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3-05-19 09:40:30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整治方案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整治方案4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核心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源头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合力运用科学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聚焦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在全县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广告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管效能,落实整治措施;以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工作重点,对当前医疗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和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类别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各主要传播媒介、互联网、印刷品、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墙体、车体、公交站牌等公众视听媒介的医疗广告监测和巡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医疗广告发布动态信息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的`预警作用。

  2、进一步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医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下大力气进行治理,促进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3、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及医药类网站广告的监测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制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促进我县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落实对假借下乡、义诊、专家会诊、科普宣传、公益慈善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广告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滥用“红十字”、“军队”标识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政府机关等类似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5、认真开展对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利用医药资讯专版、健康资讯节目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以及短片等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保持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案件查处并举,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

  三、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测效能,健全监督、查处一体化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医疗广告案件。要积极推进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广告案件交办、转办、移送、协查、通报、督办机制。

  (二)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监管工作。严格遵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审核、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擅自乱改核准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经查实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工商行政机关处理。各单位要主动协助、配合工商行政机关开展医疗广告日常监管、专项整顿、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发布线索、案例。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无证行医、冒用医疗机构和盗用专家名义、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有关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要严格规范广告刊播行为,及时通报媒体广告存在的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问题,卫生部门与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密切协作,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从4月27日至5月10日,各医疗单位制定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检查整顿阶段

  从5月11日至8月10日,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医疗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

  从8月11日至8月30日,对全县治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将整顿结果向市卫生局报告,并接受省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的联合抽查。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

  县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要自觉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政府形象信誉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对违法的医疗广告予以警告和曝光。要加强广告案件监测和查处的配合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并严格督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经营、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要进一步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加强联合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调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及联动积极性,形成联合执法、协作监管的氛围,增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服务平台。注重并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典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结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办案经验交流,协作监管机制的健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共同做好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监管。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实现公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1、整治的范围: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2、整治的内容:

  (1)不准公车私用。禁止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驶、接送子女、亲属等非公务活动。

  (2)不准警车他用。禁止司法行政机关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警的同学、朋友、战友、老乡借用。

  (3)不准违规驾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驶;不准有超速、闯红灯、逆行或在非机动车辆道路行驶等违规驾驶的行为;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非执行公务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4)不准乱停乱放。严禁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格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定,在市区内不得将公车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

  (5)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全系统公务用车应当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0日以前)

  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聘用驾驶员)学习省厅制定的《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学习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教育,提高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的自觉性。

  2、全面自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0日)

  对照集中整治的`内容,找准自身的不足和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3、集中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针对全系统公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集中整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26至11月30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责任制。

  四、具体要求

  1、组织领导。局成立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责任。各基层司法所主要负责人对本所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中态度不端正、不配合、不纠正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出将依纪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拒不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从重处理。

  3、强化督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个别抽查、重点督察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治方案 篇3

  一、行动目标

  优化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市场结构,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1、加大网吧市场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突出年审的审核力度,对问题严重的网吧,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不合格的网吧依法通知电信部门停止信号接入。专业整治中坚决取缔“黑网吧”。对网吧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要及时查处。

  2、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档案。加大各类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年审中年审不合格、证照地址与实际不符的经营场所,坚决下达停止营业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处罚。

  3、实际长效管理。我们将70%以上执法人员和70%以上时间,用于一线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整治方案,对全区文化市场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清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要以文明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为载体,以规划和繁荣为目标,积极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2、专项整治期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要及时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处罚情况,以编号函件的形式,通报给同级公安、工商等职能行政部门,以便同级职能部门在年审工作中依法处理。

  3、总结验收,健全经营场所管理档案。对此次专项政治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建立网吧、歌厅、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管理档案,将远程视频监控在线率、安装率达到100%,切实发挥技术监控的作用,确保文化市场平安繁荣。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抓好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矿业领域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区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全区所有矿山,各类探(采)矿井、矿点,特别是对“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的矿山企业进行关停或整顿,促进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全面增强矿山企业依法开采、保护地质和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促进我区矿产资源开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切实保护我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矿山,各类探(采)矿井、矿点,重点是“三区两线”范围内的露天矿山。“三区”是指:牟平城市规划区、昆嵛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养马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两线”是指:海岸线和辖区内重要交通线,主要指北部海岸线、滨海路牟平段、烟台—威海高速公路牟平段、烟台—石岛公路牟平段、西李格庄—俚岛公路牟平段、文登—三山岛公路牟平段、院格庄—观水公路、牟平—乳山公路牟平段、牟平—水道公路、龙泉任格庄—殿后公路、大窑—龙泉旅游公路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摸底评定和集中整治两个阶段进行。摸底评定阶段从6月10日至6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从7月1日至9月30日。

  (一)摸底评定阶段

  各镇街首先进行自查,并登记造册,将摸底情况表(详见附件2)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摸底情况表汇总后反馈到各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主要是:区国土资源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采矿许可证和有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区公安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爆破许可证和私藏自制爆破物品行为;区安监局检查矿山是否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区环保局检查矿山是否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区水务局检查矿山水土流失和水土流失治理费用的缴纳情况;区林业局检查矿山是否办理了林地使用许可证;区工商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年检;区地税分局检查矿山资源税缴纳情况;区规划分局检查矿山是否位于城市规划区。

  检查评定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只要任何一个职能部门检查评定为不合格,该矿山即为不合格矿山。各职能部门将检查评定结论及处理意见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研究关停或整治意见。

  (二)集中整顿阶段

  对应当进行关停或整治的矿山,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主体,依法实施关停或严格整治。特别是对“三区两线”范围内因违法违规采矿造成矿山地质环境和景观破坏的.,要责令采矿权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对领导小组确定予以关停的矿山,电业部门要立即停止供电,公安部门要立即停止供应爆破物品,相关部门要依法收回证照,办理注销手续,并不得再为其延续相关证照。

  在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或部门上报的情况,重点对“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不间断的进行排查核实,发现遗漏的违规矿山企业,要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检查,按照上述要求纳入整治范围,依法实施关停或严格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烟台市牟平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安监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经贸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规划分局、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及各有关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由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决策和检查督导工作等,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和镇街,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差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检查、核实、督导等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对违法违规矿山企业的关停和整治措施,保证取得扎实效果。

  二是严格落实全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属地管理措施。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街都要成立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班子,抓好组织发动和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求,切实抓好违规矿山企业的关停或整治;要做好相关村及群众的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保证专项整治效果。

  三是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施全区矿山秩序专项整治,是区政府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保证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目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哪个部门为主体实施执法,哪个部门就要担起责任,担当主角,决不允许畏难发愁、临事退缩、敷衍塞责。对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执法不力或者工作配合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今后,相关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办理新办矿山的有关手续,确需新办矿山的,最终开采权由区政府决定,保证我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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