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时间:2023-06-27 13:39:34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评选方案汇编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评选方案汇编6篇

评选方案 篇1

  为 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表彰各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 育工作者崇德向善、爱岗敬业,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通过表彰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展现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热心助教典型事迹,进一步呼吁社会关 注教育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3X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对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校(园)长和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进行评选表彰。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表彰名

  优秀教师100名(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园)长10名,共计140名;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从事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最美教师”评选范围:以上几类评选对象,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标准参照长文明办〔20xx〕10文件相关规定)。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范围: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一并纳入推荐参评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近三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等次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近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4.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讲究工作方法,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承担一门主科教学的。

  2.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单项工作排名均在中等以上。

  4.近两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有较大起色。

  5.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下。

  6.本学年以来管理的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氛围良好。

  (四)“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最美教师”评选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

  (2)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爱学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事迹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5)以工作为重,长期坚持带病上岗,事迹感人。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三年来为我县在投资办学、捐资兴教、扶贫助学方面踊跃捐款捐物,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2.长期(至少3年)参与、支持教育发展,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助教活动(含义工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四、评选原则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统筹兼顾,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今年推荐上报参加州级以上表彰评选的候选人,此次不再推荐,未当选为州级以上表彰的人员直接作为此次表彰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3.违反师德师风考评细则23条之一的。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各中学、中心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中学、中心校在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人选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二)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程序

  1.由学校根据掌握的情况,报推荐材料到乡镇(街道)督导办,经乡镇(街道)督导办核实、汇总后报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选。

  2.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一)申报表。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于20xx年8月2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七、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 评选表彰长顺县20xx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是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鼓励和呼吁 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 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推荐名额要兼顾村完小、办学点和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搜集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事迹,真正把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推荐出来。

  (四)各乡镇(街道)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有违反党纪政纪、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记录的,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五)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表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展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的成长。我校将从本学期开始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通过“校园之星”的评选,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以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就评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加强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政教处、团委、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和督促,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班级之星(以下5个项目中,各班在本班学生中评选出1个符合要求且表现最好的同学,作为“班级之星”。对不符合要求的,宁缺毋滥。)

  1、诚实守信星:作业不抄袭、考试无作弊、为人诚实、无欺骗行为的;

  2、遵规守纪星:能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举止文明,无迟到早退、佩戴饰物、(男生)留长发、喝酒和打架等违纪行为的;

  3、环境保护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垃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在学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如大扫除、值日生、环保回收站工作等)。在家里能帮助父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4、文明礼貌星:习惯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粗言恶语,对同学能互相谦让、不吵架斗殴,能向长辈、老师、来宾问好,言行举止文明有礼貌;

  5、希望进步星:在学习、品德表现、体育锻炼等各方面有明显进步的都可以申请。

  6、自强不息星:身处不利环境,仍能刻苦学习,以良好的心态待人处事。

  (二)校级之星:各年级依据本年级班级的评星情况,在评选过程中对各个方面综合表现优秀或者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同学,可以推荐评选出“校级之星”每班1名。(校级之星从班级之星中产生)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程序:候选人产生过程要规范,一般先经学生个人申请或小组、班级、老师推荐,经全班师生共同评议后推荐上报学校政教处,经政教处对上报的候选人严格把关核实后,由学校评星领导组审批确认。

  2、要求:各年级、班级一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调动学生在评星活动中的积极性,以学生为主体,规范、民主、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工作。

  五、“校园之星”奖励办法

  1、班级上报,“班级之星”诞生,在班级门口的展示牌上将“班级之星”的照片和感悟语公示,同时学校利用校园广播站进行宣传。

  2、“校级之星”的先进事迹附照片张贴在学校宣传栏上,以资鼓励。并利用学校的晨会进行表扬。

  3、评选结果写入学生学籍档案。校园之星原则上每学年评选两次,评上的学生除学校总结表彰外,还将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等媒体中公布;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评选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公司向上的风气,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名额

  “优秀员工奖”控制在5%比例内。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员工奖候选人推荐办法

  此次评选按工作实际出发,以“民主、公开、公平”为原则,采取班组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与主管推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

  1)车间及质量部由班组负责推荐,各部门负责人应在部门内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确定人选;

  2)个人自荐的,必须有5名以上员工联名推荐并由推荐人签字确认,推荐人签名指标只能使用2次,超过无效。

  2、优秀员工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以各部门为单位对本部门员工评选推荐,要求各部门在总结员工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实际的考核,优中选优,切实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公平、公正评选,确保优秀员工得到应有荣誉。推荐上来的候选人通过部门负责人筛选填写《优秀员工推荐表》上报总经理办公室进行汇总;经公司司务会议讨论确定获奖名单。

  四、参加评选对象、条件、要求 参加评选对象:

  在公司任职时间一年以上的员工(高层干部及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优秀员工评选) 参加评选基本条件,具备以下全部条件者可参与公司优秀员工评选: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无违法乱纪行为,评选期内,无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公司处罚或通报批评。

  2、遵守考勤纪律,连续2个月满勤,请假总天数少于15天,其中病假少于10天,事假少于5天(法定婚、丧假除外)。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情友善,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4、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积极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在活动中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优选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1、对推动产品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为公司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

  3、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的员工

  4、爱护公司财物,精心维护、保养设备。

  5、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富有激情,任劳任怨,努力克服困难能出色地完成本岗位及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6、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标准操作,基本功扎实,技术过硬;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章及处罚记录。

  五、优秀员工评选时间:

  1、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各部门应于20xx年1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报到总经理办公室。

  2、优秀员工名单确定时间:

  20xx年1月21日组织公司高核小组会议对推荐人员进行讨论确定。

  3、表彰时间:20xx年公司联欢会

  六、表彰和奖励

  1、在公司新年联欢会上进行表彰,奖金800 元。

  2、在公司内刊上刊登表彰信息

  3、优秀员工将作为公司的人才储备,优先培养,选拔,晋升。

  七、注意事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当事人停止参与本活动一年时间。

  2、优秀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主管、班组长等

  3、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4、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的收集和验证;

  5、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6、所有奖金仅属个人所有,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享。

  7、希望所有员工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创新,与时俱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八、倾斜原则

  经营一线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评选方案 篇4

  根据波宁市教育局甬教人[20xx]326号《关于开展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进行“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xx年9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的教师。

  凡已被评为波宁市“教坛新秀”一等奖或浙江省“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4、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符合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教学法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具有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网络进行教学。

  三、评选步骤和办法

  1、凡是在评选范围之类的教师必须参加,由教研组上报名单,截止时间12月8日下午。

  2、报名的老师填报《波宁二中第十三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可在校园网公告栏下载),于12月15日前上交推荐表,相关材料于12月22日之前上交。

  3、评选课程设置如下: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4、具体上报材料

  1)《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电子稿,传到z;并请注明“教坛新秀申报表”及申报人姓名字样。

  2)参评教师2年来撰写的教学论文一篇,可以电子邮件形式上传。

  3)业务评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5、评选通过课堂教学、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水平和全面素质等考核,差额评出波宁二中“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凡获奖者,享受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优秀者参加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

  6、评审时间定于12月底,具体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波宁市第二中学第十三届“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担任,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参加市“教坛新秀”等工作,并报校务会审核、-校园网上公示推荐参加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名单。

评选方案 篇5

  一·活动目的

  为营造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锻炼同学们对不同生活的尝试,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通过本次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活动,给同学们一个展示才艺的舞台,让同学们在学习中健康成长,体现和谐校园新气象,展现当代学生新风貌。

  二·活动主题

  “创新风采·星耀自我”

  三·主办单位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学生会

  四·比赛形式

  才艺比赛(形式不限,如:演唱、舞蹈、乐队、语言类等)

  五·活动时间

  六·活动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

  七·工作安排

  1.宣传工作(负责部门:宣传部)

  (1)比赛前期制定宣传方案,结合比赛主题进行形式多样的前期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进行全方位的比赛宣传,(例如:海报、展板、微博投票等)保证在10月29日前完成主要宣传工作。

  (2)负责采集比赛的图片和影像资料并制作成DV并保存。

  (3)在比赛结束后,利用采集到的图片以及其他资料进行后期的总结宣传。

  2.组织工作(负责部门:组织部、办公室)

  (1)负责比赛前期的策划工作。

  (2)组织分配各部门比赛前的工作。

  (3)维持比赛现场秩序

  (4)协调比赛当天的各部门工作。

  (5)处理比赛进行中出现的各项紧急情况。

  (6) 负责比赛节目之间的催台。

  3.舞台及后勤工作(负责部门:学习部 生活部 公关部)

  (1)负责比赛舞台的设计、布置、道具的准备以及舞台布置所需物品的采购。

  (2)比赛前了解设备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灯光、音响等关键设备的调试和配合以及比赛需要的其他舞台用具。

  (3)负责清理舞台上的道具及会后的现场卫生清理。

  (4)负责比赛需要的各种调动气氛物品,如:荧光棒、鲜花、烟花等。

  (5)公关部负责本次比赛募集资金,赞助费用必须于10月25日之前落实,以便于其他部门工作的顺利展开。

  4.节目工作(负责部门:文体部 女工部 礼仪队)

  (1)负责节目的排练、指导及相关方案制定。

  (2)负责演员的化妆、比赛节目需要的服装租凭及保管、节目道具的准备、及整个比赛顺序的确定。

  5.比赛后期工作安排

  (1)舞台组负责所有舞台设备的'整理和归还以及活动现场的清理工作。

  (2)宣传部负责所有展板的收回。

  (3)节目组负责所有演员服装的收回和归还以及其他表演用具的整理。

  (4)公关、后勤组负责归还其他后勤工具。

  八·比赛流程

  1、初赛

  地点:多媒体教室

  具体流程:

  (1)根据前期(10月22日——10月26日)报名参加的同学进行顺序排名。依次进行初赛。

  (2)评委:院学生会及各系学生分会主席团。

  (3)初赛分为自我介绍、才艺展示两个部分。

  (4)自我介绍:时间为20秒。要求突出个人气质,语言表达流畅。

  (5)才艺展示:时间不定。任意才艺皆可。

  (6)从中选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暨颁奖典礼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具体流程:

  (1)根据初赛晋级选手随机排序。

  (2)评委:老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决赛暨颁奖典礼分为选手才艺展示、评委点评、奖项揭晓及颁奖典礼四个部分。

  (4)开场舞:由院学生会文体部提供节目。

  (5)自我介绍:要求选手自备录像影音结合现场进行自我介绍。

  (6)才艺展示:选手依次进行才艺展示,展示自我风采。评委现场打分。

  (7)评委点评:评委在节目衔接中进行现场点评。

  (8)由主持人公布比赛成绩以决定名次。

  (9)比赛奖项分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最佳风采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优秀奖两名。

  (10)比赛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及优秀奖依次颁发证书并发放礼品。

  九·比赛后期总结与宣传工作

  1·比赛结束后期学生会各部进行比赛工作总结,并召开全体院学生会大会对此次比赛进行工作总结。

  2·宣传部利用采集到得图片以及其他资料进行后期的总结宣传,以扩大学生会在全校的影响力。

评选方案 篇6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深化内涵,新增评选“最美道德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xx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xx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联系人:孟莹莹,888301、66587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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