的效率,但这种岗位设置的缺点是只考虑任务的要求而往往忽视在岗者个人特点,员工个

  人成为岗位附庸。2)基于能力的岗位设置 基于能力的岗位设置是将明确的工作目标按照工作流程的特点层层分解到岗位。但区别在于岗位的任务种类是复合型的,职责也比较宽泛,相应的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也要求要全面些,使员工不会拘泥于某个岗位设定的职责范围内,从而有发挥个人特长的余地,进而使企业具有应对市场变化的弹性 3)基于团队的岗位设置 则是一种更加市场化、客户化的设置形式。它采用以为客户提供总体附加值(总体解决方案)为中心,把企业内部相关的各个岗位组合起来,形成团队进行工作。它的最大特点是能迅速回应客户、满足客户的各种要求。同时,又能克服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自我封闭,各自为政的毛玻对在岗者来说,在一个由各种技能、各个层次的人组合起来的团队中工作,不仅可以利用集体的力量比较容易地完成任务。显然,它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岗位设置形式。

方案公司 篇2

  一、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的难点和核心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的难点是:

  1.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各方利益的分配。国有股减持问题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但最主要的是国有股股东(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流通股股东(即股民群体)的利益关系,国有股减持方案既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要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合法利益,既要照顾到他们的短期利益,又要兼顾到他们的长期利益,这是国有股减持的难点之一。

  2.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的数量。目前国有股股东套、现动力比较大,如果按照国有股股东的意愿,国有股减持的数量肯定比较大,这么大的减持数量将对市场产生很大冲击,所以,在方案中要使国有股股东的减持动力缓慢释放,用市场的办法控制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的数量是国有股减持的难点之二。

  3.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对股市的震动。国有股减持的任何方案都不能以牺牲股票市场的稳定繁荣为代价,这是一条必须严格遵循的原则。但是,国有股减持的任何方案都不能避免对股市产生波动,如何使方案出台时对股市的震动最小是国有股减持的难点之三。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的核心是: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的核心是减持价格。例如,1999年的“云天化”回购国有股注销减持案例,以每股净资产为回购价格,市场普遍认为是利好信号,导致其股价在二级市场上强劲上升。再如,20xx年的烽火通讯等四只新股按发行价捆绑减持国有股,市场普遍认为是利空,股市应声大跌,导致管理层后来不得不暂停了国有股减持。所以,国有股减持价格不能是静态,而应该是动态,应该是先低后高,让市场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同时,使得减持数量从小到大,达到一个峰值后,又能逐渐从大到小地过渡到全流通,使国有股全流通在平稳中实现。因此,国有股减持方案应该以减持价格为核心来设计。

  二、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方案的设计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方案的设计指导思想是:既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要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合法利益;既要避免股市产生剧烈震荡,又要便于最终平稳实现国有股全流通,彻底解决中国股市的历史遗留问题。

  为了实现这一设计指导思想,本方案设计以国有股减持价格为核心,减持价格是先低后高的动态变化,减持价格可由下列公式计算:

  P=P0(1+k)i

  式中:P——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元);

  P0——上市公司国有股每股净资产(元);

  k——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每年加价比率;

  i——上市公司国有股开始减持后的第i年,i=0,1,2,……

  对于新股,P0是指股票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对于老股P0是指经过会计师审核确认的每股净资产。

  在上市公司国有股开始减持后,如果上市公司实施分红、送股、配股、增发,减持价格也要除权,具体除权价的计算是:

  1.分红

  减持除权价=减持价格-每股现金股息额

  2.送股

  减持除权价=减持价格/(1+送股比例)

  3.配股

  (1)国有股参与配股

  减持除权价=减持价格

  (2)国有股不参与配股

  减持除权价=减持价格-由其他股东配股而增加的每股净资产

  4.增发

  减持除权价=减持价格-由增发而增加的每股净资产

  经过分红、送股、配股、增发除权后,国有股减持价格公式也要进行相应改变,即变为:

  P=P*(1+k)j

  式中:P——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元);

  P*——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除权价(元);

  k——k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每年加价比率;

  j——上市公司国有股除权后的第j年,j=0,1,2,……

  上市公司所减持的国有股必须由流通股股东优先认购,国有股减持时,二级市场不做除权处理,这样一方面保护了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能避免该股票的剧烈波动,进而保持股市的健康发展。

  本方案不限制国有股股东按照减持价格出售国有股的数量,只是限制其出售的价格,这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靠市场的力量,使得减持数量从小到大,达到一个峰值后,又能逐渐从大到小。因而,国有股开始减持时,是有条件的`全流通,一旦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大于或等于股票的市场价格,公式立即不适用,即就在这只股票上,在那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方案的分析

  1.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数量不受限制,只限制其减持价格。

  本方案只限制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而不限制其减持数量,这是有条件的国有股全流通。首先,国有股开始减持的当年,是按每股净资产减持的,减持价格相对比较低,以后每年减持价格都在提高,国有股股东会意识到这一点,其在当年减持国有股的意愿不会很强烈,减持的动力不会很大,所以,不会对股票市场造成大的冲击;其次,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主要有两个目的:1.是为了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的不足;2.是从国家不需要控股的一般性竞争领域撤出。这两个目的虽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造成一定的压力,但是,一方面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的不足有多条渠道,这方面的压力可以分流,另一方面从国家不需要控股的一般性竞争领域撤出不是紧迫的任务,在减持价格比较低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也不会对股票市场造成大的冲击:

  2.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应该是在每股净资产以上。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是在每股净资产以上,特别是新股还要是溢价发行以后的每股净资产以上,这似乎是国有股股东侵占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实际上不是这样。本方案之所以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在每股净资产以上,不仅是遵照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事(该办法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而且也符合经济学原理。虽然国有股是1元1股,而流通股是溢价发行,但是,我们应该知道,能上市的国有企业都是赢利比较好,有发展前景的优秀企业,这些企业在创立过程中,国家承担了创业风险,流通股股东之所以要溢价购买,实际上是支付机会成本。即使是一些效益不好甚至亏损的老股,由于过去长期同股不同权,国有股丧失了流通权利,承担了不能流通的风险,作为补偿,国有股减持价格也应该在每股净资产以上。

  3.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是在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每年增加,增加的比率为k.

  国有股减持问题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但最主要的是国有股股东(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流通股股东(即股民群体)的博弈关系,博弈双方都有两种行为选择:国有股股东的行为是“减持”或“不减持”,流通股股东的行为是“支持”或“反对”,博弈各方的支付函数由他们对其收益或损失的预期决定。如果全部都是按每股净资产减持国有股,流通股股东的行为肯定是支持,国有股股东的行为可能是不减持或者是少减持,这样达不到国有股减持的目的;如果是按市场价减持国有股,国有股股东的行为肯定是减持,流通股股东的行为肯定是反对,股票市场就会下跌,国有股减持就会夭折,同样达不到国有股减持的目的。但是,本方案引进了国有股减持价格增加比率k,也就是改变博弈双方的支付函数,也就使静态博弈变为动态博弈,使静态的纳什均衡变为动态的纳什均衡。国有股减持开始时,减持价格是每股净资产,流通股东的行为肯定是支持,虽然,国有股股东减持热情不高,但是,受到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的压力以及各地方政府的减持动力的影响,国有股还是有一定数量的减持,随着减持价格逐年提高,减持数量逐年增大,到达一定减持价位后,减持数量达到最大,然后又逐年减少,这是因为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压力已经下降,同时国有股股东预期还有更高的减持价格,并且有些股票国家还需要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可以减持的股票数量也大为减少,实际上到真正意义的全流通时,市场压力已经不大了。

  有了国有股减持价格增加比率k,对股票市场的稳定有很大好处。虽然国有股减持开始的时候是以每股净资产减持的,流通股股东热情欢迎。但是,随着国有股减持逐年展开,减持价格也逐年提高,流通股股东的热情也会逐年下降,这就使得流通股股东也有一个理性预期,对二级市场的股票炒作就是一个限制,象亿安科技那样的炒作现象就会大大减少,国有股减持就像一个稳定器,使得中国股市平稳发展。

  国有股减持价格增加比率k的大小对国有股全流通进程的长短以及股票市场的稳定有很大的影响,k太大了,国有股全流通的时间可能会缩短,但是,市场稳定难以保障。我们认为k为10%比较合适,如果k为10%,十五年后减持价格是每股净资产的4.17倍,二十年后减持价格是每股净资产的6.73倍,也就是说十五年到二十年后国有股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

  4.能使上市公司国有股从减持到全流通平稳过渡,避免股市的剧烈波动。

  本方案应用了期货投资理论中利用基差套利的原理。在期货投资中,如果期货价格大于或小于现货价格,它们之间的差额就是基差,期货投资者就可以期货做空买入现货或者期货做多卖出现货进行套利,因为随着期货交割期的临近,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将趋向统一。本方案国有股开始减持当年,i=0,即减持价格就是每股净资产,以后每年增加,这种变化是比较缓慢的,有利于流通股股东的适应,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会利用自身的调节能力,使得上市公司国有股从开始减持平稳过渡到全流通,避免股市的剧烈波。动。过去解决内部职工股的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本方案并不规定减持年限,而是规定一旦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价格大于或等于股票的市场价格,公式立即不适用,即就在这只股票上,在那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这本身就是对不同的股票进行不同处理。例如,有些戴ST或PT的亏损股票,国有股减持就可能在该股票上提前实现全流通,这不仅在股票市场上倡导理性投资,而且也为亏损股的资产重组提供了市场运作平台。有些学者提出对不同公司采取不同方案,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可能行得通,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性,因为那样,就会引发各种“寻租”,反而不能实现股票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总之,本方案以减持价格为核心,国有股以每股净资产开始减持,以后每年增加减持价格,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调节国有股减持数量,使其逐渐从小到大,达到一定减持价位时,减持数量达到一个峰值,然后使其逐渐从大到小,最终平稳实现国有股全流通。

方案公司 篇3

  自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中除清华同方试点方案未获通过以外,其余三家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均获通过。第二批则安排了长扛电力等42家上市公司进行试点。试点公司股票价格的填权效应,使广大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增强,资金的积极人市使我国股票市场出现了局部牛市的局面。尽管在管理层的大力倡导下,上市公司都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股权分置改革,使我国上市公司进入了全面股权分置改革阶段但从上市公司这一理财主体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选择行为角度来分析,大部分上市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选择侧重于方案的易理解和可操作性,很少关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因此,分析不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合理设计和选择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而有效地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试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现实选择特性

  目前46家试点上市公司除清华同方的试点方案未获通过以外,其余45家试点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都已通过。因此,选择45家已获通过的试点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现实选择特性进行分析具有普遍的适用性(限于文章篇幅,试 上市公司现实选择表格从略)。

  试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现实选择特性:45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中,采用纯送股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有36家,占样本容量的80%;采用送股派现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有6家,占样本容量的13.33%;采用送股权证型、缩股派现型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型的各1家,分别占样本容量的2.22%。

  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相关财务比率的影响分析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如何确定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无论上市公司采取何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都需要由保荐人进行推荐,保荐费用成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的成本,势必降低当年的会计利润,且由于改变的仅仅是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之间的结构关系,并未触及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所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和今后会计年度的收入并不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发生变化,其收入水平最终仍由上市公司内在的经济活动规律所决定。

  (一)权益净利率

  令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当年的税后净利为P,当年年末平均所有者权益为O(下同),则上市公司当年年末的权益净利率(ROE0)为(P/O)x100%。当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其权益净利率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种情况:

  1.未涉及派发现金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包括纯送股型、缩股型、送股权证型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型四种。这四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以后,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当年的税后净利和平均所有者权益。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费用对当年的税后年净现金流量的影响。两者相比,V1

  2.涉及派发现金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方案包括送股派现型和缩股派现型两种。当派发的现金来源于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时,由于现金的派发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的净现金流量,因此其企业价值的.计量与未涉及派发现金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全相同,即企业价值(V2)等于V1。当派发的现金来源于上市公司时,由于现金的派发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的净现金净流量,因此其理财目标函数的计量与未涉及派发现金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比具有一定的差异,其企业价值(V3)可以表示为:

  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理性选择的思路

  根据上文的论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无论上市公司采用哪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都会使上市公司当年的权益净利率下降;除了采用缩股型和缩股派现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能使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上升以外,其它任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都会使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下降。当采用缩股派现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派发的现金直接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时,该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与缩股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一样,能使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达到最大。无论采用何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都会使上市公司的价值降低,当采用送股派现型和缩股派现型方案其派发的现金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时,上市公司的价值下降的幅度最小。

  上述结论表明上市公司在选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选择的影响,[5]单纯地从上市公司这一理财主体的财务行为出发,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理性选择思路是:尽可能选择缩股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使采用缩股派现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也应尽可能争取现金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而目前80%的试点公司采用纯送股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上市公司这一理财主体的财务行为来分析,存在比较严重的非理性成分。

方案公司 篇4

  收购的全过程可以分为收购预备阶段、调查阶段、意向达成阶段、并购执行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律师都可以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并购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委托人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全面的收购法律服务,或根据收购公司的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律师服务范围。

  (一)收购预备阶段律师服务

  收购预备阶段为收购方初步确定目标公司起至实施收购前的准备期间。律师在收购预备阶段的法律事务有:

  (1)根据收购方的需求,为其寻找收购目标。

  (2)对目标公司进行商业调查。

  (3)论证收购的可行性,确定立项法律依据。

  (4)收购的行政程序、国家政策调查。

  (二)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阶段律师服务

  律师应就收购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收购决策。根据个案的不同,由律师灵活掌握需要调查的内容。

  1. 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

  2.对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

  3.对目标公司财产状况的调查。

  4.对目标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情况的调查。

  5.对目标公司经营状况的调查。

  6.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情况的调查。

  7.对目标公司法律纠纷情况的调查。

  (三)收购意向达成阶段律师服务

  律师在收购双方达成收购意向阶段,应在信息收集和调查的基础上,向委托人提示收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为委托人起草或审查收购意向书。

  1.出具《收购法意见书》

  2、拟写《收购意向书》

  (四) 收购执行阶段律师服务

  律师在收购双方初步达成收购意向后,应协助委托人进行谈判,共同拟定收购合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委托人向政府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1、拟写《股权转让合同》

  2、修改《公司章程》

  3、必要时协助委托人办理资产评估

  4、指导委托人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五)收购合同的'履行阶段律师服务

  1.在收购履约阶段:

  (1)为收购各方拟定“履约备忘录”,载明履约所需各项文件,并于文件齐备时进行验证,以确定是否可以开始履行合同。

  (2)委托人举行验证会议。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4)协助办理收购涉及的各项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手续。

  2.律师起草或调取的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文件材料。

  3.收购履约阶段的事务

  (1)收购款到账验收,出具报告书。

  (2)收购标的的交付及股东名册的变更。

  (3)股东权利义务的移转。

  (4)新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应当签订新的合营(合作)协议,修订原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更换新董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申请或备案申请。

  收购合同的生效。出资转让合同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需经主管部门批准生效,或者当事人约定了生效条件之外,一般自合同主体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而出资转让的生效以合同的生效为前提,但出资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意味着出资自合同生效时起转让,其生效根据公司性质有可能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或当事人约定的条件。

方案公司 篇5

  关于危险道路运输整治情况的报告 为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堵塞安全漏洞,夯实安全基础,预防和遏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放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作出以下整改:

  一、 突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 规范机构设置,落实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层层把关,建立了调度室、安全技术科、档案室、监控室、综合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已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内容要求,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 强化教育培训,确保落实到位 我单位利用这次整改机会,在原来每月采取分期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学习力度,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我单位自20xx年4月至今,已组织了全员学习13次。小规模学习40多次,培训从业人员180多人次。从业人员实质性掌握了所运危险货物性质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掌握了操作方法。学习时做了影响资料和人员学习考勤工作。

  二、 全面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真正实现规范化经营 我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基本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生产企业规范化

  1、我单位的经营资质和经营类别符合准入条件,企业管理人员与经营规模和经营业务相适应。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我单位所属车辆按规定按时进行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按规定到车辆管理部门上线检测,按规定报废。

  4、每辆车都按要求北斗卫星定位装置、需要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都按要求安装完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所属车辆实行24小时动态管理并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并建立了企业“奖惩制度”予以规范。

  5、我单位对车辆包装物、容器、罐体进行定期检测,持有质检机构出具的有效罐体检测合格报告单。

  6、我企业已于20xx年10月17日通过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证书编号为:20xx-04-000908,培训机构为:石家庄安评学校。

  (二)道路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规范化标准

  1、我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均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个从业人员都接受了我单位定期及不定期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学习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能有效应用。并了解和掌握了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三)道路危货运输车辆规范化标准

  1、各车都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灯、标志牌;在排气管安装了有效的.隔热和熄灭星装置,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并配备了消防器材并在试用期内。

  2、车辆综合性能等检测合格,符合gb7258要求的车辆前轮安装了备盘式制动器,所有车轮使用子午线轮胎,装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缓速器、限速装置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置,罐体后封头及罐体后封头上的管路附件与后下部防护装置的纵向距离大于150毫米。

  3、我单位车辆运输货物时,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符合要求的安全卡,并全面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并在有效期内。

  4、我单位所有罐体都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并取得了制造单位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我公司通过自查内容中整改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了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动态监控值班等各项制度。我单位完全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如期完成了整改任务。整改后我单位还要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努力减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 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把这些危货车辆管好、管实、管到位,并做到持之以恒,确保公司安全有序持续发展。

  沧州临港盛达运输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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