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解决方案

时间:2023-05-26 12:42:18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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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解决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堂解决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食堂解决方案

学校食堂解决方案1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XX,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XXX,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XXX,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XXX,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学校食堂解决方案2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有关合理膳食行动及《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推进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在我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及市餐饮旅店协会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

  各区、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工作组织,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建设要求

  建设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督导落实的方式进行。

  (一)分类实施

  1.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均应参与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配送餐的应协调要求供餐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结合健康杭州考核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营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xx〕58号)要求,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营养科,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均聘任营养指导员。以此为依托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评,相关建设标准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

  2.其他社会餐厅和单位食堂。采取自愿申请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进建设。各区、县(市)积极发动辖区内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餐厅及食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的建设活动,并逐年推进工作覆盖面。相关建设标准分别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和《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评审标准》(附件2)。

  (二)示范引领

  在分类实施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餐厅(食堂)作为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年底择优选择示范单位及其创建资料作为我市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典型案例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对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成果优秀的学校积极推荐其申报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三)督导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联合对各区、县(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建设进度不达标的地区予以通报并在健康杭州考核中相应扣分。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管理要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分工事宜。

  (二)开展人员培训。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应按照省市关于营养指导员建设方案的要求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营养指导员负责制定本餐厅(食堂)带量食谱;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设置;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等。

  (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营养健康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健康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

  (四)营养健康教育。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要利用餐桌小桌牌、橱窗、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在餐厅(食堂)显要位置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营养健康相关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宣传。有条件的餐厅(食堂)可设置营养健康小屋等为用餐人员开展体质监测,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营养自测、自评。鼓励营养健康餐厅(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的配餐和用餐。

  五、责任分工

  全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等协助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动员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广泛宣传合理膳食行动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核心信息,开展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营养专家团队作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业务指导,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教育部门要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中小学校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营养科学的带量食谱并进行公示。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健康知识宣教,培养学生逐步养成营养科学的饮食观念。

  商务部门负责联系市餐饮旅店协会,协调动员餐饮企业参与营养餐厅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餐厅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协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材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检查。

  民政部门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养老机构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养老机构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协助实施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及评价等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15日前)

  各区、县(市)要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建设名单并动员创建。20xx年7月15日前,各辖区卫生健康、教育、商务、民政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本年度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名单(附件3)按行业类别报上级行政部门及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各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引导大众树立营养均衡和健康科学饮食理念。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1日开始)

  各区、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xx年11月底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单位食堂满足《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考核评估标准》(附件1)所有基础要求且总评分在70分以上。

  11月3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并上报本辖区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附件3)。示范单位建设明确创建指标,20xx年每区、县(市)创建学校营养健康示范食堂10所、养老机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2所、营养健康示范餐厅1家。此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当年度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三)检查评价及示范验收

  每年12月底前,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各区、县(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示范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公示及授牌。评审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为示范单位颁发“杭州市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牌匾。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公示取消其命名,并收回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要深刻认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本地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将营养健康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地卫生健康、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学科联合融入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机制,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区、县(市)要在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借力原有工作基础,把握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和探索,全力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科普短片、微视频,积极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

  (三)总结评价,持续开展建设。各部门、各区、县(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对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今后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推进活动的积累经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地要全力高效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徐俊锐,联系电话:85255xxx。

  市教育局联系人:邓宪宏,联系电话:85107xxx;

  陈燕,联系电话:87026xxx。

  市商务局联系人:李峻金,联系电话:85257xxx。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嵇国强,联系电话:86438xxx。

  市民政局联系人:童超,联系电话:89586xxx。

学校食堂解决方案3

  20xx年全市中考统考将于6月14—15日进行。为了切实做好我区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为加强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XX担任,XX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雄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

  分两个小组实施:

  第一组:组长:XX

  负责高坪中学、高坪三中、第十一中学、巴登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第二组:组长:XX

  负责白塔中学及下中坝校区、江霖大酒店、江东大酒店、天来大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

  第一组组长:XX

  第二组组长:XX

  第三组组长:XX

  (三)巡查组

  组长:XX

  组员:张学全、肖明、张雄典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在6月9日起对就餐接待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齐全,食品经营基础设施是否具备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督促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做好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感,确保饮食安全。发现问题,督促其在6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进行检查。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前进驻各点对驻点单位供餐情况做全面检查。6月14日、15日各驻点保障组到驻点单位进行跟踪蹲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驻点检查重点如下:

  1.监督就餐接待单位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和索票索证工作。

  2.做好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检查厨师、餐饮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参加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操作符合规范。

  3.做好菜谱审查工作,对每餐菜谱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要求酒店做到不提供高危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少供凉菜,对易污染的食品要重点进行监督。

  4.做好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到食品及餐饮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二是要求就餐接待单位厨房加工操作人员在加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三是检查就餐接待单位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5.督促做好餐(饮)用具洗涤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就餐接待单位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保证餐用饮具卫生、干净、无水垢。

  6.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种食品留样100g,专用冰箱封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三)巡查组负责对各食品安全保障小组驻守、检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蹲点保障人员驻点期间随时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1.各组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检查。对采购的'粮、食用油、面和各种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采购使用台帐,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检查就餐接待单位是否按规范食品留样。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达标。考试期间,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实行三餐蹲点监督,对考生临时安置点的食品、饮用水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对每个菜品必须品尝,并要求学校带队老师对当天菜品作评价,确保考生饮食品质优良。

  3.与就餐学校负责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饮食情况及要求。督促各学校组织考生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不得随意到考点学校或住宿地点周边餐饮店就餐,不得乱吃烧烤、串串香、麻辣烫、冰冻食品、含糖饮品、西瓜等高危食品。

  4.各保障组要听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饮食环境。各保障组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互配合。

  5.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安排。

  6.每天做好蹲点记录,当天保障结束后,19点前向张雄典报告当天保障情况。

学校食堂解决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

  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解决方案5

  第一部分 食堂的科学贮藏与食材保鲜

  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直接关联着学生的身体健康,因此,在食堂成品做成之前做好原料的储存至关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中,对原料储存提出具体要求:

  (1)原辅料进库前必须严格检验,发现不合格或无检验合格证书又无化验单者,拒绝入库。验收之后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感官检查情况、索证情况等。

  (2)食物储藏应做到各类食物分库存放,隔墙离地,分类上架。一般要设主食库、副食库、干货库、调料库,还要有足够的冷藏库。肉、禽、水产、蛋、豆制品必须冷藏。

  (3)常温库要通风、防潮、保持库内干燥。环境相对湿度低于70%,地面、货架、容器保持清洁。设有防鼠、防蝇措施,并避免阳光直晒食品,容器应加盖防尘。

  (4)冷库要加强温度管理,设温度计,每天检查记录温度。高温冷库应在0~10度之间,低温冷库赢在-18度以下。冷库要及时清扫,保持无霜、无血水、无冰碴。

  (5)储存货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储存期限不超过保质期限。各种货品应挂牌,标出进货日期,尽量缩短储存期。

  按照上述要求,学校食堂食品及食材的贮藏与保鲜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同种类食品原料的储存地点

  学校食堂一般应备有储存食品原料的库房、保鲜库及冷藏冰柜、冰箱等设备设施。粮食类、调料品类的食品原料,一般都储存在食品原料的库房内;果蔬类的原料,一般都储存在食品原料的保鲜库内;肉与水产类、豆制品类的食品原料,一般都储存在食品原料的冷冻冰柜内。因条件限制不能设专用库房的,应将肉与水产类等需保鲜的食材放入冷藏冰柜;调料品等应有专柜摆放,果蔬类(叶菜类)等原材料应在保证通风的条件下用专用器材自然存放,时间不超过2天;土豆瓜果等类似蔬菜可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二)不同种类食品原料的储存要求

  (1)储存在库房内的食品原料,如粮食类、调料品类的食品原料,在库房内要分区储存。隔墙离地,分类上架,至少离地20厘米,离墙隔壁10厘米。库房内的温度,保持在16~21度,湿度低于70%,食品原料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

  (2)储存在保险库内的水果与各种蔬类的食品原料,在保鲜库内要分区储存。要隔墙离地,分类上架。库房内的温度,保持在0~10度。

  (3)储存在冷冻冰柜内的食品原料,如肉与水产类、豆制品类的食品原料,冰柜内的温度保持在-18度以下并必须严格遵守保存时间:新鲜鱼虾、肉、禽、蔬菜,存放不得超过3天;新鲜鸡蛋存放不超过两周;奶制品、半成品存放不超过2天。食品原料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

  (4)储存在冰箱内的食品,如食品样餐,在冰箱内储存,要求设备专用,不能再存放其他的`食品。专用冰箱内的温度,保持在0~4度。食品按照规定留存48小时。

  第二部分 学校食堂管理体系

  一、原材料采购、价格及质量保障

  1.食材供应方不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副食品由获得政府认可、有QS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提供;畜牧产品必须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

  2.原材料供应方蔬菜主品来源于自有基地或加盟合作社基地,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学校可聘请市场价格监督员,进行市场价格动态监督。

  3.供应方每一批次材料均通过农残检测,带检测报告,确保质量安全。

  4.学校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相关证照(复印件),采购肉类食品还应查验或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建档保管;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并建立台账。

  5.学校验收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对外观不洁、包装破损、不新鲜的食材,可拒收退还。

  6.供应方配送车辆应及时清洗,定期消毒;筐具、器皿每天清洗消毒,配送区及时清洗,定期消毒,无卫生死角。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

  1.食堂人员上岗前及上岗后每年一次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体验合格证不得上岗。

  2.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学校应立即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人员上岗前统一进行健康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不得上岗。

  4.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工作时应随身佩戴。

  三、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库房应为专用,并有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不堆放其它杂物,严禁存放杀虫剂、农药等有毒物品。没有条件配备专用库房的学校,应有专门的储藏空间、储藏架(柜),并保证卫生、通风良好。

  2.对入库的各种食品、物品、原料和成品要进行验收、登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拒绝入库,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对配送方运输过程中有污染及损坏的原料物品拒收入库。

  3.库房物品要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摆放整齐,挂牌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其他食品要分类、上架、隔墙、离地存放。

  4.用容器盛装的食品、副食调料要用防尘盖盖严容器,防止灰尘污染;冷库冷藏食品和保鲜食品要分开,温度要适当;冷藏的肉类要吊架存放,禁止堆积,生熟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识。库房要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7、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和其它杂物,

  8、每天清扫、整理,保持通风干燥、卫生整洁。

  四、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为保证学生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应每天有专人负责食品留样,食品留样范围包括:各类主食(含面条、米线、馒头、水饺、包子等带馅食品)、各类菜成品及当日出售的其他食品,留量标准为150克。

  2.食品留样使用专用器皿,所留食品样品专柜存放,与样品无关物品不得存入专柜,任何人不得靠近或开启专柜。

  3.食品留样时限为48小时,坚持每日留样不间断。

  4.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疑似现象,立即由主要负责人开启留样,专人送往检疫部门检查,检查结果带回学校并向领导报告。

  5.建立食品留样登记制度,内容包括:日期、留样食品名称、各种食品操制作者姓名、取样人姓名、管理人签字、消除留样时间等。

  五、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原材料清洗要将鱼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果类分池清洗,清洗池(器具)按不同用途分别注明。

  2.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刀、墩、案、盆要分开使用并有标识。 3.加工后的半成品及时使用或放入冷柜内短暂保存;加工后的成品食物存放在清洁的容器内,不准随地堆放。

  4.隔餐隔夜的熟食,食用前要彻底热透;不准用手拿食品进行品尝,要用专用工具,品尝的剩余食品要倒掉,不准再放回锅内。

  5.食堂所有餐具、容器要保持干净无污染,每餐清洗,定期消毒;炊具与餐具固定摆放,陈旧容器及时更换。

  6.食堂灶台、地面要做到每日随时清洁,保持干净卫生,无死角。

  六、学校食堂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手链首饰;男士禁止留长发,工作时要佩戴工作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勤洗工作服、帽)。

  3.工作时要注意个人卫生,不得吸烟,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揉眼睛、剔牙等,打哈欠、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

  4.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学生的餐具。

  5.使用后的炊具和餐具及时清洗,定期消毒,不干净的器具不得摆上操作台;工作结束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

  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一般为校长直接审批,也可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4.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

  5.上级部门对学生提供的营养餐拨款等专项专款要设立台账,并按照营养菜谱的配备标准和数量足额配制学生营养餐。

  6.要对食堂的支出成本进行严格核算,食堂工人工资、燃料、水电、设备添置维修等不在学校生活账中列支。

  7.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严格食品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制度,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到全部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签字管理,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时办理验收和领用登记,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食堂主管应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保管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8.食堂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收货人共同签字后报校长签批,方可入账,严禁白条入账

  9.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公示。

  八、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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