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20 11:22:42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通用(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通用(3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增强学生体质,全面落实好学生营养早餐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组 长:黄 前

  副组长:薛玉平 徐俊国

  成 员:李安勇 高乃进 杨国玉 郁桂莲 张长莲 高天明 张秀贤 任国柱 张 莲

  职责:全面负责学生营养早餐的落实工作,不定期地对学生营养早餐的标准、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发放等工作。负责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早餐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早餐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资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具体分工如下:

  1、早餐食品接收教师:薛玉平 徐俊国

  职责:每星期负责接收营养早餐,对数量进行核对登记,质量检查,确保营养早餐安全无误。每天按各班学生人数及时发给食品加工教师。

  2、早餐食品加工教师:李安勇 高乃进 杨国玉 郁桂莲

  职 责: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按要求、按标准加工食品,按时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及时分发到各班主任手中。

  3、早餐食品发放教师:黄 前 张长莲 高天明 张秀贤

  任国柱 张 莲

  职 责:每天按学生人数及时领取、发放早餐,监督学生食用早餐,做好学生食用登记工作。

  二、实施办法

  我校营养早餐供应对象为一至六年级学生,共计121人,从20xx年3月5日起进行为全面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我校提出了以下要求:

  1、营养早餐由县有关部门招标送货。接收时接收教师严把质量关。要清点核实数量,并查看生产日期,坚决杜绝破损、涨袋、发霉等早餐进校。清点无误后供需双方签字,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接收人员有权拒收“三无”、过期、破损、霉变等食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我校学生的食品安全。。

  3、食品加工教师必须讲究卫生,加工前必须洗手,灶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每天按时领取所加工的`食品,加工好后及时发放到各班班主任手中。接收、加工、发放必须签字,做到收发数量一致。加工食品做到熟透。

  4、早餐食品有专门存放的储藏室。必须专柜专用,生熟分开。橱柜等经常擦洗、消毒。室内保持洁净。

  5、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早餐的领取与发放。实行学生就餐签字制。对于缺勤学生的早餐,班主任要注明原因,做好详细记录。学生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要及时上报学校。包装纸、皮等及时放入垃圾箱,确保室内卫生清洁。

  6、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7、在实施环节中均实行责任签字制,贯彻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一套合理的管理体系,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者,应追究其责任。

实施方案 篇2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坚持不懈狠抓预防,在消除各类隐患上下功夫”的要求,深刻吸取“9.20”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从源头上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严密防范,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防止“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贯彻《消防法》和公安部、局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和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为支撑,以防控重(特)大火灾、实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目标,按照排除隐患、加强宣传的工作要求,坚持宣传、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牢牢掌控力克火灾隐患的主动权,切实增强检查治理的强制力和惩处的威慑力,倾全力在指导和推动冬季消防检查治理工作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以强大的消防宣传态势,创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为云岩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冬防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冬防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和督查。

  组 长:汤慧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坤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永斌(区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新贵、刘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冬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联系电话:6811342)。

  三、工作目标

  冬季防火工作期间,全区不发生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发生起数和火灾损失,保证冬季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检查范围、任务及分工

  (一)检查范围

  1.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

  2.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

  3. “三合一”建筑。在生产、储存、销售经营可燃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单位;

  4. 辖区社会单位“六小”场所。小门面、小工厂、小旅社、小饭店、小酒吧、小作坊和村(居)民区。

  (二)检查内容

  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等规章制度、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按章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要求准确划定,辖区单位是否纳入监管视线,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责任、权限、分工是否明确到位,有无失控漏管;

  3. 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事故广播系统是否完整好用;

  4. 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防火门是否正常运行,建筑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

  5. 各单位消防教育宣传培训是否到位。单位员工、居民、村民是否了解掌握报火警、火场逃生自救、扑救初期火灾等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6. 各单位的消防应急灭火救援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

  (三)任务分工

  1.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商场、市场进行检查;

  2. 区文体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

  3. 区卫生局:负责对区属医院及社会医疗单位进行检查;

  4. 区教育局:负责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民办的午托园(班)进行检查;

  5. 区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宾馆、饭店,景区、景点进行检查;

  6. 区安监局:负责对化学危险品行业、单位等进行检查;

  7. 区人防办:负责地下商场、大型地下停车场的检查;

  8. 区民宗局:负责区内各宗教场所的检查;

  9. 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等场所的检查;

  10. 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11. 区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民工集中居住地进行检查;

  12. 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社区居民院落、社会单位进行检查;

  13. 区政府督查室: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具体安排

  全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从20xx年 11月 1日开始,到20xx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为120天,重点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具体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告本次检查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政府将迅速组织公安、消防、建设、商务、工商、安监、人防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治理的重点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对平日易疏于管理的天桥、地下商场、夜市及城乡结合地带的小单位、小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把经常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延伸到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和千家万户,切实做到堵赛漏洞,杜绝失控漏管。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2月15日)

  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治理办法和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和责任人,督促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计划,确定整改期限,并督促单位在整改期间落实严密监护、死看死守等措施,保障安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要采取专题研究、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等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整改。

  第三阶段:复查阶段(2月16日至3月1日)

  各单位和部门要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无法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吊销证照等措施予以防范,并督促单位、场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整改。

  六、工作要求

  1. 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工作作为本单位当前工作中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保证冬季防火工作抓出实效,真正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冬季防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消防安全检查,使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深入城乡的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住户、每个角落和每个居民(村民),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逐级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宣传到位,营造全社会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3. 公安、工商、文化、建设等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联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问题严重且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单位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采取张贴标语、开设宣传栏(黑板报)、组织群众参观消防教育馆(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普及防火基本知识,了解、掌握基本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技能,使消防安全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 检查期间,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咨询,确保此次检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6.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单位消防安全主体地位,牢固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将抓消防安全工作转化为自觉行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建设,完善消防设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7. 各单位、部门于20xx年2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811342)。

实施方案 篇3

  一、随机抽查事项

  (一)林木采伐许可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对林木采伐事中、事后少报多伐、越界采伐、乱砍滥伐等监督管理。

  (二)木材经营加工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检查是否按照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审批条件进行经营;是否设立经营加工木材原料来源的登记台账;是否安全生产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占用、征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用地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原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按规定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是否足额缴纳;落实异地恢复森林植被措施情况;临时占用林地是否按时退还林地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如继续使用的,是否已重新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四)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原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所占用林地的实际用途和建设规模、标准等是否与原审批内容一致;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五)林木种苗质量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林业工程造林绿化使用的苗木。

  2、抽查内容: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情况;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子来源情况,;造林地种苗档案情况;造林作业设计中是否对使用林木良种提出要求情况;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以及种苗质量要求情况等。

  (六)林业植物检疫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有检疫对象。

  (七)跨省及省内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跨省及省内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批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被许可人运输、邮寄、携带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被许可人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种类、数量、起止地点、时间、运输方式是否与运输证相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八)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抽查

  1、抽查对象:可能造成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成灾、疫情扩散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资金投入、工作措施、发生情况、除治效果等。

  (九)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按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十)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品种、数量是否准确。

  (十一)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规定品种。

  (十二)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监督管理

  1、抽查对象:取得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用火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事项、时间、地点、范围、用火形式等进行;是否符合用火天气状况;落实防火扑火措施情况;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十三)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监督管理

  1、抽查对象:取得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进入林区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人员、车辆、时间、地点、范围、活动方式等进行活动;是否存在非法用火行为;生活用火落实防火扑火措施情况;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落实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0%的对象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吊销行政许可,并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站等平台予以公示。

  (二)对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扎实组织实施随机抽查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在抽查过程中要做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抽查内容清晰合法,抽查记录规范完善。对在随机抽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教育,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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