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9 13:38:22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优选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优选4篇】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周庄镇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全校开展“清洁家园 美化校园”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学校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实施“清洁家园、美化校园”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我校环境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文明礼仪素养,推进我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努力营造环境优美、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把环境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环境教育融入对学生进行知识教育、能力培养的各个方面。通过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热爱大自然、保护地球家园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保理念;引导师生积极参加社会环保实践,提高师生的`环境意识,推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2、学校坚持以校为本、服从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清洁家园 美化校园”活动中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学校领导积极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响应,全校上下全员参与,树立责任与义务意识,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校师生,统一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开展“清理、绿化”整治活动,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1、全面开展“清洁校园”活动。 清理师生室内卫生,整齐摆放物品,办公室、教室窗明几净,保证校园全天候清洁卫生。清理花坛里的杂草杂物和各类垃圾;清理墙体的乱涂画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适当利用节假日,发动师生(志愿者队伍)参加社区(校门口)清洁卫生活动。

  2、进一步推进“美化校园”活动。 进一步建设“温馨教室”“温馨校园”,努力使校园四季常青、鲜花常开、绿树成荫。

  3、总结经验,不断提升 在“清洁家园 美化校园”的活动中,我们要进一步探索适合本校实际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方式等。

  三、实施步骤

  “清洁家园、美化校园”活动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学校制定切合实际的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各班级召开“清洁家园 美化校园”主题班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行动的积极性。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6月10日) 落实“清洁家园、美化校园”百日行动的具体内容和任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环境清除卫生死角。

  3、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6月10日至15日) 学校组织相关处室人员配合活动领导组对全校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公示结果,表彰先进,追究卫生不达标的相关班级和责任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洁家园、美化校园”行动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z;成员:zz、各年级组长。领导组成员分工到所联系的年级组落实工作,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

  2、广泛宣传动员 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保证活动善始善终。

  3、督查落实到位 为加强对本活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进行补救,确保活动的效果。

  4、推进养成教育 学校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落实《中学生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生爱护公共场所环境,不乱扔纸屑,不乱抛垃圾和杂物的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老师树立从自身做起,为人师表的意识,垂范学生。教育学生做一个“三好式少年”,即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是个好公民。

  本活动结束后,学校将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将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的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进一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丰富我校无锡市文明单位、无锡市绿色学校的内涵,努力将我校建设成文明、生态、和谐、美丽的花园式学校。

实施方案 篇2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xx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xx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印发《淄川区教体系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体安字〔20xx〕24号)要求,结合双沟教育实际,现制定双沟中心校开展以“六打六治”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政府、区教体局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要求,集中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双沟教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以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下属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心校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沟中心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负责对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更换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和消防知识二十条建设。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占用;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未按规定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二)饮食卫生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制度,严把食品源头关;食品加工制作要规范,确保加工制作过程干净卫生,防鼠、防蝇措施要到位;饭菜留样要规范;坚持餐厅、餐具定期消毒,特别是中心园和实验园,园长要亲自抓,要定期检查,坚决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加强对校车和私家车辆管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及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超载车、黑车、不合格车,发现问题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和学校校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杜绝超员、超载,完善学校校门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牌,严格落实校车乘运人责任险制度。建立落实校车检验制度,做到定期检验、保养和维护,坚决杜绝病车上路。建立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学校必须与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督促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台帐,准确掌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以及参保情况;利用校车安装CPS,及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路线、运营时间、载运人数等信息。积极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四)用电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本学校用电安全进行严格排查,将用电器、插座、配电室、电源线等部位作为日常工作重点管理,严查私拉乱搭,严查线路老化,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落实人走灯灭制度;加强对功能室、微机室、实验室的管理。

  (五)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特别是中学对危化品的购买、存储、使用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去落实,幼儿园对液化气罐、煤气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强化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违章现象。

  (六)冬季安全。各学校、幼儿园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建立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9月初—9月上旬)

  1.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开学前后的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和开学安全教育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对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11月底)

  1.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坚决消除各类人为因素和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策划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教育,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师生开展好疏散演练活动。

  2.双沟中心校将采取不定期、不定时、不通知的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3. 双沟中心校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未整改的违规违章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对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部门和部位进行重点督查和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 各学校、幼儿园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的重要任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自查、检查、督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要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责令立即整改,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固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与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以严上加严、细上加细、实而又实的作风,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专项行动方案于9月3日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中心校安全办公室。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开展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实施方案 篇4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苏教安办〔20xx〕4号)。根据相关精神,特制订宜兴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三、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为:

  组 长:孙全芳、柳志贤

  副组长:吴胜东、蒋建伟、蒋 伟

  成 员:张 俊、周 英、沈晓娟、葛以春、舒宇超、杨伟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俊兼办公室主任,杨伟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项治理工作由局普教科、督导科与安全办联合组织,相关科室与各学校共同参与。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7月

  1.组织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公布救助电话,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

  (1)各校要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公布学校专项治理机构、各年级负责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

  (2)各校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等渠道,面对全体学生开展宣传,让每个学生了解具体内容,确保100%的知晓率。

  (3)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各校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各校要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3.完善制度。

  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

  (1)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2)各校要组织排查,及时发现重点对象,并开展针对性教育,把欺凌情况扼杀在萌芽状态。

  5.及时处理。

  (1)通过排查或救助电话等方式获知欺凌信息时,要迅速启动响应机制,由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组建处置小组,并责成处置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处理工作。

  (2)对于较为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要由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直接处置,对于此类学生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6.监督指导。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各校要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学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市局。市局将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1.学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校要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3)各校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2.市级普查。

  (1)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无锡市教育局及宜兴市政府。

  (2)市局将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平安校园申报资格。

  (3)市局将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建设,巩固创建成果。

  3.无锡复查。

  无锡市教育局将于20xx年10月上中旬组织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复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无锡市教育局将把复查报告连同我市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及无锡市政府。

  4.省级抽查。

  20xx年11月份,省督查组将对无锡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省级抽查时要在无锡市范围内 抽取不少于2个县级单位,每个县级单位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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