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31 12:05:51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4篇(优秀)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4篇(优秀)

实施方案 篇1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按照《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进闸排涝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东进闸排涝河,起点驿亭西陡门至终点新东进闸,全长21.8公里。其中驿亭镇约0.6公里,小越镇约4.5公里,谢塘镇约3.9公里,百官街道约2.0公里,盖北镇约2.2公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约8.6公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管理,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东进闸排涝河新环境。

  三、职责分工

  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单位为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科技局为联系部门,区农办、水利局、环保局、农林渔牧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政协办、党校、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审计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服务业发展局、围垦局、港务局、城改局、公积金中心、国土局、供电局、联通公司、民生银行、人保公司等为分段联系单位。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⒈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作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区域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拦截;负责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以及河岸内滩涂陆域的日常保洁和沉船打捞工作。

  ⒉区科技局为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上情下达、信息收集报送等联系工作;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实施单位上报计划,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开展督促考核。

  ⒊区农办负责农村生活污染排放管网建设,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纳管;负责指导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沿线农村环境整体建设。

  ⒋区环保局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负责水质监测的设点和定期检测工作;做好污染源治理计划的编制,着重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⒌区农林渔牧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渔簖的管理工作,()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政策制订;负责原国营农场水面保洁工作。

  ⒍区水利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河道违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和配合有关部门及乡镇水面保洁等工作;负责水体置换工作。

  7.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8.区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9.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0.区国土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1.水务集团配合建设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设。

  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xx〕2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分段联系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支持,确保东进闸排涝河治理工作绩效。

  四、内容及措施

  ⒈加强对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把水污染项目落户。持续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对重污染行业产业转型升级进行量化考核、综合排序和分行业排序,对排名靠后的企业依法实施排污权指标削减和限期整治等综合措施,倒逼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依法采取高额罚款、追缴超标排污费、停产整改、媒体曝光、人员拘留等严厉措施,不断加大对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清除沿线排污口。

  ⒉加快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加快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纳管率。

  ⒊清理整治沿线畜禽养殖和水面养殖场所。限期清理关停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岸100米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整治限养区内主河道两侧200米及支流纵深500米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限养区内存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实行全面治理,配套农牧循环处理设施,实行生态养殖;存栏2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应结合“三改一拆”专项整治逐步实施关停。

  ⒋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百官街道、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盖北镇等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六小行业”污水整治,努力提高集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⒌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两侧河道环境。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各200米支流河道上溯500米两侧200米各类违章建筑、沿河瓜棚、非法渔业养殖设施、垃圾集中收集点、厕所,及时清理河面打捞上来的垃圾堆放点。

  ⒍切实加强河道保洁管理。进一步健全东进闸排涝河河道长效保洁机制,东进闸排涝河水域范围和主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由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区财政按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3000元/公里·每年,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保洁长度汇总表见附件3〕。

  7.确保河道安全畅通排涝。按计划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河道清淤常态化管理,实施河道沉船打捞、鱼簖、鱼网(鱼箔)、船屋整治任务,保障河道排涝顺畅。

  8.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体水质监测。在东进闸排涝河沿线各乡镇、街道设立固定监测点,加强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五、时间安排

  ⒈调查摸底阶段(1月6日——4月24日)。完成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状况和沿河河道环境情况的调查。

  2.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2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工作方案。

  ⒊综合整治阶段(4月25日以后)。根据《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和分工要求,逐年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环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胡文炜常委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陈荣荣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⒉严格执法,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宣传,增强全体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东进闸排涝河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⒊规范制度,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东进闸排涝河辖区“河长制”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定期通报,督促落实,并建立起“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挂钩,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实施方案 篇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林业局依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县的实际,提出“以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林业的角度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的关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林业,既是公益事业,又是基础产业,肩负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双重任务,生态建设是基础,产业建设是重点,没有生态保障,产业难以持续,生态建设也无法支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协调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与绿色环保的新型林业产业,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资源和能源,为国民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林业,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也要遵循经济规律;既可作为基础产业参入资源配置,又能通过实施生态建设实现大林业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保护先行,确保生态优势,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使我县林业经济迈上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征程。“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是加快城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能实现全县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展示我县造林绿化的成就和县的良好形象;能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实现“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动力,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手段,以城区、村庄、道路绿化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和谐长沙”做出贡献。

  三、建设指标

  20xx年,全县完成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260亩,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20xx年完成人工造林1.2万亩,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35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封山育林2万亩。到20xx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0%,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6%,县城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6%以上;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委托部省有关科研院所,制定我县20xx-2020年城乡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二)造林绿化工作

  1、城区绿化。要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重点在景区景点绿化,道路街巷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民社区绿化以及立体绿化方面有新的发展。从20xx年至20xx年,提升10个街头花园绿地水平,每年完成城区5个游园新建任务。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化与工程同步施工,同步完成。进入县城的主要出入口,已建绿地景点的补绿扩绿,提高档次,未建的要在20xx年底前补建。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文明办、交通局、规划局为主要协作单位。

  2、道路河流绿化。包括境内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主要河渠两侧绿化。20xx年重点抓好长永高速、机场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建设。20xx年抓好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路的绿化建设,并对已绿化的河、渠路加强抚育管理。新建公路两侧绿化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年内建成省级精品工程。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县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3、工程造林。包括各级各类工程造林项目,按工程标准,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建设一批样板地块。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创建花园工程。全县建设省级森林公园1个,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花园式单位20个,县级花园式集镇20个,花园式庭院400个。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

  (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是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和基地义务植树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搞好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结合,各乡镇和联系乡镇的县直机关单位负责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地点做到一定五年不变,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参加义务植树,并实行一户一卡制度,每年基地植树30万株。年内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6%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实施。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抚育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防森林火灾,杜绝各类毁林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为协作单位。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根据全国绿委《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及建设部《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切实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并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是构建“和谐长沙”,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县域竞争力,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真抓实干,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各业,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建议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黎勇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正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绿委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周海林同志兼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乡镇,由政府县长与各科局长和乡(镇)长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采取长效宣传与短期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两次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造林期间和迎检期间)。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1、新闻媒体宣传。重点是宣传造林绿化成就,创建标语、口号、意义,创建活动先进典型;2、设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林业网站专栏;3、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宣传专栏;4、组织市民绿化意识调查;5、有奖知识竞赛及中小学有奖征文活动;6、户外广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告牌等);7、绿化简报宣传等。

  (五)适时掀起造林绿化高潮。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全县造林绿化突击时段。特别是采伐迹地的更新、低产林的改造,各乡镇应制定方案,在20xx年前完成。以义务植树为载体,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继续巩固扩大国土绿化成果。

  (六)落实创建经费。本活动共需经费支出2390万元,其中城市生态圈建设915万元,道路河流绿化400万元,游园建设200万元,人工造林135万元,封山育林200万元,宣传学习费用40万元,花园式集镇建设补助200万元,制定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20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植树60万,大山冲森林公园建设200万,其他20万元。计划、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创建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绿化资金要向创建活动倾斜;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城镇居民参与社会造林绿化,结合义务植树活动,踊跃为创建活动投工、投劳、投资。

  (七)严格督导检查。创建过程中,全局各部门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围绕这个大局,同时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创建工作业绩将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造林绿化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确保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十一五”

  期间节能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和减少能耗、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突破口,以法治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促进能源有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单位gdp能耗“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末降低25,年平均节能率为5。到20xx年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及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

  (一)工业领域:

  工业是我县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抓好工业领域中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是实现节能目标的关键所在。依法对电力、冶金、化工、生物发酵四大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对国家、自治区、市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按照下达的节能指标考核监督。

  电力行业:严禁新建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火力发电机组,重点推动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及双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的建设。到20xx年单位综合耗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推动50万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降低电网损耗,网损率下降到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冶金行业:淘汰小炼铁、小炼钢等高耗能、低效率的落后冶金企业。推进高炉和转炉大型化,大力推广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纯烧高炉二煤气锅炉技术、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技术,连铸连轧技术及自动化控制技术。到20xx年,钢铁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化工行业:重点开发与建设煤化工项目,加大煤化工替代石油化工的力度,使煤基燃料(煤制油、二甲醚等)、煤制烯烃产品单位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力推广尾气回收项目、开发硅酸盐系列产品,切实提高尾气和附产品的利用率。

  生物发酵行业:大力推广循环水高浓缩项目,减少循环水系统一次水的用量。降低超滤冲水比,减少超滤的开启时间,加大压滤机的处理量。实施蒸汽冷凝水回收,代替一次水项目,有效提高纯化水的利用率。推广发酵过程中增加放罐后不开罐批,在不进行冲洗及消毒操作的情况下连续进罐技术,加大发酵罐空气分布器的改造力度,提高空气利用效率。积极引进和推广丙酮及丁醇尾气回收、废丁醇回收工艺改进、6-apa母液回收、旋风分离器逃液收集、丙酮尾气回收工作液循环套用等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大幅度减少排污总量。

  (二)建筑领域:

  大力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设备,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禁止现场砼搅拌。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

  (三)交通领域:

  加快强制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特别是要加大对报废车辆的清理工作,严励打击拼装机动车,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清洁燃料车辆,加大推进工交车燃汽化和车用乙醇汽油、甲醇及二甲醚等新型燃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油新技术、降低营运机动车能耗。加快公路建设、提高交通工具的能效。

  (四)商用和民用领域: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民用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标识制度,推动蓄能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互补系统在商业、公共建筑和民用住宅中的应用。

  (五)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加快生物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利用工业废液和生活垃圾开发沼气,最大限度地减少民用燃煤。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我县是**地区耗能大户之一,能源消耗能否实现控制目标事关全市大局,为确保我县“十一五”期间年节能指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目标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确定县经贸局为节能执法主体,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县建设、交通、农牧业、教育、卫生、机关事业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各系统节能降耗工作。县发展计划局、财政、科技、统计、环保、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各镇也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企业要组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的节能领导和管理机构,设立节能管理岗位,明确职责,

  通力合作,为大力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提供完善的组织保障。

  (二)切实加强节能基础工作。要尽快建立健全节能统计制度,落实节能统计责任。统计部门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依法行使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通报等工作。

  (三)要把节能与环保结合起来。严格控制新建高能耗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

  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淘汰小炼铁、小炼钢等高能耗低效益的落后企业。努力做到经济建设与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四)把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一是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要充分发挥我县现有四大支柱产业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抓好产品链条的延伸,努力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加工深度,提高产品的经济效益。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能耗少、贡献大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利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五)依法落实节能降耗资金,加大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支持力度。我县要按照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节能降耗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的投入,县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列支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示范工程、宣传、培训。

  (六)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度。从XX年开始gdp耗能指标纳入年度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并在每年经济工作会上县人民政府要与节能主管单位、相关部门、耗能重点企业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状。

  (七)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县统计局、经贸局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强化能源统计准确性,完善统计制度,提高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完善奖惩制度,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每年对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的单位(企业)和节能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获奖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节能项目县人民政府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帮助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对不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造成能源浪费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九)经贸局要切实加大对年耗能500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节能监控工作。依法对电力、冶金、化工、生物发酵四大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要把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作为常项工作来抓,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节能动态,杜绝超标耗能生产,为淘汰、取缔耗能严重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十)建设规划局要大力提倡节能型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

  (十一)交通局要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严厉打击拼装机动车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清洁燃料车辆。加大推进新型燃料的推广应用。

  (十二)农牧局、水利局要着实强化节水灌溉,尽可能减少水电投资。一是要强化合理计划用水;二是继续加大节水工程建设力度,力争20xx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3万亩,年递增20;三是调整种植结构,减少用水量,大力提倡节水保湿种植。大力推广秸杆、粪便废液开发沼气项目,提高再生能源利用率。

  (十三)切实加强重点能耗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和清洁生产,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引导、管理力度,确保单位gdp能耗量不突破控制目标。

  (十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重视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节能理念。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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