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23-06-11 16:11:27 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人才培养方案四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才培养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人才培养方案四篇

人才培养方案 篇1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中大庆联谊、银广厦、红光实业等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曝光,来自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民事诉求不断增加。但是,如何认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能否确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假如存在因果关系,又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额等一系列具有会计属性的法律问题,一度令律师和法官束手无策,也使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由此,法务会计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与国际领域法务会计发展相比,法务会计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无论是理论研究、实务开展,还是教育培训方面都较为落后。回顾会计发展史不难发现:创新会计理论促进了会计实务的创新,创新会计实务又会激发理论的进一步创新,二者呈螺旋式上升之势,而理论和实务的创新都需要有创新型人才。可见,人才是理论创新和实务进步的源泉。因而,研究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学术界对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争议较大

  法务会计作为为法律服务的会计,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查学、鉴定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于一身,属于边缘性学科,其学科属性在法律界和会计界存在很大争议。在我国,法学界较早介入法务会计研究,并已举办了两届法务会计专题研究会。他们认为,司法会计包含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界吸收国外观点认为,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李若山、盖地等),司法会计活动实质是会计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激烈的门户之争成为制约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

  (二)法务会计专业未被官方认可,教育模式散乱,开设院校少

  根据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近来,笔者通过文献搜索、上网搜集等方法得出如下结论:目前我国已有一批致力于法务会计教学的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仍属空白,开设方式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将司法会计课程设为本科生教育的必修课。

  2.在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立“法务(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如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财贸学院在会计学专业中增设司法会计专业方向,云南财大将其改为法务会计方向;渤海大学开始在财务管理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

  3.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司法(法务)会计方向”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渤海大学等。

  4.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教育。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从起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5.在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渤海大学等。

  6.在会计专业硕士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教育。复旦大学在招收的首批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员中,在全国高校首次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在mpacc中相继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

  7.开展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如中国政法大学已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校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大学生与研究生的法务会计培训。

  (三)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尚未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由于学科属性未定、专业非正规化,导致法务会计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和课程设置的不统一。笔者通过上网搜查,得到了部分院校法务会计方向教学计划信息,表1列示了较具有代表性的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情况。

  仔细阅读表中资料可以发现,虽然上述三所院校法务会计所属专业有别,课程名称各异,但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仍呈现如下共同点:1.涉及学科领域广,几乎涉及到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三大领域,并主要以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为主,可以体现出法务会计人才知识结构应具有的特点。2.课程门数繁多,学生很难通过本科段或短期培训予以领会和掌握,应用水平值得怀疑。3.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是一个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大集合,没有实现交叉学科知识间的整合,更没有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到头来,可能会导致既没有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也没有培养出合格的律师,更不可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的结果。这也正是法务会计学科属性未定、专业设置不规范等因素的突出表现。

  (四)合格的专业教师匮乏

  合格的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目前,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或专业教育的院校中,承担法务会计教学任务的`教师或是会计专业教师,或是法学专业教师,既精通会计学、审计学理论,又精通证据学和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基本没有。

  三、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当明确的事项

  (一)明确界定法务会计的本质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达的,不能用简单的直观去认识,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呈多元化态势,有运用型学科、会计行为、会计职业、交叉学科等多种观点,总体上呈“层林”状态。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应是接受委托的法务会计师,为帮助委托人解决在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事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以会计理论、审计理论和证据学理论为基础,以会计方法、审计方法和司法鉴定方法为手段,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涉事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论证,并发表专家性意见或提供诉讼支持的一种法律性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旨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公正、公平提供专业证据,发表专家证词和证言,或进行法庭辩论。

  (二)理性认识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

  法务会计工作可以被看作是将会计语言记录的会计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表述的案件事实,既能够提供诉讼支持服务,也能够提供会计调查服务,或是专家咨询服务,其服务具有法律服务性、法律事项性、调查取证性、价值量化性、报告排他性等特点,是一个会计技术和法律技术并重的服务项目,这正是人们将法务会计列入交叉学科的根本原因。鉴于此,将法务会计界定为双重属性的学科,分别在会计学科和法学学科下设法务会计专业,将有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理清法务会计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关系

  法务会计应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法律事件而产生,本质属于具有法律性质的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因为从大量的会计信息中查找会计法律事实,不具备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胜任的,而证实舞弊、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是否存在,确认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计量损失额,又是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难以完成的。因此,可以理解为:法务会计师是具有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

  (四)科学定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目标是行为的导向,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是成功的关键。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综合素质的人才。美国会计学家贝洛各尼曾这样描述法务会计人,他说一名称职的法务会计人的构成应是1/3的商人、1/3的调查人员和1/3的会计人员。这种描述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而,借鉴国外经验,综合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笔者认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具有层次性和递进性。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实战领域输送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研究型复合人才,为教学、科研领域输送人才。

  四、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一)尽快批办法务会计专业,大力推广法务会计学历教育

  在明确了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基础上,为推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部应当尽快批准设立法务会计专业。具体方案设计如下:

  1.本科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设置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本科和双学位、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三种形式。

  2.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增设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和同等学历教育两种形式,招收对象必须是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本科生,高校会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教师,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会计师和律师。

  3.开创法务会计本硕连读制。具体方案为:吸收大学本科二年级成绩优秀,并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学生,实行六年制的法务会计专业本硕连读制度。

  4.积极鼓励在法务会计硕士教育有成功经验的院校,开展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填补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的空白。

  (二)构建科学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在设计法务会计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会计课程和法学课程的简单叠加,坚持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会、法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按照学历教育层次层层递进的原则进行,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两大课程组群,具体设计方案见表2。

  (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双向职业培训

  职业培养是专业人才速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职业法务会计师还是凤毛麟角,接受法务会计委托的人群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单一性而深感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电,他们的实战经验和感受会对高等学历教育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应当鼓励已有一定法务会计教学经验的院校积极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在校大学生和硕士研究会的法务会计职业双向培训。即采取高校专业教师和参与培训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同时授课的培训方式,一方面通过高校专业教师授课,丰富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通过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对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的介绍和解剖,使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感受实战现场和获取临战经验,这是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通道,更是培养高水平法务会计教师和法务会计师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经验很值得推广。

  五、结语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呵护和努力;作为一个交叉学科,需要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各个相关学科的相互吸收、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相互学习和共同促进。本文仅对我国法务会计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进行了粗浅的研究,方案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需要教育界、学术界和实务界认可、努力和支持,笔者将不遗余力对此课题予以高度关注,更希望有更多的会计界和法学界人士致力于法务会计教育和实务的研究,并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人才培养方案 篇2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良好的国际沟通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深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复合型应用人才。毕业生可胜任国内外机械工程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经济管理、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力学、机械学、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工程材料及成型技术基础、机械设计工程学、机械制造技术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自动化基础、市场经济与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3.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制图、计算、测试、调研、查阅文献和基本工艺操作等基本技能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熟悉本专业领域内某个专业方向或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其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及组织管理能力;

  6.具有较强的面向工程实际的工程设计和产品开发能力;

  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

  8.掌握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9.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以及具有流利的口语。

人才培养方案 篇3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是我校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精神。规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促进其顺利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旨在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实现人才培养的多样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可以有多种形式,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开展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行校、教务二级管理,学校负责审核、检查和重大问题的处理,教务处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1、成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领导小组。

  根据专业教学的需求,寻求能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合作单位。由教务与合作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成立领导小组,教务处主任及合作单位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学工处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合作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各专业合作培养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教务处和企事业单位产学合作教育工作的实施完成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

  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是我校实行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体制的重要内容。教务处要继续聘请企业、行业的专家、学者任校外专业指导委员,不断扩大校外专业指导委员的队伍。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要由行业主流企业的高级技术及管理人员和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来自企业的人员应有较大部分。

  教务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委员在专业建设各个环节中的作用。特别是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格、教学建设和改革等方面的顾问、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要邀请专业指导委员参与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论证工作。此外还要发挥专业指导委员在合作培训、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引进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学生毕业实习和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共同完成有具体内容的互惠双赢的合作项目,实现企业与学校的互利互助。

  3、加强为企业对口培养人才的工作

  产学结合既是一种教学形式,也是一种教育思想。产学结合作为一种教育思想,它主要反映了职业教育要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教育理念。因此,为企业对口培养人才的工作,应从以下两方面开展:

  (1)在专业设置和确定人才培养规格时,要广泛开展社会调研,了解企业、行业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信息以及对人才培养规格的意见,进行专业论证时要广泛邀请校外专业指导委员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开设新专业、改造老专业的意见,同时要根据企业用人岗位的职业要求,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主动为企业培养人才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要积极与企业联系,开拓毕业实习基地和学生就业接收单位,主动向企业输送对口的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稳定率。

  (2)主动与企业、政府等部门联系,开展技能鉴定、在岗培训等以非学历教育为主的培训业务,充分利用学校的师资、教学条件等为企业培训在职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和管理能力。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框架的设计

  1.总体设计原则: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建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模式,体现以技术应用为主体的教学特色,形成教学、生产相结合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以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为体制基础,以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为平台,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改革为关键。本着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和有利于提高教学管理效率,体现一个公共技术平台(即公共学习领域、素质拓展领域)与多个专业方向(即专业一般学习领域课程、专业综合学习领域课程和专业拓展学习领域课程);本着能反映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反映专业特色建设要求和反映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模块化课程;本着课程教学、实验教学合一,产学结合落实校内实训和校企合作落实校外顶岗实习,构建相对独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本着必修选修课相结合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方案制订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有利于教学管理,构建基于弹性学制的学分制模式下的培养计划。

  2.课程体系结构及课程设置的原则和依据。基于专业规划与设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结构应有四部分组成:

  (1)公共学习领域课程。这一学习领域课程应使学生尽可能在人文素质、职业素质、思想道德、数理基础、外语交流及学习能力等方面打好一定的基础。

  (2)专业一般学习领域课程。该学习领域课程应能为各专业方向学生构筑一个基础理论较为宽广、核心技能要求明确,能为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与迁移提供良好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及核心技能实训模块。

  (3)专业综合学习领域课程。该学习领域课程直接反映职业教育的职业特征,具有明确职业价值取向,以能力本位和就业导向为目标的教育教学内容。它是具有“准订单”性质、灵活开放的课程和实训实习模块。

  (4)专业拓展学习领域课程。这是为拓展学生的谋生范围提供其就业(第一次)所需的岗位技能与基本专业知识,能够灵活适应市场(企业)的需求,专业拓展学习领域课程设置应紧密贴合市场与企业需求,依托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对应岗位(群)应具备的综合职业能力所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要素和要求,构建方向课程模块。

  3.注重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为了让学生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要求学生不但具备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而且具备交流、创新、创业和组织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还要重视学生共性提高与个性发展,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过去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过分强调共性的东西,个性常常被忽略。实际上,个性是最重要的,其核心东西是思想的独立性,能够进行独立的.思考,不盲从权威。所以,从根本上说,创新首先要有自由的思想作为前提和基本条件,培养个性首先要培养学生的独立精神和自由的思考能力,给学生较大选择空间,因材施教。

  4、配套的改革措施

  (1)制订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符的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是规范一门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它是联系人才培养方案与课堂教学的中间桥梁,课程教学标准对教师的教学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因此,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与之相符的课程教学标准是落实课程改革思想、教育观念的关键环节。编制课程教学标准时,应将企业真实任务对职业能力的要求纳入其中,把职业素养的培养融入专业课程中。对教学目标的叙写应以职业能力来描述,而不是掌握知识程度的描述;教学内容的选取范围、教学组织的顺序应基于职业岗位的工作过程的分析;教学内容陈述的方式应以工作任务或工作项目的形式来叙写,尽可能地采用项

  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在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中去理解每一个工作任务。

  (2)课程体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改变传统的“学科本位”课程观,采用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能力本位”课程观。课程体系的构建应根据本专业目标岗位的实际需要,综合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内容、职责等要求,由企业专家组主导起草《岗位职业标准》;在分析职业岗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的基础上,将学科体系的课程内容进行解构,按工作过程中的行动体系选择、序化课程内容,通过理出的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并归纳出行动领域;由行动领域并基于真实工作过程构建课程体系(学习领域)。

  (3)课程设置体现“三通一渗透”的原则,即公共学习领域课程打通,各专业素质拓展领域课程按专业大类打通,第5学期各专业一律进行顶岗实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领域的课程(公共关系、美育与音乐美术鉴赏、应用文写作)要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渗透。

  (4)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与课程体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教学体系,突出工作过程与学习过程相结合,在教学设计中将课堂与实习地点相统一,采用“教、学、做合一”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教学主体,真正转变以课堂、教材为中心的传统模式。

  三、其他

  1.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地对校企合作企业的组织管理、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指导意见。通过学生评价的形式,对企业和兼职教师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学校综合考核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教师要及时整改,确实无法达到学校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后予以解除。

人才培养方案 篇4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管理科学和经济科学的基础理论和相关的农(林)业科学基础知识,掌握农(林)业经济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在各类农(林)业企业、教育科研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金融财会、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科学和经济科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相关的农(林)业科学基本知识,受到调查、策划、技术经济分析、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政策研究、三农问题分析和解决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和经济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相关的农(林)业科学知识和较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掌握农业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3.掌握技术经济分析、经济核算、社会调查等基本方法;

  4.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计算机应用和信息处理、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6.了解农(林)业经济科学的理论前沿和农(林)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

  经济学、管理学

  五、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农业技术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资源经济学

  六、学时与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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